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 第574章

作者:萧凌凌凌 标签: 快穿 种田 BG同人

  “汤姆大叔,你去拿羊肉和牛肉,要最鲜美的部分,彼得,你负责鱼的部分,需要腌制,注意不要那么咸,差不多了就把盐洗掉,然后用上香料。还有你们,你们负责蔬菜的部分……最后,丽娜,你和我一起试做小酥肉,这是今天的新菜单,不过是油炸食物,我相信你能胜任的。”

  “我明白,我现在就去选肉质最嫩的部分。”丽娜严肃着表情,她一贯如此,想要借严肃严厉来吓退那些意欲欺负她的小子们。

  而这效果也很明显,每每当她严厉的看着那些人,淘气的小伙子们就不敢对她恶作剧了。

  这就养成了丽娜不苟言笑的样子,明明才十八岁,却比雷诺茨太太还像一个严厉的教导主任。

  可也正因为她这样,让玛丽万分满意,一来就对她委以重任。

  那些男人们总觉得自己能得到威克斯小姐的青睐,是她运气好,岂不知,每次得到新的食谱,她总是战战兢兢的,生怕达不到威克斯小姐的要求,做出来的食物不符合主人和客人们的胃口。

  如果这样就太糟糕了,这会让威克斯小姐对她失去信任的。

  所以她每一次都精益求精,一遍遍尝试,争取试出最美味的配方。

  而丽娜的严肃认真,和如出一辙的细致,让她明白,这是最好的帮手,能为她分担压力,提高成功的概率。

  至于那些男士们,不说了,一个个怎么就不懂的厨艺是一项严密的技术呢,不爱钻研,如何成大器?

  所以,玛丽倚重丽娜,除了她们同是女性以外,也因为她认真的表现。

  厨房热热闹闹忙起来了,而起居室内,听完洛霜介绍制作方法,乔治安娜和艾米丽已经忍不住期待起晚餐了。

  洛霜拍拍手,“淑女们,回神了,中午我们就简单吃点,等到晚上的大餐。对了,我下午要写稿,就不陪你们了。”

  “伊瑟拉,今天有客人要来呢,你不打扮一番吗?”乔治安娜问道,她其实想问,自己需不需要打扮,毕竟彭伯里难得来客人。

  “福尔摩斯先生的话,不需要,亲爱的乔治安娜,我建议你如果不适应,可以离这位先生远一点,他不会在意你的态度的。”

  当然了,福尔摩斯那个家伙,是可以去人家家里做客,然后大肆嘲笑主人没见识没品位,还比不上管家的人。

  一个相当自我的人,会让人相处的时候觉得不舒服,当然了,要是有事求到他头上,尤其是关于安全方面的,那也是一位可靠的绅士。

  他甚至会为了一位女士,帮忙隐瞒一些真相,然后费劲的去掩饰,只为了这位女士以后的婚姻幸福。事成之后,他也能激动的跳起来,是个懂得保护淑女的绅士呢。

  只不过,乔治安娜可能用不上,也就见不到他隐藏在刻薄语言下的这一面。

  艾米丽想到那位男士,忍不住嘴角一僵,“是的,乔治安娜,我们可以礼貌一点,然后离远一点。”

  她觉得那是一位很厉害的绅士,但不妨碍她怕福尔摩斯,而她觉得,乔治安娜也会的。

  乔治安娜茫然,“哦!”

  什么样的绅士,能得到伊瑟拉和艾米丽这样的评价?好像完全想象不到呢。

第三百二十三章 西方名著13

  什么样的绅士,那当然是性情孤僻,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可非常珍重友谊,这个友谊特指华生医生,偶尔冷笑话,热衷于恶作剧的福尔摩斯先生。

  这样的人,当然不适合乔治安娜这样腼腆的小姑娘接触。

  傍晚的时候,两人终于抵达了,是一起坐马车回来的。

  哦,对了,无论是在电影里,还是电视剧,福尔摩斯都很少骑马,文中写的也大多是他坐马车和火车出行。

  所以对于福尔摩斯会不会骑马,后世还争论过。

  有人觉得,他既然能完美扮演一个马夫,那就说明经常接触马,知道怎么给马喂草和洗澡,另外,他对于马蹄的研究也比较深入。

  而另一方则觉得,福尔摩斯是不会骑马的,甚至是害怕上马,不然为什么无论多么紧急的案子,他都坐马车前去,而不是骑马?

  不要说马车和骑马一样快,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对于这一点,一直存在争议。

  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有什么好争的,那时候的绅士们都讲究体面,而伦敦城应该也有规定,不能骑马在城中急行。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反正就是很少见到福尔摩斯骑马。

  昨天达西离开的时候,是骑着马去的,肯定也是骑马去了伦敦,现在回来却坐着马车,很难说不是为了福尔摩斯。

  洛霜好奇,对于下马车的福尔摩斯道,“福尔摩斯先生,请问你会骑马吗?”

  福尔摩斯身体一僵,立刻道,“哦,哦,我当然会,我怎么可能不会骑马,这是我五岁就学会的技能了。威克斯小姐,你是在太小看我了。”

  洛霜挑眉,意味不明的笑了,“我明白了。”

  福尔摩斯深深看了一眼她的神情,随即转过身去,不想推演洛霜都明白了什么。

  呵,这个女人肯定想什么不好的事。

  身为福尔摩斯,他是不该随随便便演绎一个女士的想法的。

  洛霜才不管他的傲慢表现,在她看来,就是被戳穿心思后的傲娇。

  福尔摩斯肯定会骑马,但绝对存在什么原因,让他并不喜欢这种出行方式,除非万不得已。

  她就不戳穿侦探先生的小心思了,对着达西先生道,“欢迎回来,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达西先生……这是我家,还有,不要一副理所当然主人的口吻,如果你还记得我们的交易的话。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来,而是默默咽了回去,和小魔女说什么,以后都是自己遭罪。

  威克斯小姐是个大方的姑娘,从不记仇,因为她当场就报了。

  所以面对伊瑟拉·威克斯,达西先生已经成功解锁了沉默是金的定义。

  他看向后面的乔治安娜,给福尔摩斯介绍道,“这是我的妹妹,乔治安娜·达西。”

  “啊,达西小姐和琼斯小姐,晚安。”福尔摩斯敷衍道,随即立刻对上洛霜,“达西说,你的中餐非常有研究,还特意写信了让你准备今晚的晚餐,希望不是达西先生夸大其词。当然,介于他是一个绅士,本身对女士充满的宽容,我也可以理解他搞不定你这位跳脱的女士。”

  啧,这就被当场报回来了,不过洛霜一点也不介意,“当然,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诚实,从不会说好听话的先生,所以你要是觉得不好吃的话,没关系,我还专门交代了厨师,给您,我们尊贵的客人,准备了正宗的英餐。比如仰望星空派,您知道什么是仰望星空吗?就是把鱼头放在面团里一起蒸熟,而鱼头朝向天空,死不瞑目。”

  福尔摩斯一顿,迟疑地询问达西,“英餐里有这道菜吗?”

  不是他孤陋寡闻,而是什么叫死不瞑目?这能和晚餐联系到一起吗?

  达西懒得掺和进两个恶魔之间的战争,直接开口,“没有。好了,我们吃晚餐吧,吃完好好休息,我相信你也累了,福尔摩斯。”

  他现在也直接叫福尔摩斯了,实在是和这家伙相处,你真不一定能保持冷淡疏离的礼貌,能不跳起来暴揍他一顿,都是达西涵养好。

  谁也不知道这一路上,达西先生遭遇了什么。

  这家伙不是号称剑桥大学最孤僻的存在吗?他如何能做到一路上喋喋不休,把达西家族先辈们的风流韵事拿出来说嘴?

  没错,达西家族传承了十几代,不可能每代是光明正大的,是合格的绅士,甚至上位史还有那么点不可描述。

  也是到了达西祖父那一代,才讲究起来。

  因为那是位真正的绅士,一个合格的基督徒。

  之后达西父亲受到了严格教导,成长为优秀的英国绅士,而达西在父亲的教导下,也成长如此出色。

  达西从小就学习家族史,当然知道那些先辈们光彩的和不光彩的过往,可有些事,每个家族都会尽力掩盖,让外人只知道辉煌史。

  达西没有这样炫耀的心思,当然也不想被揭老底,可福尔摩斯这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一些七零八落的消息,就猜出个七七八八。

  一路上,达西听得眉头直皱,好在这家伙还知道分寸,没有当着外人的面说。

  不然,他不抽出剑来刺死对面这个家伙,都对不起家族的教导和培养。

  福尔摩斯没有这个自觉,认为达西先生不想搭理他,或者说,他知道,但并不在意。

  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后,他就直接把这些内容在脑海里删干净了,好奇起这位神秘的威克斯小姐来。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要是想要揭露威克斯小姐,那他的小秘密也保不住了,似乎有点不划算?

  算了算,下次再说了,目前还是案子比较符合他的心意。

  一行人来到餐厅,果然有福尔摩斯的场合,就连达西都没说先上去换身衣服再吃饭。

  他不想拖延时间,然后在饭后,还要遵照礼仪陪着新客人待在客厅。

  还不如现在就吃完,饭后以需要洗漱为由,回房间休息。

  洛霜看了一眼达西,忍不住失笑,真是把嫌弃表现得明明显显,偏偏却没什么讨厌之类的负面情绪。

  难道这就是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让人恨不得远离他,又讨厌不了他?

  晚餐是火锅,当然要用筷子,不然用叉和刀,多难夹到食物啊。

  达西三人早已适应了,吃了很多次中餐后,不会用筷子实在不方便,至于福尔摩斯,他居然也会。

  福尔摩斯道,“我很好奇东方古董用筷子的本事,他们似乎能用这个夹起任何东西,小到米粒,还有圆润光滑的食物,都如指臂使,我就试了试,还是很简单的。”

  “简单就行,那我们开吃吧。”洛霜介绍了一些小桌上的佐料,“总共是十二种,喜欢什么可以自己调制。当然,不喜欢的话也可以不用,汤底是熬了一下午的骨头汤和鸡肉筋骨汤,已经足够鲜美。”

  福尔摩斯点点头,等达西这个主人开始动筷,也立刻瞄准了一片羊肉,加到了红汤锅底,那刺鼻的香味足够吸引人。

  羊肉很快就熟了,放入口中,首先是热烫的麻辣味,刺激得他一个激灵,然后就是肉质新嫩的口感,鲜香麻辣一瞬间在口里爆开。

  福尔摩斯有一瞬间错觉,这比注射的那玩意儿还让他兴奋。

  那刺激的口感,不像味觉,反倒是痛觉。

  他的舌头没受过这种刺激,过于浓烈的味道,让他不知不觉额头冒汗。

  可他却感觉到了舒服和爽感,忍不住又夹了一片羊肉到锅底,然后是牛肉,猪肉,鹿肉,圆圆的鱼丸,蔬菜,凡是他感兴趣的,都夹一点放进去。

  其他人也不管他,喜欢吃什么,就放什么。

  艾米丽喜欢豆腐,嫩豆腐,油炸过的豆腐块,还有油豆腐都喜欢,她细心地放在一个角落,用漏勺托着,然后加蔬菜放到菌汤锅里涮着吃。

  达西先生也爱吃肉,但他接受不了太过刺激的香辣锅底,只把肉放到菌汤锅,而且相当节制的,一片片刷。

  用干净的筷子夹着放进去,熟了之后夹出来放入自己的碗里,再换叉子沾上一点作料,然后放入口中细细品尝。

  乔治安娜更喜欢蔬菜,两边的汤底她都喜欢,所以她是两边涮。她尤其偏爱菌菇,喜欢把菌菇放进香辣锅底里吃。

  而洛霜则是个辣党,吃香辣锅底,碗里还加了香油和辣椒,用香辣锅底的汤一击,辣味更加明显了。

  开吃之后,众人不上别的了,一心一意吃自己的。

  刚开始被香味刺激,所有人都吃得很快,等到感觉不那么馋了,中场休息,玛丽就带着丽娜,把小酥肉端上来了,刚刚炸好的。

  洛霜眼前一亮,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味道鲜香,外酥里嫩,油炸的食品格外安抚人的味蕾。

  五人没忍住,把两盘小酥肉都分吃完了。

  洛霜满意地对着玛丽和丽娜竖起拇指,夸赞她们做得很棒,就连福尔摩斯都少见地赞扬了一句,“这是我见过最独特最好吃的油炸食品。”

  洛霜转头看他,只见他头上都是汗珠,嘴唇红肿,声音也有点吃辣过度的沙哑,忍不住劝道,“第一次就少吃点。”别吃出肠胃不适来。

  “你多虑了,”福尔摩斯表情平静,眼神却带上了灼热,“我是计算了承受能力之后,认为我可以胜任,才这么吃的。不然耽误了明天的行程,那就太不明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