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 第11章

作者:瑟嫣 标签: 英美衍生 快穿 BG同人

  开了年,大地回春,绿意点缀枝头装饰单调的土地时,三年一届的会试也就是与秋闱相对于的春闱开启了。这一回,王家人对于季言之可不像那回秋闱考举人时那般不相信也不信任,王家包括儿女亲家明家都坚定的相信,依着季言之的水平定能再次脱颖而出,不说独占鳌头,但至少也要名列前茅吧。

  果不其然,季言之的确过了会试,成为能够参加殿试的三百贡士的其中一员。不过在他有心算计之下,他的笔迹依然成了拉低他名次的败笔。对此,王子胜、王子腾两兄弟是高兴也难以失落。

  “早知道仁哥儿才学如此之好,为兄定会早早地就督促仁哥儿练字,省得现在因为笔迹不怎么样的缘故落了名次。”

  王子腾也是这么想的,因此在王子胜感叹完后,紧接着道:“现在知晓了也不迟,咱们哥俩努力督促仁哥儿,定能使其更进一步。”

  笔迹变好这事儿对于已经将书画一技学到了他所能到达的巅峰状态的季言之来说是很简单的事儿,但为什么要改变,毕竟就原主王仁惫懒的性格来讲,能用功读书、参加科考已经是不可思议、很出格的事了,他的笔迹再与原主很不一样,就不是崩人设而是很崩人设了。

  即便有小绿的存在,再怎么崩人设,与原主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会怀疑,但季言之并不想这样毫无顾忌。他做事只讲究以真心换真心,既然王仁的性格注定了他没有过多的追求,那么就这样呗。季言之相信有王老太太在,即使他的笔迹和薛蟠的一样像狗爬,王老太太也会眼瞎的认定薛蟠的字是真*狗爬过的,而自己的则是天下第一漂亮的。

  不过说到薛蟠,好像有好一阵没瞧见他了,也不知他在军营里的日子是不是真的欲~仙~欲~死。季言之表示很好奇,于是决定抽空在殿试进行之前,去军营一趟给小可怜薛蟠送温暖去。

第26章 第二个故事

  只是对薛蟠而言,季言之所送的温暖怕不会让他觉得似骄阳缓和,而是如寒冬腊月一般透心凉吧。

  被军营里的糙汉子们狠狠~操~练了一番,薛蟠既然仍然会时不时的红眼睛,但到底未曾哭唧唧出声。

  不过嘛,这是面对外人,当季言之这个‘内’人来到军营,温和问薛蟠表现得如何时,负责~操~练薛蟠的亲卫们挨个送了薛蟠爱的小拳拳,直锤得薛蟠差点就哭唧唧了。不过没有哭唧唧的薛蟠在胸口隐隐作痛之时,选择红着眼睛,以无限谴责的眼神紧迫的盯着季言之。

  季言之是谁?是表面沉静实则闷骚的主儿,当初他在各种生活技术速成班待了足足有半年,出来后就已经学会了什么是睁眼说瞎话的最高境界。这不面对薛蟠控诉的小眼神,季言之直接就当成赞美,并且还不忘往薛蟠心头上插刀子道。

  “不错,人强壮了不少,就是皮肤晒得有些黑!”

  春日的阳光看似温暖,但晒黑人的效果和秋日相差无几。薛蟠又是易黑体质,当初季言之南下金陵参加秋闱科考之时,薛蟠之所以看着白里透红,不过是因为很少参加什么春游踏青、秋季打猎的活动。别看薛蟠只是十几岁的少年郎,但其实已经是淮两岸画舫的常客了,在那些总有一处与众不同点的花魁娘子看来,薛蟠就是冤大头,人傻钱特多的那种。

  不过嘛那是以前,自从季言之这个表哥来了金陵后,薛蟠就觉得自己没过一天的好日子,好不容易盼着考完试后该混蛋了吧,偏偏打着为他好的表哥又提议要带他上京涨涨见识。

  对于这提议,一直身体有些抱恙的薛植自然是同意的。而薛蟠明明很抗议,结果季言之只说了三言两语,他就跟受了蛊惑似的,兴致冲冲的就跟着一起上京来了。结果可想而知,薛蟠现在想想都有一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算了,说多了都是泪。

  往事薛蟠不想多说,眼瞅着季言之对他发送的谴责目光根本不以为意,觉得特没劲儿的薛蟠也就收回了谴责目光,转而道:“表哥,表弟觉得自己的身体吧,已经好得不能再好,所以表哥…俺什么时候能回家啊?”

  “回家?啊,这正要是我想跟你说的…”季言之将手背于后,光风霁月的道:“你知道二琏有个远嫁杭州的姑姑吧。”

  薛蟠点头:“表弟知道,听家父说,贾姑母年轻时是个弱质芊芊、钟灵毓秀的女子,当初待字闺中时可有不少的爱慕者呢!哎,少年情怀总是诗啊。表哥你知道吗,弟弟严重怀疑,家父当初也曾私慕过贾姑母,只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贾姑母让林姑父给娶了。于是家父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娶了我那脑子有时跟浆糊一样儿的败家娘亲。”

  “滚滚滚,有你这么编排自己亲爹亲妈的吗。”

  季言之很想笑,但到底稳住了。而且他不光稳住,还他妈特有兄长派头的说教了薛蟠几句。薛蟠嘿嘿傻笑,对几句说教感到不痛不痒。薛蟠好不容易收住笑意后,便有些着急询问季言之突然提及贾敏的缘由。

  季言之缄默片刻道:“前几日林家传来消息说贾姑母病重,怕是命不久矣。二琏身为长房嫡孙,少不得要在赦大叔不得空闲时,去贾姑母那边尽孝。如果表弟实在想家,不妨跟着二琏一同南下。”

  “金陵和杭州同路吗?”

  薛蟠有些迷瞪的眨眨眼睛,那张本来总是白里透红、有别于其他小清新,如今却黑漆黑漆的脸突然露出一抹笑靥,看起来憨厚异常。

  “贾姑母病了,作为亲戚我自然要跟着琏二哥一起去探病。”在杭州待一段时间归家也好,免得他现在这幅鬼样子亲娘看了心疼,亲爹看了却欣慰。

  “那行,就这么办吧,今日你与我一同归家,休整几日,跟着二琏一同南下吧。”说着,季言之扫了一眼神情难掩兴奋的薛蟠,警告道。

  “你最好给我收敛住花花肠子,要是你敢勾着二琏去那花街柳巷玩耍,呵,相信不用我出手教训,你凤表姐也会让你好好的体验一回什么叫半死不活。”

  想到王熙凤的泼辣劲儿,薛蟠自然是连连摆手,口呼自己绝逼不敢这么做的。

  季言之警告了薛蟠一遍儿就懒得再说他什么了,反正依着王熙凤神似朝天椒的火辣性格,呆霸王薛蟠要是真敢这么做,她绝逼会把薛蟠包括她的夫君贾琏在内一起收拾得哇哇叫。人嘛,只要吃了一次亏,就能知道好歹,季言之表示其实自己其实很想看到王熙凤是怎么收拾薛蟠和贾琏的。

  抱着如此‘不善良’的‘好’愿望,季言之很大度的将薛蟠领回了家然后,又亲自找了贾琏表示薛蟠很闲,要是贾琏不嫌弃的话,就让他跟着一起南下杭州吧。

  “行,路上多个同辈人说话也是好的,我可烦透了会与珠大哥同路的事。”就贾珠那病秧子的身体,贾琏说句很没良心的话,就怕他半路上不好,让如今没事就喜欢叽叽歪歪的贾母怪罪他头上,认为他没照顾好人。

  Emmmm贾珠和着他那可怜早夭的大哥同年,比自己五岁,不是该年长的贾珠照顾他,怎么在他偏心眼的祖母眼里,反倒是贾珠需要人照顾了……

  而且…

  既然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尚且需要人照料,那南下杭州去看望病重的姑妈,贾珠他凑什么热闹啊,简直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珠哥儿也要一起去?”

  对于贾琏口中所言,二房的贾珠会跟着他一同南下杭州,说真心话,季言之也挺感到诧异的。

  原著剧情中贾珠之所以会早逝,好像是因为感染了风寒却依然拖着病体参加科举,结果心力交瘁就这么在考场上倒下。而李贽后来生下的儿子贾兰便是在接到贾珠死亡消息后查出来的。如今有了季言之的干涉,大房二房在贾珠本该参加科举考试的那一年分家了。王夫人名声因此变得极为不堪,身为其子的贾珠自然会受到其牵连,终身只能止步于秀才的功名。不过季言之确是真心没想到,如此这般大的变故,贾珠的身体反而比原定命运来得要好,真是让季言之只能感叹一句命运果然变化多端、变化无常。

  “贾姑母也是珠大哥的嫡亲姑母,身为侄儿,他跟着你一起南下杭州看望实属应当。”

  “应当自然是应当,我就是挺不得劲儿老太太所言照顾好珠大哥的话,都做父亲的人,还当自己宝宝,还想不想要脸皮子了。”

  贾琏捏起酒杯,自我的灌了一口闷酒,然后嘟囔起来:“今天你请客啊!”

  季言之果断的翻了一记白眼:“真想跟你好好计较一番,你说说你十回说请我喝酒吃饭,有七回都是我给钱。你说说,这算哪门子的请客。”

  贾琏翘着兰花指,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显然是极其高兴这种‘坑’兄弟的方式。

  季言之板着一张脸,故作严肃的瞪了贾琏一眼,便懒得跟这种贱~人一般见识,只小口小口的喝着上等名曰状元红的酒,端是惬意潇洒,又透着慵懒。

  隔了几日,季言之特意抽了空闲亲送贾琏和着薛蟠,外加一个贾珠坐上乌梢船,出了运河码头。然后又抽空去了荣国府一趟,去看望了一下自己那长得玉雪可爱,小小年龄就瞧得出是个美人胚子的侄女。在荣国府,季言之逗弄侄女儿片刻,和着王熙凤随意说了几句话,便径直回了王家,静等决定这届所有贡士未来的殿试的到来。

  殿试乃是古代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季言之前世身为王生时,曾参加过一次,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所以别的贡士有的激动情绪,季言之是根本不会有的。

  季言之名次在贡士之中算是比较靠前的,因此金銮殿上,当今圣上亲自策问、以定甲第之时,季言之席地而坐面对的考试案桌是对着地板中间铺着的百龙祥云地毯的。

  当今圣上双手背于后,一派悠闲的在长长的百龙祥云地毯上来回走动,偶尔凑近正握笔速答考题的考生观看,惹得不少考生心情激荡之下,竟忘了答题。

  季言之可没这种顾虑,当今圣上走到他跟前看他答题,季言之就当他是空气,依然下笔如飞,不见丝毫停顿。季言之心里素质如此之好,自然就成了率先答好题的那批。

  当今圣上细细的看了他的答卷,边看边点头,最后说了一句:“不错,就是字有点丑!”

  季言之呲牙冲着圣上灿烂一笑:“没办法,小子是叔父启蒙的,所以小子的字迹就比较像叔父。”

  这是变着花样儿埋汰王子腾长得丑?

  圣上哈哈大笑:“你这小子啊,真是让朕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小心回去,王爱卿揍你一顿。”

  季言之继续不见外的呲牙,灿烂一笑:“有祖母在,叔父是万万不敢揍小子的…”

  有王老太太这么一座大靠山在,王子腾想揍他,就做好被王老太太挥着拐杖爆打的准备吧!

第27章 第二个故事

  一通插杆打诨, 拉近了与当今圣上, 但对于季言之能否勇夺状元、探花郎并没有什么卵用, 毕竟季言之这一世的字迹真的挺不好看的。状元靠才华, 探花郎又要讲究才貌双全, 所以答题大答得妙,句句算是写到当今圣上痒痒处的季言之得了个殿试第二名,榜眼。

  “恭喜恭喜,不过言之兄, 你那手字该好好练练了。”

  年约三十,长得也算人模狗样儿的状元郎走到季言之的跟前。那双眸子闪烁着喜悦, 摆明了想和榜眼来个同喜。

  季言之高兴是有,但更多的却是遗憾,他自认自己长得挺不错的, 嗯, 至少要比新走马上任的探花郎长得好, 但他为什么就成了在状元郎和探花郎耀眼光芒下有些黯然失色的榜眼呢!

  真是成于才华,败于笔迹。

  早知道…早知道会这样,他也选择将一手漂亮的字写得比狗爬要稍微好点,毕竟原主自身的水平就那样,季言之虽说因为行为同步的影响,性格方面愈发和原主王仁靠拢,变得奔放起来。季言之也回忆不起, 当初那个因为真*面部神经半坏死, 却因为无钱无房无车的原因, 被嘲笑没能力偏要装霸总…

  那时的他真的没能力让自己变成真*霸总吗?

  不,他有。

  但他却不明白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那时的他,就跟无根的浮游一样,想来如果没有遇到小绿这个‘教人好好做人’系统,他估计还会居无定所,无喜无悲的混迹在最底层…

  认真算起来,他应该感谢小绿的。但想到小绿这个不负责,将自己当成野草一样儿的辣鸡系统,季言之就感激不起来。所以,不明所以然起来的惆怅情绪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在外人看来,季言之还是那副云淡风轻,天塌下来都无动于衷的找打样子。

  季言之抿嘴:“欧阳兄说得及是,小弟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字迹已经成型,小弟也已经习惯了,不好改啊!”

  风流俊俏,唇红齿白端是一副好相貌新上任探花郎在一旁笑而不语,

  欧阳锦州也就是状元郎则略过这个话题,转而道:“说来也是缘分,咱们三人挨着一块儿殿试,却都得圣上钦点为一甲,我年龄为大,便托大自称一句为兄,既然相逢便是缘分,为兄做东去京城久负盛名的酒楼喝一杯如何?”

  季言之微微挑眉,没有说好还是不好,反倒是先前保持沉默,看起来像个真*冷峻哥儿的探花郎吴勉同志开口道:“喝酒小聚,怎么也要等走马游街过了再说吧。”

  的确,新进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在皇榜张贴广而告之天下时都要骑马游街,招摇过市。所以欧阳锦州相邀小聚,只能等走马游街过了之后再说。

  不过…

  季言之有些玩味的努努嘴,这个时候可是有榜下捉婿的传统风俗的。他这个京城人士身上有婚约人尽知,榜下捉婿想来都不会有他的份,而欧阳锦州,已经即将而至之年(指三十岁),想来早就儿女成群,所以怕只有探花郎会遭到那些个恨嫁人家的疯抢吧。

  事实证明,季言之的揣测还是很有预见性的,骑着骏马、戴着大红花一通招摇过市,长得俊,年龄也不过二十的吴勉是收到女郎们投掷而来的荷包香囊最多的。但后来,反倒是状元郎率先定了婚,而和他订婚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因为生母犯事失了小选名额,又不好说婆家、至今还待字闺中的贾元春。

  季言之有些意外,后来去翰林院之时,倒从王熙凤口中知道了其中的一二。

  “欧阳锦州是个鳏夫,元春姐儿年龄到底大了,总不好一直拖着吧。说起来欧阳锦州虽说是个鳏夫,膝下有儿有女,但到底和大哥你一样入了翰林,在翰林院磨炼几年,就算外派大小也是一个官,元春姐儿嫁给他当继妻,多多少少也能当个官太太不是。”

  “大妹说得头头是道,句句在理,为兄也深以为然,看来贺礼倒要备好,毕竟以后同朝为官,也正好将以前的事儿揭过不提。”

  王熙凤撇撇嘴:“倒是便宜王氏了,没想到元春姐儿因为她断绝青云路没有一直蹉跎下去,反倒有了此番造化。”

  季言之晒然一笑,知道王熙凤是还在心呕王氏的狠辣害得巧姐儿一落地就有了体弱的毛病,便开口道:“反正如今荣国府被大妹紧紧的捏在手心里,赦大叔也不亲近政二叔,想来二房到底能不能靠着状元女婿起来,赦大叔都不会在意。”

  “其实妹妹也不在意二房能不能起来,就是想到王氏的日子会因此好过,到底有些意难平。”

  “得了,政二叔家的事不要再提,免得坏了好好的心情。”季言之率先改口道:“听说珍大哥也要娶续弦了,是怎么一回事,最近大哥不常出门,二琏又盘旋杭州侍奉在贾姑母病榻前,到如今才从下人口中隐约听了这事。”

  自从嫁到荣国府后,得季言之帮助快速的掌握了权力,王熙凤对于季言之这个亲哥还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一听季言之询问,王熙凤也没有替隔壁从老荣国公贾演那辈儿就隔了房的堂兄遮遮掩掩的意思,直接就把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前段时间杭州不是来了消息说荣国府远嫁的姑太太病了吗,二爷跟珠大哥赶去杭州给姑太太探病之后没隔几天,蓉哥儿和着自幼长在珍大哥膝下的蔷哥儿觉得在京城里待得没劲,打着去看望病重姑太太的名义,带上几个小厮就坐船跑出了京城。后来啊,珍大哥拜托我这个做堂婶子的出面,给蓉哥儿和蔷哥儿说一门好亲事。妹妹正好闲着,也就接下了这差事。结果不曾想,妹妹还在细细琢磨呢,珍大哥就兴冲冲的跑来说自己看好一户人家。”

  说道这儿,王熙凤露出一抹哭笑不得的笑容。王熙凤吃了一口茶水,润润喉咙后,接着道:“我还以为珍大哥是为蓉哥儿选的媳妇呢,就直言指出了他看好的秦可卿年龄比蓉哥儿大了五岁,且又只是任工部营缮郎秦大人的养女,不管是从年龄上来讲还是身份上来讲,都和蓉哥儿不般配… …结果妹妹反对之言说完后,珍大哥才扭扭捏捏的表示,是他看上了秦大人的养女想娶她为妻,而不是给儿子娶。你说说这事……好在我多了嘴,不然公公喜欢的人成了儿媳妇,不是祸乱之源吗。”

  王熙凤居然能想到公公喜欢的人变成儿媳妇乃是一家祸乱之源,可见如今的她早就不是原著中那个无知而胆大无畏,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倒误了卿卿性命的内宅妇人,而是真真具有大智慧,心有乾坤,不输男儿的凤辣子,相信要是王熙凤性别为男的话,取得的成就不一定比不过多了两世记忆的他。

  而且说来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到来带来的蝴蝶效应,从一开始走向就与原剧情大不相同。王夫人因为一系列的针对,低落至尘埃,永远没有爬起来的那一天,而与她交好的尤氏也因为一场风寒、自己却不重视的缘故就这么去了。

  而尤氏这么一走,对于如今的贾珍来说,反倒像去了阻止他寻求真爱的拦路虎。毕竟秦可卿的真实身份可不简单,虽说只是皇家不好宣之于口的私生女,但身份的限定让她只可为正妻不可为妾。

  尤氏在,贾珍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将大了他儿子五岁的秦可卿配为儿媳,以至于干出扒灰的丑事…

  所以尤氏可不是阻挡贾珍追求真爱的拦路石吗。

  贾珍虽说三十有余,正妻、继妻也娶了两个,但明面上来讲,好歹是住着国公府,身有县伯爵位的功勋世家,娶区区正五品的营缮郎之女,还是养女为第三任继妻,也算秦家高攀了。而要是秦可卿如原著中那般嫁给贾蓉,想来一贯只爱小家碧玉、清秀佳人的贾蓉对于艳光四射、迷了他老子爹心窍的风流袅娜尤胜薛宝钗的秦可卿根本不会上心吧,所以难怪原著剧情隐隐会流露出这是一对至疏、关系冷淡的夫妻了。

  季言之再次晒然一笑:“既然珍大哥都开了那个口求到妹妹的跟前,宁国府又没个主事的,大妹应了这事儿也无妨,不过按理来说珍大哥家无长辈料理,该是作为长辈的刑夫人来料理此事的,所以大妹不妨让她给你搭把手,于名声上也好听。”

  王熙凤仔细想了想,便可有可无的点点头:“妹妹懂哥哥的意思。”

  “懂就行。”

  季言之尽量摆正身为一个好哥哥的态度道:“对了,这几日牡丹花开得正艳,大妹知道鸾姐儿和家中长辈一贯比较偏爱牡丹花的,妹妹哪天得了空闲,不妨带着府中的迎春姐儿以及托于你教养的惜春姐儿前往王家,陪着娘亲、婶娘一同欣赏各色盛开的牡丹花儿。”

  王熙凤一听这话笑了:“妹妹我啊,随时都有空。而府中的两位姐儿也随时有空,妹妹定会带着她们时常上门来唠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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