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人生 第37章

作者:非摩安 标签: 英美衍生 爽文 快穿 BG同人

  王怜花一把牵住她的手:“你怎么来了?”

  林蒙回握他:“我想你了。”

  俊男美女,相视而笑,脉脉含情,画面如诗如画。

  不知不觉间,剧组都变得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自觉不自觉地看向他们俩,整个拍摄地中,就好像只有他们俩在发光一般。

  就连“林诗音”的扮演者,在林蒙看过去时,都不自觉地站直了点,还捋了下胸前的头发,尽可能让自己显得更温婉、更好看几分。等到人家都离开了,她才重新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抓过自己的助理就问:“我刚才看起来怎么样?”

  助理:“呃。”

  女演员顿时明白了,小声嘀咕道:“她应该不会进演艺圈吧?”转念又想就算长得好看,那又怎么样,在竞争那么激烈的演艺圈,她能不能杀得出一条路还难说呢。

  但后来听助理回来八卦,说那位根本无心演戏,女演员还是悄悄松了口气,却还觉得对方暴殄天物,那样美的一张脸,干嘛藏着掖着啊,就是她一个女生,也愿意天天多看两眼。一时间,女演员都不知道该羡慕他们俩的中哪一个了。

  再说王怜花十分开怀,还“得寸进尺”地让林蒙在旁边等他下戏,林蒙也乖乖等了。

  这下王怜花情绪更加高涨,他本来就魅力无限,这下更像是开屏的孔雀,荷尔蒙不要钱地往外飘,弄得副导演不得不把他叫到一边,让他稍微收敛到,不然整个镜头中其他演员都没有存在感了。

  其实不止王怜花亢奋,其他演员也都是精神抖擞的。男演员自然不必说,就是女演员也不甘愿就那么被比下去啊,一时间进度倒是比平常快了不少,就是演员们比平时更累。

  殊不知在一旁围观的林蒙,身体不累,但是却跟着心累。

  王怜花之前给她看剧本时,她只当是个旁观者看了,但是白字黑字变成了动态的,其中还有个王怜花,忽然间就让林蒙觉得怪诞,然后哪里都变得微妙起来。她自己看电视剧时,都没有这样的感觉,没想到这么身临其境的,那种尴尬反而加倍起来。

  因而到这一幕戏结束时,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林蒙拉着王怜花走了,她都想问问王怜花去演她二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体验,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只是夸道:“虽然我不太懂,但我看得出来,怜花叔叔你是最闪耀的。”

  王怜花半真半假道:“你真看出来了?”

  林蒙则认真地点了点头:“我其实一早就知道这件事,只是我直当是寻常。当我去看后来的人为我立的传时,我总是在想这儿不对,这儿缺了一部分,那儿也不对,那儿也少了什么,哪怕后来人看它时,不会觉得怎么样,但对于我本人来讲,却是不一样的。

  “如此,我才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这份寻常,对我和我的人生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没了这份寻常——”

  林蒙凝视着王怜花,“没有了怜花叔叔你,我这辈子怎么都不会那么圆满。”

  王怜花怔怔良久,用温柔的语气埋怨道:“你就是个坏孩子。”

  林蒙似乎是有意要看王怜花变脸,她又从背包内拿出一本自己装订的书来,“这是我自己写的‘林诗音传’,内含王森篇。”

  王怜花叹道:“你知道的,我在意的从来不是是否流传后世。”

  林蒙知道这个,但她装订这样一本书,也不是要为王森传名啊,所以她不客气戳破了王怜花:“你眼睛红了。”

  王怜花:“……”

  王怜花“恨”得很,咬了林蒙一口。

  这下林蒙也呆愣起来,不再想着煞风景了。

  事到如今,其他的对王怜花来讲,都不太所谓了。他现在就是心花怒放的代名词,任谁都能看出他春风得意。剧组内有人看不惯他这样志得意满,就暗示他他还没出道,如果就传出恋爱的新闻,那可不好哦。

  王怜花听闻,先是唉声叹气了一番,最后总结道:“那没办法了,只好让我家那位来养我了。”

  众人:“…………”

  冷冷的狗粮拍在脸上,谁愿吃谁吃!

  不过王怜花说的那种情况,没能在这个时代发生。

  在他的戏份拍完没多久,他们俩在一阵天旋地转中,又回到了他们所属的时代,而且林蒙是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们在现代发生的事,王怜花却记不得了,对他来说就像是做了一场美梦,那种身心满足的感觉,仍旧充斥着他的内心。

  林蒙感觉到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意志,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系统。

  林蒙在心中问候着系统,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愤愤不平:‘至少,至少让我看一看拍出来的电视剧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蒙仿佛听到了系统的电子音:‘能量不足。’

  林蒙捶了下桌子,但她看了眼美滋滋的王怜花,觉得这件事中也不是没有好的一面。

  只是吧,王怜花太得意了,他就去出海回来的熊猫儿他们跟前晃荡。

  沈浪见状,只微笑着说了恭喜。

  朱七七明白过来后,也恭喜了王怜花一番。

  只有形单影只的熊猫儿,怎么看王怜花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怎么觉得不爽。偏偏王怜花一点都不知道收敛,熊猫儿酒喝多了后,就一拍桌子跳了起来,指着王怜花的鼻子道:“我今天一定要揍你一顿!”

  熊猫儿的武功是相当不错的,王怜花和他打起来,也不定能全权占得上风。可王怜花眉眼一转,就摇起了扇子道:“熊兄,你可要想好了。你今次揍了我,等会儿诗音问起来,我可是会如实回答的。她的剑法之不凡,你也是见识过的。”

  这下连沈浪都看不下去了,轻轻瞥了王怜花一眼:“说来,我正想和诗音切磋一二。”

  熊猫儿哈哈大笑道:“瞧见了没,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啊王怜花。看你得不得瑟。”

  朱七七一掐腰,给了王怜花最后一击:“诗音可是很讲理的,王怜花你确定她到时候会帮你?”

  王怜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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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世纪

  由王怜花参演的那部电视剧,播出后叫好不叫座,毕竟这就是打着为“林诗音”立传的幌子,拍摄的爱情古装偶像剧,但是剧情够波折,演员演技还可以,最主要的是扮演表哥的演员够英俊,够风流倜傥,单靠个人狠拉了一波收视率。

  而且他演得太好了,人也太有魅力了,以至于这部剧播出后,原本不少认为林大仙的表哥,就是个负心汉的网友们,都不得不扭转印象。

  剧中表哥哥深情的印象,可谓是深入人心,虐得观众那叫一个哇哇大哭,然后谁再说表哥哥是负心汉,这部电视剧反手就丢过去,搞得好像表哥就该是这部电视剧中这样深情不悔(这在某种程度上真相了)。

  [主题:不如不遇倾城色(表哥X表妹)]

  [主题: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悔多情。又到断肠回首处,泪偷零。(表哥X表妹)]

  [主题: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表哥X表妹)]

  [主题:天涯未至肠断尽,回首半生泪偷零(表哥哥)]

  诸如此类的讨论还有很多,而且这对青梅竹马CP还上了好几次热搜,也算是为以后的编剧提供了新方向吧。

  比较悲催的就是经纪公司了,他们家这么个新人一炮而红,往后前程大大的好。结果呢,人被家里人抓回去了,说是要回去继承亿万家业。

  这算什么,上天给你那么好的颜值,却又给你那么好的家世,人干事!

  而这件事最微妙的部分在于,表哥是情敌王怜花扮演的,结果他演得实在太好了,还让表哥与表妹这对CP成为热门CP,还是深入人心的那种。

  得亏王怜花不知道后续,不然他可能原地就是一个爆炸。

  当然了,更可能他即便知道了,也并不太放在心上,因为他已经将珍宝掬在了自己怀中,放在了自己心中。

第42章 猎鹿帽(1)

  雾蒙蒙下的剑桥大学,宁静厚重。

  在其中一间教室内,学生们陆陆续续地走进来,在教授到来之前闲聊着。在开课时间前一分钟,又从后门进来了一个学生。他个子并不太高,年纪看上去要比其他学生都要小一两岁,有着一头浓郁的黑头发,和一双明亮深邃的蓝眼睛,相貌与其说是英俊,不如说是俊秀,让人一看上去就心生好感。

  对他的到来,其他学生也都得体有礼地和他打起了招呼。

  “早安,伍德。”

  “早安,先生们。”叫伍德的学生边和他们打招呼,边来到了倒数第三排,坐在了一名也有着黑头发的学生旁边。

  这名学生高挑瘦削,有着一双灰眼睛和细长的鹰钩鼻,在身边坐了人后,他的目光从茫然若失变得明亮锐利起来,他朝叫伍德的学生略点了点头:“看来琼斯助教昨日的牌运不佳。”

  “可怜的琼斯助教,他的妻子昨天还连夜回了娘家。”伍德语气中却没多少同情的成分,他坐下后多看了同桌一眼:“早安,福尔摩斯。不过你这一夜可过地不怎么样,你不会在做植物碱检验实验时,自己吃了一小撮吧?啊,你确实是。”

  福尔摩斯看起来十分疲惫,但精神又格外亢奋:“事实上,我还缺一个对照组员。”他用炯炯有神的眼睛紧紧盯着同桌。

  被疯狂暗示的伍德神情自若道:“这样啊。教授来了。”

  福尔摩斯尽管看起来特立独行了点,但他的教养不允许他做出不尊重教授和学识的事,于是就暂时偃旗息鼓,他总归有办法说服同桌的。

  说来他们俩的全名,一个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高斯·伍德。前者是化学系学生,教室是他们本专业的专用教室,后者虽然也是同一个学院的,却是医学系的,辅修数学,偶尔会去蹭其他系的课。

  伍德虽然不专攻某一个学科,但他辅修的其他学科也都学的不赖。拿化学专业来说,他之前还发表过两篇与之相关的论文,再加上他聪慧机敏,彬彬有礼,好学上进,让他颇受化学系教授的喜爱,不但允许他来蹭课,还在他请教问题时乐于为他解惑。

  绝大数教授都认为伍德是个讨人喜欢,又思维敏捷的好小伙,如果他能静下心来,专攻某一门学科那就再好不过了。

  但事实是,伍德不是个好小伙,他根本就不是个男生,“高斯·伍德”也不是其真名。

  “高斯·伍德”乃是再一次转世的林蒙,她这辈子的名字是莉莉·伍德(Lily Wood),出身乡绅之家。

  林蒙这辈子的母亲艾文娜,嫁给她这辈子的亲身父亲伯顿·伍德时,伯顿·伍德已经是第二次结婚了。

  他比艾文娜大十五岁,且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亨利,一个女儿黛西,还有一家锻造工厂,但伯顿·伍德在林蒙小时候就去世了,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艾文娜。

  后来艾文娜再嫁,嫁给了一个出纳员埃德温·斯特林。这次轮到埃德温·斯特林比艾文娜小了,小了有六岁。他们俩结婚后,有了个儿子尼尔·斯特林,一家人平时的生计主要靠艾文娜继承来的遗产。

  目前来讲,亨利去了印度,已经好多年没有回来了。

  而对于林蒙这辈子的母亲艾文娜来讲,她在给亨利和黛西做继母时,怜惜黛西一出生就没有了母亲,对她格外怜惜。等到后来林蒙这个亲生女儿出生,艾文娜则加倍偏爱起可怜的黛西,不让黛西觉得受到丁点冷落。

  等到艾文娜再嫁,林蒙同母义父的弟弟尼尔出生后身体一直不好,艾文娜偏爱的对象就变成了了可怜的尼尔。

  以至于从头到尾,林蒙都是被冷落的那个孩子。

  可以说,林蒙这辈子的家庭成分是最复杂的,家庭感情是最淡漠的。

  本来林蒙就因为带着刻骨铭心的记忆转世而痛苦不堪,又无法从新家庭中获得慰藉,导致她对这辈子的认同值达到了历史最低。林蒙觉得她就是飘零的大树,惶惶然地不知道要把根扎到哪儿。树离了大地,不扎根汲取养分,再是根深叶茂,也只有干瘪凋零的份。

  索性林蒙还有韧性,在浑浑噩噩了一段时间后,就挣扎着振作起来。

  再长大一点后,她就从所谓的家中离开了,到了外面广阔的世界,感受到了这是个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后,林蒙就开始在变革的浪潮中翻滚。

  尽管日子是充实的,在外人看来是极度刺激的,但林蒙仍旧觉得心中空了大洞,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她总觉得风呼呼刮过,让她睡不着觉。

  后来,就连林蒙自己都深刻意识到,她这样下去不行。她总是会冒出不怎么好的念头,虽说不至于到喜欢别人被折磨、羞辱,而失去幸福、自尊,而自卑、自愧的地步,可好像距离这种程度,就只差一步之遥了。

  通俗来说,就是黑化值高了。

  于是,林蒙就决定换个环境,换个身份,最终来到了学术摇篮,寻求内心的宁静。

  这学术摇篮不收女生,对林蒙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她将自己易容成了“高斯·伍德”,而且这个身份还是经得起推敲的,不是很容易就会被戳穿的假身份。

  林蒙在大学如鱼得水,尽管她常常会觉得无聊,反思自己来上大学的这一决定。

  直到有一天她从其他人口中听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林蒙当时第一感想就是“啊,这个名字我认识的”,但也仅止于此。

  再直到她见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林蒙当时也是来化学系蹭课,她坐到了福尔摩斯旁边。福尔摩斯和现在一样瘦削,五官凌厉有压迫感,同时他虽然看起来和其他有良好教养的绅士一样,带人有礼貌,可在绅士的品格下带着一种在上的审视,好像他下一刻就能将你整个人看穿到灵魂。

  其他人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还是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不好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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