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僧 第104章

作者:鼎上软 标签: 快穿 武侠 BG同人

  想要盘踞经营,也不可避免要与周围势力打交道。

  沙漠中拥有最大势力的人是谁?

  这个关外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问题,这几日方天至已打听出了答案——

  沙漠之王扎木合。

  扎木合已死了,前些日子刚死在天一神水之下。

  人走茶凉,沙漠之王的风光自然大不如前,但他的女儿黑珍珠还活着,人称“小王爷”。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既然有“小王爷”在,那他的人马便仍是任何想在沙漠讨生活的人,都绝不敢小觑、也避不开的一股力量。

  他们大约会知道石林在哪。哪怕不知道,也绝不会连一点“观音”的消息都不清楚。且退一步来说,扎木合的人马是明面上的势力,要找他们,总比找石林要容易得多。

  至于到哪里去找“小王爷”的人——

  方天至决定碰碰运气。

  沙漠和别的地方有一点是一样的,都有商人、盗匪,也都有黑店。只要沿着商路、不偏离太远,想来总有一天能遇到人,只要有人,就一定会有更进一步的线索。

  这个运气别人碰不了,因为行走沙漠没有水源,碰运气等于赌命。但方天至可以随便碰,买来的水喝完了,他还有区区十几万积分,心中一点也不慌。

  骑着骆驼深入沙漠十余天,一日黄昏时分,方天至迎着漫天风沙缓缓淌过一片平缓的沙丘,直到能看清的近处,才忽而发现原本廓影般的石山后,竟有一间客店。那客店傍山而建,低矮狭长,浑浊的红日斜悬在西屋角上,照亮了墙面上八个白泥大字,“馍馍清水,干床热炕”。

  看来他的运气还算不错。

  方天至下了骆驼,将缰绳牢牢系在店门前深深扎入地底的粗木桩上,登上一级铺着厚厚黄沙的木阶,掀开油亮发黑的棉布帘子,推门而入。

  棉布帘子一放,嘈杂的风啸声立时给掩住大半。他掸了掸僧袍上的浮尘,跺跺脚,这才抬手摘下遮风的黑纱藤笠,目光四下一扫。

  这店里粗粗一看人不少。五六个大汉围在桌边赌牌,一个瘦小老头儿缩在柜台里抽烟袋,另有一个健硕汉子在做洒扫。

  他洒扫的方式与别人不大相同,只提把铁锹往地上扬沙子,那沙子被他用锹头反复的铲,渐渐便将地上粘稠的血渍沾住了,他最末铲开一层泥地皮,将一锹血泥扬进一只藤篮里,嚷道:“你们他妈的,以后别在屋里办事,倒让老子在这洗地!”

  所有人仿佛都没看到店里进了客人般。而直到此时,那汉子才斜着眼睛,瞧了方天至一眼。也不知道是不是【圣僧】称号起了作用,他脸色微正了正,冲小老头道:“掌柜的,来了个和尚。”

  小老头吧嗒吧嗒嘴,鼻孔里钻出两道白烟,亦抬起头来,瞧了瞧方天至:“客人吃饭还是住店?”

  方天至知这必是家黑店了,便握着帽顶,走到最近桌前捡了条长凳一坐,道:“阿弥陀佛。有时令蔬果、新鲜菌汤、葱油拌面没有?”

  小老头在沙漠里混了这么久的江湖,还没见到口气如此大的客人,不由眯着眼,把烟袋锅在鞋底上磕了几磕,笑道:“有是有,不过得先交钱呀。”

  方天至道:“没有钱。”

  他话刚说完,提藤筐的汉子便回头冷冷看了过来。

  小老头也不笑了。

  恰逢打牌的一个汉子输了钱,听小老头轻轻咳了咳,便将牌面一推,瞪着一双泛血丝的眼珠子站起身来,气势汹汹大步走到方天至面前,道:“老子就说为什么输钱,原来是看到你个晦气的秃驴!”伸出蒲扇大的巴掌,便往他脸上掴了过来。

  方天至坐着不动,桌下却弹腿往他膝盖上猛地一踹,那汉子连他腿影儿都没瞧清,膝盖骨已喀地崩碎了,这一脚力道不散,犹将他整个人带得一翻,当即扑倒在了桌脚前。方天至不等他惨叫出声,伸手往他头顶髻子上一抓,稍一用劲便将他甩飞进柜台里。

  屋子里抓牌的汉子霎时变色,登即齐齐跳起,各持着棍棒桌椅,一哄而上打了过来。方天至抄起几只筷子,散花般向外一扔,铎铎几声钝器入肉,便有四个汉子原地惨呼蹲下,鲜血淋漓间,已被木筷扎透脚板,并鞋底一起钉进了泥地里。

  只剩一个持棍的冲到近前,瞧见方天至展露的手段,再听听身后的惨呼,不由头皮发麻,硬凭一腔血勇大喝一声,兜头砸下棍来。

  方天至接棍一拧,那人当即脱手,眼前再一花,已被弹来一棍当胸打飞,直撞裂了大门,跌出屋外去了。

  那小老头瞧这情形,慌忙摇起桌上一个铜铃,应时四壁窄窗齐齐打开,风声大作间,窗外已有人举起弓箭,对准了方天至射来。

  方天至张袖腾空一转,将十几支长箭尽数拢住,回手猛地向柜台掷去,一阵金戈交击声下,长箭擦着小老头钉入了他身后的墙壁,堪堪围出一个人形来。

  那小老头张着嘴,怔怔地握着烟杆,像个犯错的孩子般望着方天至站起身、提着棍,缓缓走来,忽地回过神,屁滚尿流钻出柜台,一鞠躬险些头碰脚尖,谦卑至极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忽余光见那拄在地上的棍子似要抬起,身子骨不由顺势一滑,跪下大叫道:“大师饶我性命!”

  方天至手上微一用力,那条长棍应时陷入地面半尺立住,而他重捡了条完好的长凳坐了,张口问:“有时令蔬果、新鲜菌汤、葱油拌面没有?”

  小老头忙不迭点头道:“有,有。”

  方天至吃上了葱油拌面。

  面吃完三大碗,又饮了上好茶汤,最末还切了两个蜜瓜给肚子溜了溜缝儿。

  等吃饱喝足,瞧见一旁孝子贤孙般的掌柜,他终于问:“你知道石林么?”

  那老头不敢怠慢,想了半晌才小心翼翼道:“小的属实不知啊……”

  方天至道:“听说过沙漠里叫观音的人么?”

  老头脸上冒汗,道:“这……这……竟没有听说过。”生怕方天至以为自己说谎,不由露出哀求之色,“不敢隐瞒,小人在此处经营二十余年,属实没有听说过。”

  方天至面色不动,也没有怪罪他,只道:“能在这里开上二十年黑店,武功却又马马虎虎,想必你认识的人一定不少?”

  老头挤出笑来:“道上的朋友,确实肯卖小人几分薄面。”

  方天至盯住他的面孔,冷冷道:“那么你至少该知道,扎木合的人在哪里?”

第141章

  这客店里的掌柜小老头,江湖诨号半天风。

  方天至问对了人,半天风江湖已老,同扎木合的人还真能攀上点微不足道的交情。离此最近的一处据点,半天风曾去过,手脚并用比比划划,也能讲得清楚道路。

  此时红日西沉,天光昏暗,风沙也愈刮愈烈。方天至野宿十余天不曾好好休息,便不忙走,先在这间黑店里住下了。

  半天风狗腿子一般忙前忙后,甚至亲自抱来干净熏热的被褥,将整个房间上下洒扫一番,又提来几大桶干净热水供这位不好惹的佛爷擦洗。他眼睛贼得很,已瞧出方天至下手颇重,但并无杀人意思,因此满心要将他恭恭敬敬的供起来,早送走早安生。

  方天至见他甚至撸起袖子,预备将热棉巾浣好递过来,张口阻止道:“除了这一盆水,剩下的都提下去吧。沙漠里淡水来之不易,省下留给真正需要的人,或许能多救几条人命。”

  半天风作色肃然起敬,郑重道:“大师慈悲心肠,令人十分佩服。”

  方天至知道他只是拍马屁,也不理会,淡淡续道:“你开了二十年黑店,想必杀过不少人了。不知有没有八百之数?”

  半天风受他冷湛目光一浸,只觉浑身冰凉,立时结结巴巴道:“这……小人也没有数过。”

  方天至“嗯”了一声,道:“那便是不只八百了。”

  半天风心觉不对,忙道:“顶多八百,决计不会超过八百。”

  方天至道:“好。就算你曾杀了八百个人。”他沉默一顿,缓缓道,“你犯下这样的罪孽,照理一掌将你毙了也不错杀。但我既不打算杀你、也不要捉你去六扇门。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么?”

  半天风听到“掌毙”,刚骇出一身白毛汗,这话锋一转犹如登临天堂了一般,枯瘦老脸上咧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实在要多狼狈有多狼狈,“小……小人不知,请大师示下。”

  方天至淡淡道:“因为你留在这里开一间店,比你在这世上任何地方都更有用。”他抬起手轻轻扯过半天风手里的棉巾,放进水盆里浸了浸,“从今日开始,你就在这里继续开店,但决不可谋财害命,也不可高价牟利,要好好做个老实人。”

  半天风有些不明所以,讷讷道:“是,小人往后一定做个最老实的人。”

  方天至道:“口说无凭。你立个名册。”

  半天风也没有听懂,只道:“是,立个名册。”

  方天至看了他一眼,“往后但凡有客旅经过这间店,若他受你好好招待,从沙漠里捡回一条命,那便算你救了一个人。你将这人名号、模样、住地仔细记在册子上,每年将册子送来给我过目。什么时候名册上有一千六百人,什么时候这件事才算了结。”

  半天风怔怔地,半晌道:“一……一千六百人么?”

  方天至笑了一笑,“是否有些多了?”

  半天风也不敢分辩,垂下头道:“不多,不多……小人记住了。”

  他答应的痛快,却连去哪找方天至都没有问,不过是敷衍罢了。

  方天至也不生气,手中则缓缓拧干棉巾,叹气道:“贫僧最后还有几句话,老施主最好一字字记清楚。册子上的人,若经我调查发现有假,我当杀你。若你有一年胆敢不来,我还当杀你。哪怕你去到天涯海角,或是深入地底做了蛇鼠,贫僧也有法子将你翻出来。”

  他的口吻并不冷酷,但透着一种宁和的无情,“往后每当一年仲秋,记得来闽南洞心寺找我。”

  方天至的名气好像比想象中更大。

  若说半天风原本像是条摇尾谄媚的黄鼠狼,自听到“洞心寺”三字之后,他就彻底变了。

  他提着水桶、轻轻把门阖上的样子,就像一条乖顺老实的夹腚柴狗。

  一个常年给人看病、武功深浅不为人知的和尚,竟有这样大的威慑力么?

  老江湖半天风究竟害怕的是什么?

  方天至没有问。

  若一个人的惧怕能从此救得一千余人的性命,那又何必去管惧怕的根由?

  夜里打坐时,他心中满是明日往扎木合据点去的路线、石林观音可能的身份,以及楚留香究竟人在何处。本以为还要再茫茫大漠中继续碰个十来天的运气,可不料第二天,楚留香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竟扮成一个丑驼子、被一个黑衣剑客如牵狗般牵到了半天风的黑店里!

  时值晌午,方天至当时人不在前店铺面中,而是坐在房中吃半天风端过来的酱豆焖面,若不是半天风忽地一声惨嚎“大师救命!”,他或许都不会发现楚留香曾来过。

  而等方天至闻声到前头一瞧,半天风正脸色如纸的缩在那黑衣剑客身后,死死用衣襟捂着鲜血横流的脖颈,七尺之外,一个红衣少女玉手握刀,正轻轻一甩——

  那是柄小巧美丽的银刀,刀刃上正沾着半天风的血。

  少女的脸孔比那柄银灿灿的小刀更夺目照人,她轻轻叹了口气,又嫣然笑问那黑衣剑客:“你为什么要救他呢?咱们会面的消息,最好除了彼此,只有死人知道。”

  黑衣剑客身后,蹲在角落的楚留香易容的贼眉鼠眼,但脑后光环实在令人侧目,方天至一眼瞧出他的身份,放下心来的同时,才发觉他还有个同伴,与他一并被栓在绳索上,是个丑麻子。

  一条绳子是拴不住楚香帅的。

  那么想必不论麻子、还是剑客,都是楚留香的朋友。

  眨眼间,那面孔僵硬苍白的冷漠剑客开口了:“他不该死。”

  红衣少女不由咯咯笑了:“半天风不该死?你可知他在这沙漠里开了二十年的黑店,一共杀掉了多少人?”

  黑衣剑客不说话了。

  麻子和驼子互相望了一眼,又一齐把目光投向半天风身畔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那人口唇皲裂,头发里尽是黄沙,此时正怔怔捧着喝干的水碗。

  他可能实在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在黑店里轻轻松松讨到水喝的?

  莫非是在做梦?

  半天风知道情形不妙,回头一眼瞧见方天至,简直如同见到了亲人,当即不顾伤口,抻着脖子嘶声道:“大师,大师救救我!”

  剑客、麻子、旅人、少女,一齐下意识回头看来,楚留香也不例外。而看到方天至的那一刻,他的目光便陡然如星子般亮了起来!

  方天至不知他为何要扮成这样,便不去拆穿。红衣少女则神态娇媚地上下打量他,声音讶然中反倒透出两分欣喜,张口道:“哦,原来这里还有个大和尚。大和尚,不知怎么称呼你?”

  方天至只觉自己仿佛一块鲜肉被狼盯上了,但只不动声色地合十道:“贫僧有礼了。女施主怎么称呼?”

  红衣少女也不执着追问,笑道:“我叫长孙红。大师父,你到沙漠中来干什么?”

  方天至也笑了笑,“我听说沙漠中有石林,石林中有观音,是来虔心拜会的。”他目光洞然地凝视着这名叫长孙红的少女,见她神色果生变化,才缓续道,“只是不知仙境何处,只得苦苦找寻。施主可曾听闻过石林观音么?”

  长孙红只变色一瞬,便即言笑如常,柔声道:“你可真是问对人啦。我正巧知道那地方,大师父不如同我一起?”

  方天至欣然道:“那就多谢施主领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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