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妆 第294章

作者:姚颖怡 标签: 爽文 长篇言情

  终于,萧韧叹了口气,有些话,他原本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在这个破院子里说出来的。

  可是,现在,此时,他觉得他应该说了,否则就晚了。

  “彤彤,真巧,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是在京城,现在又在京城遇到了,一晃六年了。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吧?”

  沈彤有点发懵,说着说着,怎么又说到他们两个自己身上了?

  不是在说阿钰吗?

  她下意识地点点头:“算是吧。”

  她和萧韧相识的时候,她八岁,萧韧十二岁,都还是孩子。现在六年过去了,他和她,已是少年和少女。

  见她赞同,萧韧松了一回气,继续说道:“在西北的时候,我们经常见面,我在你家吃过饭,你也在我家吃过饭,我见过你娘见过你弟弟,你呢……”

  萧韧想说你也见过王爷,认识周铮和宜宁,在萧韧心里,秦王一家子,就是他最亲近的人。

  没想到沈彤却主动接过他的话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见过你的大伯,还认识你六哥,嗯,我们扯平。”

  扯平?萧韧自动忽略了沈彤提到他的大伯和六哥,可是扯平这个词能用在这里吗?

  彤彤,是不是误会了?

  “彤彤,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但青梅竹马,而且我们彼此很熟,所以……所以我们……”

  萧韧的脸红了。

  这些话,他在心里反复练习过多次,可是终于说出来时,却忘记他要说什么了。

  沈彤用手揉揉自己的脸,完了,真让阿钰说中了!

  她仿佛听到来自孪生弟弟得意的笑声。

  不过,她心里好像还挺欢喜的。

  “萧韧,你喜欢我,是吗?”沈彤落落大方地问道。

  “啊?”萧韧吓了一跳,也不知自己是该吃惊还是该高兴,“你知道?”

  “我听阿钰说的,我就问你是不是?”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前世的萧韧,换作前世的她,打死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和萧韧说这些话。

  “是。”萧韧挺起胸膛,承认又如何,他不是早就想让沈彤知道了吗?

  只是没有想到,有人竟然抢在他前面告诉沈彤了。

  “嗯,我知道了。”

  沈彤抿嘴笑了,然后一溜烟儿地跑回自己屋里,留下萧韧独自一个人站在夜风里凌乱。

  她说她知道了,知道以后呢?

  萧韧觉得自己像是被吊起来了,上不去,也下不来。

  屋里,阿小正和芳菲逗闷子,云七不知何时已经打开了窗户,她一边吃饭一边看向窗外。

  沈彤跑进屋里,阿小连忙站起身来:“沈姑娘,小的把饭菜端来了,灶上的人说了,吃完以后把碗筷放到门口,明天会有人来收拾。”

  沈彤点点头,阿小告辞出去。

  看着阿小出了门,云七放下筷子,一双星眸瞪着沈彤,灼灼逼人:“那个一脸胡子的家伙看上去不怎么样,你们不合适。”

  沈彤:……

  芳菲给吓了一跳,她是知道那个大胡子是萧韧的,见自家小姐没说话,她便想帮小姐说几句,问道:“娘子,七少和小姐是好朋友,我们在西安时,七少帮了小姐好多忙呢。”

  云七伸手关上窗户,对沈彤道:“那人一脸胡子,应该不年轻了。你既然和他是好朋友,那他有没有成亲,家里有没有老婆,你知道吗?”

  沈彤:……

  她娘这是被她爹给骗惨了吧。

  好在云七似乎不想让她回答,而是看向了芳菲:“你给我说实话!”

  芳菲忙道:“七少是少年英雄,他十五岁就杀了鞑子的大将军呢,还有,七少没有成亲,反正奴婢在西安,没有听说他成亲,奴婢的师父就住在七少家里,他家除了他和几个下人,就只有两条大狼狗。他家里没有老婆,连丫鬟都没有。”

  沈彤:……

第520章 那一腿

  沈彤抚额,索性合衣躺到炕上,闭眼睡觉。

  她要养精蓄锐,明天出京,还有很多未知的危险。

  云七问过芳菲,原本还想抓过沈彤再问一遍,可是一转身,就看到沈彤熟睡的样子,她叹了口气,忍着身上的疼痛,拽了一条薄被盖在沈彤身上,芳菲要帮忙,被她瞪了一眼。

  芳菲吐吐舌头,她本来对云七有几分畏惧,可是现在全没了。以前的沈太太可从来没给小姐盖过被子,何况她自己身上还有伤。

  这时,芳菲听到云七自言自语:“那小子若是敢骗彤彤,老娘宰了他。”

  沈彤只睡了两个时辰,就睁开了眼睛。

  屋里,云七和芳菲都睡了,沈彤蹑手蹑脚走出了房间。

  次日,周骋四肢摊开躺在炕上,张着嘴睡着呼噜呼噜的。

  他做了一个梦,梦到灶上买回一口大肥猪,他和几个堂兄弟磨刀霍霍,对着那口大肥猪砍下去,大肥猪的肚皮被剖开,里面露出一个人来,竟然是甄建!

  一股子血腥味扑面而来,周骋嗷的一声从炕上坐起来,眼睛还没睁开,就感觉手指头像是碰到什么东西,他闭着眼睛伸手抓了起来,还挺沉,像是还挺长。

  “这么长的猪腿,老子还没见过。”

  周骋终于睁开他那半梦半醒的双眼,然后他发出了猪一样的叫声,嗷嗷惨叫。

  这丫的还真是一条腿,但这丫的不是猪腿,这丫的是人腿,还带着血的人腿!

  周骋睡意全无,从小到大,他还是如此近距离的观看一条鲜血淋漓的人腿。

  “丫的,这是甄建那孙子的腿!”

  这腿上有块胎迹。

  有一次周骋去添香胡同堵了甄建的被窝,那小子没穿衣裳,大腿上就有这么一块像狗皮膏药似的胎记。

  “女侠,我的好女侠,你真是说话算话啊!”

  周骋举着那条人腿,兴高采烈地蹦出屋去。

  他要向女侠道谢,顺便和她谈谈人生。

  可是昨天晚上还住得满满的三间屋子,此时空空荡荡。

  女侠不见了,那一群杀气腾腾的英雄好汉也不见了。

  周骋揉揉眼睛,没错,人去楼空,一间屋子的炕桌上望着一张银票,炕桌上还用刀尖刻了一个“谢”字。

  周骋又看看手里的大粗腿,没错,这是真的人腿,甄建的腿。

  周骋扁扁嘴,想哭。这些人怎么走了,不打招呼也就算了,为什么不带上他?

  以他的才智,以他的胆识,以他的英俊,一定能成为少年英侠,萍踪侠影,笑傲江湖。

  周骋索性扔掉那条大腿,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很失落。

  他和英雄好汉们的缘份,竟然只是一张银票、一条人腿。

  这太丫的没天理了。

  与此同时,一间没有窗子的房间里,杨锦程正襟危坐。

  他已松绑,但是被绑得久了,四肢已经麻木。那几条牛皮绳深陷进肉里,即使现在松开了,杨锦程的手脚依然动弹不得。

  他略通医理,知道若是不能及时疏通血脉,他的四肢很可能就此残疾。

  现在,对方给他松绑,是料定他无法动弹,果然,这些人是故意用这种方法捆绑他的。

  这群家伙深谙此道。

  要么来自军中,要么便像飞鱼卫一样,是精于刑狱的高手。

  杨锦程一直在默默估算着时辰,现在是白天,可是这间屋子却漆黑一片,即使他已经渐渐适应黑暗,可是仍然什么也看不到。

  这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除了他坐着的这把椅子,便一无所有。

  而他就坐在屋子正中央,四周安静,甚至连虫鸣都没有。

  忽然,一道刺目的亮光,屋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人走了进来。

  这人蒙着脸,看不到本来的相貌,只能看出身材高大挺拔。

  尽管如此,杨锦程还是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那个大胡子。

  大胡子进了屋,屋门关上,屋里重又恢复了黑暗。

  大胡子站在三步开外的地方,却不说话,露在半面的双眸紧紧盯着杨锦程。

  杨锦程原本还想试着活动手脚,可是现在他却不能动了。

  他迎上大胡子的目光,微微浅笑,道:“现在你们已经出宫了,危险解除,那我们也该坐下来谈谈了,对吗?”

  大胡子依旧没有说话,甚至像杨锦程一样,一动不动。

  杨锦程又道:“出宫之后发生的事,我一概不知。至于你们,我也并不认识。不仅现在不认识,以后同样不会。”

  大胡子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等着杨锦程继续说下去。

  “我们可以做个交易,只要你们把我放了,我答应你们一个条件”,见大胡子无动于衷,杨锦程耐心地解释,“至于我的身份,你们早就知道。或许你们还知道家父去世的噩耗。我的父亲和叔父先后去世,祖父垂垂老矣,家族的重担全都压在我的身上。换句话说,我能代表护国公府。今天我答应你的条件,便是护国公府给你的条件,你看如何?”

  从小到大,杨锦程都是一个有理有据的人,正如现,他想和萧韧做交易,便先不耐其烦地解释他在护国公府的地位。

  现在,在护国公府,唯一敢说自己能代表护国公府的人,也只有老护国公杨锋,和他杨锦程。

  萧韧终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道:“那你先说说,若是离开了杨家,你对于我们而言,还有什么作用吧。”

  萧韧是在战场万千杀戮中走出来的人,在他的身上,有寻常人没有的杀气,他站在那里,即使纹丝不动,也能令人感到威压。

  且,越是不动声色,便越是让人不寒不栗。

  好在,杨锦程也不是一般人。

  三岁便跟在祖父杨锋身上重点培养的人,不但遇事冷静,他对于识人,也有一套见地。

  “我若是离开了杨家,即使答应你们的事,也无法达成,那便宛如废人。但是一旦我回到杨家,只要今日我敢答应,那么日后也一家不会食言。”杨锦程嘴角含笑,四肢依然麻木,他必须要舒络活血。

  萧韧若有所思,许久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