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室她纤腰玉骨 第1章

作者:阿扶光 标签: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外室她纤腰玉骨(穿书) 作者:阿扶光

  文案:

  缇宁穿成了一个痴情男主但注定会被男主抛弃的卑贱外室,最后还因不愿离开男主给女主添堵做恶身首异处。

  碍于此,她决定照着原主的前期人设演下去,给男主嘘寒问暖送汤送药,缝衣叠被乖巧听话,再含羞带怯支支吾吾表白殿下我爱你。

  然后等着他遇上真命天女,无情地送走自己,从此一拍两散,绝不拖泥带水。

  可是,她演技太渣,男主又太聪明,没骗到怎么办?

  缇宁:“……”呜呜呜我不演了QaQ。

  俊美的男子轻轻摸了摸她的脸,唇边泛起一抹危险的笑:“爱我是谎言?嗯?”

  缇宁满眼真诚:“妾身可以说是吗?”

  “当然可以。”男子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耳侧,莫名冰冷,“只是胆敢欺骗我的人,下场只有一个字,死。”

  缇宁赶紧抱住对方大腿,小脸惨白:“呜呜呜,殿下,我,我……爱你。”

  ps:男主非处!!!!!

  架空架空,不考据,一切以作者设定为准。

  一句话简介:不谈恋爱就断腿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缇宁,裴行越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穿书

  缇宁盯着铜镜里的美人,妩媚潋滟的桃花眼,挺直小巧的琼鼻,不点而朱的红唇,清透白皙的皮肤,她伸手摸了摸眼尾处的泪痣,镜子里的美人也伸手摸向眼尾的泪痣。

  “姑娘,你都盯着镜子看了大半天了,该用午膳了。”

  铜镜,姑娘,午膳……

  饶是已经过了大半天,缇宁也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她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她不知道的朝代,然后成了一个,一个……外室。

  或许还算不上外室,只是一个以色侍人的江陵瘦马。

  根据脑子里混乱的记忆,缇宁知道原主出生贫寒,八岁被卖入某大户人家做奴婢,一路从烧火小丫头升迁到了嫡小姐身边的二等丫头,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直到一年前,因为做错事情被发卖,而后就被江陵做瘦马生意的齐家看中,当成瘦马培养了一年,前两天被送给了来江陵办事的某位贵人。

  缇宁她觉得自己有点想哭。

  既然醒来在这个朝代,说明她在现代的手术失败了,或者说她应该死了,现在捡回来一条命她应该高兴,而不是想哭。

  再者说,她在现代父母早早离世,含辛茹苦将她抚养长大的爷爷也在去年她读大一时离世,在现代她也可以说是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缇宁吸了口气,丫鬟香兰见她神色恹恹,眼神里流露出几丝担忧:“姑娘是不是想四爷了?”

  四爷?缇宁愣了愣,才想起香兰口中的四爷恐怕指的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我没……”话说了一半,四爷这个称呼怎么这么熟悉?她恍然觉得不对,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件事,神色紧张起来,“这是江陵城吗?瑞安十几年”

  “是呀,姑娘,我们在江陵城,如今是瑞安十九年。”

  江陵城,年号瑞安,四爷?还有这个和她原来一样的名字,缇宁。缇宁双腿一软,差点跌坐在了地上,她可能不是穿越了,而是穿书。

  穿越到了一本叫做《非我难逃:霸道世子爱上我》的狗血甜宠文里。

  不过她的身份不是女主,而是一个恶毒女配,作为给男女主感情添油升温的踏脚石存在。

  原著里,原主出生贫寒性格体贴温柔,所以男主一开始有几分满意这个外室的伺候,外出江陵办事却也将她带了回去。直到他遇到了本文的女主,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便遣散了所有的女人。

  原主也得到了一笔丰厚的遣散金,但是在和男主的相处中她早就爱上了男主,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离开男主。甚至用计陷害女主离间男女主,但她在男主面前却是一副温柔善良的样子,男女主因为女配历经周折,当然最后女配恶毒心思暴露,于是男主毫不犹豫拖她去喂了老虎。

  原文里这样写:“她头发散乱,再也不见从前丁点温柔善良的假面,白虎的血口大盆对着她,她慌乱逃窜,但百兽之王的目光早已瞄准了她。”总而言之,最后恶毒女配是死无全尸,受尽折磨。

  缇宁忧伤了一瞬,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细细一想,其实穿书也不错,她看了小说现在勉强也算的上是未卜先知。

  只是可惜的是,当初那本小说她没看完,男女主在一起就弃文了,后面几十万字的发展只从评论区窥知一二。

  “摆膳吧。”缇宁有点遗憾。

  虽然只是没名没分的外室,但缇宁的午膳还是不错,三菜一汤有荤有素,厨子的手艺也很好,每一道菜都算的上是美味佳肴。更重要的是里面还有一道重口味的炙烤羊肉,羊肉先用熬了几个小时的骨汤炖煮,再在铁造的烤架上用木炭炙烤,撒上孜然胡椒茱萸粉等物,那叫一个让人垂涎欲滴。

  尤其是缇宁半年前检查出有白血病,食物上多有注意,不太敢吃重口味的人,今天这口肉差一点把她的舌头咬掉了。

  用完午膳,原主有午休的习惯,缇宁也只好遣退下人,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以为自己睡不着,但到底没敌过强大的生物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心里还有些期待,或者她醒来后就能回到现代,这只不过是黄粱一梦。

  醒来时还是古香古色的房间,缇宁睁着眼沉默了半晌,慢慢从床上爬起来。下榻穿鞋的时候对上一双眼,一双竖瞳,银白色的柔软身体堆成蚊香,缇宁吓得失声,那两手掌长的小银蛇见缇宁动了,它动了动脑袋。

  见它动了,缇宁感觉自己命悬一线,下意识拿起床头的重物朝着那小银蛇砸去,砸了也不敢看那蛇怎么了,鞋都没穿直接往外跑。

  她属小老鼠她平生最怕蛇。

  刚出门便撞上香兰,香兰见她衣衫不整,白嫩的小脸惨白,狐疑道:“姑娘,你怎么了?”

  “我,我………”缇宁往房间处看了眼,声音抖得都说不出话来。

  “是做噩梦了吗?”

  “梦都是假的,姑娘别怕。”香兰思来想去只有噩梦这个理由能解释缇宁为什么这么惊恐。

  缇宁缓过气来刚想说话,香兰是个小话痨已忍不住先说道:“奴婢陪姑娘回房吧,等会儿奴婢还要在院子里找一找有没有一条小银蛇。”

  想到蛇缇宁身体都在发软:“为什么要找蛇?”

  “那是四爷的宠物。听管家说,今早上那蛇不见了,在府里翻来出去的找。”说着她看了缇宁一眼,“不过姑娘放心,那小银蛇住的院子距离姑娘颇远,应该来不到我们院子,只是管家有命,奴婢必须得找一找。但就算来了姑娘也不必怕,那只是一条小奶蛇,牙齿都没长好,不咬人的。”

  缇宁想到她房间里那条生死不知的小银蛇,不敢进门了。

  “姑娘,姑娘,怎么不走了。”

  缇宁望着她,挤出一个干巴巴的微笑:“你有事你去忙吧,我自己回房就行。”

  香兰的脸色垮了下,她被分给了缇宁成了她的贴身丫鬟,自然想要好好表现坐稳大丫鬟的位置,一直以来殷勤伺候,她虽然有事但肯定是姑娘更重要,如今姑娘让先她做自己的事肯定是觉得她不够亲近。

  缇宁没注意到香兰的脸色,她想起了另一件事,既然是男主,自然要有异于常人的地方才配得上男主的头衔。本文男主除了家世容貌优于常人,性格不同一般人外,他还有个异于常人的爱好,别人养宠物养猫或者狗,再不济养鹦鹉养画眉,但是他养蛇和老虎,觉得他们又可爱又讨喜。

  这也是缇宁当初弃文的原因之一,养老虎作者描写老虎就算了,但是男主养的蛇作者一描写她就起鸡皮疙瘩,迫不及待的跳开该内容。

  那条蛇还活着吗?是男主的宠物吗?缇宁不知道,但是她知道,如果是男主的宠物她弄伤或者弄残了它,她就玩完了。毕竟书里是这样立的人设,男主眼里,像她这样的美人只是个玩意儿,玩意儿怎么会有爱宠重要?

  等香兰走远了,缇宁咬着牙回房间,她先站在门口观察了一下,没看见小银蛇乱跑的踪迹。她耳听四路眼观八方挪到了床前,刚刚慌乱之下被她扔在地上的是一个木头匣子,且是分量很重的那种,她刚走进,就瞧见一小截尾巴露在匣子外头,蛇脑袋上半身都压在匣子下面。

  是死了还是受伤了?

  缇宁在卧室里找个板凳充当棍子,身体和蛇尾巴拉开最大的距离,用板凳推开木匣子,蛇脑袋已经破了,那条蛇一动不动。

  这是……死了?

  缇宁默了默,一时拿不准是希望这条蛇活着还是死了,但既然死了,缇宁拿了两张手绢闭着眼睛靠近将尸体捡起来,想要消尸灭迹。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香兰的声音:“奴婢参见四爷,姑娘在房间里休息,一直盼着你来呢。”

  四爷?那指的是男主?他怎么现在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缇宁心乱意乱之下,直接把手绢连着小银蛇一起扔进离她最近的圆口大肚素色花瓶。

  刚做完这一切,门口响起一道低沉磁哑的男音:“你在做什么?”

  听到这个声音,缇宁想起本文关于男主裴行越的设定,他是临西王世子,临西王和王妃生了三个嫡长子活下来的只有他,自然异常娇惯异常。

  不过这位世子殿下的在外的名声不太好,又说他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又说他性格扭曲,不堪为人。

  但对缇宁而言,目前更重要的是照着原女主最开始的人设走下去,然后等着他遇见真命天女。

  想到这,缇宁堆出一个温柔乖巧的微笑,她转过身来:“我……妾身见过四爷,妾身正准备梳妆。”在外面,这位世子殿下是裴四爷。

  请完安,缇宁抬起头,便看见裴行越那张脸,饶是她前世在网络上见过各种各样的美男子,也不由得愣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戳专栏可见啊《这个外室能强国》

  上辈子被累死的宋皎穿越后只想绑住某人,做只享尽荣华富贵的咸鱼!!

  直到她做了个梦,原来她是一本言情文用来衬托女主里恶毒女配,她看中的每个男人都会拜倒在女主的石榴裙下,包括如今她喜欢的长期饭票也会爱上女主,不顾地位要立她为王妃!

  宋皎不信梦,她扯着饭票的衣袖泪眼巴巴地哭诉,让他娶她。饭票温柔地擦干她的眼泪,不留余地打碎她的希望,“皎皎,别忘了你的身份,我怎么可能娶你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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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东世子得了个外室,虽然身份低微,脑子不灵光,但乖巧皎憨爱一心爱他,他想正妃入府后也可以抬入府中当个侍妾。

  但她竟然妄图当他的妻子。

  而在他拒绝之后,竟然连夜跑了。

  江东王世子冷笑一声,她又笨又傻没了他的照顾,看她如何过下去。

  **

  一段时间后。

  “宋姑娘知错了吗?

  暗卫摇头回道:

  “宋姑娘提取了土法青霉素,被百姓称为药神。”

  “宋姑娘造出了柔软便携带又便宜的纸,全天下的读书人都买的起了。”

  “宋姑娘她……”

  “宋姑娘炼铁晒盐压缩饼干造水泥路,世子,陛下下旨认宋姑娘为义妹,她是你的姑姑了!”

  某世子猛地捏碎桌角,怒道:“姑姑又怎么样,她还是只能当老子的妻!”

  宋皎:既然野男人靠不住,还是靠自己好了(*^▽^*)

第2章 初见

  他长了一张极其英俊而没有攻击力的脸。

  原文中开场设定她已经成了他的外室一年,当时他二十岁,那么如今他应该才十九岁,面如冠玉,眉目深邃,鼻梁挺直,眼珠是淡淡的茶褐色,轮廓并不宛若刀削,带着些清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