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病,炮灰命 第114章

作者:小韫 标签: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赵香抖了下肩,笑着在陆之韵的手臂上拍了下,说:“你这个故事听得我毛骨悚然的,后续呢?”

  “后续自然是报仇成功。举凡,大体是这个路子。先不提这个,”陆之韵眼眉间笼着如烟似雾的笑,偏头看着赵香君道:“前几日我表哥向我求婚了。”

  赵香君当即便蹙了眉,道:“可是你姑妈的儿子?”

  “是他。”

  赵香君当即冷笑道:“这可真是癞□□想吃天鹅肉了。此人看着一表人才,我一看他,就知道他什么货色。这人骨子里就刻着两个字——名利。”

  陆之韵说:“你悠着点儿说,我可是应下了。”

  赵香君坐直身,一手夹着香烟,一手扶着沙发扶手望着陆之韵:“你可别犯糊涂!”

  在前世,陆茵梦和赵香君提及此事时,赵香君第一时间也是反对,也说了这番话,陆茵梦觉着赵香君低看了吴咤,俩人甚至为此争论了一通,闹了个不欢而散。

  陆之韵收了笑,认真地说:“我省得。”

  赵香君简直是恨铁不成钢:“满香城家底殷实的青年才俊无数,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偏要在穷人堆里找男人。”

  陆之韵只靠在沙发背上微微笑着不说话。

  香烟的雾从赵香君的口鼻间逸出,一篷一篷地上升,她又皱着眉头问:“叔叔阿姨也必不能答应。”

  “我会说服他们。”

  “那你可真是鬼迷了心窍。”

  二人正说道着,便有惯常在社交场上厮混的世家子弟前来邀请赵香君和陆之韵跳舞。然而,跳舞是假,趁机调/情却是真。

  陆之韵都一一拒了,赵香君便也没去,留在沙发上仍旧和陆之韵说话。

  赵香君端起酒杯,食指上戴着一颗鸽子蛋一般大小的钻石戒指,映衬着酒杯中暗红色的酒液,显得煞是好看。

  她轻抿了一口葡萄酒,又放下,转身看着陆之韵道:“这你可答应得不巧,今儿我请你来,本有别的打算。”

  今天主办宴会的,也是这个圈子中的一户颇有名望的人家。在前世,原主经历过社交场上的追捧后,对出席宴会的事并不热衷,也就是赵香君给她捎了话儿,让她今天务必出席,她才来了。

  只是,前世的陆茵梦和赵香君因吴咤吵了一架,便不欢而散。

  这一世,陆之韵留了下来。她坐直了身,身子微微倾向赵香君:“什么打算?”脖颈间一条圆润饱满的珍珠项链,衬得她细长的天鹅颈白皙如玉。

  赵香君说:“想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

  陆之韵知道,但在这个时间点,她不应该知道,便如是配合地问。

  赵香君一笑:“你会知道的。”

  约莫又过了几分钟,大厅内突然有了异样——有好些人都起身,朝门口处迎了去,主人家的当家人更是殷勤地笑着,口称“稀客莅临,蓬荜生辉”等语。

  陆之韵转头看去,这一看,便被摄住了心神。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啦╮( ̄▽ ̄)╭

  但我莫得存稿,所以不能爆更~~~

  先更一章!

  明天中午十二点继续更一章,以后我们的更新时间就固定在中午十二点啦,么么大家(づ ̄ 3 ̄)づ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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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重生复仇的白富美

  陆之韵转头看去, 这一看,便被摄住了心神。

  她那颗秀美的头颅再没回转, 只越过乌压压的人头并那衣香丽影,看向被众人围着、众星拱月的男人。

  男人穿着熨烫整齐的白衬衫和西装裤, 脚上是一双擦得铮亮的皮鞋,看上去很年轻, 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他很高,有一双笔直细长的腿,宽肩窄腰, 腰背笔直, 身材秀挺如竹,脖颈白皙如玉。再往上,是他无一处不精致的五官,是他立体分明的面部轮廓,眉清目秀、如诗如画。

  他留着一头三七分的短发, 并没有像时下的权贵子弟富家子弟那样打摩丝, 自然而蓬松, 显得干净清爽, 神情间礼貌而疏离,气质清冷, 令人明知他不好接近,却仍然对他趋之若鹜。

  旁人和他说话,他只略略颔首,又或是简短地回一两句, 东道主知他不耐烦,把上前来客套的客人敷衍回去,男人的目光正巧扫到陆之韵,对上了她的视线。

  陆之韵心头一悸,旋即剧烈地跳动起来,却只是将唇角微微牵起一丝细微的弧度,矜持地略略颔首,便收回目光。

  这时候,赵香君笑着冲男人招了招手,回头在陆之韵耳边低声道:“这就是我要给你介绍的朋友,庄南生。”

  通过原身的记忆,陆之韵是知道庄南生的。

  在香城,不仅仅有四大才女、四大美女,第一名媛,还有四大世家、第一绝色。

  按如今家族势力来排,四大世家是庄赵陆齐。

  庄是庄南生家。

  赵是赵香兰家。

  陆是陆之韵家。

  第一绝色,是庄南生。

  能被称为第一绝色,庄南生确然很美,美得雌雄莫辨。他的美,剪了短发,便是男子的美,若蓄长发,说他是男子,他便是俊美至极的男子,说他是女子,便是清冷至极的美人。在四大家族中,总有长辈说后代一代不如一代,祖宗的基业都不知该传给谁。

  只有庄南生是个例外。他除了美,还素有谋略,行事杀伐决断,如今不过二十六岁的年纪,便已得族中长辈信任,成为庄家的当家人,管理偌大一个家族。

  没有人敢轻视他,没有人肯成为他的敌人,也没人敢拿他的容貌调侃他,有的只是膜拜,称他是“天下竟有如此神仙般的人物”。

  在前世,庄家举家移民海外,事业也转移至海外,在香城的势力完全撤出,吴咤才能在香城这个小地界出名。

  举凡人,便没有完美的。庄南生看似完美,却有一处令庄家人不满的地方——他有洁癖,精神洁癖、身体洁癖皆有。

  他曾在家中父母长辈欲为他订婚时说,婚姻之事,须得有情。倘或不是他中意的女子,他宁愿终身不娶,若让非他中意的人近了身,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总觉得别人占了他的便宜。而他是一个优秀的生意人,从不肯令人占他的便宜。

  偏他的论调如此怪异,香城的名媛闺秀们反倒越发对他趋之若鹜,有些好男风的世家子弟亦在他跟前伏低做小——万一就被看上了呢?

  然而。

  在原身的记忆中,毕竟没人能成功令庄南生中意,直到他移民海外,还是单身。

  这就是陆之韵在这个世界的攻略目标,在她为原身制定的复仇虐渣计划中,他亦是重要的一环。

  今夜,她不仅仅是为赵香君而来,也为庄南生而来。

  庄南生走了过来,陆之韵和赵香君一同起身,给他让座。

  看得出,赵香君和庄南生熟识,待庄南生坐下后,陆之韵本想坐在最边上,令赵香君坐在中间的,却被她轻轻一推,摁在沙发中间的位置坐了。

  他们虽没挨着,却靠得很近,距离不过一尺,陆之韵能闻到他身上淡而清冽的香气。他微微笑着,看上去并不如传言中那样凶神恶煞,也不像是会吸血的资本家,却极有气势,令陆之韵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他只往那儿一坐,旁的人便合该跪在他脚下唱征服。

  也许,用四个字可以勉强形容一二——天生贵气。

  赵香君先和庄南生寒暄了两句,才向陆之韵介绍道:“你刚回来不久,前段时间请你你也不来,还没见过,这位是庄南生。”

  说完,她又向庄南生介绍陆之韵,称她有几多才华,擅舞能画。

  陆之韵笑称“谬赞”,向庄南生伸出手:“幸会。”

  这时候,赵香君后知后觉地想起,庄南生不喜与人触碰,因此,但凡是见他的人,亦或是合作对象,都很自觉地行拱手礼,并不会伸出注定会被拒绝的手。她因母亲和庄南生的母亲是手帕交,同庄南生自幼熟识,都没和他握过手。

  她太知道庄南生的性格——他决定的事,从不更改。他不想和人握手,旁人便是伸断手他也不会理会。

  眼下,见庄南生静淡的目光落在陆之韵手上,赵香君为避免即将出现的尴尬,悄悄地在陆之韵腰侧掐了一把,正要伸手将陆之韵的手抓回来时,庄南生已探出那细腻白皙、指骨修长的手同陆之韵轻轻一握,时间长度恰到好处——长一秒便是唐突佳人,短一秒便是怠慢无礼。

  他的嗓音清越,如玉石相击,却又带着独特的清贵之气:“幸会。”

  赵香君的目光在二人身上逡巡片刻,又定定地看了庄南生一眼,见他神色不改,仿佛适才并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便笑了声,知道她今日的目的有几分达成了——

  介绍陆之韵和庄南生认识,是因为她听闻陆之韵近段时间几乎不出席宴会,整日都和她那表哥吴咤厮混在一起,怕她接触的人少了,便上了年轻、贫穷、英俊但肯上进的男人的当。

  但凡是名门闺秀,见惯了世家子弟在风月场打混的劲儿,总是对这样的男人没有抵抗力。然而,大多数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立马便从有志青年变成了混蛋。

  她的主张是,倘若令陆之韵见了庄南生这样既有貌又有才还洁身自好的男人,也就把那什么表哥看得平常了。

  倘或他们能看对眼,那便解决了两位好友的人生大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

  如赵香君所愿,陆之韵确然对庄南生的印象很好,亦为他的容貌、气度、风华所折。便是她自负美貌,在庄南生的风采之下,亦是自愧弗如,忍不住心内暗暗赞叹一声“香城第一绝色果真不是浪得虚名”。

  而吴咤那“希腊雕塑般俊美”的面孔,在她看了庄南生之后,便也从难得一见的帅哥变成了乡野村夫。

  他们三人聊近日的时局,探讨香城是否会沦陷在外族的坚船利炮之下、如今租借香城的外国话事者是否能有强硬的手腕令香城免受沦陷之苦。

  大多是赵香君在高谈阔论,陆之韵在听,庄南生默不作声,只在他有不同意见时简明扼要地说一两句……

  没多一会儿,赵香君饮尽一杯葡萄酒,笑道:“你们都是锯嘴的闷葫芦,半天放不出一个屁来。我且不和你们说了,由得你们在这里沉默是金。”

  放下酒杯,她便搭上一位男士的手,姿态轻盈地滑进了舞池,成了那衣香丽影中最亮丽的一道。

  虽然说庄南生是陆之韵的目标,但来之前,她是有决断的——她就来看看。倘若她对传言中的庄南生有感觉,就照计划走,她攻略他,把他变成自己的男朋友。倘若她对他没感觉,那为原身的复仇的效果便要打个折扣。

  眼下。

  她要攻略庄南生。

  平白无故的,又不好搭讪。

  她翻了翻自己的手包,又合上,想起赵香君的手包里应该有烟,便拿过来打开,从烟盒中抽出一支,娴熟地夹在指间,问庄南生:“有火吗?”

  庄南生回头,那双本是天生多情、生在他身上却清冷至极的桃花眼对上陆之韵的视线,显得极不好接近,声线亦淡:“没有,我不抽烟。”

  就在陆之韵以为自己碰了个钉子时,庄南生已拿过赵香君的手提包,从里面掏出一只打火机,唇角微微翘,淡淡笑,令人在他面前不敢造次的气势犹在,目光却清澈,看谁都是平等的,无轻鄙,无嘲讽。

  陆之韵脸上一热,便飞了两片红霞。她倒也镇定,将那香烟含在嫣红的唇瓣间,秀美的头颅凑过去,只听“咔擦”两声,打火机便蹿出明亮的火焰,庄南生迎了上来。

  不过点支烟,他们却靠得极近,头与头之间,仅十公分距离,不至于太过唐突,却能闻到对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和体/香。

  陆之韵吸一口气,香烟被点燃,红色的火星因她的吸气而闪烁着,白色的、缥缈的烟一缕缕散开,像是织成了一张网,网住了她和他,连庄南生素来不喜的香烟味中,仿佛都带有一丝令人着迷的味道。

  陆之韵笑了一声,将那香烟掐熄在烟灰缸里,转头对庄南生说:“我不喜它,只不知为何,人人都爱抽。”

  于是,香烟中便没了令人着迷的气息,那味道一如既往地令庄南生觉得可厌起来。

  他们对视一眼,心照不宣——他早看穿了她的把戏,她知道。

  空气中,似有了情愫的味道。

  留声机中,音乐声流泻,音符旋转在每一个舞步中,是外文歌。

  庄南生淡笑着:“我也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