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病,炮灰命 第135章

作者:小韫 标签: 爽文 甜文 穿越重生

  至少,在吴咤看来是这样的。

  因此,他陪着笑,轻描淡写地说:“什么能人?什么人物?吴某不过是一个小秘书。我若真是能人,今日倒也不必来求着诸位,也许还能帮诸位一些小忙。”

  这话,当即便引来一阵嗤笑声。

  他们用言行举止在轻蔑他,看不起他。

  四少爷就中周旋,可也拦不了几句。

  他们聊的,多是有钱人家的少爷玩的。有低俗的,有高雅的,但凡他有半点听不懂,便被人说:“这也难怪,你们家毕竟早就落魄了,从富贵公子变成乡巴佬,倒也难为你,跟不上潮流也是理所应当的。”

  甚至于,他们有时候会故意不接他的话,但凡他说一句,好几个人攻讦他。

  他如坐针毡,却又不得不说好话,不得不笑着,用自嘲来取悦他们。最后,还要被灌酒。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屈辱感一层层漫上心头。

  他们说——

  “娶了陆七小姐,吴先生可真是走了大运,可要比别人少奋斗几辈子。只凭这一桩婚姻,就从贫民跃升成贵族了。”

  “就是穷多了,便是一朝飞上枝头,总也有些傻气和土气。”

  ……

  “没想到吴先生竟这般有趣,比那西洋点子哈巴狗还会讨喜。”

  ……

  自尊?

  他已没了自尊可言。

  四少爷本就和这些人是一丘之貉。皆因吴咤是他的表亲以及妹夫,这才看不过眼,也劝了那些人几句,只算不至于令场面太过失控。最后,吴咤的目的虽达成了,酒醉之余,却是前所未有的屈/辱和愤/懑,大脑却是无比清醒——

  他必须要出人头地。现在,他们看不起他,将来的他,只会令他们高攀不起。而那时,他要将他们加诸在他身上的,全都还回去。

  如今,这些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人,将来只会跪伏在他脚下求他。

  天色渐晚。

  吴咤那边的酒局散了,四少爷要去青/楼里相好的那里住,于是,吴咤便一个人踉跄地从清园出来,吹了吹风,坐上人力车夫的车回家。

  陆之韵同庄南生拉着手,从“蝶梦”这间包厢出来,并不避讳人。适才在隔壁为难吴咤的几人脸上顿时便有些讪讪地,其中一人到底拱了拱手,笑着打招呼:“陆七小姐也在?好巧。”

  陆之韵嘴角噙笑:“是挺巧的。”

  他们又连忙谄笑着同庄南生寒暄,忽地眼尖,看到他们交握的手,不由惊诧了:“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中午十二点见,我会尽量一次性发全~~~

  题外话。

  前段时间收到一条评论,是第一个故事的,该读者说,怎么可能有人在摔东西砸人骂人时,还会有一种稚气般的可爱,怎么可能会美丽?这不是泼妇么?

  我想说,有的。这个人设的原型,是《彗星美人》里贝蒂·戴维斯饰演的玛戈,当时看她发火的那几场戏,我真的是被秒到了[捂紧我的小心脏]

  然后我又想到了这一个故事,我一直描述女主的眉眼间似笼着烟雾,美得如梦似幻,这个是不是太抽象了呢?人的眉眼间怎么可能笼着烟雾,这实实在在存在的人,怎么可能如梦似幻呢?

  不满大家说,我在写这个故事的韵韵时,想的是费雯丽,以上是我对费雯丽的感觉。当然,文里的设定,是韵韵的面部轮廓要比费雯丽东方一点,柔和一点……

  ——来自一个叨逼叨作者的叨逼叨

第108章 重生复仇的白富美

  他们又连忙谄笑着同庄南生寒暄, 忽地眼尖, 看到他们交握的手,不由惊诧了:“你们……”

  音量刚拔高,陆之韵便对他们眨了眨眼, 竖起食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他们便不敢再说话。

  陆家的势力,令陆家人总是被旁人尊重的, 又有庄南生在,这尊重中便又多了敬畏。

  其中一人很上道儿,说:“七小姐放心, 我们都不是碎嘴的人,今日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庄南生扫了他们一眼,微笑道:“还请诸君说到做到。”

  言下之意,倘或做不到,你们自然懂的。

  庄南生在香城他们这一圈人当中, 素有玉面阎罗之称, 又是庄家的当家人, 当他笑时,旁人便不觉得他在笑, 而是藏着刀,是威胁。

  而他的威胁,比令他们发毒誓还可怕。

  因为,庄南生的报复,会是迅捷快速的,令他们不死也要脱层皮, 损失的,会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家族事业、财产、名利、社会地位,甚至于人脉关系。而违誓的报应,谁知道什么时候会来呢?

  几人当即连连做下保证,表示自己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不会同人说。

  待陆之韵同庄南生从清园出去后,几人面面相觑,颇有些后怕,拍胸脯的拍胸脯,抽烟的抽烟。

  “这陆七小姐和庄六少爷……”

  “别说。”

  “当心祸从口出。”

  “他们……诶,这可是奇闻!我倒是宁愿没撞见这档子事儿!”

  ……

  庄南生没再回避陆之韵。

  陆之韵并不逼得很紧,只扶着车门,回头,用她美丽的双眸看向庄南生,微微一笑,说:“今日窗前事,你很好,我很喜欢。”

  窗前什么事?

  无非是……

  庄南生下颌紧了紧,神态自若地瞥她一眼,目光中似有赧意和羞恼。

  他冷着一张脸:“非礼勿言。”

  陆之韵低头笑了声,又抬头看他:“做得说不得么?你是知道的,我这个人,向来从心,不是那假正经的人。”

  庄南生睥睨着她,她却不以为意,笑着说:“你倒也不必再挣扎。自古以来,有一句话,我是赞同的。堵不如疏,倘使你硬要违背自己的心意,你的每一句话,都是言不由衷,每一件事,总会脱离掌控。也许,你应当放下自律,更自由一点。”

  自由,怎么自由呢?

  违背道德,做她的地下情人?

  陆之韵的车子驶离了,庄南生站在原地,神情越发冷峻了,面部线条都变得凛冽。

  拦着他、令他违背自己的心意的,从不是因为所谓的道德、约定俗成的规矩。而是他的骄傲。

  他恼的,是她并不怎么将他放在心上,却又吃定了他,每每要来撩拨他。

  倘使一个人并不在意他,将他当成正婚姻外的一段艳/遇,他凭什么去配合她?

  更别提,他曾表露过真心,却被她踩在脚底下。

  陆之韵并不知道庄南生是这样想的。她只知道,他不会拒绝她。于是,她便一次次地试探,一次次地看他口是心非,来证明他是在意她的,对她有感情的。

  他是赤诚的,令她想相信。

  可是,自古以来,伤人最深的,都是最亲近的人。他对她,底线在哪里?何时会厌烦?

  这都令陆之韵忍不住去试探。

  也许有一天,他令她满意了,她会愿意告诉他所有的事。

  车子开在车水马龙的街上,车窗外是各种各样的嘈杂与喧嚣。

  陆之韵靠在座椅背,眼睑半阖,唇角却愉悦地上扬。她脸上,同外面一样,是个晴天。

  今天,她又下了他一城。

  他又退了一步。

  而他们都知道,从今天开始,他已做出来了选择,便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抗拒她。

  对陆之韵同庄南生的事,吴咤并无所觉。

  今天,不过是新婚第三天,他却有一种身在地/狱、度日如年的煎熬感。尽管已离了清园,这两年,在外应酬时,那些人的冷嘲热讽,时不时地在他脑海中回放,时时刻刻都在刺他的耳、刺他的心。

  也许他脾气大一点,有骨气一点,抱负小一点,便攒个局,当众骂他们一句:“去你妈!滚你妈的蛋!”

  可他毕竟是一个有抱负的人。

  于是,骨气和脾气都弱了。即便再愤怒、再屈辱,也只能奉行一个字——忍。

  他回家后,便醉醺醺地坐在沙发上,也无人来管他,连杯解酒茶也没得喝,客厅中是浓郁的酒气。

  有些仆佣路过时,嫌恶地皱了皱眉,道:“这酒臭味儿也忒大了些儿。”

  “姑爷在外面应酬是好的,可也要当心自己,别见着好酒就喝,每次都喝得烂醉如泥才回来。”

  言语之中,竟把他当成没喝过好酒的乡巴佬。

  吴咤怒从心起,大脑的思维却迟滞,行动亦迟缓,瞪着仆佣,在沙发上挣扎了两下,又躺倒下去了,随后,意识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又渐渐清醒。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后面内容略多,所以不在这章末尾补了,直接再发一章,晚上六点发,已放存稿箱~~~

第109章 重生复仇的白富美

  吴咤怒从心起, 大脑的思维却迟滞,行动亦迟缓, 瞪着仆佣, 在沙发上挣扎了两下,又躺倒下去了,随后, 意识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又渐渐清醒。

  清醒到,他根本没有一丝酒意。

  只是,他所处的地方, 不再是陆家的别墅, 而是他同吴母一起租住的公寓。他们仍旧是在七月二十三结的婚,却没有风光大办。

  因为陆家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陆茵梦只好同陆家人决裂,来投奔他。

  吴母几次三番地说:“一个女人,便是出身再好,学识再高, 要抛家弃父母跟着一个男人,都是下/贱的、没脑子的。皆因咱们是亲戚关系,我才好接纳她的。倘要换了别个年轻女孩儿这样拎不清,我是看不起的。”

  而陆茵梦和陆家人决裂的的事,也违背了吴咤娶她的本意。但他到底有城府,一点儿没在陆茵梦面前说起,只道:“我妈这个人思想老派, 她说了些什么,你便当没听到,倘或再过分些,你看在她是我母亲的份儿上,忍忍罢。你放心,你待我这样真诚,我一定会对你好,绝不辜负你。我爱你。”

  陆茵梦被他这样一安抚,心中虽有诸多委屈,倒也忍了下来。

  七月二十三日那天,他们办了两三桌酒席,请平时有来往的邻居和吴咤的一些朋友,又寻了一家报纸刊登婚讯,后面再补办了结婚手续,这婚便算是结了。

  陆茵梦从陆家出来,并非是身无分文出来的,她还带了一笔私房钱。有些是她给人翻译稿子赚的,有些是她的画儿卖出去时攒的,有些是她在陆家时的月例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