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种田之长姐威武 第6章

作者:景福 标签: 种田 穿越重生

  元宁拿到手中摆弄了几下,然后把笛口放在衣服上擦了擦,这才拿到了嘴边。

  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么小小的一支骨笛,声音竟然会那么响那么刺耳。

  近在咫尺的伯钟赶忙捂住了耳朵,元宁自己也差点下意识将之丢掉,耳朵还有点隐隐作痛,但还是强忍着吹了一阵。

  收了骨笛,她又在身上擦了擦,才重新给人家塞回荷包里,腾出手来就去揉耳朵。

  男子一直盯着她看,嘴角忍不住抽搐几下,没想到这样一个贫苦出身的小丫头,还挺爱干净!

  元宁又去关心弟弟的情况。

  伯钟脸上的痛苦之色已经消失了,皱着眉问道:“长姐,那是什么东西啊?好奇怪!”

  “我也不知道,”元宁摇摇头,叮嘱伯钟,“你也不要多问,好奇心太盛可不是什么好事。”

  伯钟用力点头。

  男子眼神闪了闪,这小姑娘倒还蛮有见识的。

  元宁口渴,竹筒里的水不多了,她也不愿意喝生水,看到旁边长着一种叶片上有黑道道的植物,从原主的记忆中得知这是一种可以食用的植物,本地人都叫它酸草,味道酸酸的,略点一丝不明显的甜,生津止渴的效果很不错。

  她拽了几片叶子塞进嘴里,咀嚼片刻咽下去,缓解了口渴的症状。

  她又给了伯钟几片,“酸酸的,还挺好吃。”

  伯钟不爱吃酸的,嚼了几下,一张脸都皱巴到了一起,“长姐,好酸啊!”

  他这样一说,地上躺着的那男子也觉得嘴巴里开始分泌唾液,同时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发干,低声问道:“可不可以……给我一点?”

  元宁犹豫了一下,道:“我不确定你能不能吃,所以还是算了吧,你忍一忍,你的同伴应该很快就到了。”

  伯钟犹豫了一下,竹筒里其实还有一点水呢,但是长姐不发话,他也不好擅自做主,只好低下头去。

  过了约摸有两刻钟的时间,才有两个中年男子匆匆而来,两人直接无视了元宁姐弟二人,径直走向那倒在地上的男子,面上俱是焦急之色,急急问道:“公子,您这是?”

  元宁也不近前,就站在不远处说道:“他被毒蛇咬了,你们还是赶紧带他去找郎中瞧一瞧。”

  顿了顿,她又补充:“我们这里早两年就没听说有毒蛇了……所以,这位公子还挺倒霉的。下次若是再来,还需带点驱蛇药。”

  “你?”一个中年男子转身看向她,眉心微蹙,却还是耐着性子问道,“是你救了我们家公子?”

  元宁微微点头:“也是凑巧了。”

  “大恩大德容后再报!”中年男子冲着她拱了拱手,和同伴背起受伤男子匆匆而去。

  伯钟嘟着嘴说道:“他们怎么连个‘谢’字都不说?”便是他们这样的乡下人也不能这样没礼貌。

  元宁笑了笑,摊开手掌心,“你瞧,这是什么?”

第十二章 印章

  那是一枚小小的印章,大约只有二寸高,暗黄色的石头,可能是因为被摩挲的时间久了,有着玉质的莹润,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东西。

  “长姐!”伯钟神色大变,长姐难道是像偷了人家的东西换钱?他们虽然穷,却也不能做这样的事啊!

  看他的神色,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了,元宁抬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想什么呢!你长姐是那种人吗?”

  伯钟松了口气,却还是心怀忐忑,“那你……拿这个做什么?”

  元宁歪着脑袋,俏皮地笑了一下,“人家掉的,我捡了。”

  “啊?”伯钟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放心好啦,”元宁安慰道,“看样子,它的主人很宝贝它,肯定会回来找的,到时候咱们还回去不就好了?”

  伯钟傻乎乎相信了。

  其实呢,这东西是元宁趁人家不注意,从人家腰带上摘下来的东西。

  她原本就没打算无偿救人,之所以不计较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后果,伸手救人,不就是为了换取报酬么?

  没有信物,万一那人人模狗样的,却是个忘恩负义的怎么办?

  唉!说起来啊,也是人穷志短,若她家财万贯,也不至于做这种施恩图报的事。

  那印章是黄田石的呢,很贵重。

  她小心翼翼将黄田石的印章揣在怀里,然后两姐弟继续干活儿,眼瞅着天要擦黑了,两人才回家去。

  仲灵已经做好饭了,姐弟俩洗洗手吃了饭,元宁问了问家里的情况,得知一切都好,没人上门找麻烦,也就放下心来。

  不过这一家子五个孩子,个个瘦到皮包骨,自己这副身子都十二岁半了,却还是十岁左右的模样,全都是因为素日没有油水的缘故。

  她得想法子改善一家人的生活才是。

  可是怎么改善呢?她不会捕猎,也不像别的穿越女主一样精通医术,现有的一些医药认知都是从原主那里继承的。

  可她会的医药知识,基本上本地人都会,药材在这里并不值钱,所以想要贩卖药材赚钱,是想都别想了。

  她也没有金手指,更加没有天赋技能,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的智慧,和前世积累下来的人生经验了。

  今日在果林之中忙碌,看到窜来窜去的野鸡着实不少,那光鲜亮丽的羽毛在半空中一闪,都带着惊艳的色彩。

  但野鸡和家鸡不同,它们善于跳跃,还能滑翔,比家鸡还聪明,想要捕捉是比较难的。

  但若是找一找,说不定能找到野鸡蛋?

  还有去水边石头缝里找一找,也没准能找到一点小虾小蟹,虽不是大荤,聊胜于无嘛!反正现在她能做的事情也有限。

  这么一想她就有了主意,也不顾干了一天活,浑身酸软,去把自己家里能找到的筐子篮子全都找了出来。

  第二天一早,起床之后做了早饭,又给季秀熬好了小米汤,就背着筐子出发了。

  伯钟也随后赶了过来,“长姐,两个人干活儿总比一个人要快一些。”

  元宁也没拒绝。

  只不过一路走着,她一边教给伯钟背诵简单的诗歌,比比划划告诉他一些生字。

  伯钟记性和悟性都还不错,基本上一首诗念上三遍就会背了。那些生字笔画也不多,写上三五遍便记住了。

  元宁很是欣慰,“我教会了你,你回头再教给弟弟妹妹们。”

  伯钟鼓足了勇气问道:“长姐,你怎么会这些的?”

  明明他们家就没有一个识字的。

  元宁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他的头,“伯钟,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根本就没法子用常理来解释。我只能跟你说,你的长姐原本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可是爹娘出事之后,我就……好像一场梦一样,但又是真的存在的。

  “还是那句话,不要多问,不要多说,教给你你就好生学着。现在咱们家里穷,没办法,等日子好过一点,最起码我会送你去念书。

  “不过,你也要记住了,你不是一个人去念书,你是带着我们家所有人的希望去念书的,每天回来之后,你要把你学到的东西教给我们。明白吗?”

  “可是为什么要念书?”伯钟不懂,“我长大了,我要帮着长姐照顾弟弟妹妹,撑起这个家。”

  “傻弟弟,”元宁摇了摇头,“你要知道,撑起一个家不是让全家人吃饱穿暖就足够的。”

  “?”伯钟满脸疑问,过去爹娘日夜操劳不就是为了让家里所有人都吃饱穿暖?别说自己家了,放眼整个村子,谁家不是为了吃饱穿暖在不停劳作?

  “傻孩子,”元宁叹息,“人生在世总要有比吃饱穿暖更高的追求。比如说,我们要住比现在更好的房子,要穿更好的衣服。遇到事情不会有人随意欺负我们……”

  孩子太小,她不能说太高深的道理,而且,作为一个理工直女,她也说不出太文艺的话来。

  伯钟忽然就想起来之前自己家被族里那些人任意欺负的事,其实也并不是只有族人,村子里其他人家,尤其是那些不太讲道理哎欺负人的人家,见他们没有父母了,族里也没什么人给他们撑腰,更加肆无忌惮欺负他们,张口闭口就管他们叫“没爹没妈的野孩子”。

  想一想,若是自己是个做官的,哪还有人敢欺负他们?那些人还不知怎么巴结他们呢!

  想到这里,他眼神坚定起来,“长姐!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当官,当大官!将来我们都会离开这个地方,搬到更好的地方去,住大房子,穿好衣裳!谁都不敢再欺负咱们!”

  “好孩子,”元宁摸了摸他的脑袋,“有志气!那你要永永远远记住这些话。不过,你也要牢牢记住这一点,不管将来你走得多远多高,都不能变成今天你讨厌的人的样子。”

  伯钟不太能理解,歪着脑袋问:“我既然讨厌那种人,又怎么会变成他们那样呢?”

  “时间和金钱能改变的事情太多了,”元宁叹息,“能够始终不忘初心保持本色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第十三章 手足

  伯钟口气坚定:“长姐,我肯定能成为那些少数人中的一个!”

  元宁笑笑,没有打击他,不管将来如何,现在能有这个心还是好的。

  两姐弟到了地里,先设了两个陷阱。

  元宁前世是学机械的,动手能力非常强,当然学机械的女生,那是机械专业大熊猫一般的存在。

  经过一番推算之后,就把简单的机关设好了,危险性不是很大,对人造不成多大的伤害,但是如果野鸡钻进陷阱里,想要脱身就比较难了。

  她自己去继续修理果树,交给伯钟的任务就是去驱赶野鸡进入埋伏圈。

  伯钟选了一根棍子,到处去撵野鸡,元宁站在树杈上,偶尔回头看看,深感欣慰。

  她曾经想过,养这样四个孩子是个极重的负担,但是这四个孩子竟全都特别省事,不说已经懂事的三个吧,就连尚在襁褓之中的季秀也不会特别给人添麻烦,她极少哭闹,吃饱了不是睡觉就是睁着眼睛自己玩耍。

  这样的四个孩子,就连她这个一向冷漠的人都觉得窝心了。

  她刚从一棵梨树上下来,就听见伯钟兴奋的声音:“长姐!野鸡!野鸡!逮住了!”

  元宁精神一振,提着镰刀就跑了过去。

  一只野鸡被长草缠住,正在奋力挣扎,一边发出“叽叽咕咕”的叫声。

  “快拿筐子来!”元宁上前摁住了野鸡,吩咐伯钟,手疾眼快把野鸡的嘴给捆住了,饶是如此手背上也被啄了好几下,最重的一口都见了血。

  伯钟拿了筐子过来,元宁便把野鸡的翅膀也捆了,两只脚也捆起来,怕草绳不结实,还用树皮搓了绳子捆住。拿树枝简单编了个笼子,上了双保险,然后才丢进筐子里,笑着说道:“今晚咱们就能吃一顿好的了!”

  伯钟还是心思比较细腻,皱着眉头说道:“可是咱们家一吃好的,香味儿飘出去,不是人人都知道了?”要是有谁上门说要一口吃的,怎么好拒绝?

  元宁一想这也是个麻烦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就在果林里做熟了再拿回去?

  可是不管是做成烤鸡还是做成叫花鸡,都没有鸡汤喝了啊,她总觉得,还是炖着吃比较划算。

  唉,还是野鸡太少了,若是有个十只八只的,能换着花样吃,还用这么发愁吗?

  最终还是伯钟有了决断:“长姐,这一次,我们就在这里做好了拿回去吧,咱们家都好久没吃过肉了,我想……让大家都多吃几口。”

  元宁还能说什么?“那好,咱们现在就开始做!”

  杀鸡退毛这种事她从来没做过,原主的记忆中也没有这一项技能,所以她能想到的就只有做叫花鸡了。

  姐弟两个手忙脚乱了好一阵,才把鸡杀了,看着流了一地的鸡血,两人都深感惋惜,鸡血也能吃的啊!开膛破肚,看了看鸡内脏,除了把鸡胗子鸡肠子掏出之外,其余的都留着,在鸡肚子里填了一些野果还有可以调味的植物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