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锦鲤在七零 第251章

作者:云吉锦绣 标签: 甜文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乔振军将林慧的话仔细斟酌了一下,觉得的确很有道理,还笑着说她是自己的贤内助。

  他先后有两个妻子,两人的性格真是天差地别。

  方小娟只会埋怨他没本事,天天念叨他性格木讷不讨喜,可林慧从来不会这样说他,他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情,她也会和他一起想办法,然后鼓励他。

  现在想起来,他真庆幸当初他爸妈坚决让他离婚,要不然他现在估计还在过鸡飞狗跳的日子!

  事实也证明,林慧的做法才是最正确的。

  乔冬荷果然选择了原谅罗俊良,若是他当初冲动将罗庆赶走,如今里外不是人,便会是他。

  跟林慧商量了之后,他们最终还是决定将另外一间商店交给罗庆。

  罗庆在过来见乔振军的时候,心里其实十分忐忑。

  一开始知道乔振军将更好地段的那间商店交给你山村来的女人时,他内心是很不服气的,暗暗较劲,发誓一定要将商店经营得更好,让他看看自己的实力!

  可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经营的商店虽然没有亏本,但也没有创收,远远被那个山村来的女人给辗压下去了。

  他羞愧得老脸都红了。

  而紧接着又发生了他老妻推倒儿媳妇的事情,他又愤怒又无奈,觉得老妻就会给他惹麻烦。

  当时他以为乔家一定会将商店给收回去,可没想到乔家没有这样做,现在更是决定将商店的经营权交给他!

  罗庆激动地来回搓着自己的手:“振军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我家那口子做出那样的事情,你们还愿意将商店交给我,我……”

  乔振军拍拍他的肩膀道:“两码事,不过接下来你还是要帮我将商店给打理好,要不然我可不会看在是亲家的份上就睁只眼闭只眼!

  罗庆用袖口擦了擦眼角,拍着胸口保证道:“我一定不会让商店毁在我手里的!”

  又过了一个月。

  看魏春梅和罗庆已经完全上手了,乔振军和林慧便打算回京市去。

  在他们回去之前,乔振民带着一家四口过来了一趟。

  乔振民朝周围看了一眼,十分感慨道:“没想到啊,我居然成了脚步最慢的那一个!”

  以前他们三兄弟,是他第一个走出农村,第一个在镇上找到工作当了工人,后来也是他一直走在兄弟前头。

  在大家眼中,他是兄弟几人中最有出息的那一个,他大哥是最没“出息”的,谁想到,最终第一个去京市安家立业的人,便是他大哥一家!

  现在连他二哥也要搬去了,就只剩下他了!

  乔振军笑道:“那你加快脚步赶上来就好了!”

  乔振民点头:“我正是这么打算的,你们看着吧,最迟明年,我们五房一家也会搬到京市去!”

  他们的运输公司发展非常好,不过因为和南山县政府签订了条约,加上市场占据的问题,他们不能现在就离开。

  不过按照这个发展速度,明年或许他们就能去京市开分公司了!

  自从侄女大乔去京市上学后,乔冬婉话都变少了很多,只有在跟大乔打电话,或者收到大乔的信时,她才会露出雀跃的样子。

  看到在女儿心里他这个做父亲的还不如一个侄女,他心里酸酸的。

  不过心里也因此打定主意要搬到京市去,让女儿重新快乐起来。

  乔振民一家走后,乔振军和林慧第二天便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

  时间一踏进十一月,秋意更浓了,天气也跟着冷了起来。

  天地间好像换上了金黄色的衣服,走在校园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金黄的落叶。

  大乔坐在图书馆里面专注地看书。

  整个大学里面,她最喜欢的地方便是图书馆,若是不用上课的话,她可以在这里泡上一天。

  京华大学不愧是百年老校,图书馆里面的藏书数量,应该是全国里面数一数二的,很多外面找不到的书籍,都能在这里找到。

  对于她来说,这简直就是个巨大宝藏。

  秋日的阳光从玻璃窗照进来,如轻纱般萦绕在她身上,映照得她的皮肤越发白皙如玉,整个人好像被镀了一层金光一般。

  同在图书馆里面的同学看到这一幕,都被这美好的画面给吸引了。

  不过大家也只是多看几眼,然后又回到书本上去。

  这年头读书的机会不多,能来上大学,更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浪费这样的机会。

  就是王仙仙等三个人,学习也是十分刻苦的,而王仙仙在舅舅被辞退,又发现自己在家中其实没那么重要后,更加刻苦学习了。

  以前她回到宿舍都是不看书的,现在只要看到大乔手里拿着书,她也会立即拿起书本来看。

  她将对大乔所有的嫉妒都转化到学习上去,既然在其他方面已经比拼不过她了,那么在学习上她绝对不能再输!

  在这种氛围的带动下,宿舍里其他人也不敢放松,都争分夺秒地学习。

  在图书馆外头的一棵大树旁边,有个男生目光时不时落在图书馆上,探头探脑的。

  他那做贼的样子,惹得路过的人纷纷将目光投注在他身上。

  要不是他穿戴很时尚的话,说不定有人已经去叫保安过来抓他了。

  不过男生对大家的目光好像不太在意,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图书馆里面的人身上,生怕一个错眼,美人儿就会从他眼前消失。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对大乔一见钟情的赵初阳。

  他自从上次用死来逼迫他妈后,他妈又用绝食来逼迫他大哥,可没想到他大哥宁愿看着他妈去死,也不愿意将美人的信息告诉他,气得恨不得跟他大哥断绝关系!

  好在后来她妈还是从大哥的秘书那边拿到了资料。

  拿到资料后,他又叫人帮忙调查他心中的美人儿,从而知道了她叫乔念念,家里人都叫她大乔,是京华大学财经系大一的学生。

  看到资料后,他觉得乔念念这名字取得太好了,这样的美人儿,就是来让他心心念念的!

  他一个月前就拿到资料,立马就要来找京华大学找她,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每次出门都会发生意外!

  不是无故摔了一跤,就是突然拉肚子,要不然就是车开到半路跟人撞上了!

  他这才出院两天,便又跑过来了,好在这次一切顺顺利利!

  到了图书馆中午关门时间,大乔将书放回去,然后随着人流安静地走出图书馆。

  走过大树旁的时候,就见一个人猛地蹿出来,盯着她的脸笑道:“乔念念,我可终于见到你了!”

  大乔被吓了一跳,身子往后退了两步,用询问的目光看着他道:“请问你是谁?”

  赵初阳的目光如胶水般黏在她脸上,眼底满是惊艳:“我是赵董的弟弟啊,我们在我大哥的影业公司里面见过面的,你不记得我了吗?”

  大乔目光扫过他的脸,这才想起了那次不愉快的遇见,眉头蹙了蹙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赵初阳道:“你长得很像我的梦中情人,我想邀请你一起出去吃个饭,不知道念念你赏不赏脸?”

  大乔目光瞬间冷了下来:“第一,请叫我乔同学,我跟你不熟,念念这名字不是你能叫的;第二,我拒绝你的邀请;第三,请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了!”

  说完,她越过他就要走人。

  赵初阳咬了咬唇,心里很是恼火。

  他有财有貌,以前无论要追求哪个女孩,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有些甚至不用他去追,对方就倒贴上来了!

  没想到她一来就拒绝自己,不过也好,这样才有挑战性。

  美人嘛,要是太容易得到手,那就没意思了!

  不过要他就这么放她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转身伸手就要去抓大乔的手。

  霍迟下课过来这边看大乔走了没,不想一来就看到这个画面,顿时火冒三丈!

  哪里来的臭流氓,居然敢对大乔动手动脚的,嫌命活得太长了吗?

  霍迟赶紧跑过去,可还没跑到,就听“砰”的一声!

  赵初阳被大乔一个过肩摔,重重摔在地上,痛得他五官都扭曲了!

  霍迟飞奔过来,一把将大乔护在自己身后,然后一脚踩在赵初阳的脸上道:“我警告你,你以后再敢来骚扰我的对象,我让你走不出这个校门!”

  赵初阳从小到大从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顿时怒火中烧:“你放开我!否则我让你立马从这个学校滚出去!”

  闻言,霍迟不仅没有放开他,脚下还用力在他脸上碾了碾。

  赵初阳又痛又丢脸,狠狠瞪着霍迟,恨不得一刀弄死他!

  大乔用手指戳了戳霍迟的后背道:“霍迟哥哥,别为这种人脏了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叫保安过来!”

  霍迟回头朝她点了点头:“你放心,我不会冲动行事!”

  大乔朝他抿唇笑了笑,然后跑出去叫保安。

  保安很快就过来了,将赵初阳给扭着抓了出去,经过调查确认,发现他不是本校的学生后,便将他送到派出所去。

  霍迟想起赵初阳的爪子去抓大乔那一幕,还是很生气:“以后我还是过来接你吧。”

  免得又有不长眼的人来纠缠她。

  大乔点头:“好啊,那以后我要是在图书馆看书,我就在里面等霍迟哥哥过来。”

  对于两人的关系,大乔从来没想过要否认或者隐瞒,只是一开始过来,他们不想那么高调,可如今知道的人渐渐多了,他们也没必要太过于避嫌了。

  霍迟低头和她相视一笑。

  他们两人的身材都很高挑,加上两人都长得很好看,走在一起,便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同学,都忍不住多看他们一眼,眼里露出羡慕的目光。

  ——

  自从上次乔振国将乔有肉当作媳妇背回家后,乔有肉看到乔振国就躲着他。

  这让乔振国很是沮丧,为了讨好乔有肉,他跟别人买了一条小母狗回来。

  谁知道那小母狗也是不安生的,来了不到两天,居然跟一只流浪狗私奔了!

  一场私奔,让乔振国和乔有肉本来就很紧张的关系,越发雪上加霜了!

  乔振国为了缓和一人一狗的关系,纠结得不行,时不时就抓自己的头发。

  这天早上,万春菊翻了个身,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大亮,便用手碰了碰她男人道:“振国,起来去买菜了!”

  乔振国做起来,突然看到枕头上一搓头发,笑道:“媳妇啊,你最近怎么掉头发掉得这么厉害?你这样很容易变成秃子的!”

  万春菊闻言吓了一跳,转身正要去看枕头,却不想一眼看到了乔振国秃了一块的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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