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掌心娇 第2章

作者:堰桥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当然书里描述两人是在S市,作为同乡,大了十来岁的侯建新以大哥哥的方式默默支持与帮助着王曼华,他们俩之间有过那种感情,书里说侯建新心中有过多少次辗转反侧,却因为家里有了老婆,两人在道德地约束下没有越雷池半步。

  林巧珍结合侯建新的尿性,女秘书黑白两用的人,会在出去这几年的时间里,两人没有上过床?哄三岁孩子呢?

  她死了,侯建新和这个号称纯友谊,就算盖过棉被,也只是纯聊天的粉红姑姑之间没有了道德的枷锁,顺理成章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儿子娶了王莹莹。从此一家人就宠着这个小娇妻,宠啊!宠啊!没完没了的宠。他们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她林巧珍在后面就完全没有任何痕迹了,没有提过一个字。

  “巧珍!”一个声音将她拉了回来,她看见病房里,自家那两鬓斑白的养兄,握着她的手,眼泪交错纵横。

  她很想伸出手过去回握住他的手,叫一声:“哥!”可她无能为力。

  眼前一道白光袭来……

  再睁开眼,林巧珍看到的是一张熟悉却又陌生的架子床的床顶,床上还张着蚊帐。这个景象出现在她遥远的记忆里,在她还没有嫁给侯建新之前。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掀开床上的一条条纹线毯。线毯?这是流行于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比毛巾毯薄一点,又比普通被单厚一点的毯子。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和一条碎花的睡裤。

  这打扮套路,三十年前?甚至更为久远?转头,一台老式的菊花牌台扇,哗啦啦地摇着头,吹着风。这台电风扇林巧珍记忆深刻,她十七岁那年,养兄林伟用一头猪,卖了一百多块钱,就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说是让她做作业的时候能风凉些,看着全新的台扇,这是什么时候?

  林巧珍抬头,白色的石灰墙壁上挂着一本日历,上头几个字,就算很小的1983也很清晰,不要说什么6月25日了!她回到了三十三年前?回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她整理了混沌的思路,自己现在是高一升高二的阶段,这个时候恢复高考没有多久,高中还是两年制的。

  这个年代,一个农村户口与一个城镇户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当年初中毕业,考上中专的,都要在村里放爆竹,庆贺书包翻身的。中专可以户口农转非,毕业以后工作国家包分配的,成为有铁饭碗的人。

  高中就不同了,考上大学,是吃国家饭,但是和中专不同,中专的分配工作大多是分配在本市或者干脆就是本县。但是大学生,这个时代人才紧缺,听说很有可能要分到外地去。要离开家乡,对于很多扎根土地的农村人来说,还不如一个中专实惠。而且考不上回来还是一双脚踏进烂泥里种田。

  所以县里的两所高中,也没那么吃香,她当初就是考卫校没有考上,才进的这所高中。一大堆的优质生源进了中专,这所号称有历史的高中,一共四个班,去年出过三个本科生,二十几个专科生。她刚进学校的时候,还能排前十,这一年忙活她养母的那个病,耽搁了很多,成绩就掉了下来,上辈子是没考上。

  林巧珍站起来,在三门橱的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午睡之后,红扑扑的脸蛋,两条辫子因为睡觉有点乱,上身宽大的棉背心,下头一条宽松的睡裤。这是记忆中十七八岁,鲜嫩的自己?新莲乡的一枝花?她有点怀疑,看来自己的记忆是经过美化了的。

  林巧珍在水缸里舀了一勺子的水,倒入底部大红喜字边上鸳鸯戏水的搪瓷面盆里,抽了一块蓝色条纹的毛巾,洗了洗脸。听见里头:“巧珍!巧珍!”在叫。

  林巧珍应了一声:“哎!”

  回过头去后边的屋子里,拄着拐棍坐在竹椅上的是她的养母,她的养母得类风湿关节炎很多年了,为了养活两个孩子,也是实在没钱,一直拖着,拖到后来,浑身关节都变形了,跑遍市区的大医院也没法子治了,早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去年开始越来越重,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现在能靠着拄着拐棍起来只能走几步,靠着吃激素药一直维持着。

  “你哥下地去了,带水了吗?”她妈问她。

  林巧珍想了一下:“我不记得了,妈。我现在就给哥拿去。”

  “你,你再给他摊张面饼去。他都没回来吃饭,也不知道带没带吃的。都怪我这病啊!”她妈用拐棍捅了捅地面:“这么多的秧,他要干到什么时候?”

  三个人的责任田,如今就压在自己哥一个人身上。林巧珍换了衣服,把头发扎了个马尾,在晾着开水的搪瓷杯上盖了盖,用鸡蛋调和了面粉在锅里摊了一张面饼,对着她妈说了一声:“妈,我去地里了!”

  “戴个草帽,别晒坏了。”张来娣把她叫住,林巧珍听见这话,对着她妈笑了笑:“知道了!”

  张来娣带着一点无奈地摇了摇头,林巧珍走出门去。

  记忆里,后来她跟自己的养母关系并不好。养母对她很有意见,说她没良心。后来才知道养母希望她嫁给养兄,只是她去了城里纺织厂工作之后,遇见了侯建新,回到家,她哥一直鼓励她,有好的就要抓紧,现在新时代了,讲究的是自由恋爱,那些什么养了你,你就要一辈子报答的话,不应该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她妈说的也不无道理,她拿了她妈下放工人的顶替名额,进了城里做了工人。养兄没了进城的机会,还有一个瘫子的妈,哪里还会有姑娘愿意嫁过来?家里穷不说,谁愿意过婆婆不能搭把手,还要伺候的日子?

  林巧珍走过一座小石桥,上辈子她自己哥无条件的疼爱,最后一步走错,后面的路就歪了,她哥用一辈子成全她,而她用一辈子成全了一个侯建新。

第3章

  前面是一片绿油油的秧田,里面的村民坐在秧凳上,一把一把的秧苗拔起来,扎成一扎,扔进簸箕里,满了两簸箕,扁担一挑,挑到大田里去插秧。

  “巧珍,来了?”正在弯腰拔秧的大婶叫她。

  “是啊,婶儿,我哥呢?”林巧珍问道。

  “他去大田里了!”那婶子往东边一指。

  林巧珍道了声谢,往自家大田走去,她的养兄林伟正弯着腰在插秧,他的手飞快地插着一簇簇秧苗。

  “哥!”

  “巧珍!”林伟仰起头,看见自己的妹子过来了,把头蹭在胳膊上,蹭掉了些汗水。

  林巧珍举起自己的篮子说:“妈让我给你拿水和点心过来。你来吃一口!”

  看着头发乌黑,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还是年轻的林伟,除了长年在地里晒得黑了些,其实长得还是很俊挺的,林巧珍鼻子发酸。

  侯建新问她是不是后悔了。是的,等年纪上来,才知道有个人把对她的情,放在最深处,用一辈子的时间,倾其所有来疼自己,藏地太深,她也怨自己太糊涂。

  林伟抽了一根稻草把秧苗一扎,扔在稻田里,走了过来,在渠道沟里洗了洗手。上了田埂上,捧着林巧珍拿来的水杯,一口气喝了半杯。

  “哥,吃块面饼!”林巧珍从篮子里拿了面饼出来,林伟要伸手接,被林巧珍横了一眼:“手脏不脏?我喂你!”

  听她这样说,林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还是我自己来!”

  林巧珍已经扯了饼子塞进他的嘴里,林伟吃着妹子塞进嘴的饼,心猛跳,也不知道小丫头是做什么!他叫她一声妹妹,但是从他妈抱她回来开始,他就被人打趣,说这是给他带回来的小媳妇。

  从懵懵懂懂,到长大成人,后来他妈生了那种病,看病吃药,又没法子干活。本就不宽裕的家境,简直就到了穷途末路,他上完初中就不上了,家里责任田总要有人种,要不吃什么?总以为能让巧珍安安心心上学,去年他妈病一下子恶化,他实在顾不过来,这个丫头就停了很多课,照顾他娘。原本成绩很好,现在也下来了,现在考试还加了个英语,这门课,压根没有人能读好。其他几门成绩也下来了,高考就悬了。

  昨天,听人说上头给下放工人顶替名额,他妈就是纺织厂的下放工人,应该有戏,他有空要去问问,把名额给她,以后让她能有个城镇户口,做工人,看这手又白又嫩,哪里能拿镰刀和锄头?

  吃了两口:“好了,不吃了!我得下去继续插秧了。”

  林巧珍想起自己家里三个人一共六七亩的责任田,自从她妈身体不好了之后,就林伟一个人在那里种,他从来不舍得自己下地,后来她有钱了,让他别种地了。

  他依然会种菜,等她去的时候,给她车子里塞地满满的。侯建新曾经嗤笑:“你这好歹是宝马,不能塞点值钱的东西吗?”

  “我哥的心意就是最珍贵的。”林巧珍是这么回答他的。等明白一切,却已经回不去了。

  阴差阳错之下,已经成了那样,还能怎么样?她又不能做出像侯建新那样婚内出轨,还一脸理直气壮的样子。

  那天她是打定主意要跟侯建新离婚,哪怕已经年近半百,可余生还长,她还能挽回一些遗憾,却没想到遭遇车祸,临死的那一瞬,唯一的牵挂就是哥哥。

  现在她想要感谢这个意外,让她能回来,重走这一条路。

  林伟从来没有被小丫头盯着看过,那丫头乌黑晶亮的眼珠子直愣愣地看着他,弄得他此刻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听她说:“哥,你教我插秧,我跟你呀!”

  “我干就行了,你回去做饭!”林伟生怕她还要坚持:“水里有蚂蟥。”

  “没事,大家都在干的 ,我也行的。”林巧珍看着林伟,上一辈子顶替进纺织厂做挡车工,一个人要看四台机器,上下翻飞地打着结,生怕织出瑕疵布,白班还好些,深夜班的时候,天快亮的时候眼皮子直打架,实在不行,工友教她,嚼一口辣椒,靠着那口火辣辣,吊精神,一天来来回回要走上几十里路。

  她一直都是知道怎么逼自己的,怀孕的时候,侯建新考上读研究生,生怕自己一个高中生配不上他这个研究生,她开始了成人高考之路,还跟着电台学英语。

  后来侯建新分配去外地,那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已经起了新房,她要面子,因为有点英语基础,上完夜班,白天休息还给合资汽车公司的德国老外高管家做保姆。一天干上十五六个小时,也是常有的。经历过了那种咬着牙硬撑的日子,插秧她有什么不能试的?

  看着巧珍一定要下地,林伟也没办法,他坐下来,脱下了腿上的袜套,拿过去到渠道沟里洗掉了点泥浆,递给巧珍:“穿上!”

  “那你呢?”

  “我没事!”林伟说。

  袜套虽然大了些,用绳子扎了扎紧也行,巧珍跟着林伟下了地,中午田里的水被烈日晒地发烫。

  “你看我的手势,左手这么拿,右手插秧,一行六棵,退一步换一行!”林伟教着巧珍。

  别看这插秧简单机械,真到了自己手里,这手势左右不对,还时不时地有秧苗插下去了,还浮起来,林伟笑了说:“巧珍,别干了,上去洗洗吧!”

  林巧珍性格里有一股子倔脾气:“不会就学吗!”

  她学着林伟的手势,插一行退一步,一个小时左右,倒也插地有模有样了。

  “哎呦,大伟啊!今天难得啊,巧珍也出来干活了?巧珍啊,要对齐,你看看你哥插地笔笔直,你这个歪歪曲曲的,跟什么样儿了?”

  林巧珍见上头隔壁大伯在说她,抬起头,听林伟说:“大伯,巧珍刚刚学,她已经插成这样已经很能干了!”

  那大伯干笑了一声:“能干!能干!只要肯出来干活总是好的,小姑娘要勤快!”

  若还真是十七八的年纪,林巧珍兴许就会不高兴,可经历了两辈子:“嗯嗯,大伯说得对。”拍马屁总是不错的。

  又过了个把钟头,林伟在那里说:“巧珍,累了吧?去田埂上歇会儿?”

  巧珍抬头看了他一眼,自己才到第二排,林伟已经插了四排了。她摇头:“不用!”她继续闷头插。

  夕阳下去,巧珍把头上的草帽摘下来,从田里走出来,坐在田埂上,林伟去秧田里拔秧苗,她歇会儿。

  难怪大家情愿去做纺织女工,也不愿意留在家里当农民。一个下午,双脚在泥水里,弯着腰,不能蹲,等于做了无数次的弯腰撑地运动。

  趁着太阳下去,天还没黑,林伟要抓紧时间多干掉些。他挑了一担秧苗过来,见林巧珍坐在田头,就叫她:“巧珍,你先回去做晚饭吧!”

  “一起!”林巧珍继续下地,继续拿起秧苗,插了起来。张来娣左等右等,也不见巧珍回来,她撑着拐杖,一步一挪地往外走。走到小桥边,同村的邻居问她:“来娣,你出来干啥啊?”

  “我家巧珍给她哥送水,到现在没回来。”张来娣着急,小姑娘出去这么久,怎么还没回来?

  “巧珍和大伟一起插秧呢!小姑娘看上去娇娇嫩嫩的,没想到干活还挺利索的,来我扶你回去!”

  听见这话,张来娣这才放心下来。

  天渐渐暗了下来,林伟把没有插完的秧苗扔在稻田里,一起上来。把两个簸箕挂在扁担头上,扛在肩上。巧珍拎着篮子,一起走回家去。

  到了家门口,两人去门前的河埠头,林巧珍一屁股坐在青石板上,把双腿伸进河里。林伟把身上的土布衬衣解开脱下,扔在一边。林伟常年干农活,倒是把身材练了出来,虽然不能跟上辈子健身房里那些人比,线条很是匀称。只是这里外的色差太大,被衣服遮住的地方皮肤雪白。

  林伟扑通跳下河,往河中心游去,巧珍有些心酸,前世后来林伟生了场大病,慢慢地整个人的精神气就不一样了,四五十岁的年纪,活的跟只煨灶猫似的。就守着家里的那点子地,哪有现在这个活泼样儿?

  “哥,给我摘几支水葫芦的花儿!”水乡的河道里养着水葫芦,平日收割了用来喂猪。那水葫芦开的花很是好看,蓝紫色的,一大朵一大朵,开了一大片,。

  林伟听见妹子的话,过去给她摘了一大把,游上来从水里起来,把花递给巧珍,巧珍被林伟从水里起来的样儿,弄得满脸羞红,接过花儿,也不看他,快步往上走去。

第4章

  进了屋里,见张来娣坐在客堂间,巧珍叫:“妈,您先等等,我去做饭!”

  “我让隔壁的阿兰嬢嬢过来做了饭还烧了水!你快些去把饭吃了,洗洗睡吧,等明天,你那个腿,肯定会酸疼地难受。”来娣笑地温柔,这样的笑容在巧珍很遥远的记忆深处。前世里大多时候,她见她的样子就是板着一张脸,哪怕巧珍怎么讨好,她对巧珍都是爱答不理的。

  “哎!”巧珍应了一声,拿了个陶土的宽口小瓮,舀了一勺子水进去,把水葫芦花修剪了一下花杆,插了进去,拿进自己房间的小方桌上,摆上在窗口。

  林伟进来,被来娣骂:“侬只小赤佬,一身体的水,也不知道要擦干,弄得客堂间里地面都滑地要死!”

  富裕些的人家已经开始造楼房,客堂间里用水泥铺了地面,他们家还是平房,地面也是泥地。这水一进来,泥地就滑溜溜起来,巧珍拿了木盆过来,伸到林伟面前:“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打水去!”

  “巧珍,我自己来!”林伟见她一缕头发沾了泥浆,已经干透了贴在了她的脸上,伸手帮她揭开,林巧珍皮肤细嫩叫:“疼!”

  “你别顾着我,自己去洗。”林伟说道。

  来娣叫着:“不忙,先垫垫肚子,别饿坏了!”

  林巧珍看着桌上的两碗白米饭,一碗炒韭菜,还有一个大号的搪瓷杯里一杯开水之外,没有旁的东西。

  把筷子递给林伟,自己坐下问:“妈,你吃了吗?”

  “吃了,吃了!你们快吃吧!”张来娣是个急性子,偏生生了这样慢性病,真是怎么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