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锦绣荣华 第114章

作者:沉云香 标签: 女配 打脸 快穿 穿越重生

  “嘿嘿,没到领导人那一步,也不是女明星,是那个破了好多拐卖案,把咱们国家刑侦方面的理念,推广给世界的人!林凤娟!”

  老太太这样一说,众人就七嘴八舌起来,言语里都是敬佩。

  林凤娟三个字是字正腔圆,重重砸在了薛依红的心间。

  听着旁人七嘴八舌说对方的好,薛依红就想要离开三棵树,刚走到太阳下,她才走开,就有人占了她的位置。

  太阳火辣辣的,薛依红被烈日一烤,就后悔自己离开了。

  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涌了出来,因为宁蓁蓁那么一嚷嚷,她乖巧的儿子成了私生子,现在她女儿高考拿到了理科状元,自己就要在大热天里走回家。

  能不这样欺负人吗?

  薛依红有时候会有一种错觉,她的生活明明不应该是这样的,怎么就成了这样?

  薛依红只是有错觉,何文生是真切做过一个梦,梦里他和林凤娟离婚要晚的多,女儿也没有叫做林楚,而是一直叫做何褚。

  何褚被何铭弄丢了,林凤娟像是发了疯,他觉得人就应该认清事实,也不能把何褚丢的事情怪在何铭的身上,林凤娟不是看起来像疯子,而是真的疯了。

  一个思想正常的人怎么可以和疯子在一起?更何况他本来就不喜欢林凤娟,所以两人离婚了。

  他和林凤娟离婚之后,一个叫做庄涵的年轻人和她走得很近,但是两人并没有在一起。

  梦里的林凤娟也没有通天的本事去念研究生,念博士,去做什么模型,做什么重案组的专家,她就是疯疯癫癫的疯子。

  而他的何铭,品学兼优,甚至他和薛依红结婚,两人还生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一儿一女,凑成一个好字,就像是他在梦里的生活……

第129章 天才宝宝(完)

转眼间, 再嫁已经二十多年了,庄文轩也十六岁,他不同于当年林楚的按部就班学习, 而是早早就上了中科大的少年班,现在就要参加高考。

曾经退休的庄老队长乐呵呵的, 一点也不像是以前做刑警队长的古板, 穿着老头衫, 大裤衩,头上戴着渔夫帽,在和孙女婿说话。

林楚大学念得是医学系, 一口气把本硕博都给念了, 念下来都到二十七岁了。

当时林楚没开窍, 在大学里一直都是单身, 而儿子和儿媳妇, 似乎都没开口催婚的意愿。

庄老队长急得更什么似的,明明高学历是好事,读到博士啊, 他的孙女儿得多优秀,结果那段时间,忽然把女博士叫做“灭绝师太”。老队长就想着给孙女儿介绍一个, 结果出现了让老队长气炸的事。

不过是个二本大学毕业,也就是有个编制, 居然敢嫌弃他孙女儿, 而且那家的父母还挑挑拣拣, 意思是儿子是独生子,让林楚多让着点对方。

谁家孩子不是如珠似宝的宝贝疙瘩?相比留着庄家血脉的庄文轩,老队长更疼惜林楚,谁让这孩子的童年太过于让人心疼。捧在手心的宝贝被人嫌弃,老队长气急了。

那一次失败的相亲,庄老队长觉得对不起孙女儿,要不是他这么热情地拉线,也不至于让孙女儿被人轻蔑了。

庄老队长还因为生闷气病了一场,这一病之后有孙女儿的开解,就想开了。

儿子和儿媳的薪资不错,最关键的是儿媳妇还有一分产业,做的是女装产业,孙女儿的学历高,工作好,就算是嫁不出去,也有一大笔钱。最后,也还有庄文轩呢,这小子从小就黏姐姐,反正就算是姐姐不嫁人,这臭小子也不能嫌弃林楚。

庄文轩当时还乐呵呵的,觉得姐姐不嫁人最好了。

所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老队长放弃了相亲这个主意之后,孙女婿自己就冒了出来,是从海外回来的,生物研究所的青年技术骨干。

孙女婿和老队长说完了话,就主要和岳母说话。

这位叫做董银川的年轻人,当时走上科研之路,就是因为看过宁蓁蓁的采访。

他当时第一次和林楚见父母,赫然发现,心上人的母亲是他偶像。

董银川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高智商的脑子立即就宕了机,红着脸磕磕巴巴地说话,还双眼冒星星。

董银川很喜欢林楚,觉得她是自己见过的少有聪明又果敢的女性,等到见到了宁蓁蓁,就知道为什么他为看上林楚,那是因为林楚就是他偶像的孩子。

这年轻后生本来就对林楚情根深种,见面了之后,第一时间就给爸妈打电话,把这消息告诉了父母,恨不得立即就双方父母见面,把结婚的事给敲定下来。

生物领域的技术应用,和宁蓁蓁的项目有很大的交叉,董银川每次和岳母聊完天,都会有所得。董银川也是少年得意了,有时候难免会飘起来,只是每当稍微飘起来一点,和宁蓁蓁一聊,就觉得自己应当更谦逊一些。

董银川和宁蓁蓁说话的时候,庄涵也在和林楚说话,不抽烟不喝酒加上锻炼,他状态要比同龄人好很多,甚至有时候和林楚走在一起,还会被人误会。

林楚一直学得是医学,却不会因为隔行如隔山,就随意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一笔带过。

要不是林楚褪去了面容的稚气,已经结婚了,庄涵甚至有一种错觉,她还是那个乖巧懂事一板一眼的孩子。

庄文轩很快就出了考场,按照庄老队长的说法,这小子和庄涵一样,鬼精鬼精又皮得很。

不过当年没有人制得住庄涵,庄文轩虽然就是混世魔王转世,但是一物降一物,在家里的两个女士面前,都乖巧得很,因为宁蓁蓁很忙,有时候会出差,在宁蓁蓁不在家的时候,庄文轩像是一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姐姐身后,当姐姐去上学了,那臭小子就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庄涵养庄文轩的时候,就理解了当年为什么父亲总是恶狠狠瞅着自己,他有时候也觉得这臭小子皮痒痒,恨不得揍他一顿。

可惜生儿生女无法自己决定,不然他绝对要选个肖似妻子的小姑娘,而不是这样的臭小子。

庄文轩的容貌结合了夫妻两人的长处,脑子也活泛,庄文轩小时候是听着父母的事迹,还有姐姐优异长大的,这孩子不如林楚仔细,他又好强,在拿不到班上双百,班上第一,颓丧了几天之后,他就有了自己的主意,他要跳级。

反正他不要比姐姐差,他天生没有姐姐细心,就想要跳级,走得提前高考的路数。

庄文轩因为出来的早,不少家长都注意到了庄文轩,这是最后一科,之前每天都等着的家长都见过这小子,还在变声期,说话有些公鸭嗓,这位总是提前交卷,等到他出来了,自家孩子没多久也会出来了。

“看着年龄很小,那小子笑嘻嘻的,说考得不错,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是不是在吹牛,他家的条件不错?”

“估计就一个男丁,宠着呢,所以孩子一门课提前交卷了还不算,家里人都由着让剩下几科提前交卷。”

“就是就是,太溺爱孩子了,这么重要的高考,哪儿能胡闹。”

“估计就是让孩子体验一下,没报啥希望,毕竟年龄也小,晚点再考也是一样。”

等到这一大家子离开了之后,憋了很久的一位家长才说道,“都不是,那孩子成绩很好,别的不敢说,他高考肯定没问题。”

“你咋知道?”

“我觉得那小子看上去就不稳重。”

“就是就是,他要是考得好,我家孩子都可以高考状元。”

那个说话的胖家长用手帕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哎呦,大姐您可别吹牛,我既然这样说,肯定是有证据的。刚刚那个,他姐姐可是真正的高考理科状元。他的话,是中科大少年班的,肯定上好学校是没问题。”

这话一出,家长就炸开了锅,能在这里守着的,可都关心成绩这件事,本来看上去不稳重的小少年,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你说那个短头发的女人是他姐姐?是高考状元?我看那个女人年龄肯定参加工作了,你咋知道她是高考状元?”

“你是他家邻居?”

“我第一天就认了出来,因为来送考的家长,带着墨镜的人是林凤娟,林博士,就是那个打拐的专家。当时她爱人拜托我别叫破她的身份,她的一对儿女都上过新闻专访,我可崇拜她了,错不了,她的长女是林楚,当年的理科高考状元,小儿子庄文轩也是神童,上的中科大少年班!”

之前这帮在外等候的家长,都是聊聊家常,这一次话题的中心全部都是宁蓁蓁。

当年林楚的高考不少人都有印象,小儿子上了中科大的少年班,报纸上还有报道。

众人唏嘘不已,又有些埋怨那个家长不早点叫破对方的身份。

胖家长脸色很严肃,“林博士是个很低调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又戴帽子又带墨镜,她来等孩子,就是关心孩子的高考,她也很忙,不好打搅她的。”

“也是哦,老看到林博士天南海北地跑。”

“好像瘦的很,都是辛苦出来的。”

不知道是谁把话转到了宁蓁蓁当年的离婚再嫁上。

“林博士一开始肯定也是不容易的,一想到她有现在的成就,生活也美满,就打心眼里替她高兴。听说她前夫的一大家子乱着呢,哎呦,这才是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第130章 和离后成了女首辅1

“夫人, 夫人。”

焦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宁蓁蓁睁开眼,看到了一个脸上有伤口的丫鬟。

那丫鬟鹅蛋脸柳叶眉, 眼眸像是含了一汪春水,只是一道从眼角长长划到了嘴角的口子破坏了她姣好的容貌。

“夫人可算醒了。”丫鬟松了一口气, 用一双清凉的帕子, 擦拭宁蓁蓁的额头。

宁蓁蓁这才发现, 她的背上已经是濡湿一片,还有眼睛也是有些酸疼,应当是哭过一场。

“我没事。”应该是做了噩梦, 所以被丫鬟唤醒了, 宁蓁蓁说道, “我心跳得有些快, 我再眯一会儿。”

丫鬟应了下来。

接受了记忆之后, 就知道原身叫做冯素云,父亲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替她定下一桩婚事, 未婚夫叫做金庭。

金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曾经和冯父是同窗,在金庭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 留下妻子马氏,还有金庭与捡来的养女。

冯父怜惜金家, 加上金庭的天资高, 就助他读书, 非但如此,还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金庭。

从宁蓁蓁的角度来看,大概是在金庭成亲前的时候来了一场风寒,让古代版的金庭一命呜呼,躯体里换了一个现代魂。

冯素云捡到过丈夫写的“计划书”,上面的字体是七零八落,十分难看,丈夫说伤了手,是用左手写的,冯素云也就信了。

那次之后,金庭就不再读书,而是折腾起来了买卖,从硝石制冰、制作肥皂、炒茶到使用煤炭、制作水泥等等不一而足,还认识了当地的县令,这让冯父有些不满,让女儿对夫婿多做规劝,只有科举是正道。

冯素云也觉得丈夫和婚前有些不太一样,以前的丈夫对她还有父亲都很敬重,对书本更是如此,但是发热伤了手之后,忽然就抛开了书,甚至冯素云感觉到了,丈夫对自己的父亲很是不满,觉得父亲迂腐,自己啰嗦。

冯素云是有些难受的,因为鸿鹄书院不大,她与金庭很早就定下了,金庭无法回村里的时候,就常在她家吃饭。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本以为婚后也会是举案齐眉,没曾想竟是这般了。

金庭的生意越做越大,带着一家人离开了小小的县城也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从县城到府州,最后到了京都里,金庭还做了皇商。

随着金庭的发家,他身边也多了许多的莺莺燕燕,救过一个要上吊的小寡妇,收过别人送的妖娆瘦马,还有隐居娇憨的女神医,最让冯素云无法接受的是,居然金家养妹也做了小妾,这让她觉得恶心。

虽然对外说是养妹已经去世,实际上是找了一个好人家,把金小月的名字改成了苏小月,但是冯素云清清楚楚,那就是金家的养女,手腕内侧还有一枚红痣。

冯素云的容貌只是寻常,自从有了这些小妾之后,两人同房的时间就两三个月一次,等到金小月做了小妾,冯素云就再也没有和丈夫同床,她觉得金庭让她作呕。

她甚至想过要和离,但是从书信之中,得到家里的消息,嫂子性子十分刻薄,恐怕容不下她。

冯素云的猜测是对的,父亲因病亡故,就返回了祖宅,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消瘦,看出了她想要和离的心思,告诉她,安心在金家坐稳位置,最好早早生下一个孩子。

低声与她说冯家可能没办法容得下她,冯母是眼眶含着泪的,她也舍不得女儿,想要给女儿做主,只是家里这般光景,都是儿媳妇一个人做主,她的身子她很清楚,已经就快到日子。

那之后,冯素云的母亲又熬了几日,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认命,就打算这样过一辈子,谁知道没过多久,金庭救了皇家公主,更是让那位公主对他死心塌地,闹着要嫁他。

那位公主是太后的心尖宠,出生的时候霞光满天,被太后认为是福星,公主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清白,那太后肯定是要让金庭休妻的,正好冯氏无子,打算以此为由头让冯氏休妻。

当今圣上查了冯家之事,对冯素云心生怜悯,让内侍过来同冯素云说和离之事,并让金庭多给一些金银铺子等物。

涉及到了皇家公主,冯素云接受了和离的命运,结果回到了娘家,嫂子也和大哥和离了,只把嗷嗷待哺的小侄子丢在病重的大哥身边,家里的东西也被嫂子席卷一空。

她回来的时间太迟,大哥还是去了,冯素云本来就是心中郁结,强撑着打理家里,但是独身的女户哪儿有那么好做的?冯家被盗了两次,甚至冯素云差点都受到了侮辱,要不是杏雨舍命救她,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去了。

冯素云已经很想死了,为了侄子,勉强打起精神,带着侄子到京都。

可怜冯素云年纪轻轻就白了头,勉强撑到给侄子订了婚,或许是心弦一松,根本没看到侄子再生孩子,冯素云就撒手人寰。

宁蓁蓁睁开眼,那个舍命救人的杏雨就是眼前的丫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