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女配每天都在变美 第26章

作者:月满长凝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养一个小孩子不是养一个小猫小狗,特别是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这更加是个大事。

  她和贺屿州本就是假结婚,他以后是要考大学去往外面城市的,而她也一样,肯定是要想办法走出农村的,到时候王盼弟就没了去处,从天堂掉到地狱更加痛苦,虽说有些自私,但她不得不为未来考虑。

  “哦…好的…那,迟老师再见!”王盼弟眼里的光逐渐熄灭,强撑着一个苦笑向她挥手。

  “再见!”迟穗跟她道别后站起身来,慢慢的往前走,心中却是感慨万千。

  毋庸置疑,就现在来说,这个小女孩的命运当然是有些悲惨的,不过时代在逐渐变好,希望这个孩子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有更好的未来。

第42章 第一天上课

  等迟穗和贺屿州回到家里时, 吃酒的人都已经离开了。

  天色也逐渐有些黑了, 关了院子门, 贺屿州从厨房里端出一碗饭来,“刚刚你没吃什么东西就进去了,这是特意给你留的。”

  大半碗红薯饭, 上面盖着一点青菜和鱼块, 看样子还是热乎的。

  折腾了一天, 迟穗确实也饿了, 从她手里接过饭碗, 就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吃了起来。

  贺屿州泡了一碗茶,在她的对面坐下,说实话, 他还没有习惯自家院子里凭空多出一个人来, 这种感觉有些微妙。

  她吃饭时慢条斯理不急不慌的,好像碗里吃着的,根本不是简单的饭菜, 而是山珍海味,就跟军区大院里面那些千金小姐一样,十分优雅,

  迟穗正埋头吃饭,一抬头便看到他专注的眼神,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脸颊,“我脸上有东西吗?”

  贺屿州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连忙摇头, “没有,没有…那个…我去给你整理一下房间。”

  说完这句话,落荒而逃。

  晚上的时候,迟穗躺在厢房,看着雪白的纱帐和暂新的被子有点睡不着,不得不说,贺屿州的审美还是可以的,没有选用大红色的布料,而是选用的蓝色卡其布料,摸上去还挺舒服。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一切都有一些恍若隔世的感觉,如今还和别人假结了婚,虽然不知道这一步对还是不对,不过终究是暂时摆脱了原主悲惨的命运。

  也不知道是怎么样睡着的,只知道她一睁眼,就到了天明。

  等迟穗起床时,贺屿州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昨天他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从村小搬到了他家里,两人也算是正式合住了。

  清淡的白米粥,加上一点坛子榨菜,可以说得上是开胃又清爽。

  这是迟穗,正是去村小上班的第1天,因为害怕而迟到,所以去的比较早,她进校门时正好遇着知青们出门上工,唐心雨没了往日的神采,低着头磨磨蹭蹭的走在队伍最后面。

  而最后一个走出校门的,是前几日仍然一副知识分子风度翩翩模样的陈杨,他一双眼睛死盯着迟穗,好像要吃了她一般,

  “你以为你进了这个学校,好日子就开始了吗?我告诉你一切才刚刚开始!”

  他这一句话是刻意压低了声音的,走在前面的知青们根本没有听到。

  迟穗也没有被他吓到,一双眼睛狠狠地瞪了回去,“那咱们就走着瞧!”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她也多留了一个心眼,以后不管是在学校做事还是来学校或者回家的路上,都要格外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迟老师,早啊!”高斯林今日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兴致颇好。

  迟穗兴趣乏乏的向他招了招手,算是打过招呼。

  根据那日分配的任务,高斯林带的是高年级班,而她带的则是低年级班,两人以后算是成了同事。

  “迟老师,你不住学校宿舍,可是便宜了我。”高斯林特意戴了一副平光眼镜,那还是他在城里的时候买的,没想到如今派上了用场。

  迟穗礼貌性的浅笑了一下,走在了他的前面,快步朝教室走去,“那就祝贺你了!”

  还好她嫁给了贺屿州,不用住在学校里,若不然跟他只是一墙之隔,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一阵风从走廊那头吹过,轻轻扬起迟穗及肩的秀发,连带着他的裙摆也随风扬起,这个画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岁月静好,高斯林看着她的背影出了神。

  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居然就嫁给了一个村里男人,说有不甘心,那是肯定的。

  不过,别人用过的女人,他高斯林也是看不上的。

  两人心思各异的进了教室。

  迟穗走进教室时,下面端坐着十几个笔直的身影,每一个人都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她,眼神里有好奇有探究,总之是说不出来的新鲜感。

  她仔细的看了看每个孩子的脸,在看到王盼弟时,不期然的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惆怅。

  像他们这个班,一到三年级的孩子都有,算是混合班级,对于混合班级的教学跟普通班级不一样,一堂课四十五分钟,要考虑到三个阶层孩子的特点。

  迟穗首先教一年级的识字认字,再将二年级的读课文认识不同的生字,然后再教三年级的如何学习课文,一堂课下来,她讲的口干舌燥。

  这份工作也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因为他一个人不仅要上语文上数学,而且连体育都是她一个人的,学校的安排不像后世那样统一规划,学校里面连个课表也没有,一天到头上什么课全按她的心情安排。

  在上了两节语文和一节数学课以后,第4节 课是体育课,终于三个年级的孩子可以一同上课,不用区别化对待。

  也许是过了来新老师的那种新鲜感,一开始上体育课,有几个孩子就开始调皮起来。

  班上的一个小胖子叫做李胜才,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平日里受宠的不行,也最喜欢调皮捣蛋,今天因为迟穗刚来的缘故,压抑了自己三节课,已经是天大的怪事,这会儿到了操场上,就开始控制不住自己了。

  “王盼弟,盼弟盼弟,说明你妈妈想要个弟弟,根本不想要你哩!”说完他还伸手扯了扯她的头发。

  其实这样的风言风语,王盼弟也没少听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听到这样的就觉得格外的刺耳,回过头去就抓住小胖子的手,狠狠的咬了一口。

  迟穗正背过身去教他们做热身运动,就听到声后传来一声惨叫,定睛一看,王盼弟还咬着李胜才的手,死死地不松口。

  等他将两人拉开时,李胜才的手上已经赫然印着一圈牙印,小胖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迟穗没有立刻去拉他,而是先跟周边的同学了解情况,在她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王盼弟也一抹眼泪,居然跑出了校门。

  一阵兵荒马乱,趁着中午学生吃中饭的时间,终于将两个‘当事人’拉到了办公室。

  李胜才坐在凳子上,连正眼都不给迟穗一个,自顾自的生闷气,要知道他在班上猖狂惯了的,从来还没有吃过亏,没想到今天被一个小丫头给咬了,他面子上十分过不去。

  “胜才,你有没有意识到你自己的错误?”迟穗双手轻轻地掰过他的脑袋,逼迫对方直视着她的眼睛,语气却是温柔的。

  李胜才平日里犯错不止一次两次,每次叫进办公室,陈杨都是对他一阵吼,没想到这个新来的老师居然这么温柔,他反而有些不适应,但是碍于面子,他倔强的一晃脑袋,

  “我没有错!她家里面都给她取这个名字了,还不许别人说吗!?”

  他这句话一出来,旁边的王盼弟也激动了,倔强的鼓起腮帮子,看样子又想故伎重施。

  迟穗伸手将王盼弟拦到一边,“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说这样的话会伤了同学的心呢?咱们将心比心,如果同学们都叫你大胖子,你会高兴吗?”

  李胜才看了一眼自己,相比起跟他一般大的孩子,他确实是个胖子,但是别人就是这么叫他,他肯定是会不高兴的。

  迟穗看着他有些闪躲的眼神,大概也猜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顺势给了他一个台阶,“老师处理事情都是公平的,如果你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你就先给同学道个歉,她咬你的事情,我们接下来再处理!”

  “对…对不起…”虽然李胜才声如蚊呐,但好歹是表了个态。

  “那你以后还会嘲笑同学吗?”迟穗趁热打铁。

  “不…不会了…”

  “那么盼弟,你有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这一件事情当中所犯的错误?”迟穗转过身来,看着仍然怒目圆睁的王盼弟,语气同样温和。

  “我没有错!是他先说我的!”王盼弟一期的胸口一起一伏,看得出来她对李胜才所说的话还非常在意。

  迟穗有些苦口婆心,“他先说你确实是他的不对,但是我还是不赞成用咬人的方式来解决,我是你的老师,这件事情你可以先告诉我!”

  王盼弟仍然抹眼泪,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她告诉过陈杨很多次,但是没有一次是有用的,这些同学只会欺负她。

  看得出她眼底的疑虑,迟穗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从今天起,只要在学校发生的事,你都可以来找我,不过,你今天咬人的事情,老师还是要处罚你的。”

  迟穗知道,如果她不进行处罚,到时候李胜才的家人指不定会怎么闹,若是闹到王盼弟家里去,这个孩子又免不了一顿打。

  “把手伸出来。”迟穗拿过桌上的戒尺,朝她的掌心打了一下。

  等处理完他们的事情,迟穗慌急慌忙地将自己带来的中饭打开,也管不得冷不冷,囫囵就吞了下去。

  等到下午放了学,迟穗已经是精疲力尽,第一天教书并不轻松,但是想想以后的高考学习资料,她又只好暗自给自己打劲。

第43章 上山

  日子过得飞快, 转眼便到了冬天。

  入了冬, 日子也就到了农历的11月底, 这个时候孩子们即将放寒假,迟穗估摸着再上个把星期,就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冬天, 也是农民们最闲的日子, 贺屿州是个闲不住的, 眼见着大雪整整下了五天, 他忍不住背起竹篓想上山去, 看能不能碰碰运气,遇到出来觅食的野物。

  对于这样的事情,迟穗兴致很高, “你把我也带上吧, 野物们挺喜欢我的。”

  对于她的话,贺屿州没有当真,但看得出来她很想去, 他也不忍扫了她的兴,“你再去裹块围巾,换上那一双底厚实的鞋子。”

  自到他们成亲这半年以来, 邻居亲戚朋友从没间断过闲言碎语。

  不少男人甚至当面跟他讲,洗衣做饭本就是女人的事,让他不用这般上心,不过,迟穗也并不是那种好吃懒做的人, 只要有机会,也没少给他做好吃的,而且她厨艺很棒,这十里八村的怕是没有哪个女人能比得上。

  伺候自己媳妇儿,他很开心,而且毫无怨言。

  等迟穗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粽子,两人才慢吞吞的出门。

  这个年代不比后世风,雪都好像大得许多,外面的雪踩下去,足足能够淹没鞋子,作为一个地道的南方人,第一次见这么大的雪,她开心得手舞足蹈。

  两个人沿着山往上爬,在山里面越走越深,若是迟穗一个人是肯定不敢出来的,雪天里到处一片白茫茫,很容易就迷了路,但是有贺屿州在,她倒是不怎么担心。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突然之间,发现雪地上有着细细的脚印,迟穗伸手拦住贺屿州,“你看!”

  “这个看起来好像是兔子的脚印。”以前在部队的时候,跟着部队里的人出去抓过野物,野兔的足迹他并不陌生。

  迟穗也仔细的打量,看着雪面上的痕迹,估摸着兔子应该刚离开不久,两人再也不敢出声,沿着脚印一路往前走,终于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一个十分隐蔽的兔子洞。

  兔子打洞都十分谨慎,洞口有腐败的落叶以及一大朵枯草挡着,如果不是雪天,还真不一定看得出来。

  两人蹲守在洞的后方不远处,静静的等着兔子再一次出窝。

  贺屿州怕迟穗饿着,带了两个玉米窝窝头,两人走了一上午的山路,此时也确实到了吃饭的时间,他小心翼翼的从胸口处掏出来,窝窝头还有一点温热。

  玉米窝窝头没有加什么精细面粉,吃起来有点卡喉咙,但是在这种有吃就不错的年代,迟穗也不敢挑,就着温水就慢条斯理的将窝窝头咽了下去。

  一个窝窝头下肚,眼看着远处的兔子洞口就有一个灰色的东西小心谨慎地从洞口探了出来,仔细一看,那可不就是兔子耳朵。

  两人几乎同时摒住了呼吸。

  可能是没有察觉到危险,那只灰色的兔子,终于从洞里面跑了出来,开始一蹦一蹦的朝前面跑去。

  这便是最好的时候!

  贺屿州速度堪比兔子,将手里的东西一扔,一个箭步就朝兔子的方向奔去。

  冬天的雪很厚,兔子往前蹦跳的时候,脚容易陷进雪堆里,要□□再往前跑,速度明显就会降慢。

  贺屿州在部队里面是练过的,很快,兔子就被擒住了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