狞宠记 第54章

作者:穷酸秀女 标签: 布衣生活 古代言情

  在忽喜忽悲的日子中,她怀孕了。冯元耳朵趴在她肚皮上,一声咕噜,可能是饥饿,也可能是羊水,他却非说是儿子打呼。孩子伸个拳踢个腿,他都能乐上半个时辰,从没笑得这么欢欣过的人,那时像一个孩子。

  绿莺虔诚地望着天,造物主就是这么神奇。人跟人竟然这么奇妙,从最初的陌生、惧怕,经历了日月变迁,人依然是那个人,可你却不怕了,会亲切,会心疼,会感动,会爱。曾以为的分道扬镳,变成如今的血脉相连,若没有那些烦人扰人的事,他们的路会走得更远。即便将来他宠了旁人,可因着孩子的牵系,他们也永远不可能成为陌生人。

  他们俩就是一根绳,冯元在高处,她在低处,他们俩的未来,就是一圈圆环,若没有意外,那圆环会顺顺利利从上滑到下。可世事就是这么无常,一帆风顺永远是那么难,一个个莫名其妙的人,一件件出其不意的事,全将那绳子打成了结,一个结连着一个结,将那圆环阻在途中,他们哪能还有未来。

  难道真的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绿莺刷地拉开门帘,朝赶车那人说道:“刘伯,去北门,咱们不去保定了。”

  车头调转,驶向朝北的城门。

  马蹄踢踢踏踏间,几人出了孟县,攀爬起那唯一一条上坡的官道。

  这条路的终点——汴京城。

第94章

  临近黄昏时, 绿莺三人落脚在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内。

  此时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大堂几乎座无虚席,他们捡了一张靠里挨着墙边儿的小桌子落座。

  时下,胡人的风气渐渐渗入, 对于女子的束缚也比从前宽泛。若不是未出阁的千金贵女, 极少人会戴惟帽。所有人都戴,你若戴, 倒是不会引人侧目, 可若所有人都不带, 就只有你戴, 那就一定会麻烦许多, 世人一定以为, 这人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罢,不然为啥遮得严严实实的, 可得看看是啥样子。

  有人护着还好, 就如当初被冯元带去上饶剿匪,路上给她备了惟帽。可绿莺此时身边就一对老人家,哪能再节外生枝。故而,她此时正是素面朝天, 荆钗布裙,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村妇。

  说起惟帽,自然想起那回剿匪。回忆往昔,绿莺不由得恨得咬牙切齿, 又气又委屈。打打杀杀的,非要她跟着, 哪里把她的安危放在眼里, 还不是打着夜里由她伺候的心思, 玩物一个,被他在掌心揉搓,那时候是半点尊严都无。

  拿筷子使劲儿杵着桌沿儿,仿佛戳的就是那厮,哼,给皇上办差事,还不忘颠鸾倒凤,她忍不住一啐,呸,大色胚一个!

  顾不上再想那些前尘往事,感受着四面八方扔过来的视线,绿莺脸上顿时烧起来,不自在地垂下头,百无聊赖地研究起了桌面上的纹路。没戴惟帽,穿戴朴素,可饶是如此,一张白润娇艳的脸蛋儿在一众平淡姿容的姑娘媳妇中,仍是鹤立鸡群。

  此时她倒是不怕会有那无赖纠缠,当初在汴京摆摊时,因她有那糖葫芦西施的名头,确是有那胆大的趁她不备沾一下她的手,或是撞撞她的胳膊肘,一众毛头小子以能占到她的无伤大雅的小便宜为荣,之后能在同伴间各种吹嘘,以上种种,不过因她是个未嫁的大姑娘,引人遐想。此时她一个大肚婆,身旁还跟着“公婆”,吸引力定是没那么大了,她就不怎么担心了。

  可饶是如此,爱美之心,也是人皆有之,众人仍是有意无意将余光瞥向这里,都是赶路的,风餐露宿中哪能有太多机会瞧见美人,此时恨不得再长他四对眼珠子,多瞅瞅养养眼,有才的能多吟两口美人诗,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夫能开开眼界,大姑娘能羡慕羡慕,小媳妇想沾沾仙气,将来十月怀胎后,也能生出副美人骨。

  正当各种若有似无的目光或羡或嫉地,犹如蜘蛛网般罩着她的时候,突然被门口的一道光束切断。

  不是太阳光,也不是火光,而是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光亮。绿莺垂着头,仍是感到自己的右侧身子,正对门口的方向,被笼罩在一片闪耀中。她下意识转头望过去,先是被晃地眯了眯眼,待见到那门口之人时,不由一阵呆滞。

  那是个沐浴在一团融光下的一道身躯,浑身闪着金光,不及弱冠的年纪,身量居中,不高也不矮。白色的狐裘斗篷下,是围着绿玉腰封的白色暗纹锦袍。绿莺仔细一看,上头绣着虚竹,若隐若现。

  再往上看,狐狸毛托着的一张脸,倒不是太过出奇。其实仔细一瞧,眉眼很是普通,都是淡淡的,要说冯元是剑眉星眸的英挺,吴清是清秀俊雅的谦和,那这人就是眉目如画的淡然。

  就仿佛一只毛笔,先沾了一半墨,再去沾一半水,不知是墨还是水,描绘出的一幅清幽图。他就仿佛一道隐藏在山后的竹林,虽是不露全身,可仍是比前头的山还明耀光辉,引人敬叹。

  绿莺想了半晌,都不能用任何词来形容他,若真是非要说,上善若水都不足道也。清透、脱俗,完美!

  马绍瞅了一眼大堂内乌央乌央的人,皱着眉,侧身低头对身旁的主子请示道:“三少爷,小的去清清人?”

  “不必了。”

  祁云抬起手,阻止道。他张望了一瞬,在绿莺一桌上定了定,率先迈开腿走了过来。

  于隔壁桌坐定。

  马绍立在身后,听他吩咐道:“其余人等,皆找位置歇下罢。你也坐。”

  主子发话了,马绍也不推辞,满面感激地于他一旁入了座。

  两桌离得极进,绿莺这才发现跟着这人的身后,竟有二十几个护卫,此时也全都分散到四处,落座后叫了饭菜。一看就是大户人家,这人一举一动涵养浑然天成,想必赶路辛苦,那些护卫都狼吞虎咽起来,可这人却一直细嚼慢咽,嘴唇微动,对于旁人的视线,他始终目不斜视地不受其扰。

  这时,小二忽然端上一盘菜,红烧狮子头。

  以往一般的狮子头,不及拳头大,一盘摆满五个或十个,取“一五一十”毫无保留之意,告诉众位客官,我家的菜码实诚不掺水。可这家的这道菜却有意思,用个大海碗仅仅装着一个狮子头,那狮子头都快赶上蹴鞠大了。

  绿莺见那贵气公子,方才还是一副谪仙模样,此时却颇有些瞠目愣然地望着那碗硕大狮头,一脸呆滞的模样,她没憋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今儿这样的菜,她也是头回见,方才小二给她这桌端上来时,她也是一怔。

  后来无措间,见众人不是用筷子夹碎,便是用勺子挖着吃,虽有些粗鲁,也不失爽快,便也跟风这样吃着。

  自从这公子进来后,大堂里的人,不知为何,竟隐约升起了些怯意,皆是眼观鼻鼻观心地默默用饭,在这一片安静中,她这声笑,还颇有些清脆,那公子转过头,望向她这里。

  绿莺有些懊恼,方才自己怎么如此冒失无礼,想立起身朝他福一福,又觉得更会引人侧目,便只扯起两边嘴角,抱歉地对他笑了笑,红着脸极是羞赧。

  那公子也是个大度的,眼里含着轻轻浅浅的笑,朝她温温地点了点头。

  马绍用一双虎目瞪了一眼邻桌那孕妇后,又颇伤脑筋地望向了那大碗。

  这叫人怎么吃啊!他不悦地问小二:“这是啥玩意啊,是狮子头不?”

  “是的是的,这是狮子王,王中王。嘿嘿......”将肩头往下滑的手巾提了提,小二回道。

  指了指那狮子头,马绍哼道:“这筷子能夹起来么,你让我们上手直接抓?”

  那小二连忙嬉皮笑脸,点头哈腰解释道:“这位爷有所不知,我家这狮子头寓意好着呢,举着筷子,从中间夹成两瓣,取其一举两得之意。吃过的各位爷,今后都能赶路一帆风顺,做事一举两得,一生顺心顺意。”

  有意思!祁云笑了笑,挥挥手,将那小厮打发走,跟心腹说道:“倒是头回见到这么大的肉丸子,也算新奇有趣,吃罢。”

  马绍“哎”一声,取过匕首,又叫了一坛子酒,用干净布巾沾过酒擦拭好匕首后,将那狮子头切成薄块,盛给主子。

  经过方才,绿莺再不敢看那头一眼,老实埋头吃着。

  说来也奇怪,那贵公子在门口时,身上仿佛渡着一层光,晃眼又闪亮,可这进了屋,在座位上坐下了,又如普通人一般了。可众人仍是忍不住想去看他,五官没有吴清精致,没有冯元英气,可就是那么吸引人。绿莺想了想,吸引她的不是他的长相,也不是穿戴打扮,若是换一身破衣烂衫,也依然不会有损他的光芒。

  她凝眉想了半晌,终于明白过来,这就是气场!绝不是锦衣就能包裹出来,排场就能衬托出来,这是一种天生而来,自小培养的由内到外散发出来的气质,时而让人觉得高不可攀,时而又让人想去接触探看,时而又让人感到自惭形秽,这是一个人一生都难以遇到的一个稀有人物,引人好奇,让人仰望。

  这种气场,吴清没有,冯元有,可冯元与这人一比,气场绝对差了几十个来回。故而,她猜测,这人绝不是普通的大户人家富贵少爷那么简单。

  这时,她听见那随从与那贵公子说着话。声音也不大,不过想必因着是靠墙边,附近的桌子都隔得远,二人不是很忌讳,声倒也不算太小,让绿莺听了个真亮。

  “三少爷,你那伤口可还疼?”

  听了这话,祁云脸一白,打了个颤:“让你一说,我还真觉得有些疼,金创药还有么?”

  马绍连忙笑着摊开包袱,指着那一堆小瓶子:“有的,主子你看,走前那蔺......”

  他在这里忽然顿了顿,绿莺筷子一定,奇怪地等着他下文,接着又听他道:“蔺大夫,给咱们备了十几瓶呢。主子可还忍得?若疼得很,咱们这就要房上楼?”

  这时,绿莺闻到一股香甜奇异的味道传来,她下意识地噤噤鼻子深嗅了下。

  忽地,她脸色一变,不敢置信地望向那主仆二人。零

  作者有话说:

  蟹蟹秀儿,裤总,未未的打赏,干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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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绿莺清楚地闻到, 从那包裹里飘过来的,先是一股甜香,之后是一股苦味,这道苦味有些涩, 甚至有些臭, 总之很是刺鼻。香甜在明,苦臭在暗, 香包裹着臭, 掩饰着臭, 非常诡异。

  那香味, 她非常熟悉, 熏衣裳的玫瑰香。她瞄着那堆药瓶, 金疮药么?那为何放熏香?至于那臭味,真的是......那东西?用熏香掩饰着那臭味, 是怕这位公子嫌弃不用?若一切真如她所想, 这是有多大的仇怨,才能如此下得了狠手,她忽地有些心惊。

  到底是不是那物,绿莺不确定, 她也只是在书里见识过,三国时,这物是华佗的宝贝,可如今因生长在天竺等国, 中原倒是极少人知道。她之所以想到它,也是因这东西有着一般药材难以发出的一种气味——尿味, 还是陈旧发酵了的。所以, 这种极难闻的味道, 真不是让人轻易忽视得了的,闻过后,即终身难忘。

  绿莺心道,若不是有那始作俑者用玫瑰熏香遮掩,此时她是一定会吐出来的,光是想想,就泛呕。

  饶是如此,汉医汉药一门博大精深,她又不是出生医家,天下还有没有如此一味的东西,也是不知的。可回想方才,那贵公子本来轻松精神的脸,在听了那随从问伤口还疼不疼的话后,才忽地煞白起来,嘴唇也跟着泛青,那她就有点确定了,尽管还伴着些犹疑。故而,她没有甚么大动作,又开始静静聆听起来。

  那厢,心腹问他伤口能不能忍得,祁云静静体会了片刻自己的身子骨,觉得还不是那么难忍,便接着动起了筷子,道:“先吃罢,吃完再擦这药,若是此时擦了,再犯恶心,饭又吃不下了。”

  马绍点点头,想到甚么,眉头又聚起来,疑惑道:“若说这药倒是极好,一抹上,伤口立马就不疼了,可这总犯恶心打瞌睡是何道理啊?”

  这一点上,祁云也苦恼着,上一刻正生龙活虎的,下一刻就哈欠连天,擦了药还不时犯恶心,本就不壮的身子骨,这几日更是消减了不少。不过,想必不是药的关系,估么是他自己这不争气的娇气身子,最近辛苦了,就开始跟他闹腾起来了。

  敛眉轻轻叹了口气,他倒不是太过忧心,温声道:“蔺大夫说过,这药能安神,想必确实如此。泛呕也可能是我马车坐得久了的关系,昨儿骨头也发起酸痒来,倒是无碍,等到了山东,歇息两日就缓过来了。”

  “不如,咱们在这客栈停两日,再走?”

  马绍想了想,主子的身体最重要,眼下要办的事倒不急于一时。

  没想到祁云沉着脸摇头,对于这次被袭,仍是心有余悸:“不可,他们一着未成,难保不会乘胜追击,咱们还是不要在路上耽搁太久得好。”

  饭后,主仆一众上了楼。

  “小媳妇,脸这么白,是肚子不舒坦么?”

  绿莺抬起头,见赶车的刘伯一脸担心,单婆婆也疑惑地望着她,笑了笑,摇摇头:“我没事。”

  她心里波涛骇浪翻搅个不停。方才听了之后的那些话,她大胆地做了一个猜测,那二人说目的地是山东,况且一口京腔,应当是从汴京出发,到这客栈,最多两个日夜的路程,那公子说,昨儿他骨头坐马车坐得发痒,一个成年男子,才赶了一日一夜,就如此不济?说不通啊!

  如此,她有了九成的把握,那刺鼻的味道分明是阿芙蓉啊!

  罂粟花取其果的汁水,便是此物,跟别的几样药材搭在一处,用作药途,镇静止痛麻醉。这是当初华佗常用在手的一种药物,用在治毒疮、刮腐肉等。明时李时珍将它在罂粟身上提炼的方法收录在《本草纲目》中。

  可要知道,万物皆有利弊,这东西若常用,是会上瘾的,时日长了,是会死人的啊!

  人人都晓得,即使生了毒疮,或受了刀剑等伤,医治不及时生了腐肉,刮治时疼痛难忍,若没那舒缓的药物,大多数人会生生疼死。这些也都是算大病了,大多数人一生也不会遇到,少数人得过一次,也就罢了,谁也不会日日生毒疮,日日受刀伤,那得是多惨多苦命才能这么倒霉催。故而,用过一次,倒也无妨。

  不知道是因为这东西太邪了,还是因着岁月交替,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此时,因那花在中原没有生长,名医又多为隐士,行走世间的大夫不论高低好坏,更是从未使用过此物,至少对绿莺来说,她是从未听说过,也从未在药房见过。

  即便是她狭隘了,并不如她所想的那般少有,当真会有那零星医者会从塞外等地能弄到这物,医治病患时,那也只是埋头医治罢了,又有谁会闲的没事跟患者絮絮叨叨教授起每样药物的由来与特性,亦或是毒处呢,老百姓对此物更是不认识。

  可老百姓认不认识不重要,救人的始终是大夫,他们知道就够了。可那二人口中的蔺大夫,是甚么邪门歪道?

  方才那十几个小瓶,根本没有其他药的味,只唯阿芙蓉一物,况且,被当成金疮药,十几瓶日日擦用,岂不是生生要将好人一点一星消耗死?若说那蔺大夫,是个庸医?谁信!那样的人家,怎么可能请这样的人呢。可若是那大夫明知这是何物,还坚持如此,其心可诛!

  天字号房内。

  祁云精赤着臂膀坐在桌前,马绍持着白帛,匕首伸进药瓶里,舀出一块金疮药抹在帛上,轻轻往主子身上擦着,白皙的胸膛,赫然一道肉皮翻涌的长条伤口,可见当时剑刃被刺客多么有力地往下施压着,不撞见骨头不罢休,不索了命不收手。

  “哎,老夫人刚没,太太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迫害主子你,脸变得比翻书还快,她的真面目可真没多少人知道。”

  提到太太,就想起她那虚伪的儿子来,马绍不平:“还有大少爷,平日笑面虎似的,关键时刻却在兄弟背后捅刀子。”

  祁云神色复杂,默了默,闭上眼未言。

  半晌,才不悦地抬起头,呵斥心腹:“休要胡说!我俩自小一块长大,手足情深,大哥不是那样的人。”

  “三少爷,咱们的路线,你可只告诉过他一人啊!”

  马绍都快忿恨地哭了,果然是当局者迷。主子能不能不这么傻下去了,若是小事,掩耳盗铃也就罢了,这是人命啊。他咬着后槽牙,这次死了多少护卫,可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可惜了。

  祁云低下头,静静地将靴内的匕首取出来,伸手缓缓摩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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