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郎 第144章

作者:海青拿天鹅 标签: 宫廷侯爵 青梅竹马 古代言情

  “这我可不知,”我为难道:“殿下说事关重大,不可教别人看见。”

  “哦?”玉鸢虽不解,但片刻,还是让我入内。

  我跟着她走进帐中,只见这帐虽不大,却也布置得十分舒适,软榻上铺着毛皮,似乎甚为松软。

  “文书呢?”玉鸢问道。

  我笑笑,从怀中掏出一张纸,双手捧上。

  许是近处的烛光明亮,玉鸢倏而看清了的脸,面色变了变,“你……”

  我却不给她机会,径自将那纸上的粉末朝她面门泼去。

  玉鸢急忙捂着跳开,但无济于事。祖父传下的这种迷药甚是霸道,只要见了光,若未预备服下解药,方圆三丈的人都会即刻中招。

  玉鸢只说出了那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瞪着我,未几,一下软倒了下去。

第116章 尺素(下)

  玉鸢的身量比我高些, 不过夜里, 又是穿着厚衣裳, 一时不会有人能发现这些。

  我迅速地将胶粉调开,做出玉鸢的脸, 覆到自己的面上, 对着镜子,按照玉鸢的模样将自己的面容修整一番。待得将发式和衣裳都换过来, 我看着镜中,那俨然是一个醒着的玉鸢。

  说实话, 这玉鸢的确生得不错,脸蛋漂亮,还有前有后……我穿上她的衣服, 还闻到了熏香的味道,用的料应该不便宜。心想也不知道她和秦王是个什么关系,过得倒是讲究。

  接下来, 便是将这真人藏起, 免得被人发现穿帮。这是临时搭起的帐子,大约是按照行军来打算, 所谓卧榻也不过是木板垫上席子,再放上铺盖。玉鸢的随身之物并不多,除了铺盖之外,便是两只行囊。我打开看, 里面不过些许细软, 大多是日常替换的衣裳。不过看上去都并非粗鄙之物。我翻了两遍, 也不见尺素的影子,它的确不在这玉鸢手上。

  除了铺盖,这帐中并无更大的物什,我看看四周,索性将玉鸢拖到铺上,将褥子堆在她的身上。远远看去,像是刚刚落脚还来不及整理,褥子之类的草草堆着。

  做完了一切,我披上玉鸢的裘衣,吹灭了灯烛,往帐外而去。

  秦王还在前帐议事,但不知什么时候会出来,所以我须得抓紧。

  于是,我径自走到秦王的寝帐前。有两个卫士正在值守,看到我过来,一人笑了笑:“玉鸢姊,你不是在前帐伺候殿下么,怎一人回来了?”

  他们看上去都是不足二十的小卒,想来平日与玉鸢处得不错,见面之下嘴甜又热情。

  我学着玉鸢那不慌不忙的腔调,道:“前帐那边风太大,我看殿下的衣裳不够厚实,想过来给他取一件厚袍。”

  那小卒讶道:“殿下不是穿着裘衣去的?这还不够厚?”

  我说:“殿下方才用膳时,裘衣上不小心泼了些汤汁,殿下便脱了下来,让人拿去清理了。”

  小卒们皆露出了然之色。

  “玉鸢姊,”另一人忽而道,“你这声音怎么有些闷闷的,莫不是受了凉?”

  我轻咳一声,道:“可不是,喉头刚疼起来便这般。我恐殿下也受凉,便快快来了。”

  “还是玉鸢姊想得周到。”那小卒说着,忙将门帘撩起。

  我微微一笑,不多言,走入寝帐之中。

  与玉鸢那里一样,秦王的寝帐里也并无许多陈设,虽然至少有两口箱子,但其余物什也简简单单,连卧榻也一样是用木板搭的。想想,这样并非没有道理。从辽东到雒阳,他们一路行进迅速,自是不会带上太多辎重。

  这般来看,秦王此人,虚张声势果真很有一套。从外面看去,这营中的营帐摆设得章法齐全,气势唬人,连我初见时也被震了一下。谁也不会想到其实就连秦王自己,也快拿不出来东西往寝帐塞了。

  不过于我而言,东西少,不是坏事。我光明正大地打开秦王箱子,只见里面除了些衣服,便是一些书。这方面,他的趣味倒是与公子有几分相似,无论去何处都要带上些,闲暇时翻一翻。只是公子闲暇时喜欢看兵书策论,而秦王这正经的领兵之人,看的却净是些艺文杂谈,诗赋汇编,我再往底下翻一翻,还翻出了两本神仙鬼怪的小书。

  我:“……”

  走神了一会,我觉得还是办正事要紧,将杂念抛诸脑后,专心找尺素。

  可是将那两只箱子翻遍,我也没有找到尺素的踪迹。我又去秦王的卧榻上翻,枕头褥子都几乎翻得飞起,仍然不见。

  “玉鸢姊,找到不曾?”外面那多话的小卒声音又响起,“可要我等帮忙?”

  我忙道:“不必,殿下这衣裳有个小口子,我须得补一补。”说着,我继续望向别处。

  心中愈发有些着急。

  我知道在此处逗留得越久越不保险,不但外面的人会起疑,万一秦王突然回来,那就糟了。此人知道我易容的本事,且诡计多端,在他面前露馅的风险,比别人那里要多上百倍。

  难道是他将尺素带在了身边?心底想道。

  这并非不可能,秦王既然专程派人去找我,那说不定他会做好随时与我见面的准备。如果是那样,我便须得冒险拖到深夜,他入寝之后,潜到他身边再使一次迷药,将尺素取走。

  可是那样,也就意味着变数会更大。马厩里的那个小卒和躺在不远处帐中的玉鸢,这两人随时都有被人发觉的危险,只要秦王得知了蛛丝马迹就会立即警觉,到时我就算放弃投尺素也不一定能安稳地走出这营寨……

  正急躁间,突然,我瞥到了衣架上的一件外袍。

  那模样甚为眼熟,是今晨我去见秦王时,他穿在身上的。

  会不会……

  我忙走过去,往衣袂及各种可能藏物之处都摸了摸。

  然而没有。

  正失望,突然,我看到那锦袍底下露出腰带蹀躞的一角,忙翻出来。

  未几,腰带上挂着的一把短剑倏而落入眼中。

  正是尺素。

  我心中大慰,赶紧将它取下来,收入怀中。顺道又将那锦袍抱在怀中,走了出去。

  两个小卒见我出来,又寒暄两句,我笑笑地答了,径自走开。

  “……她今日怎这般和气?”

  离开的时候,我忽而听到他们在小声议论。

  “心情好么……”

  我知道自己方才说得的确太多了些,眼下之计,是赶紧离开才是。想着,我假装往前帐走去,待得避开了那两个小卒的视线,即刻转往另一条营帐隔出的小道。

  “玉鸢。”

  忽然,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我心里有些无奈,这玉鸢的人缘也太好了些,到处有人打招呼。转头,却见是不久前与玉鸢说话的那个男子,待得他近前,我看清面容,心中震了一下。

  那的确是个熟人,虽三年不见,但他的模样我断然不会记不得。

  那是我族叔的儿子,云琦。

  许是见我怔怔不语,云琦走过来,问:“玉鸢,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强作镇定,却将眼睛盯着他。

  心中的惊愕如翻江倒海。

  我族叔云宏有两个儿子,云琦是次子。我第一次见他,是族叔带我去颍川跟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候。那时,云琦刚进了雒阳的国子学,心气甚高,对我这长房来的族亲很不放在眼里。我也看不上他,因为他对我祖父不敬。有一次,他在我面前说,可惜云氏祖上威名显赫,却没落于只知游山玩水的后辈手里。我冷笑,说,那也比没落于别的人手上要好,比如说那些连读书都读不好的,十八岁才上国子学,还不如去要饭。

  云琦听得这话,脸黑得似锅底一般。

  于是,虽然我和云琦只见过寥寥数面,但已经算是全然撕破了脸。后来没多久,族叔一家因为袁氏之事倒了霉,我一直以为云琦跟他的兄长和父亲一样已经弃市,不想如今竟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教我几乎不敢相信。

  “怎么了?”云琦似乎也察觉了我神色的异样,近前些来,温声道,“你方才不是说要回去取些物什,这是要去何处?”

  我强忍着问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冲动,道:“取了。殿下让我去办些事。”

  “殿下?”云琦讶然,正待再问,不远处忽而传来匆匆的脚步声。看去,却见一个将官正往前帐而去,神色紧张。而他身后跟着一个人,看那面容,正是马厩里的那个小卒。

  心里知道秦王很快就会识破,我没工夫再与云琦纠缠,道:“我去去就来。”说罢,不再管他,转身走开。

  马厩那边已经被人察觉,自然是不能往那边去了。我飞速地借着各处营帐掩护,另寻了一处鹿砦,将身上的裘衣和秦王那锦袍脱了,丢弃在一边,又摸了摸怀里的尺素,确保它还在。

  身后,传来些匆匆的声音,似乎是有人在往各处营帐传令,军士们惊动起来,营寨中不再安静。

  我不再耽搁,趁着附近岗楼的人被营中的动静吸引了注意,翻过鹿砦,借着夜色遁去。

第117章 别离(上)

  我回到藏东西的地方, 将外袍穿好, 然后, 摸着黑离开。

  夜里的风吹在脸上,冰冷得割人。

  但我全然没有心思在乎这个, 脑子里想的, 仍然是云琦的事。

  这实在教我震惊。他当年到底是如何逃脱,又是如何到了秦王的帐下?即便是交锋多次, 秦王对云氏的好奇,仍然让我感到出乎意料。当然, 我很确定族叔和云琦并不知道祖父的本事,所以他即便为秦王效力,我也并不担心他会将祖父所有秘密都告诉秦王。

  这么想着, 我渐渐冷静下来。

  云氏家学其实十分庞大,除了长房之外,各支也各有建树之人。如族叔云宏的这一支, 其重在政论。过去亦出过一些名臣谋士, 所以族叔能够凭着本事得到袁氏的青睐。

  这看上去,似乎就已经是云氏家学的大成。其实不然。云氏的长房之所以为长房, 乃是其自有一套融会贯通之法,内涵远远超出了谋略本身。如同一个出色的名厨,其本事必不会只限于烧个鱼或者做个饼,而是能将各路食材搭配烹饪, 以做出让食客拍案叫绝的美味。而古往今来的奇谋大家, 从来并不是只会根据眼下之事想想主意, 而是目通千里耳听八方,天文地理古事今闻,皆收纳为用。

  因此对于前朝那位出名的武陵侯云晁,祖父一向颇有微词,认为他居然连投奔的人都能选错,算不得云氏的杰出子弟。想来如果他知道了族叔之事,大概也会有相似的言语。

  话说回来,云琦能跟着秦王,倒可以说明他比云晁还算强一些,

  我想着,步子并未慢下,不久之后,已经离开了那营寨二里之外。

  营寨中没有人追出来。这自是当然,他们就算马上弄清楚我行事的手段,也须得摸一阵子才知道我到底还在不在营寨里。就算他们已经知道了我不在营寨里,月黑风高,他们也不好出来找。

  现在雒阳的各处城门皆已关闭,我自然不可能回雒阳,只能暂时找一个夜里歇宿的去处。

  不过在这之前,仍然有事情要做。

  那便是配合长公主的苦心,将我死去的事坐实。

  不同之处在于,她让人将那麻袋绑上石头,好让我看上去是下落不明。而我,则要反其道而行之。

  雒水里头,每个月都会漂有尸首。

  这些可怜人,有的是失足落了水,有的则是自己寻了短见。雒水边有专门打捞尸首的捞尸人,每有尸首漂来,他们就会将其捞起来,放到水边的庙里。那些不见了亲人的人家,都会到庙里来寻人,如果看到了亲人的尸首,便给捞尸人一些钱物,将尸首领走。

  这行当看着偏门,获利却是不小,足以养家糊口。故而有人专门以此为生,跟送葬和接生一样,都是祖传的手艺。

  我来到一处做捞尸生意水神祠时,这里还点着灯。那些捞尸的人家,每家都有人在庙里住着,看守自家捞起来的尸首,以免被人领走不给钱。

  这里也是一样。灯下,一个妇人正在缝补这衣服。她看上去三十多岁,家境不太宽裕,身上的冬衣单薄,虽然炭盆里烧着火,手指却还是生了紫红的冻疮。

  我推门走进去的时候,她抬眼看到我,忙放下活计起身。

  “这位女子,是来寻人么?”她问。

  我从营寨里出来之后,没有改扮,虽然身上穿着男子的衣袍,却仍然是玉鸢的脸和玉鸢的发式。

  “正是。”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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