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病娇后我咸鱼了 第27章

作者:乌合之宴 标签: 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古代言情

  “等夫人醒来再说吧,夫人才刚睡下。”另一人小声道,想要伸手接猫,却被它呲牙咧嘴地挠了一爪子。

  “快,找个笼子把它关起来,它挠人。”

  卫澧这还是第一次正正经经地去巡视平州大营。

  平州地处交界之处,算是军事重地,共东南西北四大营,副将把平州兵防图摊开给卫澧看,卫澧一眼扫过去,能将图中的地形记得七七八八,但那些蝇头小字的做的标记,他看一眼就觉得头痛欲裂。

  将兵防图扔给陈若江,“念给我听。”

  他自小在烂泥堆里刨食儿吃,读书写字还是被镇北王收养为义子之后才学了些皮毛,不至于做个睁眼瞎,读书看字这种事情你让他做,不如要他命。

  陈副将跟着卫澧许久,自是知道他这个毛病,于是默默将羊皮卷拿在手里翻开。

  这不乐意读书看字不是个好事儿啊,那《兵法三十六计》、《百万雄兵》、《万国志》,《三十六年战争史》等等等等这些书他都找出来打算给主公用来学习了,他要是不看,光听人读的话……

  副将思绪翻飞,将目光落在羊皮卷上,刚开口要读,卫澧忽然伸手将羊皮卷抢了过来,“我自己看。”

  他老丈人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能上马打仗,能提笔作诗。他要是连点儿字都不认识,这高下立判,赵羲姮心里估计得瞧不起他。卫澧一想,那张厚脸皮又被人扇了一样,恨不得把周围的东西都砸个粉碎。

  他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盯着手里的羊皮卷看了一会儿,郁色愈来愈深,腿搭在桌上屈起,然后用力一蹬,椅子带着他往后蹿出一步,他这才将腿搭在桌面上放直了,舒服许多。

  副将瞧了两眼,瞧这举动,哪儿像个一州霸主,一点儿都不贵重。

  “鹿场最近如何了?”卫澧想起来,于是问道。

  “元气大伤,恐怕近两年不能恢复。”

  “上次从高句丽抢来的粮草,大抵够用多久?”

  “也只够一郡的守军维系半年。”

  卫澧舌尖扫过犬牙,“高句丽呢?赵明心嫁过去后如何?”

  “只听闻极为得宠爱,老夫少妻,宠爱是肯定的。”副将老老实实道,毕竟是两个国,能得到的消息也只是皮毛。

  “那就去南大营。”卫澧将羊皮一卷,起身。

  赵羲姮前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冻得跟冰似的,白天抱着他哭,说又饿又冷,跟个受了委屈的小花猫一样。卫澧一想,她过得不大得劲儿,赵明心作为堂姐妹,怎么能放着妹妹独自享福,这样不行。

  姐妹两个有难就要同当,有福……算了,有福也别同享了。

  南大营与南高句丽较近,联系卫澧方才说的话,大抵是要拿高句丽开刀立威,副将思量一番,觉得极为可行,唯一能伤害的,大抵只有那位明安公主一人。大周是她的母国,高句丽王很难不因为卫澧的抢掠而不迁怒赵明心。

  “快点儿,早去早回,晚上还得回来吃饭。”卫澧一把抓着出神的副将衣襟,拖着把人往前带。

  卫澧自搬去偏远的长白山脚,多日不曾听闻他有过出行,不咸百姓略有松缓,尤其临近年尾,虽卫澧不允过年节,但多年来积蓄的习惯还是让他们选择这个时候出街买办,酒楼茶馆也逐渐开张,稍稍恢复了些热闹,街头巷尾叫卖声愈来愈多。

  “听说往常他日日带着一帮狗腿子出行,最近从集安回来后咋这么鸟悄儿的?”几个裹着厚棉袄的男人在茶馆里嗑着瓜子,围着火炉小声叨叨。

  声音小到除却他们三个人,再没有别人能听见。

  “娶媳妇了嘛,就不一样了。”另一个暧昧一笑,“这老冷的天儿,有漂亮媳妇儿不搁家抱着,脑子有泡才出来挨冻。”

  他们对那位敬城公主怀抱着无限的同情和感激,自打她被整来成了卫狗贼的媳妇儿,不咸可安稳不少,至少卫澧不没事儿带人掀摊子了。

  大多数都不曾见过卫澧,但不妨碍他们对卫澧的厌憎。有的是没有利益瓜葛,但一传十十传百的从众,有的是切切实实被卫澧折腾过。

  仨人把瓜子儿磕完了,拍拍衣服开始道别。

  “我媳妇儿让我割两斤猪肉回家包饺子。”

  “我得买糖块儿,我老姑娘老儿子想吃。”

  “……”

  正预备出门,外头突然传来尖叫,一阵鸡飞狗跳,收拾摊子的收拾摊子,一堆人往茶馆里挤,场面惊天动地,尖叫过后就是寂静。

  原本还算热闹大街,一瞬间变得凋零衰败,只剩下孤零零的摊子被遗弃在路边儿。

  “咋地了?”茶馆里现在人挨人,有人小声问。

  “听说卫澧带人经过了,看身后跟着那些人的衣裳,是他。”旁边人贴在他耳边儿道。

  平州重视军队建设,大到武器营帐,小到甲胄上的徽章,无不用心,远超旁的州多倍。

  普通士卒的甲胄是黑底红衬银边,低调稳重,人乌压压站在一起之时,光是气势便已经足够排山倒海。

  做糖人的小贩被到门口,一张脸正好贴在门缝处,冷风呼呼往他眼睛上灌,他动了动,想往里挤挤,却见浩浩汤汤的人马踏来,瞬间不敢动了。

  他定睛一瞧,领头那个,不正是昨日在他小摊儿处买糖人的那个小郎君吗!

  一是因为他生得俊美却气质阴沉,二是因为他出手阔绰,三是因为他话里话外都在炫耀媳妇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这就是卫澧?凶是凶了点儿,但昨日一见,也没有传闻中的那么渗人啊!

  这还是卫澧拿下平州后第一次巡营,因卫澧万事不管,所以军营之中散漫风气日渐盛行。

  尤其他夺平州夺的名不正言不顺,军中崇拜强者,奉行强者为尊,历来千户百户都是在演兵场从人堆儿里厮杀出来取胜后才能被人信服,尽管上次卫澧带人去折腾过高句丽边境,但也只有少数人知道他到底是多英勇不要命。

  卫澧坐在主营帐中,大半将领与千户都聚集在此了,气压越来越低,众人低着头,静静坐在木桩上,有些眉眼间隐约流露出不耐烦,觉得卫澧矫情,忽然巡营,也不给他们些准备时间。

  陈副将打量下面人的神色,觉得要完。

  卫澧在身后呈放圣旨的架子上转了圈儿,随手拿起一个,打开看了看。

  “主公,此乃圣旨,不可!”

  天下早就分崩离析了,谁还在意狗屁圣旨?平州现在卫澧最大,这东西他不能碰谁能碰?说白了就是这些将领还拿他当镇北王养的条狗,压根儿没打心里尊敬他。

  卫澧眯了眯眼,原本就狭长的凤眼显得冷魅,他不仅能碰呢。

  他低头看了眼。

  唔,万宁三年,忍不住多看两眼,字流畅,风骨遒劲。

  然后将它卷好放回去。

  方才出言相劝的人忍不住得意扬了扬下巴,看吧。

  只见卫澧又拿起了另一卷。

  卫澧先看下头落款:顺和元年。

  是赵羲姮叔父的年号。

  唔,写什么狗屁字。

  叮当两声,是卫澧靴底防滑铁片敲在桌面上的清脆声响。

  只见卫澧脚踩桌面,用圣旨沾了沾用来研墨的清水,擦了擦自己溅上泥点儿的鹿皮靴。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卫澧!你……”

  卫澧抬眸,幽幽黑眸看着他们,无甚表情,令人忍不住胆寒心颤,都噤了声。

  这小畜生不愧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有意见?”他将擦完靴子的圣旨随手扔在地上。

  帐内噤若寒蝉,众人打心底里是瞧不起卫澧的,但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心里憋着一股火。

  卫澧又去翻身后装圣旨的架子,挨个都看了一遍。

  发现年号万宁的圣旨共二十道。

  赵星列不愧能征善战的一代帝王,他临终时平州不过才收复五年,便下了这么多旨。

  卫澧继续往下看,顺和年号的有十多道圣旨。

  他看一件,也懒得放回去,随手往地上一扔。

  “圣旨全都在这儿了?”

  “不是,当今陛下的还有一些摆不开了,所以个库房里收着呢。”

  卫澧一皱眉,这皇帝是个傻逼吧,下这么多道圣旨,他懂怎么调兵打仗吗?全都是些废话。

  营帐哗啦一声又被挑起来,接着是杂乱的脚步声,虽杂乱,却不慌不忙的。

  卫澧回头,便见着几个眼下青黑,脸上浮肿的将军,他们一边系着腰带,一边往里进。

  他忽然一笑,冲他们招招手,皮笑肉不笑,眼睛眯成一道缝,“睡醒了?”

  那些人都是一愣,显然没想到自己迟到,卫澧还能有这样好的脸色。

  于是走过去,卫澧扳住一个人的肩膀,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手一按,只听得一声脆响,人横着眼睛倒下去,脖子软软耷拉着,是被生生扭断的。

  如此残暴的手法,除了让人脊背生寒之外,也不由得激起了他们的愤怒。

  “卫澧,你如此残暴不仁,不怕大家不服吗?”他们拍桌叫道。

  “他们不就晚了一会儿,你何必下此毒手?”

  “不仁不义,如何堪为主帅!我们不服!”

  “……”

  所谓法不责众,一个人开腔,其余人纷纷应和,几个老实人默默缩在角落里不说话。

  从其中又冒出个不和谐的声音,“军令第八条:主帅召令不从者,斩立决。”

  所有人回头瞪他,他梗着脖子,“原本他们就是违背军令了。”

  “你一个小小百户,这地方是你能插嘴的吗?也不瞅瞅自己个儿几斤几两就嘚瑟!”

  卫澧耐着性子听他们吵完,抬脚踹倒了身前的一个人,鞋底防滑铁片踏在那人脸上,甚至捻了捻,踩出血肉模糊的大坑,疼痛的嘶吼声震耳欲聋。

  “有意见要么提出来,打赢我就听你的,要么不服憋着。”

  他嗓子坏了,粗哑至极,尤其阴恻恻说话时,听起来像是用铁器切割心脏,别提令人多不舒服了。

  众人面面相觑,蠢蠢欲动。

  “别耽误我时间。” 他抬手一指方才那梗着脖子的百户,“一会儿带人跟我去高句丽,我瞅军营里马不健壮,从那儿整点儿草料来。”

  他如此狂傲的态度愈发激起了诸些将领的不满,并不客气的朝着卫澧抱拳,“那我们便不客气了。”

  卫澧点点头,走了出去,径直去了演兵场。

  不知谁传出去的消息,他们到时,演兵场周围已经围满了人,卫澧深刻知道,这些人大半都是来看他笑话的,看他怎么从台子上被狠狠打下去,然后灰溜溜地被抬回府,从此再也不敢对他们吆五喝六。

  “一起上吧。”卫澧看了眼天色道,已经快辰时了,再耽误下去,容易影响他回家吃晚饭。

  他自记事起,便是黑漆漆的屋子,一日有一餐,到长大一些,他从屋子被赶到岩洞中,与野狗为伴,那里还有一些同他一样的人,他与狗和人抢吃的,赢了有饭吃,输了饿肚子。如果输了的话,第二天会没力气,也就是继续抢不到食物,这样恶性循环,就会饿死,然后被人和狗一起分食掉。

  因此直到现在,他与人的每一次拼杀,都会拿出那股不要命的劲儿,好像他只有此刻的活头了,所以什么也不顾,像条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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