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临阿奴》 第41章

作者:作者:于晴 标签: 台湾小言

  她犹豫一会儿,跟着脱下鞋袜,卷起裤管,露出一截小腿肚,这才拎着裙角,脸颊微微热着,任由浅溪滑过她的足踝,腼腆且小心地踩着五哥的衣衫。

  她动作尚有些慢,但她不急,慢慢地替他洗完衣服,慢慢地走回去顺道练体力,现在她已经可以一次绕完竹篱笆十圈而不喘,再过一阵子她想,说不定三十圈是轻而易举。

  她随时注意五哥的衣衫,免得像上次一样被冲走,为了追衣服,她还整个人跌入溪里,让村落里的女人笑话。

  她盯着自己细白的脚背看了半天。好像有点肉了,比起前阵子像是白骨精的脚爪,现在多了层厚肉履盖……这是当然的,每天她都吃白米饭,因为五哥爱吃白米饭,所以她天天在煮白米饭,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煮米饭愈煮愈上手。

  每天晚上都有鸡汤喝……不是他爱喝,汤是给她补的。有时,她也挺想问,喝了这些鸡汤,能让她发色变得跟他一般吗?能让她再回到十八岁的年轻吗?这样补……不是很浪费吗?但,如果今日易地而处,哪怕五哥生命只到明日,她也要尽她所能地让她的五哥恢复一分是一分。

  目前住在杏花村尾巴的徐家,俨然成了这村人眼里的超级有钱人——自从有人来访时看见米缸满得快溢出来后。

  她又瞟到她垂至腰际随风轻轻飘扬的银发。她本想不惹村里人怀疑,把头发梳起来扮作老婆婆,但五哥非要她还是少女打扮。

  这真是尴尬,每次村里人在看她时,只怕心里都想着明明一头白发的老婆子,怎么穿着少女的衣裳,发间还用只有村落少女才会用的便宜簪子。

  她每天跟五哥吃完早饭,准备一天家务前,五哥也会招她这只老青蛙回内室,替她梳一会儿头发,替她插好簪子再放她呱呱呱地跑走。

  那是一天里她唯一可以假装自己还很年轻,跟五哥还有那么一点匹配,还是一只小青蛙追着天上的飞鹰,而不是老得快走不动的青蛙……

  这村落的女人,约莫七、八天结伴来洗一次家里衣物,男人来溪边则是洗澡,他们一个月左右一次,跟三五好友去上游洗个痛快,相互搓背,她之所以会知道,是她上次追着五哥的衣物入溪,整个滑倒在溪里,引起那些女人的尖叫,没多久,几个正在洗澡的男人奔了过来,五哥也在其中。

  当下,她只想像尸体一样就这么默默流走,千万别理她吧……

  当她被五哥捞出水里时,她心里想着,还好,五哥衣着还算整齐,没被其他女人看光。

  她偷偷瞟着此次结伴而来的女人。除了已婚外,约有五个少女,最小的十六,她趁着洗衣时打量着,哪个最适合五哥呢?

  能跟他离开南临,能陪他四处走,不介意没有孩子……当然,现在她悄悄多加上会煮一手好米饭跟不洗破衣裳的条件。

  这些少女都不错,可是,她总觉得缺了什么,五哥值得更好的,她一直这么想着。

  “咦,阿奴婆……不,阿奴,你帕子流出来了!”有少女叫着。

  徐烈风低头一看,脚下的衣衫袖里流出一条白帕。她赶紧追着几步拾起来。

  “小心,别再像上回……”姑娘们吃吃笑着。“都怪你,让我们见到一些男人的脏东西……”

  徐烈风很想回:看看你们的表情,根本言不由衷!但她一看见帕子就是一呆。帕子的角落绣着一只小青蛙,很眼熟,是两年前五哥代她挨了萧元夏一鞭时,她替他压伤口时用的。

  都这么久了,他还留着啊……怎么跟衣服放在一块呢?是不小心么?还是他手头有备用帕子?

  她小心翼翼地收妥,打算回头晾干再偷偷放回他身上。她觉得,有些事就不要再明说了,就这样让它淡淡地藏起来,早点展望未来,觅得更适合的对象比较好。

  衣物洗得差不多了,她坐到岸边穿上鞋袜,摸摸闷痛的肚腹。

  “阿奴,你怎么了?”有名少女上岸,扭干衣物放进篮子。

  “没什么……”徐烈风认出她是村落猎户的独生女儿,叫春菲,是杏花村里未婚少女里她印象最深的。春菲个性外向,但偏点傲气,可能与她得自她爹一手好箭术有关。有一回她看见她在跟一些村里少年比箭术,没一个比得过她的。

  徐烈风还在垂眸思量的片刻,春菲已赤脚走到她面前。

  “你到底生了什么病,都一个多月了,头发还没黑?”

  “什么?”徐烈风抬头看着她。

  “搞半天你不是老婆子,是生了重病,这才一头白发,徐先生说的,不是吗?”

  徐烈风含糊道:“是呵……”她不觉得她有病,但发色还是回不来啊。

  “我瞧你,脸色比刚来时好许多,不怎么像老婆子了。城里的官吏都是恶吏,专门欺负劣民的,你这脸疤挺疼的吧?真可惜,不然再胖些说不准是个美人呢。”

  显然五哥花了番心思为她编了许多谎言,她心里感激,至少她不必连内心都化成老婆婆。

  她又多看春菲两眼,唇舌发干,终于问道:

  “那个……我五哥生得真是好看,是不?”南临人都爱美色,先从表面开始,再深入也许比较好。

  春菲愣了下,诚实答道:“徐先生确实生得好看,比画里的人还好看,而且他学识渊博,他上课时,我去听过几回,懂得许多全村不知道的事。”

  有底!徐烈风心一跳,不知该喜该泣。五哥要有空,每隔几天会替村人上一个时辰的课,例如为常去城里买卖换物的男人讲述相关的南临律法,以免误踏法网,也会教孩童识字,可以说无所不包,唯一就是不主动为女眷上课,这春菲居然肯去旁听,那……

  她连思考都不敢,再一鼓作气道:

  “是啊,我五哥天文地理无所不知,非但如此,他弓马之术南临少有人比得,它日你可请他指点一二必有所进展。这样吧,不如你今晚来我家里用饭……”

  春菲不可思议地问:“去你家吃米饭喝鸡汤?”

  “……是啊……”

  春菲嗤了一声:“阿奴,你这个奢侈、浪费,完全不懂得精打细算的女人!你五哥买了一缸又一缸的白米,就为了让你吃得白白嫩嫩长肉出来;每天一只鸡,托村里最会煮汤的嫂子炖煮,鸡骨头鸡头鸡脚都可以分给村里小孩,但最好的那部分一定要送到你嘴里,现在叫我去吃你那锅鸡汤,我可吃不下口。”

  徐烈风心头一跳,顿时好心虚。五哥这么为她……万一,万一她还是……她摸着自己的白发。

  “好东西是给自己人吃的,给外人吃干嘛?别糟踏你相公心意。”

  “……那是我五哥……”她轻声说着。

  春菲哼了一声。“我娘还叫我爹六哥呢,亏得你不是叫徐先生六哥,不然我以为我爹哪时多了一个妻子,我娘非打死他不可。”

  徐烈风闻言,差点被噎着。原来村人以为她喊的五哥是亲密小名,这……不太好吧?如果村人误以为她是五哥妻子,那怎来得及为他寻个好姑娘?

  她正想解释,春菲却连声招呼都不打转身走了。年少轻狂时,她也有类似的举动,没有恶意,只是单纯地看不顺眼对方。

  “阿奴。”

  溪边浣衣的女子纷纷转头看去。在一段距离外,那户超级有钱的一家之主正站在树旁,枝叶掩去他精致无比的容貌,他衣着也平常,但举手投足间就是能认出他来。

  徐烈风粗哑叫着:“我马上来。”连忙把洗好的衣物放进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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