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第77章

作者:容默 标签: 穿越重生

彤云应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

剪完刘海儿之后,林灯进屋换上了林修诚带回来的那套“文明新装”,穿上了这年头女学生常穿的丝袜和皮鞋。

彤云见她换上这套衣服之后,愣了好一会儿才道:“小姐穿成这样,跟个女学生似的,倒真是有些叫人认不出来了……就是这衣服怎么是白色的呀,太晦气了吧!”

林灯弯着腰对着镜子,梳理了一下长发,涂了一点口红,然后站起来说:“不是同你说过了吗,这是‘文明新装’,没什么可忌讳的。我出门了,晚上见。”

彤云还是不放心:“小姐!我跟您一起去吧!”

林灯摇摇头:“你这样子才容易被人发现呢。什么时候你愿意穿文明新装了,我再带你一起出门。”

林灯说着便跨上自己的小布包,出了门。

她拎的是锦绣布庄才推出不久的新款布包,灰蓝色帆布看起来既清新又淡雅,上面只绣了两枝白色的水仙花,看起来十分雅致。

包里还装了一个同色的小钱包,里面有一个银元、六七个银角,还有十来个散钱。

除此之外,林灯还带了口红、小镜子、草纸和钥匙。

林灯习惯了随身带些纸巾在身上,只可惜这年头还没有面巾纸。草纸虽有些粗糙,但起码能以防万一,林灯就先凑合着用了。

林灯出门时,大部队已经走在了前面。她顺着人群的尾巴走了一段路,因为不清楚这些人的来历,所以没有贸然加入他们,只是沿着街边行走。

这两天街上有些乱,许多店都关了。不过路过一家杂货铺时,林灯发现是开着的,就进去花两个铜元买了一把小梳子装进包里。她现在有刘海了,需要随时梳理一下头发。

走着走着,林灯发现人群停了下来。前方有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上头站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正在举着喇叭做演讲。

林灯有些惊讶地发现,这人竟然还是个熟人——是《杭城日报》的总编谈聪健。看不出来他平日里文质彬彬的样子,在这么多人面前竟毫不怯场。

等他慷慨激昂地讲完话之后,林灯发现自己都有些受感染了,控制不住地感到热血沸腾。

他们是青年!是光!是热!是这个国家的未来与希望!

如今国家有难,他们怎能沉默不言?

他们要站出来,勇敢地为国发声,哪怕付出的代价是鲜血,是生命,也绝不向黑暗势力妥协!

“誓死力争,还我青岛!”

在谈聪健高举右手,喊出这句话后,全场所有人一起手握成拳,高声喊道:“誓死力争,还我青岛!”

林灯本以为自己这个从后世来的人,观看这一切的时候会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睛控制不住地湿润了。

危急时刻,方知自己有多爱这个国家。

谈聪健这几天想必已经说了很多话,嗓子都是哑的。在他喊得声嘶力竭之后,他的另一个同伴很快顶了上来。

那是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的年轻男人,个子很高,身材偏瘦,脸非常小,一双眼睛却是明亮得惊人。

林灯不自觉地手握成拳,和其他人一起高高举起手臂,口中随着领头者高声呐喊:“收回山东权利!”

“废除二十一条!”

“宁为玉碎,勿为瓦全!”

“……”

等到集会散去之后,林灯才发现自己流泪了。

林灯往路边站了站,正想掏出镜子擦一下脸上的泪痕,就听到背后有人叫她:“林小姐?!”

林灯听出是谈聪健的声音,于是用手随便抹了一下眼泪,吸了吸鼻子,转过头来,微笑着叫了一声“谈先生”。

谈聪健看出她的眼睛和鼻头都红红的,明显是刚哭过的样子,不过并没有拆穿,只是含笑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林灯露出大方得体的笑容:“我出来买东西,不知不觉就随着人群走到了这里,听到你的演讲就停下来了。你讲得可真好!”

谈聪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向一旁的好友:“稿子都是凯哥帮我写的,我就是背下来、原样说出来了而已,惭愧,惭愧。”

林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站在谈聪健一旁的正是刚才带领大家喊口号的青年。没想到他不仅长得好看,还有这样的才华。

这时谈聪健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脑袋:“啊,对了林小姐!差点忘了,上回我请你喝的咖啡,就是凯哥送给我的。”

喝人……嘴短?林灯听了,有点害羞地朝萧凯笑了一下:“谢谢你的咖啡,很好喝。”

这年头咖啡并不便宜,而且萧凯给谈聪健带的还是外国货……林灯越想越不好意思。

萧凯却没当回事,只是轻轻地摇了下头:“不客气。”

谈聪健的身子微微歪向萧凯,低声道:“这位是林小姐,她是……”

姚启安是出身于杭县的名人,他和林灯离婚的事情上了报纸,谈聪健自然是知道的。

不过林灯才刚刚离婚,当着人家的面,他不好意思揭开林灯的“伤疤”,所以后面的那句“姚启安的前妻”便没有说出口。

相比于谈聪健的讳莫如深,林灯倒是很坦然地向萧凯伸出了手:“你好,我叫林灯。”

萧凯剑眉微动,轻轻地和她回握了一下。

谈聪健话没有说完全,不过萧凯已经猜到了林灯的真实身份。毕竟姚启安离婚的事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许多人都在讨论。两天前他来杭县帮谈聪健的忙时,就从他口中听到了林灯的名字。

对于林灯这样敢于离婚的旧式女子,萧凯是非常钦佩的。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林灯竟然穿着一套白衣素裙。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行举止,林灯都和他想象中的那种裹小脚、穿袄裙的旧式闺秀很不一样。

林灯不知萧凯所想,正在心中窃喜——她握到大帅哥的手了诶!远看时林灯只觉得这人身材修长,脸很小,近看时才发现青年皮肤白皙,剑眉星目,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自带美瞳线,眼下还生有月牙形的卧蚕,显得双目更加有神,让人忍不住想看他一眼、再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