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长子 第67章

作者:邈邈一黍 标签: 穿越重生

新婚的第二日,在陪着大家伙用完早膳之后,魏时就把自己的功课全都拿到了夫人院子里,一边做功课,一边儿……陪着夫人。

刘枫是又感动又好笑,这人,有时候真的傻兮兮的。

国子监的年假,早三天前就结束了,魏时特意提前又跟先生请了一个月的假期,毕竟是大婚嘛,总不好没几天就直接搬到国子监去进学。

不过,这假是请来了,但是也抱回来了一大堆的作业,按照几位先生当时的打趣,那就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双管齐下。

得,这样也挺好的,起码有些事情做,不至于两个人对着发呆。

刘枫在翻看家里的账本,就在刚刚,姨娘已经把管家全交给她了,这账本也被一并送过来了。

夫君他们搬到京城才只有一年的时间,魏府人少事少,开支也少,这账本也薄,很快就翻完了。

一方面是因为这里面的内容确实少,另一方面,这账本记得也确实是很清晰,特别的有条理,一个个的长格子里面,把各项开支都罗列得清清楚楚,让人一目了然。

刘枫疑心,这或许是夫君想出来的法子,姨娘应当没这个本事,更不会是魏家祖传下来的记账方法,毕竟据她所知,往上数三代,魏家还没发迹呢。

大伯母也不会把从娘家带过来的记账方法外传,至于李家,那就更不可能了。

刘枫只觉得这样的方法好用,以后府上管家,完全可以继续沿用这样的方法,并没有往远了想。

“这些是我名下的产业,都是大伯给的,虽然产出不太多,但夫人日后要管家,这些东西也一并管着吧。”

魏时也是有产业的人,只是这些产业没有哪一处是父亲给的,而且也不足以供给府上的开支,只能说是聊胜于无吧。

想想都觉得有些不甘心,这些东西不是大伯该给的,可大伯给了,也不是父亲可以推卸责任的理由,说到底他是父亲的儿子,之后也是要为父亲养老送终的。

作为未成年,哪怕已经娶妻了,可还在进学的阶段呢,父亲供给他家用,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比起向大伯要银钱,或是让自家夫人养着,魏时宁肯写信跟父亲要钱,反正,父养小,小养老,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夫君家里头是什么情况,早在两个人见面之前,刘枫就已经清楚了,不用看她也知道,这些产业应当没有多少产出。

作为刘家唯一的女儿,她带过来的东西,可不只是那六十四担的嫁妆,产业也不止面上的那些。

这么多代的积累,别看她们刘家是武将世家,可最不缺的就是古董和孤本了,如今盛世太平,海晏河清,最值钱的就是这些东西。

还有开国那会儿,祖宗们在京城附近置办下来的庄子,如今也都是买都买不到的好多,每年的产出就更是不必说了。

刘枫名下有整整六个庄子,其中还有一个是温泉庄子,有两个庄子在江南那边,除此之外,还有一千亩的良田,两个铺子。

祖宗们当年大概都觉得手里有地比较踏实,所以置办产业的方式基本上就是买庄子、买地,商铺是一个都没买,家里现在有的商铺,都是各代主母们的嫁妆带来的。

刘枫名下的两个铺子,也都是母亲从嫁妆里拿的。

不夸张的说,整个魏家,大房和二房加起来,也没有刘枫一个人的嫁妆多。

东西多了,也就看不眼里了,刘枫都想给自家置办个大点的院子。

给夫君弄个气派点的前院,再挖个池塘,让夫君也可以在自家后院里垂钓;给姨娘弄个花房,四季的花卉全种上,也就有打发时间的东西了;再给她自己弄个演武场,骑马、射箭、练武就都齐活了……

总之,现在住的这套宅子实在是太窄太小了,遛个马都不行。

可没出嫁之前,娘也嘱咐她了,凡事儿都不能着急,日子得慢慢过,这条件也得慢慢改善。

她要是突然置换个大点儿的宅子,怕是夫君一时半会不能适应。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婆’,刘枫还真没把夫君拿出来的那些产业放在眼里,府里的这些开销就更不用说了,她养马的费用都比这些多。

不过,夫君能把这些东西给她,也代表了信任,刘枫还是挺高兴的。

——

魏时也不是完全不懂风情的人,上午做功课,下午便带着夫人出去转了转。

正月里的京城,可是热闹的很,尤其是东城,这边住的官员不是很多,但是有钱人家太多了,除夕夜的烟花,有一半都是来自东城。

这会儿家家户户都挂着大红灯笼,很是喜庆,开门做生意的就更别说了,酒馆茶楼几乎是座无虚席,街上还有玩杂耍、唱皮影的……卖身葬父的小姑娘。

京城这边,卖身葬父这样的事儿还真挺多,魏时这种不太出门的人都碰到过好几次了。

基本上都是女子,穿的虽然不是什么好衣服,但也没瞧见哪个衣服上是带着补丁的,不过瞧着也是真伤心,脸上还带着泪。

魏时无从判断这到底是做戏,还是真孝顺,这样的事情,他向来是避而远之,反正又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

作为一个不太纯粹的古代人,他实在没办法理解,一副好的棺木对一个故去的人来说,有什么重要性可言,难道还比得过儿女的自由。

一旦入了奴籍,再想恢复良民的身份,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刘枫对这种事情也是见怪不怪了,拉着自家夫君往一边走,十个里头九个坑,大都是没安什么好心思,骗人钱财的倒不多,多的是那种想攀高枝的。

小夫妻俩在这事上还是挺有默契的,到了逛街的时候,默契就完全没了。

魏时今日是特意不去逛书肆的,专挑首饰店、布匹店、成衣店、脂粉店,虽然说他手里都没多少银钱,可好的买不了,稍微差一点的总能买吧,反正是份心意。

逛街的路上,还买了两串糖葫芦,这应该是属于久吃不厌的零食了吧。

跟圈子里的其他小姐妹们比起来,刘枫出门逛街的次数算是多的,有时候是跟着娘亲一起,有时候是约着小姐妹,有时候她也自己出来逛。

夫君找的那些店面,都是她娘和她那几个小姐妹喜欢逛的,她真的是去过很多次了。

她自个儿喜欢逛的地方,还真是书肆,不过不是进去买正经书的,而是买话本子。

至于这糖葫芦,天知道,她十岁之后就再也没吃过这东西,太酸了,哪怕裹着厚厚的糖浆,只要把山楂咬开,也足以酸倒牙。

刘枫忍着嘴巴里的酸水,才勉强吃完半串糖葫芦,好歹也是夫君头一次买给她的东西,酸不酸的,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过日子嘛,哪怕是心向着心,也总要有个磨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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