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51章

作者:番大王 标签: 花季雨季 欢喜冤家 现代架空 现代言情

  谭尽裹紧被子,烦躁地背过身。

  俩兄弟基本没在一个床铺睡过觉,两人都不自在。

  谭子恒跟谭尽一样烦。

  他正烦着,突然听见,他弟在自己被窝里“咯咯咯”地乐。

  “你干啥?”谭子恒被他笑得鸡皮疙瘩爬了一手臂。

  “想到一些事……”谭尽发出一声喟叹:“你不懂。”

  有什么不懂的。瞎子都能看出,林诗兰睡了他房间,他心中很得意很满足。

  谭子恒翻了个身,闭眼睡觉,不给谭尽炫耀的机会。

  不久,他们的房内便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

  客厅里,今天受了惊的小狗也在呼呼大睡。它不能吹空调,忠诚地守护在女主人的房门外,趴着的身体挡住门缝漏出来的凉风。

  唯一没睡的是林诗兰。

  她简单冲洗后,换上谭尽留的睡衣,竟然大小正好合适。

  拎起他被子的被角,她心情忐忑地一矮身。

  趁棉被不备,她钻了进去。

  用了谭尽的浴室、住了他的房间、穿着他的衣服、睡上他的床,林诗兰不清醒的脑子里,要是再想着谭尽的话……真的会完蛋。

  她觉得自己开始呼吸不畅,心脏乱跳。

  全是他的气味。

  清新的好闻的男孩子爽肤水的味道。

  睡进谭尽柔软的床,好像躺进他的怀抱。

  许许多多谭尽扑面而来,环住她的腰肢,抚过她的膝盖,揽着她的肩膀。

  林诗兰想掀开被子,获取一些外面的新鲜空气。

  费劲地挣扎着,她却,不自控地往被子更深更深的地方钻去,直到,整个人都被棉被密不透风地包裹,她才停下。

  要疯了。

  承认吗?选择睡他的房间,有私心的成分。

  不承认。她用拳头轻敲自己的脑门,试图唤醒理智。

  这里是平行世界。

  他是一个骗子。这是他第一年经历穿越,他之前骗她了。

  ——不妙!

  被吓晕的画面中,她看见了,模样诡异的他。

  ——很不妙!

  他心知,她对他的怀疑,也没有来解释这一切。

  ——特别不妙!

  最最不妙的是,探测到所有的不妙的信号,林诗兰仍旧想呆在谭尽的世界。

  他留下的气味,让她感到欢欣雀跃,与奇妙的安心。

  即便是,已经有了心碎的预感,还是,逃不掉啊,这一刻,她只想没出息地,陷在他暖和的小床陷阱里。

  林诗兰想:先睡完这一觉。

  一觉醒来,她会用清醒的脑子,断掉不该有的念想,快刀斩乱麻地将他们的关系整理好。

  在那之前,她需要睡饱。

  林诗兰卸下力气,四肢放松地舒展开。

  她是一只飞翔了太久的小鸟,收起翅膀,软弱依偎着谭尽这棵破破的小树。哪怕小树的枝干摇摇欲坠,可这儿是她仅有的停靠之处。

  虽然,小鸟害怕小树有朝一日折断。

  但那不妨碍,小鸟能机敏地观察。

  小鸟能感受到呀,小树在尽力撑住她!

  就算,谭尽只字未提,他救下静静是经历了怎样的不易,怎样的惊险……他手臂的纱布,他手上脚上的小伤口,她全看见了。

  就像是。

  那只叫静静的小狗。

  它傻傻坐着,任由她揉着自己毛茸茸的脑袋。

  狗狗不会说一个字啊。

  可是,它爱她,谁都知道。

第44章 蓝睡衣

  屋里静悄悄的。

  谭子恒睡醒, 看了眼时间,他父母已经上班了。

  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谭尽还在打着小呼噜, 谭子恒没叫醒他,打算自个儿下楼,找点东西吃。

  林诗兰出来喝水。

  下了一夜的雨,这会儿还在下。

  外面灰蒙蒙的, 天像没亮过似的。

  空气中饱和的水汽,浸得人肩膀沉沉。林诗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考虑要不要睡个回笼觉。

  正好,谭子恒走下来。

  他看到林诗兰,首先注意到的,不是她丑丑的张大的嘴,是她身上的睡衣。

  “这睡衣, 是谭尽给你准备的?”

  谭子恒的表情玩味十足。

  林诗兰只是出来喝个水, 没有正式起床。恰巧跟他撞上, 还是这种蓬头垢面的样子,她有些许的尴尬。

  “额, 是啊,”腼腆地用手臂挡了挡衣服,她察觉到他话里有话:“这件睡衣,有什么特别的吗?”

  谭子恒扑哧一笑:“它的背后,有着一段故事呢。”

  进厨房, 他给自己和林诗兰都倒了一杯果汁。

  他们坐在客厅。他跟她徐徐道来,这段关于睡衣的事。

  谭爸爸在谭尽四年级的时候, 工作调动, 来了雁县, 谭尽才开始和他们一起住。在那之前,他爸在大城市的石化厂上班,家里两个男娃娃,父母二人都得上班,顾不过来。

  年龄稍大谭子恒被他们带在身边,谭尽则被放在老家。

  谭尽快要升小学的暑假,爸爸妈妈第一次把他接到大城市,爷爷奶奶也跟着过来玩。

  他爸负责开车,带着全家人到景点逛一逛。

  一路上,谭尽都不怎么说话。

  他们从景点出来,他爸去拿车,谭子恒发现谭尽掉队了。

  公厕旁边有一个纪念品销售店,谭尽上完厕所,被那里的一件睡衣吸引了目光。

  谭子恒找到弟弟。谭尽指着店里挂着的睡衣,跟他说了那个暑假的第一句话:“衣服上面写了我的名字,还印了我最喜欢的篮球。”

  谭子恒粗略地扫了一眼:还真是。

  谭尽想要那件睡衣,但碰巧老板不在柜台。他们在那里等了好一阵,老板也没出现。

  他爸的车先来了,大家催谭尽上车。

  景点门口不好停车,全家人都劝他:算了吧,下次看到类似的再买。小谭尽没有任性不走,也没有耍脾气,配合地上了车。

  第二天。

  全家人还在睡觉的时候,谭尽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出门了,还给他们留了张夹带拼音的小纸条:我去买东西,不要担心。

  醒来的大人们,发现他人没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满世界找他,完全没有头绪:一个小孩子,头一次到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他能去哪呢?

  等到下午,谭尽自己出现在家门口。

  他的脸蛋被太阳晒得红彤彤,带回来两件睡衣。

  原来,他去了昨天他们家参观的那个景点。

  景点离家不近,开车都得开好长时间。

  小谭尽明知道路途遥远,竟也不怵,他就这么一路问人,一路走,硬生生走路走过去,又走路回来。

  买回来的睡衣,当时穿有点大,谭尽慢慢长高,穿着渐渐正好了。他继续长高长胖,后来睡衣太小,穿不下了。

  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谭尽那一件睡衣几乎穿了一整个小学。谭子恒每次在家看到他,不论春夏秋冬,谭尽始终穿着那件睡衣。

  也是看多了,谭子恒才发现:睡衣上面的字,不是谭尽(tanjin),人家写的是天津(tianjin)……

  林诗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

  这个有点乌龙的小故事,把她逗笑了。

  谭子恒也笑着,对她说:“小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呢,从小就是。”

  “别看,他闷不吭声的,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不会轻易改变。很难得见他喜欢上一样东西,可他一旦喜欢上了,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他誓不罢休。”

  他说的这一点,林诗兰也隐隐地感受到了。

  沉浸在之前的故事里,她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这件衣服,是他从小学一直穿的吗?怎么我看着还挺新的?”

  谭子恒笑容淡淡,解释道:“他当时买了两件,一件红边一件蓝边。你穿的这件,是他最宝贝的蓝边睡衣。他最喜欢蓝色了,所以这件反而没太见他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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