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巴比伦 第18章

作者:六经注我 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现代言情

  孟韶这几天也在纠结这个问题。

  选文选理主要看副科成绩怎么样,虽然她在理化生上面花了更多精力,但其实还是偏文的副科学得要更好些。

  然而分科之后是要重新分班的,程泊辞选的一定是理科,她说不定有机会跟他在同一个班。

  孟韶自己也没考虑清楚,所以最后她只是说:“看这次期末考试成绩吧。”

  那天晚上迟淑慧没有再联系孟韶,孟韶知道杨阿姨肯定没有答应帮那个忙。

  她不是不希望孟希好,只是觉得假如他自己都没有上进的想法,那别人急也没有用。

  两天后出了期末考试成绩,孟韶考了从她进入礼外以来最好的名次,是全班第七名。

  从上回期中考试开始迟淑慧就来给她开家长会了,孟韶这次把成绩告诉他们,甚至都还没问,孟立强就主动说:“之前是你妈妈来开家长会,这次爸爸开吧。”

  孟韶无所谓谁来开,只说了声:“你们决定就好。”

  孟立强来开家长会的那个上午她在宿舍里收拾要带回家的东西,封好行李箱之后看看时间差不多,便去南门附近等待孟立强。

  这个时候学校里走读的同学都不在了,从教学楼里涌出来的大部分是来开家长会的家长。不必担心被谁发现,孟韶半路绕去了教师办公楼下的宣传栏。

  优秀学生代表那一栏里前几天就换上了新的照片,发成绩那天围了很多人在看,只有孟韶不敢。

  原本应该是三十张照片,从高一到高三的年级前十名,但因为高三年级已经高考离校,所以单独给他们做了一张光荣榜,宣传栏里只剩了二十个空位是满的。

  高一年段的第一张就是程泊辞。

  他穿着平常那套蓝白色的校服,领口微微翻开,露出里面白衬衫的衣领。

  或许是拍照的时候不喜欢笑,程泊辞平静地望着镜头,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即便只是一张平面的照片,也看得出他脸部立体的骨骼轮廓。

  马上要有一个多月见不到他,假期看上去都没有那样吸引人了。

  看周围没人,孟韶拿出手机,偷偷地对着程泊辞的照片拍了一张。

  她走到南门的时候孟立强已经在外面等她,看她出来,伸手帮她拉箱子:“你们班主任在家长会上表扬你了,说你是这学期班上进步最大的。”

  两个人往公交车站的方向走,孟立强又说:“韶韶你继续努力,爸爸相信你。”

  孟韶还未来得及感动,孟立强就叹了口气:“要是你弟弟成绩也有这么好就好了。”

  他接下来要说什么,孟韶都猜得到。

  无非是在去求杨阿姨的时候碰了怎样的壁,他跟迟淑慧现在有多么束手无策一筹莫展。

  明明是盛夏,孟韶心里却涌过一阵寒流。

  她不知道,孟立强心里想的真的是孟希成绩也有这么好就好了,还是更优秀的那个是孟希而不是她就好了。

  孟韶假装没有听见,一声不吭地拿出手机,插上耳机线塞进了耳朵,用一种温和的方式躲开他向她诉苦:“爸爸我听会儿英语。”

  在她选文还是选理的这件事上,迟淑慧和孟立强并没有提供太多意见,事实上整个假期他们都在为孟希的中考四处奔走,可惜小县城的人脉实在难以通到礼外,就算真能办成,接近六位数的借读费也不是他们家负担得起的。

  临到开学,迟淑慧不得不给孟希收拾行李,送他去县上的普高。

  而孟韶对着自己的期末考试成绩深思熟虑,最终选了文科,许迎雨选理,跟她分开了。

  孟韶清楚自己就算幸运跟程泊辞去了同一个班,也不会有什么更多的可能,还不如先将能抓住的东西抓住。

  他是太遥远太浩瀚的未知,而她只是普通人,平凡庸常的生活里没有那么多东西可以放弃。

  新学期第一天,她按照宣传栏上贴的分科名单,去高二十四班报到。

  新班级里只稀稀落落坐了十几个人,孟韶没看到几张熟面孔。

  在教室里坐了一会儿,门口陆续有人背着书包进来,其中就有乔歌。

  乔歌也看见了孟韶,朝她挥挥手,坐到了她旁边。

  “我看年级大榜了,你考得那么好,我还以为你会选理科呢。”乔歌边跟孟韶说话,边抬头看周围的新同学。

  看到一个人之后,她忽地喊了起来:“不是吧余天,你是不是走错了,这是文科班。”

  孟韶也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惊讶地看到余天也走进了十四班。

  她没记错的话,对方上学期还在物理集训队里上课。

  “没走错,”余天笑笑,“我来学文,在理科卷不动了。”

  乔歌“啧”了声:“年级第一预定了啊这是。”

  余天将书包摘下来放在乔歌和孟韶后面的椅子上:“孟韶也来学文?”

  孟韶跟他不熟,就只说了声“对”。

  余天笑了下:“那我以后英语上有什么不懂的可要问你了。”

  客观来讲,去掉理化生三科之后,孟韶觉得肩上的学习压力一下子减轻了很多,许迎雨还是经常来找她跟她一起去食堂吃饭,渐渐又添上了乔歌。

  余天那句话不是客气,他真的经常来问她英语,她便也敢于拿一些数学题去向他讨教,对方讲得细致认真,孟韶很快就能明白。

  这天课间,余天正给她讲一道函数极限的题目,乔歌上完洗手间回来,在孟韶旁边坐下:“小道消息,程泊辞刚拿了那个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全国特等奖,下午要在报告厅分享经验。”

  余天没说什么,接着给孟韶往下讲,圈出一个题干条件,却发现孟韶走神了。

  他用笔尖点了点纸面:“孟韶?你还在听吗?”

第20章 暗恋

  不小心擦过了他手上的皮肤。

  孟韶这才回过神来, 耳侧泛起一缕不明显的热感:“我在听。”

  余天顿了顿,就着刚才推出的条件继续讲。

  讲完之后孟韶跟他说谢谢,自己在题目旁边简单记了一下思路, 乔歌边看她写边道:“你听见我刚才说的话没, 程泊辞下午要在报告厅分享经验, 全年级都要去听。”

  孟韶还没出声,余天先放了笔, 闲闲道:“你们女生是不是都这么关注程泊辞啊, 看见他就激动。”

  乔歌跟他抬杠:“怎么了, 不行吗。”

  “行行行, ”余天一副不跟她计较的样子, “谁能跟程泊辞比。”

  他停了一下,状似无意般问:“是吧, 孟韶?”

  孟韶猝不及防被他问到这个问题,明明既可以像乔歌一样大大咧咧地承认,假装自己对程泊辞也有不掺杂念的欣赏, 又或者索性说自己不关注程泊辞也没有激动,反正没人知道她暗恋。

  但她却只是愣在了那里,一句话也不曾说, 直到乔歌搂过她的肩膀,对余天说:“你别欺负孟韶,她还没开窍。”

  余天轻飘飘地看了孟韶一眼,结束这个话题, 自己埋头翻书去了。

  果然, 下午第一节 课, 新班级的班主任金老师就宣布大课间让大家去教室外面排队, 体委统一带队去报告厅。

  她说一班的程泊辞收到了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寄来的奖杯和奖状, 是礼外唯一一个全国特等奖,学校安排他给大家交流英语学习的经验。

  分了班之后程泊辞还在一班,一班的师资配置也没怎么变,但学生的名单却大洗牌了一遍。

  乔歌告诉孟韶,程泊辞没动是有原因的,而重新分班之后加入一班的那些名额也有讲究,至于是什么原因和讲究,并不难猜到。

  孟韶那时候忽然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赌一把选理科,追逐跟程泊辞同班的不确定性。

  不然真的会像最不体面的赌徒,姿态难看,且输得倾家荡产。

  不是他不值得,是她没有后路。

  迟淑慧和孟立强不是她的后路,他们希望她回去做老师的小县城,也不是后路。

  报告厅在实验楼侧边,十四班到的时候阶梯观众席的前面一半已经坐满了,孟韶在中排靠后的位置上坐下,这是高二开学之后,她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他比较长的时间。

  几分钟之后,程泊辞从门口走了进来,向台上作为主持人的一班英语老师点点头,说了声老师好。

  他从外套口袋里摸出U盘插上电脑,一只手撑住讲台,另一只手操作触控板去开PPT。

  十月份礼城的秋老虎天气还没过去,下午两三点钟正是日晒高温的时刻,程泊辞没穿校服外套,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圆领短袖T恤,只在胸口处有一个小小的logo,因为离得远,孟韶也看不太清。

  明明是最简单的基础款,也可以被他穿得十二分清端疏朗,领口因为略略俯身的姿势下坠了一个很浅的弧度,在冷白皮肤上投下鸽灰的阴影。

  程泊辞像那种天生就不会怯场也不懂紧张的人,他随意地从话筒支架上执起麦克风,简单做了自我介绍,散淡的嗓音经过电子设备的传音和扩散,附上磁带唱片般的质感,清晰地被送进孟韶的耳朵。

  “大家好,我是高二一班,程泊辞。”

  他分享了自己备赛的经验,和日常英语学习的方法,也说到培养语感的重要性,言简意赅,干净利落。

  程泊辞说完之后,英语老师问台下的同学还有没有什么疑问,有的话可以提。

  话音刚落,就有很多人举起了手。

  英语老师把话筒递给了坐在第一排的蒋星琼。

  蒋星琼选了理科,现在也在一班。

  她拿着话筒站起来,特地强调了一下自己上学期期末的英语单科成绩是年级第三,让程泊辞给她推荐几本难度高一些的教辅。

  孟韶听到乔歌在旁边“嗤”了一声:“就知道显摆,他跟你一个班,要能记住你考几分早记住了。”

  “我不用教辅,”程泊辞并没有对蒋星琼的成绩发表什么看法,“平时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好就可以了。”

  从孟韶的角度只能看见蒋星琼的背影,她不清楚对方此时脸上是什么表情,只注意到蒋星琼说谢谢程同学并坐下之前,有一个短暂的停顿。

  或许她是报告厅坐着的人里,唯一能懂对方在这个停顿里想了什么的那一个。

  又有一个理科班的男生要了话筒,问程泊辞本人是怎么培养语感的。

  这次程泊辞难得沉默了片刻,没有第一时间回答。

  孟韶看着他微绷的嘴唇,上学期在电脑网页上看过的那条昔年新闻突然浮现在了眼前。

  程泊辞的语感不是用电影和广播培养出来的,而是因为他小时候在国外住了好几年,那是最有效的语言环境。

  那时他是跟着妈妈江频生活的。

  所以要程泊辞回答这个问题,他不可能不去回忆当时的事情。

  乔歌无奈地咋舌:“这人不是附中的,他估计不知道程泊辞家里的事儿,不然怎么偏偏拣了这么个问题。”

  但程泊辞最后并未回避,只是用非常平静的声音说:“二到六岁是语言习得的关键时期,这个时候我是在双语环境里长大的。”

  孟韶蓦地意识到,他其实是那种很会隐藏情绪的人。

  明明不想回答,还是回答了。

  也许是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的软肋。

  乔歌碰了碰孟韶的胳膊:“你不是也喜欢英语吗,要不起来问个问题,我给你要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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