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美乐之吻 第29章

作者:脂肪颗粒 标签: 现代言情

  他话音落下后,酒馆的屋顶都要被震天的欢呼声掀掉了。

  回家的路上,爸爸还在谈论着这个政党,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是:“他们挺好的,毕竟在为老百姓做实事。”

  今天是周五,传统上每个周五晚家里都会吃一顿大餐,我用一下午的时间熬了肉汤,做了小羊排,还烤了蛋糕。

  结果父亲瞅着满桌的食物,忽然一脸羞愧道:“国家还有那么多挣扎在贫困线上的人,不如我们也捐一点钱给‘民族团结互助会’吧,周五这顿大餐以后就不吃了,省下这顿饭钱支援国家建设和吃不上饭的普国人,我的酒也不用买了,我不喝了。”

  威廉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他,仿佛爸爸突然穿上了花裙子,跳起了踢踏舞。

  我也深深感慨,这个政党好厉害啊,区区一个下午就让爸爸戒掉了喝了几十年的酒,他们做的不是演讲,是圣音洗礼吧。

  “我这些年失业,老婆也跑了,整天郁郁不得志,才会借酒消愁,对你们也不好,以后我不会这样了。”爸爸拿起刀叉,沉默地吃起了羊排。

  我和威廉对视一眼,也低头吃东西。

  过了一会儿,威廉先忍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

  他笑得太夸张,把爸爸惹火了,踹了他一脚说:“臭小子,你笑什么!”

  威廉笑得前仰后合:“爸爸,你怎么了?突然说这种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闭嘴!吃你的东西!”他梗着脖子,满脸通红,见我也捂嘴偷笑,他咳嗽一声,放下刀叉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从小散漫惯了,根本没有集体和责任的意识,真该去听一听人家的演讲,了解什么叫家国意识。”

  威廉无奈地摇摇头:“他们只想从你口袋里掏钱而已。”

  爸爸不高兴了,声音洪亮地反驳道:“我今天听了很多故事,都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因为司空见惯,我都麻木了,以为生活就是这样,再怎么挣扎也没有希望。今天我才知道,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菲利斯人!他们像蝗虫一样肆虐我们的国家,偷走我们的财产,压榨我们的劳力,还在战争中出卖我们,所以我们才失业,我们才贫穷,我们才卖儿卖女。这是一群唯利是图,毫无廉耻的败类!他们想霸占我们的国家,然后奴役我们!”

  “内力·约根森就是!他一个菲利斯人,开采我们国家的矿石,又贩卖给外国人,只肥了自己的腰包!这个人面兽心的骗子!蛀虫!人渣!该把他赶出我们的国家!剥夺他赚的每一分钱,让他赤条条来,赤条条滚!”

  我们已经很久不谈论内力·约根森了,父亲不喜欢谈他,这还是第一次,他当着我们的面,用这么激烈强硬的口吻骂他。

  之后,爸爸只要有空就去参加那种演讲集会,经常在外面待到很晚,他果然戒酒了,哪怕在啤酒馆集会,也只要一份不含酒精的饮料,他还用有点文艺的腔调宣布,“我曾经醉生梦死,而现在又找回了希望和信仰。”

  我猜这些词都是在集会上学的。

  又过了几天,我在街上看到了盛大的游行。

  穿着统一军制服的葳蕤党队员组成了长长的游行队伍,有人骑着高头骏马,有人坐着吉普车,有人扛着巨大的鹰旗,还有人举着各种标语,他们整整齐齐排成8列,踏着统一而有序的步伐,穿越全城举行了这场声势浩大的表演。

  据说首都普林格勒、墨尼本、布达佩斯等大城市都在今天发动了游行,在统一的时间,穿统一的服装,喊统一的口号。

  他们高喊着:“给我五年,我给你一个全新的普国!”

  “普国人!站起来!普国人!向前进!”

  口号十分简短,然而军队昂首阔步,万人齐呼,场面十分壮观,就像给数年来一直萎靡不振的普国人打了一剂强心针一样,那种震撼足以让所有人跟着一起狂欢。

  我看到人们挤在道路旁,趴在窗前,站上屋顶,甚至攀上电线杆。他们挥舞着帽子,高声欢呼,脸上洋溢着笑容和信心。

  到后来,每当游行队伍高喊‘普国人’时,民众就会跟着高喊‘站起来’;队伍再喊一声‘普国人’,民众就高喊一声‘向前进’;当喊出‘给我五年’时,口号自动变成了‘给我们一个全新的普国’,许多人甚至喊着喊着,就突然放声大哭,泪流满面。

  我站在肉铺里,透过橱窗向外张望时,看到了行走在队伍最前方的8个人。

  他们胳膊挽着胳膊,表情严肃地向前挺进,我没想到,这8个人里,我竟然认识其中两人,一人是黑加尔·乔纳森,另一人则是曼古斯特·卡梅伦。

  游行持续了一整天,到夜晚的时候,巴巴利亚城外的山坡上燃起了火焰,游行队伍用火把组成了一个巨大的鹰形图案,火焰越来越盛,图案也越来越清晰,全城的人都能看到。

  看着这犹如宗教仪式般夸张醒目的活动,我忽然想起了《莫邪诗集》里的一段话。

  “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即为真实,虚假也真实。”

第32章 第三十一章

  许久没回新城了,这次回去主要是为了探望安泰老师,如果不是他为我奔波,三年前我就辍学了,所以每年节假我都会去探望他。

  老师很高兴地接待了我,他的妻子还为我端来了酱汁煎饼和红茶。

  “你可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师母是个矮小但身材丰腴的中年女人,有一双顾盼生辉的蓝色大眼睛,她笑呵呵地坐在我身边,上下打量一番说:“比电影里的女明星都好看。”

  我脸热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怎么能把女学生跟女明星比呢。”安泰老师不悦地说。

  “女明星有什么不好?你不是也喜欢看电影。”

  “女明星是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的代表,会让女孩子觉得,不需要付出劳动,只要长得好看就能赚大钱。所以她们不好好读书,整天看电影、听音乐。那些人在贩卖虚幻给年轻人,让他们沉浸在编造的美梦中,不知现实的残酷,这种社会风气真让人担忧。”

  师母翻了个白眼,握着我的手说:“你们老师是个书呆子,老顽固,要不是早生了几十年,连女朋友都找不到的。说起来,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摇摇头:“没有。”

  “我认识不少好小伙,让我帮你介绍吧。”

  “你快去厨房里忙吧,不用你多管闲事。”老师呛声道,“这么聪明的姑娘该去读大学,才十几岁,结什么婚?”

  “女人也能上大学?”师母惊讶地问。

  “当然了,西国和孔特在十年前就把女子接受高等教育纳入了大学体系,普国虽然这两年才兴起,但将来一定会扩大招生的。”安泰老师兴奋地看向我,“你会读大学吧?”

  没想到安泰老师对我抱了这么大的期望,我遗憾地说:“恐怕不能,大学虽然招收女性,可我还远远不够资格,而且学费太高了。”

  “哦……”老师垂下眼睑,轻叹了一声。

  “虽然现在没有机会,但就像老师说的,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迈入大学校门。”我说。

  师母摆摆手说:“就是说啊,你遗憾个什么劲,安妮都高中毕业了,整个新城能找出几个高中毕业的女人?”接着她站起来,笑眯眯地对我说:“别理他,你坐着,我给你拿点李子果脯,都是今年的新李子。”

  客厅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红茶冒着袅袅的热气,老师端起茶碗,轻轻咗了一下,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是六年,知道吗?你曾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那时候你上一年级,才11岁的小姑娘就写出了那么漂亮的文章,还引用了长诗和典故,我问你从哪里学到的,你说你每周去图书馆借书看,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

  我想起自己去图书馆借书的始末,也有些感慨,不由得说:“不是只有我从图书馆借书。”

  “只有你,只有你风雨无阻,坚持到了毕业。在新城这样偏僻愚昧的地方,根本没人尊重知识,男孩子都早早去了工厂,女孩子都早早嫁人生子,他们的人生基本都在十几岁时就定型了,后半生再也跳不出这个圈子,甚至他们的孩子,孩子的孩子。”老师望着我的眼睛说:“可你知道吗?一个榜样的力量是无限的,你就是这个珍贵的榜样。我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在课堂上告诉你的学弟学妹们,我会告诉他们,你们有一位学姐,她和你们一样出身新城,一样家境普通,一样简单平凡,可现在她已经读大学了,她通过读书跳出了这个卑微狭小的地方。我能自豪地告诉他们,知识!知识可以改变你们的命运!”

  老师话音落下后,房间里寂静极了,师母原本已经端着盘子走出了厨房,可是又悄悄退了回去。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非常惭愧,自己做不到老师的期望。

  “抱歉……”老师摸摸额头,似乎也很惭愧,他甚至不敢再看我,盯着桌面说:“我帮不上任何忙,却擅自把这样沉重的期望寄托在你身上。”

  “不是的,如果不是老师帮我,我根本就走不到今天。是我不好,如果我是个男人,只要通过考试就能进入大学了,可我……”

  “大学招收女性还另有门槛吗?”老师惊讶地问。

  我点点头:“需要特殊推荐。”

  “哎!”老师深深地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师母端着果脯走出来,坐在我身边,愤愤然说:“没有上大学,安妮就不是榜样了吗?她现在就是你口里的榜样!她已经可以从事体面的工作了不是吗?她可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再也不必靠男人了,新城所有的女孩子都可以把她当成榜样!”

  安泰老师瞪大了眼睛,抬头说:“是啊,是我想窄了,安妮,你会找份工作的是吗?”

  “我想申请做小学□□。”我说。

  “那你来的正是时候。”师母说,“前几天教育局才下发了通知,是关于中小学□□重新规划的,所有菲利斯裔□□不得教授非菲利斯裔的少年儿童,新岗位会空缺出来……”

  辞别了安泰老师夫妇后,我独自往家走,在路过乔纳森酒馆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转身时发现妈妈就在不远处,她穿着酒红色的颇具民族风情的裙子,像个少女一样,牵着裙摆向我跑来。

  听说只有我一个人在新城时,她无论如何都要我去家里坐坐。

  “贝拉一直很想你,去见见她吧。”她期待地望着我。

  妈妈和贝拉住在一栋陈旧的公寓楼里,楼道里漆黑阴冷,墙皮都脱落了。但公寓里干干净净,房间狭小却很温馨,我看到了手工编织的各种装饰物,还看到了挂在墙壁上的素描。

  见我感兴趣,妈妈笑道:“都是贝拉做的,她的手很巧是不是?”

  “她现在读中学二年级了吧?”我问。

  “是啊,她成绩很不错,经常说要像你一样读高中呢。你快坐坐,她一会儿就放学了,我给你们做晚饭。”

  半小时后,门口传来响动,跟着走进来一个身材瘦小,金发碧眼的姑娘,她一门就愣住了,看了我半响后,扁扁嘴走过来,强自露出一个笑脸:“安妮……”

  看她委委屈屈的小表情,我心里一阵酸涩,不由得拥住她。不一会儿,胸口传来淡淡的湿意。

  晚饭很丰盛,妈妈准备了鸡肉和浓汤,还做了我小时候喜欢吃的李子蛋糕。

  这天晚上我留下了,像小时候那样,和贝拉挤在一张床。

  只是临睡前,妈妈把我叫出房间,犹犹豫豫说道:“安妮,妈妈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唉!叫我怎么说呢,以前在酒吧工作的时候,海涅·乔纳森先生和迈克·史密斯先生偶尔会找我闲聊,一开始我也不在意,可次数多了,我发现他们总想谈论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和他们有牵扯吗?”

  我愣了一下,又听她说:“虽然他们很久不回来了,可上次回来后,史密斯先生又跟我聊起你,说你晚上在外面乱跑,不但逛酒吧还帮人堕胎是怎么回事?”

  我目瞪口呆,无话可说,他嘴巴可真大。

  “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可你今年才16岁,怎么能去酒吧和陌生男人跳舞呢?帮人堕胎就更不像话了,那个女孩子自己不检点,偷偷堕胎也就算了,你去帮她,万一闹出人命,你是要吃官司的啊!”

  “抱歉,让你担心了,我以后会小心些。”我不好意思地说。

  妈妈又和我说了很多私密的话,她说她对不起我们,也很后悔相信了内力·约根森,但她从不后悔离开了父亲。

  “我和他生了两个孩子,可我从没爱过他,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煎熬,安妮,答应我,将来一定要嫁个你真正喜欢的男人,因为一辈子的时间太长了。”妈妈叹息道。

  第二天,贝拉送我出门,快到家时,我问她要不要回去看看。

  她摇摇头说:“那里还是我的家吗?”

  清晨阳光洒在少女金灿灿的卷发上,几只鸟儿啁啾在枝头,白云蓝天下一派快活的秋景,她却只顾低头,盯着陈旧裂纹的水泥路面。

  忽然,她停下了脚步。

  我回头看她时,发现那苍白瘦小的面颊上已经落满了泪珠。

  “贝拉……”

  “你是不是也像爸爸和哥哥一样,恨我,讨厌我?”

  “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急忙说。

  “那为什么你不来看我?三年了,你没有来看过我一眼……呜呜呜……你明明就是讨厌我,你也怪我……”

  小姑娘不管不顾地哭起来,泪水涌出,被她用袖子抹掉,再涌出来,再抹掉……

  我心头一软,伸手替她擦泪水,她却哭得更凶了,简直声嘶力竭,就好像越哄她,她越委屈,越是哭得凶。

  发黄的树叶打着旋落下,过往的行人好奇地望着我们,我手足无措地安慰她:“嘘嘘,别哭了,都是我不好……”

  许久,贝拉哭够了,她双眼通红,甚至脸上的雀斑都发红了,抽抽噎噎地说:“我知道你上学没时间,还要帮人家看孩子,可我好想见你……呜呜……你不要讨厌我……”

  我摸摸她苍白的小脸说:“贝拉,我不讨厌你,你也不要讨厌你自己,无论发生过什么,都不是你的错,爸爸和威廉会想明白的。”

  “爸爸骂我是野种,同学也骂我,哥哥看到我就当没看到……呜呜……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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