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美乐之吻 第42章

作者:脂肪颗粒 标签: 现代言情

  “别惹事了。”布朗特一脸严肃地警告哈里斯,“没看到鲍威尔教授的脸色吗?这些教授都是左派政党的,要是对你不满,完全可以开除你。”

  哈里斯摊摊手:“我知道了,不会再惹他。”

  “惹那姑娘也不行。”

  “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贵族大小姐。”

  “她不是大小姐,可也不是你玩弄过的女人,她跟你一样是这所大学的学生,而且是我们法学院招进来的第一个女生,你以为没有老师盯着她吗?惹出事情来,自然有人找你算账。”布朗特说。

  “好吧,惹不起,惹不起。”哈里斯又搂住我的肩膀说,“既然女学生惹不起,那不如去瞧瞧附近酒馆里的女招待,你去吗?杰米。”

  “我该去图书馆了。”我望了望窗外的时钟说。

  “才刚开学呢,你这家伙好认真啊。”

  我跟哈里斯和布朗特不同,他们都有祖传的土地,土地上有世世代代耕佣的佃户,将来取得律师证书,获得参政资格后,就可以在家乡参加选举,凭借声望直接获得政治资本,而我却只能从底层的秘书做起,所以过硬的知识储备是必须的。

  初春的校园有些冷清,在一个下着细雨的午后,我和哈里斯从击剑教室回到宿舍后,看到布朗特正独自立在窗前喝酒。

  外窗一片朦胧,水鸟飞过灰白的天空,布朗特望着窗外,有些魂不守舍。

  “你不是去骑马了吗?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哈里斯问。

  布朗特捋捋自己杂乱的发丝,有些疲惫地坐下来,轻声说:“我没去,今早收到了一封信,所以去了别的地方。”

  “什么信?”我好奇地问。

  “你看看吧。”

  那是一张浅蓝色装饰着精美图文的信纸,封页有古典的红色滴蜡,印着一个特殊印记,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

  “尊敬的布朗特·罗格尼斯先生:

  鉴于您优异的出身和资质,经全体秘社成员讨商讨决定,您获得了加入本社的资格,请于今天上午10点整,前往社团参加面试,逾期作废。——秘社社长”

  “老天,你加入了秘社。”哈里斯惊讶地说。

  布朗特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残酒,摇摇头:“我还在犹豫。”

  “有什么可犹豫的!”哈里斯兴奋地前倾身体:“这是多棒的机会啊,你为什么犹豫?”

  布朗特的视线缓缓扫过我和哈里斯,压低声音说:“我以前听说过一些不好的传闻,最初还以为是谣言,但今天却发现,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布朗特慢条斯理地讲述起了一件发生在秘社的传闻。

  “听说三年前,附近女校里一个女学生留下一封遗书后自杀了,因为她被骗进我们大学的秘社,被迫做了一些事情,自杀事件被报道出去后,某些人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掩盖住。”

  “这是一项秘社传统,听闻是为了加强社员间联系,古时候的年轻贵族们会共同‘捕猎’一位年轻姑娘,并在事后给予姑娘丰厚的补偿,因为是‘捕猎’,所以需要一个会反抗的漂亮姑娘,因此不能是妓女。”

  我越听越愤怒,皱眉道:“这些疯子,居然还保留着这种肮脏下流的传统。”

  “秘社今年一共招纳了7个新人,我们参加面试时都戴着面具,互相看不到真容。主持会议的学长提到了一个人,他说今年进入法学院的女生就是‘捕猎目标’,成功把她骗入秘社,并让她宽衣解带的人,就是我们这个年级的级长,将来还会成为社长。”布朗特停顿了一下,看着我们说:“我认为他指的‘捕猎目标’就是我们的同学安妮·纳西斯小姐。”

  我对这个叫安妮的姑娘印象深刻,因为她是第一个通过考试进入法学院的女生,虽然出身低下,性格怯懦,但也不失为一个勤奋的人,至少我每次去图书馆都能看到她苦读的身影。只是她一天到晚躲着同学,不与任何人来往,所以很多时候大家都忽视了她。

  哈里斯皱眉道:“这也太大胆了,他们不怕惹出事吗?难道就不能找个妓女,非要找学校里的女同学?”

  “学长们当然考虑了三年前的影响,所以不准备冒险,只是‘骗’她宽衣解带而已,自始至终她都不会知道自己被许多人窥视了。”布朗特摇摇头说。

  “那姑娘整天素面朝天,一天到晚穿黑袍,还板着脸,活像圣地里的修女,更何况她说话做事还畏畏缩缩的,根本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妞,就算五官挺漂亮,那种无聊的性格也让人生不出兴趣,真不明白秘社里的人为什么挑选她。”哈里斯好笑地说,“莫非那黑袍下的身材挺不错?”

  “荒唐!我们自小接受绅士教育,难道就培养出了一群无耻败类吗?”我愤怒地看向布朗特,“你要加入这种社团吗?我可不觉得这种肮脏的组织能有什么前途,你不要因此身败名裂就好了!”

  “这正是我犹豫的原因。”布朗特叹息道,“虽然我对他们反感至极,可也不能否认他们势力强大,如果我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就相当于驳了他们的面子,也相当于被一个庞大的关系集团关在了门外,为将来考虑,我左右为难。”

  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布朗特纠结的事情没错。

  “你打算怎么做?”我问。

  “什么也不做。”布朗特抬起那双深蓝色的眼睛,长叹了口气说,“反正准备去‘诱骗’她的又不是我。”

  “这样也好,拒绝入社并非明智之举。”哈里斯说。

  “请你们保守秘密,我不希望流言是从我这里传出去的。”布朗特起身说,“好了,趁雨势渐小,我去瞧瞧我的马。”

  布朗特离开后,哈里斯问我:“杰米,你要去提醒那姑娘吗?”

  “难道我不该去吗?”

  “你是个正直的人,如果打算去提醒她,我并不意外。不过我觉得与其让她知道真相,结果闹得沸沸扬扬,还不如让她始终一无所知,这样她不会受到任何惊吓,而大家也都开心,不过最重要的是,她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你确定要为了她牺牲潜在的仕途关系吗?”

  我思虑许久后,沉默了下来,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看到了安妮·纳西斯,她坐在一张靠窗的书桌前埋头读书,桌上摆着一摞厚厚的法学书,她神情严肃认真,午后的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显得那双绿眼睛像水晶一样清澈透明。

  忽然,一个男人抱着一摞书坐在了她对面。

  我知道那个人,他是哲学系的新生,阿尔伯特·斯洛普,是我从没有接触过的,上流社会的顶层继承人。

第48章 第四十四章

  “抱歉,我忘记带墨水了,可以借用您的吗?”

  我抬起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对面坐了一位金发蓝眼的先生,他五官深邃,面容俊美,金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衣着也整洁体面。他面前摆着一摞书,似乎正忙于写论文,修长的手指间晃动着一只钢笔,表情有些无奈。

  “当然,您请用。”我把自己的墨水瓶推过去。

  “谢谢。”对方翘起嘴角,声音清冷而低沉,“我经常在图书馆见到你,你是新生吗?我是哲学系的新生,马修·霍普,你呢?”

  “我是安妮·纳西斯,法律系新生。”

  他眨眨眼睛,有些俏皮地说:“法律系吗?看来您不仅美貌还很聪慧呢。”

  我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看书。

  晌午的时候,一只有许多茧子的手把一个墨水瓶轻轻放在我面前,霍普先生弯腰靠近我,压低声音说:“非常感谢,做为回报,我请您用个午餐吧?我知道一家非常棒的餐馆。”

  “您客气了,请别放在心上。”我把视线移到书上,不再理睬他,摆出了拒绝聊天的姿态。

  以前我遇到过几次类似的邀约,从经验得知,你越是客气,对方就越是纠缠,最好的办法是明明白白地拒绝对方。

  “好吧,打扰您了。”他礼貌地道别,然后抱着书本离开了图书馆。

  之后我注意到这个叫马修·霍普的人每天都来图书馆,而且每天都与我坐在同一张长桌上,他只是偶尔和我打个招呼,剩下的时间都用在了看书上。

  我发现他看的书很杂,喜欢研究古集,有些还很深奥,他会好几种语言,西语、伯纳语、萨斯语的原文书都可以直接阅读。

  有时候他会向我借些小东西,比如字典和纸张,也偶尔向我提出邀约,但都被我拒绝了。

  直到某个周末的清晨,我早早来到图书馆,却发现有人来得比我还早,霍普先生正独自坐在一处飘窗上,窗子打开了,暖洋洋的春风吹动洁白的窗帘,把他整个人都遮住了。

  清晨金色的阳光下,他穿着黑色的衬衫和长裤,披一件白毛衣,整个人看上去温暖极了。

  听到动静,正看书的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说:“早,安妮小姐。”

  发现他正在读《时日集》,我忍不住搭话道:“‘流连往生,不如归去’,这样春光明媚的清晨,您却在读金修斯那令人绝望的诗句吗?”

  “正因为一切都在复苏,一切都欣欣向荣,所以才要知道一切都将终结于虚无。”青年阖上书本,双眼望向窗外,蓝色的眼眸中忽然闪过一丝寂寥。

  我莫名触动,又搭话说:“所以哲学家总是忧郁失落,苦恼于所有的规律和本质,却不肯看一眼活在当下的美景,正如你注意不到有只蝴蝶正落在你的肩头。”

  青年愣了一下,侧头看自己的肩膀,那里正落着一只金色的彩蝶,它轻轻煽动着翅膀,触须微微抖动,像个偷偷与人亲昵的小精灵,青年的眼神有些发亮,他用手指小心地托起它,轻轻放飞到了花丛中。

  “知道吗?就像我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家伙,也有人没有注意过我,其实我也落在她肩头很久了,一直期盼着她能偶尔看我一眼。”他深蓝色的眼眸转向我,像会说话一样,正透过那清澈专注的眼神传达着什么。

  我的脸颊瞬间热得发烫,不由得垂下了头。

  这天我答应了他去河畔旁散步的请求。

  午后,我们来到泼洒着金光的小河边,他邀请我登船,然后他撑船漫游河岸,期间我得知他出身中产阶层,父亲是律师,但他喜欢哲学,所以违背家人的意愿进了哲学系。

  我们聊了很久很久,从洒满阳光的正午,一直散步到布满晚霞的傍晚。

  一开始他有些拘谨,只慢条斯理地谈论着电影和艺术,可当我们谈论起某些书籍时,他就变了,话题中充满了张力,口吻也变得傲慢,我们甚至对一个哲学话题辩论了很久,他讲话张弛有道,逻辑分明,总能抓住我的漏洞,迅速反击,虽然有强势进取之态,但稍逊我一筹时,却反而更加兴奋,说到某些一致的观点时,他更是开心地长篇大论。

  夕阳西下,我的脚都疼了,他却仍兴致勃勃,完全没有要结束这场散步的意思,犹豫再三,我终于打断他说:“抱歉,霍普先生,我有点累了,不如改天再聊。”

  他恍然了一下,原本兴高采烈的神情消失了,一双眼睛有些失神地望着我。

  我不好意思地垂下头,语气慌乱地说:“我……我每天都在图书馆,我觉得我们可以一起读书。”然后我缓缓抬起头,轻声说:“明天见。”

  不等他再说什么,我就飞快地逃跑了,我怕自己脸红的样子被发现。

  晚上,万籁俱寂时,我还一直在想霍普先生。

  虽然他是中产阶层,可如果我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就也算这个阶层了,从谈话上看,他也不是明妮口中热切追逐权势富贵的人,相反他还有点蔑视权贵,否则也不会放弃法律系而读哲学系了。

  最重要的是,他一定是位冷静温柔的绅士吧,想接触我,却一直进退有度,我三番五次拒绝,他也耐心等待,我从没遇到过这么有风度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脸更热了,不由得把脸埋进枕头里。

  之后我们经常在图书馆一起学习,偶尔也会一起散步,有一天傍晚,我们散步到河岸中庭的白色塔楼附近,那是一处纯白色的圆形建筑,有八个拱门,里面摆放着钢琴和乐谱架,一看就是音乐系的学生练琴休息的地方。

  这个时间已经没人了,周围很安静,只有河岸上的水鸟扑腾着翅膀吟哦不止。

  “安妮小姐,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

  霍普先生停下脚步,走进白塔,拿起一架小提琴,演奏起了《霍尔曼舞曲》中的一个乐章。

  他的琴艺很棒,那悠扬浪漫,富于诗意的曲调让人的心都莫名柔软了起来,他长得那么高大,却没想到也会演奏这么甜美、纯净的乐曲,他一边演奏,一边凝望着我,嘴角挂着一丝令人脸红的微笑。

  我犹豫了一会儿,便坐到钢琴前,随着他的曲调与他合奏起来。

  只是他有点坏心眼,演奏途中忽然换成了别的曲子,等我跟上,他又换了,弄得我手忙脚乱,生气地瞪他。

  见我瞪他,他又讨好地换回了《霍尔曼舞曲》,直到与我协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后,他才坐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放在自己额头处,然后缓缓下移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

  我忙抽回手,紧张地坐直了身体。

  他撩起额前的金发,愉悦地笑道:“我们来弹点欢快的曲子吧?”

  我欣然同意,先一步弹起《卡门之歌》。

  这首曲子节奏很快,曲调激情澎湃,我们合作得很棒,偶尔与他对视时,我发现他笑得很畅快,是那种开心到眼睛都发光的快乐,而不是最初在图书馆结识时,他虽然温文尔雅地笑着,眼底却很冷漠的那种笑。

  弹完这支曲子,我遗憾地说:“以前听过一首《帕格尼幻想曲》,节奏非常棒,我很喜欢,可惜曲谱太复杂了,根本记不住。”

  “我有曲谱,明天送你。”他急忙说。

  “我们可以一起弹。”我高兴地说。

  这天晚上,我们一直约会到很晚,我不想去图书馆读书了,在这个静谧浪漫,缠绕着静静花香的春夜,我只想和他待在一起。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下课后我打着伞向图书馆走去。

  忽然有人跟上来,默默与我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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