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请闭眼 第17章

作者:钟仅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现代言情

  她完全不知道他突然哪门子火。

  阴晴不定的,莫名其妙。

  林循抿了唇,语气也跟着变得生硬:“没有就没有,当我没问。”

  说完,她一口气走到三楼,关上门。

  她有些忿忿地在门口站了会儿,又理智地把门打开,虚掩了一条缝,给外界声音和呼救留一个入口。

  觉得自己算仁至义尽的林老板这才去厨房,煮了碗泡面。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楼下传来细微的交谈声,听不清具体说什么,但其中一个声音明显是姜老太。

  没多久,一楼铁门重重关上。

  之后一切归于宁静。

  林循这才走过去,把门关严,反锁。

  -

  晚上,林循洗完澡,给程孟发了条微信。

  【循】:你有宁琅的联系方式吗?给我一下。

  【玛丽莲孟露】:我没有,但陈诺之有……你要那孙子的联系方式干嘛?你不会想要接受他的道歉吧?大可不必啊我说。

  【循】:没有,工作上的事。

  【玛丽莲孟露】:工作?

  没过几秒,程孟直接拨了语音通话过来:“循循,你最近在工作场合遇到他了?”

  “也不算遇到。”

  林循把事情简略重复了下。

  她话音刚落,那头程孟的声音简直要炸破天花板:“我-操!这傻-逼怎么这么多年过去还这么贱啊,专干这种恶心巴拉、自以为是的事,他-妈的有钱了不起啊?当年我们班沈郁可比他有钱多了,都没他那副恶心人的派头吧?”

  林循想了想,还真是。

  那时候的沈郁虽然跟她也不是同个世界的人,但他所有的讲究也好,挑剔也罢,都不掺杂任何与他人有关的优越感。

  而更像是与生俱来的金贵。

  所以当初刚入学的时候,班里男生们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宁琅则恰好相反。

  同样是家境优渥、长得帅,他异性缘很好,但同性缘很差。

  很多男生都私底下说他性子傲,爱装-逼。

  林循对这些八卦不是很感兴趣,她后来和宁琅相熟,是因为被程孟拉着加入了学校的广播社,宁琅是社长。

  林循和人交往一向很浅,懒得挖掘对方私底下到底是什么性格。

  只要工作认真,沟通合作起来没毛病就行。

  恰巧,宁琅这方面做得不错。

  谁知道后来会有那么多的流言蜚语。

  程孟很快要到了宁琅的微信号,发给了她。

  还顺便叮嘱了一句:“说归说骂归骂,别找人打架啊,现在是法治社会。还有,记住别喝酒。”

  【循】:?

  前面那半句她还能听懂,“别喝酒”是出于哪种计较?

  【玛丽莲孟露】:你一喝酒就容易上头,一上头就容易干架……你忘了吗?

  【循】:我忘了。

  她不爱喝酒,家里也从来没囤过酒。

  记忆中喝酒的次数寥寥无几。

  【玛丽莲孟露】:忘了更好,真希望我也忘了。

  【玛丽莲孟露】:惊恐.jpg。

  【循】:……

  因为方才听程孟提到沈郁,林循顺便把这些天的事说了一遍。

  这导致程孟又双叒打了个电话过来,语气里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听她提起宁琅。

  这次,那惊讶里又夹杂着深深的同情。

  “所以,沈少爷现在住在外婆家,就在你楼下?他真被沈家赶出来啦?我还希望是谣言呢。”

  “嗯,没你想的那么糟糕。老太太人很不错。”

  程孟好奇道:“那沈少爷呢,他怎么样?”

  林循想到他方才分别时的阴晴不定,不怎么愉快地哼声道:“跟高中差不多吧,脾气很差。”

  “这,”程孟莫名帮他辩解了一句,“但凡是个人,遭受像他这样的人生巨变,脾气都不能好吧?”

  她说着,惋惜道:“我其实觉得沈少爷私底下人还蛮好的欸……”

  “?”

  林循疑惑道:“你跟他有过‘私底下’的交集吗?我怎么不知道?”

  印象中,他们之间貌似连半句话都没说过。

  程孟闻言欲言又止了片刻,最终还是没忍住问道:“不是吧,你居然真的忘了?就高三上学期,警察找到你爸爸遗体之后,你不是喝醉了么?”

  “……?”

  “你那天晚上醉醺醺在网吧门口跟人干架……后来班主任联系我,当时沈郁也在场来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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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金光闪闪的梦。◎

  林华的尸骨从昼山市郊的某个荒废山头挖掘出的那天,警察找到学校,联系林循过去辨认尸体。

  那天,她正好十八岁。

  林华到昼山打工的时候,林循只有七八岁。

  这期间,除了每个月寄回的信件、生活费,他从来没回过青原。

  跨越好几个省份,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不论是什么样的交通方式都不妥当——要么费钱,要么费时间,都不是他能承受的。

  这样算起来,她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他。

  何况,在青原的时候,年复一年的焦灼等待;来昼山之后,三年里大海捞针般的寻找……

  无数次抱着期待和幻想,又一次次破灭,心里其实隐隐地猜到过结局。

  如今尘埃落定,本应松口气的。

  所以,林循在从学校过去的路上,以为自己不会有多难受。

  可当她亲眼看到他,突然就没绷住。

  那尸骨被埋了那么多年,皮肉腐烂严重,已经没有任何可辨认的特征了,只有脚上那双鞋还能窥出当初的模样。

  林循认出来,那是他失踪的前一年春节,奶奶寄过去的。

  为了做这双鞋,奶奶带着她翻山越岭去镇上,特意买了最好的橡胶底,在家熬夜做了两个礼拜。

  林循蹲在那荒芜山头,没表情地盯着那具面目全非的躯体。

  眼泪大颗大颗砸进旁边翻挖上来的新泥里,她倔强地伸手擦掉,胃里食物残存翻江倒海涌上来。

  旁边的女警不忍心,伸手轻轻捂住她眼睛。

  林循却躲开她手心,执拗地睁大眼睛看他。

  她知道的,想吐不是因为气味难闻,更不是因为那场景有多骇人。

  她只是突然想起了很多模糊的记忆。

  小时候,每年她过生日,都能收到不远千里从昼山邮寄来的包裹——里面装着城里孩子才会有的洋娃娃、彩色蜡笔、粉色的铅笔盒、卡通图案的小书包……

  村里的孩子们都很羡慕她。

  羡慕她有个在大城市打工的爸爸,所以能靠寄回来的钱上学。

  也羡慕她过年有新衣服穿,家里柜子里珍藏着他们从没见过的玩具。

  林循自然很得意。

  彩色蜡笔她不舍得用,便时不时摆弄那洋娃娃,缠着奶奶用家里剩的布头给它做各式各样的衣裳。

  走到哪儿都带着。

  总之,那几年,大概是林循过往的人生里,唯一觉得自己像公主的时候。

  被人欺负了会哭,然后歪歪扭扭写信给爸爸告状。

  那信来回两个月,每次他的安慰到的时候,她连跟谁闹别扭都忘了。

  可就算是这样。

  林循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没人管的留守儿童,她快乐又肆意,在青原黄沙弥漫的山区野蛮生长着。

  哪怕是十一岁那年秋天,林华的消息戛然而止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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