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经 第44章

作者:孟中得意 标签: 现代言情

“路肖维,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怕你一个人害怕。”

钟汀特意用了您来表示不满, “您在这儿,我更害怕。”

“你是不相信我?既然你认为那事儿一定要从属于婚姻,我也尊重你的选择。我就睡客厅沙发,给你挡狼。”

钟汀不停地用中指和食指敲击着太阳穴, “我到底做了什么,让你产生了我要和你复合的误会?”路肖维来之前,她本来是穿着格子睡衣的, 为了怕他产生误会,开门前, 她还特意换成了长裤衬衫。这栋楼唯一的优点就是供暖很好,始终维持在二十八度。

他的行为近似无赖, 说的话也像一把刀子,削铅笔的转笔刀,均匀地将她的尊严削成一片片碎屑, 削得很漂亮。可就这样一个人,进门的时候竟然自觉戴了鞋套,他其实极其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

细节往往会暴露出一个人的性格。

钟汀从来不认为路肖维是个坏人,他就算对欧阳心存怨怼,也不妨碍他送她的母亲去医院。他开车时从来给行人和自行车让道;进门时永远下意识给后来的人撑门,无论男女;中学时在自己也不富裕的情况下,同班同学患了重病,他拿出了五位数捐款。

他越这样,她就越觉得挫败。

被一个坏人伤害了,起码可以理直气壮地抱怨;被一个好人伤害了,却不得不检讨自己的过失,时时自问,到底哪点做错了必须遭遇这样的对待。

他对别人一直彬彬有礼,始终注意说话分寸,唯独对她,她总是激起他性格里顽劣的那一面,尤其是她同他结婚后。如果不是见过他和欧阳在一起的样子,她一定会误会他不会处理亲密关系。

“钟汀,能不能别死要面子了。承认你离了我过得不算好,是件很困难的事吗?你看你都瘦了。要是我在你身边,那个冰糖山楂能这么坑你?”

他一定要同她复婚,但那是因为她需要他,而不是因为他需要她。

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她需要他,而他又一直能供给她的需要的话,她就不会离开他。

路肖维现在又梳理了一遍他俩的关系,他唯一可以确认的话,钟汀并不想同他一刀两断,起码现在不想,否则依她的个性,不可能收下戒指还闭口不提。她离婚或许是以退为进,以图占据主动地位。不过他并不想提戒指的事儿,他还没想好应对方案。

“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处理好的。还有别的事儿吗?没有的话,那就再见,天也不早了。”

孔泽那事儿,钟汀越想越不对,职业男球员被她打了实在是太蹊跷了,但是这种事儿自由心证,她并不能证明孔泽是故意的,所以她必须负责。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孔泽伤好后减少同他的联系。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让我走?”

“对。”

“那明天见。”

路肖维从衣架上取下自己的大衣,大衣下面的口袋四四方方,很大很深,他从里面掏出一个牛皮纸袋子,“喏,你要的山楂,少吃一点儿,别把牙给酸倒了。”

他记得很久之前,钟汀在校服之外很喜欢穿工装裤,有许多袋子的那种,最多的一条有12个口袋,大半口袋里都装着吃的,她时不时就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东西问他吃不吃。

钟汀那时候很喜欢吹泡泡糖,她肺活量很一般,奇怪的是,泡泡却吹得跟皮球差不多,每当她吹得很大的时候,他就用手指给她戳破,破灭的泡泡就粘在她脸上。她的眼睛眉毛也会皱在一起,遇上这个画面,他马上拿出自己的相机给她拍照,可她一面对镜头,就开始笑起来。

她有次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泡泡糖给他,然后一脸兴奋地提议两人比赛,看谁吹得大。他问她,赢了有什么奖品没有,钟汀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山楂卷,赢了就给你吃这个。他觉得她的行为实在幼稚,奖品也无甚吸引力,于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钟汀并未接过那个纸袋,“我不想吃,太酸了。”

“你要不拿着,我就不走了。”

“那……谢谢。”

路肖维想她转变得也太快了。

“记得关好门窗。”

“好。”

路肖维刚一出门,还未转身,就听见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路肖维车子启动的时候,他还没想好目的地。他不知道是去酒店还是回家,一个人住的也只能叫房子而已。

他最终还是回到了绛石园。

他去浴室冲了个冷水澡,冲完倒在床上。他八岁的时候大冬天穿一条泳裤在隔壁K大东湖里游泳,从11月到来年2月,每周两趟,开始是真冷,后来也习惯了。

习惯这东西实在很可怕,其实他和她真正在一起也没多长时间,不知怎么就习惯了。

他的身体先于内心感受到了他对钟汀的需要。室内运动有助于睡眠,他这些天睡得不太好。

关了灯,闭上眼,他将公司事务在脑内一遍遍复盘,还是睡不着。

夜里一点的时候,他起来点了一根烟。

他想起他和钟汀的第一晚,她洗完澡穿着睡衣躺在被子里装死,他叫她,她也不应,他只好拿手去咯吱她,她一开始憋着,后来憋不住了,就在床上捂着胸口笑着打滚儿,他去堵她嘴的时候,她的眼睁得很大,这个人永远忘记在接吻的时候闭上眼睛。

他拿鸭绒枕头去蒙她的眼,卧室的灯很亮,她的脸憋得通红,两只手被他按着,一点儿都用不上劲儿,等他终于放开她的手,她伸出双手抱住了他,两只胳膊把他箍得很紧。那也是个冬天,外面飘着雪花,屋里却很暖和,她的全身都是烫的,他比她还烫。

那晚卧室的灯一直亮着,钟汀几次要关灯,都被他制止了。他想看看她,她身上比她的脸还要白不少,静脉血管从白且薄的皮肤透过来,他一用力,马上就出来一个印子。

他想她一定很疼,可因为这疼是他给她的,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抱歉,相反倒有些高兴。

她对全世界笑,只对他一个人哭,那么他对她便是独一无二的。

次日早上,她一早起来给他做饭。她一见他,脸顷刻就红了。吃的是姜汁汤圆,汤汁是鲜红色的,碗是山田平安堂的红漆碗,上面绘着一只金色的鹤,碗是他前岳父送给他俩的结婚礼物。连银白色的冰箱上都被她贴上了红喜字。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缆绳毛衣,很喜庆的样子。

他想,她那时应该是爱他的,比他当时设想的要爱他。

既然她再来招惹他,他就不应该放过她。

他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路肖维周四早上醒来的时候,卧室的灯依然亮着。

他关了灯,他想今晚要去找她,最好留下来陪她吃明天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