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 第65章

作者:写离声 标签: 宫廷侯爵 甜文 打脸 现代言情

  尉迟越却无暇考虑他和宁十一之间的恩怨——他只是发愁该怎么和太子妃开口。

  送出去的东西再要去借已经有些不成话,偏偏还是为了宁彦昭向她借,他不能不说缘由——宁彦昭大庭广众之下提出要一睹兰亭真迹,这段“佳话”想必当天就能传遍长安城,自然也瞒不过沈宜秋。

  她本就对宁彦昭余情未了,又闹这么一出,不知心中又会起什么波澜。

  尉迟越扫了眼宁十一,越发觉得这张小白脸看着糟心,提什么要求不好,偏偏是《兰亭序》,莫非真有灵犀一说?

  想到此处,他忙将思绪截断,如今沈宜秋已是他的太子妃,稳稳当当在承恩殿里坐着,一百头灵犀来拉都没用。

  他稍觉宽慰,不过胸中还是堵着一团郁气,在宴席上不觉多饮了几杯酒。

  酒阑席散,尉迟越坐上回东宫的马车,他素来量浅,饮多了酒便犯晕,靠着车厢壁打了会儿瞌睡,下车时仍觉头重脚轻。

  到得承恩殿中,沈宜秋已经沐浴完毕,穿着寝衣靠在榻上,手里还握着一卷书,双目已经阖上,竟是不小心睡着了。

  殿内燃着炭盆,与室外的冰天雪地如同两个季节。

  沈宜秋身上搭着一条薄薄的兔褐毯子,足衣和裙摆间露出一截玲珑如玉的足踝。

  尉迟越一眼望去,喉头发紧,头晕得越发厉害了。

  这时候,沈宜秋听到动静醒转过来,揉了揉眼睛,仍旧有些睡眼惺忪。

  她站起身,趿着丝履迎上前来:“殿下可是饮了酒?”

  尉迟越忙退开一步:“酒气很重?”

  沈宜秋一笑,腮边现出浅浅的笑靥:“不重。”说罢便去替他解狐裘,又命宫人去煮醒酒汤。

  尉迟越坐在榻上,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清了清嗓子道:“小丸,孤有件事与你相商。”

  沈宜秋见他脸上微露赧色,不由纳闷,抿抿唇道:“殿下吩咐便是。”

  尉迟越道:“《兰亭序》可否借我一用?”

  沈宜秋一怔。

  尉迟越觑着她脸上的神色,接着道:“今日圣人在麟德殿飨宴新科进士,席间宁十一应诏赋诗,圣心大悦,意欲厚赏,让他自己提,宁十一要借《兰亭序》真迹一观。”

  他顿了顿道:“孤并未应下,你若是不愿借,孤便叫人回绝。”

  沈宜秋微启双唇,半晌没发出声音,好容易回过神来:“殿下的意思是,妾这里的《兰亭序》是真迹?”

  尉迟越不由一挑眉:“莫非你一直以为孤送你的是赝品?”

  他深吸了一口气:“礼单上不是白纸黑字写着?”

  沈宜秋道:“礼单足有好几卷,妾不曾看完。”

  尉迟越叫她噎得不轻,不成想沈宜秋比他还愤慨,睁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那可是《兰亭序》啊,殿下怎么随便拿来赏人?”

  尉迟越气得肝疼,他是随便赏人?《兰亭序》是他心头肉,他剜出来给她,到了她嘴里就成了随便赏人。

  莫非重活一世,这女子换了一副铁铸的心肠?

  但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太子殿下自然不会这么说,他只轻描淡写地哼了一声:“不过是一轴书卷,孤愿意送谁便送谁。”

  若是没有上辈子的经历,沈宜秋说不定真信了,但这《兰亭序》可是何婉蕙都求而不得的东西,她狐疑地看着太子,莫非重活一世,他被猪油蒙了心?

  不过此刻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沈宜秋拎着裙摆快步跑到墙边的螺钿紫檀木橱前,打开橱上的小金锁,打开橱门,小心翼翼地取出装《兰亭序》的木函放到书案上,将灯烛、墨池移开八丈远,这才凝神屏息打开盖子。

  她一想到自己无数次随意将这宝贝摊在案上,对着摹写,或是一边饮茶、吃菓子一边揣摩笔意,便觉头皮一阵阵发麻——好多次尉迟越就在旁边看着,竟然忍得住一声不吭。

  好在《兰亭序》安然无恙地躺在盒子里。

  尉迟越探手来取,沈宜秋眼明手快地将他挡住,从袖子里掏出绢帕与他垫着:“殿下请小心些吧。”

  尉迟越叫她战战兢兢、郑重其事的模样逗乐了,做了两辈子夫妻,她从来都是一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的模样,此时却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守财奴。

  他上辈子总觉沈宜秋出身五姓世家,无时无刻不端着架子,不如何婉蕙那般任情随性,可今日之事若是换作何婉蕙,又岂敢显露出这“伧俗”的一面?

  如今回想起来,沈宜秋的刻板不过是祖母言传身教的缘故,只是因循习惯使然。倒是沈老夫人如此严苛的训诫也未能将她天然的性情磨灭殆尽,实已令人讶异。

  尉迟越心中无端涌起股柔情,也不去管书卷了,一把将她揽入怀中,低头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沈宜秋却还记挂着案上的《兰亭序》,挣扎着弯下腰,够到盖子,合上木函,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尉迟越笑着揶揄她:“不想沈七娘也有为身外之物折腰的时候。”

  沈宜秋哭笑不得:“这可是《兰亭序》啊!莫说是折腰,折成两段都无妨。”

  她顿了顿道:“殿下还是将《兰亭序》收回去吧。”

  尉迟越不禁诧异:“为何?”

  沈宜秋道:“此物实在太珍贵,放在承恩殿中责任便在妾身上,往后妾时时都要挂心,恐怕寝食难安,倒不如仍旧由殿下保管着。”

  尉迟越挑了挑眉:“送出去的东西岂有收回的道理,孤已将它赠与你,你就是它的主人,即便遗失、毁损,孤也不会过问。”

  他不说“遗失”、“毁损”还罢了,一听这两个字眼,沈宜秋耳朵里便嗡嗡作响,连忙摇头:“不可不可,若是在我手上丢了毁了,那我岂不成了千古罪人,还是请殿下收回去吧,妾要看时去藏书楼看便是。”

  尉迟越见她执意要将书卷送回,想了想道:“既已送给你,这《兰亭序》便是你的东西,孤只是代为保管,你仍可随意处置。”

  沈宜秋这才松了一口气。

  尉迟越松开手:“你还未答复,究竟借还是不借?”

  沈宜秋抚了抚木函:“借多久?要带出宫去么?”

  尉迟越哑然失笑:“不必,若是你肯借,孤便请人来崇文馆看。”

  沈宜秋松了一口气:“好。”

  是夜,两人躺在床上,沈宜秋慢慢平静下来,方才有些不安,尉迟越从来不是个色令智昏的人,便是上辈子宠爱何婉蕙,也颇有分寸,比如金珠宝玉可以赏,《兰亭序》却不行。

  他为什么会将《兰亭序》送给她?

  沈宜秋揉了揉太阳穴,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就在这时,尉迟越伸手揉揉她的后脑勺:“小丸,你喜不喜欢孤送你的《兰亭序》?”

  沈宜秋道:“自然喜欢的。”

  尉迟越一手支颐看着他,映着烛火的眼睛格外亮:“那你要不要投桃报李?”

  沈宜秋哭笑不得,哪有自己开口要回礼的,她想了想道:“自然要的,但妾身无长物,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全仰仗殿下赏赐,连妾这一身也是殿下的,实在不知何以为报。”

  尉迟越见她一副低眉顺眼的认命模样,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目光动了动:“你给孤做身衣裳好不好?”

第70章 心事

  太子提的要求却令沈宜秋始料未及,上辈子她替他做的衣裳有上百身,自她入宫,他的贴身衣裳便几乎是她包揽的。

  尉迟越好洁,贴身衣物一概是雪白的颜色,冬季用西域白叠布,春秋用吴绫,夏季则用春罗和细葛布,都是不耐浣洗的料子,一身衣裳洗个十来次便旧得没法穿,她便一直在缝新衣。

  她不善言辞,从小到大的教养更让她不能将许多事宣之于口,便把对夫君的心意都倾注在这一针一线中。为了叫他穿得舒服些,她将冷硬的新布一寸寸用手悉心搓揉,又不惜花成倍的时间用藏针缝,将针脚都藏起。

  白线缝在白布上,盯着看上一会儿便会头晕眼花,她白昼忙着宫务,常常只能夜里对着灯火缝,灯烛晃眼,更是雪上加霜。

  她上辈子不过二十来岁眼睛便不好,大半是因这些衣服而起的。

  只因他第一次收到她缝制的衣裳时眸光微动,说了一句“还从未有人替孤缝过衣裳”,她便任劳任怨缝了六年,直到后来有一日,她在他的中衣领口发现一株金线绣的蕙兰,方知那一个个点灯熬油的不眠夜,那模糊的双眼,都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自苦。

  何婉蕙自比她聪明,深知该往哪里使劲,她压根不必费那力气,只消在宫人缝好的衣物上绣株蕙兰。

  沈宜秋如今回想当年的自己,就如冷眼看一个陌生人,心中毫无波澜,只觉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傻到这种地步?

  不成想重活一世,此人会用兰亭真迹向她换一身衣裳,真叫人啼笑皆非。

  她看了眼男人的眼睛,莫非真的换了个人么?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上算的买卖,她点点头:“殿下不嫌弃妾的女红粗陋便好。”

  尉迟越见她一口答应,心中的欢喜几乎要满溢出来,将她圈在怀中揉了两下,随即想到做针线伤眼又伤手,便道:“不必做一身,做条裈裤便是,也不必着急做,孤不缺衣裳穿。”

  他想得这样周到,沈宜秋自要承他的情,顺水推舟道:“多谢殿下体谅,妾粗手笨脚,又不曾裁制过男子衣裳,的确需摸索一段时日。”

  这裈裤不能不做,也不能做得太好,不然他穿得称心适宜,还想再要别的,岂不是给自己找事。

  故此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呈上去的活计不太像样,他也不好说什么。

  尉迟越哪里不知道她这是就坡下驴,上辈子她做起衣裳来又快又好,一条裈裤哪里难得住她。

  然而想起上辈子那一身身衣裳,他只觉自己此刻挟恩图报,有些心虚——以他上辈子的行径,实在是一条裈裤也受之有愧,若非她对上辈子的事一无所知,他无论如何也开不了这个口。

  他轻轻抚了抚沈宜秋的背,低低地叫了一声“小丸。”

  怀中人应了一声:“殿下有何吩咐?”

  尉迟越扯了扯嘴角:“睡吧。”

  这辈子他一直在竭尽所能地补偿她,可他亏欠过的那个人,与他怀里的人,究竟能不能算作同一个人?

  翌日早晨,从校场回来,尉迟越便即遣黄门去宁府送信,邀宁彦昭前往崇文馆赏《兰亭序》帖。

  宁十一郎原以为太子昨日在麟德殿的答复不过是推托之词,未料他竟真的邀他前去赏书帖,莫非这《兰亭序》真叫他赏了人?书帖的新主人又会是何人?

  昨夜麟德殿席散已近亥时,今早太子一大早便遣人来传信,可见书帖就在东宫,那《兰亭序》的新主自然也在东宫,莫非……

  宁彦昭心里一动,随即觉得这猜测甚是不经,《兰亭序》是无价之宝,设身处地去想,太子也不可能将它赏给新婚不久的妻室,即便那人是她……

  宁十一郎不再往下想,收回思绪,摒除杂念,便即命仆从备马,披上鹤氅出了门。

  到得东宫门外,宁家仆役递上名刺,便有黄门将宁彦昭引至崇文馆。

  太子已在馆中等候,见他到了,起身相迎,亲自延他入座,命黄门奉茶:“宁公子请。”

  宁十一行礼入座,不动声色地打量太子,只见他作家常装束,一身玄青色襕袍,未戴冠,头发用白玉簪束起,宛如一个寻常文士,但举手投足间气度不凡,只消一眼便知是天潢贵胄。

  他神情虽是和颜悦色,但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审视起人时如刀锋般锐利。

  宁彦昭自诩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被这双眼睛看上一眼,也觉背上有些发凉。

  与此同时,尉迟越也在打量宁彦昭,他虽已进士科擢第,但还未拜官,仍是一身白袍,一张小白脸仿佛敷了粉,倒比袍子还白上几分。

  太子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背,他每日在校场习武,又顶着日头骑马往来于东宫、太极宫与蓬莱宫之间,自不比终日坐在书斋中不见阳光的宁十一,白得那般离谱,但这肤色也算得白皙,体魄更不是文士可比,无论怎么看都是他更胜一筹。

  尉迟越心里的郁气稍微纾解。

  相对寒暄了几句,饮了两杯茶,尉迟越便命人撤去茶床,换上书案,去取《兰亭序》书帖。

  不一时,大黄门捧了木函来,尉迟越从他手上接过,递给宁彦昭。

  宁彦昭赶紧行礼,郑重其事地接过,端端正正放在书案上,打开盒盖,只见装裱古朴的卷轴静静卧在木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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