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吧,小辉煌 第114章

作者:宅包 标签: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现代言情

他叹气,“辉煌,多吃点核桃吧,补补脑。”

克服了心理大障碍的小辉煌总算能好好地窝吃窝睡了,郁闷的时候就打电话给秋秋,一边叹着没事做好闲哦,一边很享受地听着她在那边磨牙哀嚎兼威胁。

“要当干妈!”

“生了帅哥要请我吃豆腐!”

辉煌在床单上翻滚了一下,很惬意地应承下来。

“你就好了,我天天加班到死。对了,谭清前天刚从国外回来,我怎么感觉他越来越帅,越来越有味道了呢?”秋秋压低声,“浑身透着股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回来了?”辉煌因为吃饱喝足有些迟钝的脑子慢慢消化着这个消息,“他没事吧。”想到国外就想到那对变态的兄弟,心情变差了。

“没事?他能有什么事?人家接了个超级大单回来,我看老板的脸都笑裂成菊花了。太子派可眼红坏了。”秋秋的声音很羡慕,“其实要我说,你家小兽是清纯派,谭清是稳重派的。”

“胡说,我家的也很有责任心好不好。”她不免为自己家男人辩几句。“这几天他忙坏了,又要照顾我又要忙着收房装修。”房子终于交房可以开始装修了,虽然承包给装修公司,可很多东西还得自己采买。按他的话说,家要有家的样子,所以家具要自己攒。

“可他年纪也真是小了点。”秋秋感慨,“男人的年纪和成熟度是成正比的,你不能否认这一点。”

“年轻的图个新鲜,就像刚从树上摘下的脆果子似的。成熟点的呢, 就像陈年的干货,有滋有味。”秋秋总结,“不过,你把脆果子核都吞下肚发芽了,所以这上好陈年干货你就随便看看吧。”

辉煌抓起一把核桃塞到嘴里慢慢嚼,“哼哼,你且等着。我告诉你,有的男人是干货没有错,那也得泡这干货的水怎么样。要是上好的泉水,泡出来味道就好。要是自来水泡,越泡越没味道。要是碱水就会发过头。哼哼,你就是那地沟油,再好的干货你泡一百年也发不起来。”

“李辉煌!”

“口桀口桀!”她发出欠揍的笑声,速度按下电话。“好朋友就是用来损滴~”让你批评我家男人幼齿。

不过秋秋的这个消息倒是提醒了她,谭清在英国的时候帮了他们太多的忙,这是份重重的人情。之前在飞机场,他无语凝噎,她只是给他默默地一个拥抱。在飞机上,她想了很多。越想越是觉得欠他的,虽然做不到以身相报,但诚挚的谢意还是得表达的。

知道他回来,自己不能什么也不干。

辉煌决定,小夫妻俩一齐请谭大恩人吃顿饭,好好地谢他。

当她把这个指示传达给正在泡蜜渍梅子的小兽的时候,已经做好看他臭脸的准备了,可当她听到他极为欢快地回答到,“好啊,没有问题啊。”还是被惊吓到了。

这个有名的小醋坛子今天不泛酸了?

奇怪!

她一边猜想着他的想法,一边心里有点空落落的。说真的,她是有些恶趣味,很喜欢看他被气得冒烟的样子,还有牙酸酸地说着小气话。

她这心理是不是有点病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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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MO还要啰嗦几章,因为还有几个人要收拾~唔,主旋律是定下来了~

蓄势待发的小兽:你要让宝宝移民到哪儿去??

61  嗄吱,飞车贼

谭清接到她的电话似乎有点意外,听到她的邀请却是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丝疲累,她心里发觉着有点愧疚。

因为这个家住的大环境拿不出手,她决定在外面宴请他。

订的餐厅离家比较近,辉煌是和小兽一起散步过去的。她这时的身材已经有些微发胖了,脸也变得圆润起来。穿着平底鞋慢悠悠地拖着他的手走在路上,这个时候街上的人并不多,太阳也不耀眼了,偶有一丝热风拂过,却也带着股干燥的绿叶的味道。

她不自觉地和他十指交握,头往他的肩上靠。他嘴边浮起笑意,勾着她的手再拉近些,手环上她的腰。

“妈妈什么时候回来?”他问道。

“下周吧,她现在在埃及呢。”她羡慕着,“金字塔啊,好想去。”

他裹紧了她的手,声音很柔“等宝宝大些,我们一起去。”

她应了声,低头想着,那不是还要好几年吗?净是画大饼给她看。

他突然停住脚步,转到她面前。

“怎么了?”她看他蹲下,把她松掉的鞋带系起。

“以后不要穿这鞋了,鞋带这么容易松,会绊到的。”他说。

她站着,眼眶有些湿热。

其实,旅游等几年都行,或是不去也没有关系。天涯海角也好,近在咫尺也罢,能和一个永远注意着你并随时可以蹲下为你系鞋带的人牵着手慢慢地走着,看着人来人往,看着落日薄辉。

空间和地点根本不重要。

“海……”她感动的说还没有说出来,身后带来一阵猛烈的疾风,手上拎的包被重重地拖拽带出。

她整个人重心不稳地往前倒,几乎是在同一刻,身下的人反应很快地托住她的腰,脚后退一步,结实地支撑住她。

辉煌惊魂未定地被他抱在怀里,刺激过后她吼的第一句话很俗套:

“抢劫啊!!!!!!!!!”

原本该在餐厅碰面的三个人,还是照原定的计划碰头了——不过地点是在警局。

辉煌缩手缩脚地坐在一边,看一脸阴沉的程海吟做笔录。再扭头看看同样在做笔录的谭清,有些望天无语。

小兽还时不时转过头来狠狠地剜她几眼,看来是气坏了。她赶紧低下头,一付‘我知道错了’的样子。

她的确错,错得很离谱。她不该脱险后第一时间就甩开他的手,一边嚎猪一样地叫着打劫啊一边不要命地追过去。

她不该不依不饶地穷追不舍还四处张望寻找凶器。

她更不该手脚神经失调地左脚绊右脚,要不是他从后面拎住她的领子,她肯定会当场仆街塌了鼻子毁了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