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女友 第131章

作者:素光同 标签: 天之骄子 天作之和 青梅竹马 现代言情

  林知夏怔了一怔,大喜过望:“快点快点,快点把试卷给我看看,给我看看,我要做题。”

  邓莎莎恭恭敬敬地双手交出一份试卷。

  林知夏抓起试卷,跳到地上。她捧着卷子跑向自己的座位,如饥似渴地阅读卷子上的题目,邓莎莎还告诉她:“夏神,这门课去年的平均分是四十分……满分一百,均分四十,老师太狠了。我选课的时候没想到啊,真没想到,缘神选了,我就跟着选了……”

  邓莎莎诉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冯缘插了一句话:“有那么难吗?”

  邓莎莎一边讲话,一边甩着枕头:“人神有别。”

  其实,邓莎莎完全可以请教冯缘,冯缘也愿意为她讲题。不过,冯缘的教学模式是“严师出高徒”,如果邓莎莎听两遍还不懂,冯缘就要唉声叹气了。而林知夏从没有任何不耐烦,她乐于助人,态度认真又细致。

  邓莎莎搬来一把椅子,坐到了林知夏的身边。

  “来吧,夏神,我准备好了。”邓莎莎拿起纸和笔。

  林知夏摊开试卷,从第一题开始讲起。她穿着漂亮的红色长裙,身上还有浅淡的香水气息。她握笔在试卷上写字,邓莎莎盯着她的侧脸,不由得表露欣赏:“今晚和你跳舞的那个男生真幸运啊。”

  林知夏的笔迹一顿。

  舞会的情景在她脑海里回放,像一场画质清晰的电影,江逾白就是当之无愧的男主角,源源不绝地给予她温柔又坚定的力量。

第99章 离别与重聚

  六月下旬,大二年级的期末考试结束,同学们迎来了愉快的暑假。

  林知夏和林泽秋一起坐火车回家了。兄妹俩都只能在家里待一个礼拜——林知夏要去实验室做收尾工作,她正在筹划一篇新论文。而林泽秋准备参加“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他必须加入学校的暑期集训营。

  林泽秋并不指望自己能在竞赛中获奖。他听说,暑期集训营的老师们很负责,他们会培养学生的算法编程能力,那就相当于是一场不要钱的免费培训,林泽秋当然不会放过这种好机会。

  回家路上,林泽秋对他的妹妹说:“你卖软件赚了多少钱?别给家里买房了,那钱你留着自己用吧。你要出国读书,口袋里不能没钱。我在学校学到了不少东西,过两年就能去公司实习了。”

  “哥哥,”林知夏忽然问他,“你选计算机专业,就是为了挣大钱吗?”

  林泽秋实话实说:“要是学计算机挣不到钱,这个专业还有什么意思。”

  林知夏坐在火车的下铺,手里捧着一只橙子。她一边挤压橙子皮,一边问他:“假如我们家很有钱,你会选什么专业?”

  林泽秋思考片刻,答道:“考古吧,从地底下挖东西。”

  话音落后,他掏出一把瑞士军刀——这也是林知夏送他的礼物。林泽秋用消毒湿巾擦干净刀锋,还拿矿泉水冲洗了一遍,最后才用这把刀帮林知夏切开了橙子。

  林知夏开心地吃着橙子,声音含糊不清:“哥哥,编程也很好玩,能从网络世界挖东西……”

  林泽秋懒洋洋地躺下,翻开一本《编程珠玑》。此时是夜里九点半,天已经黑透了,车窗外漆黑一片,车厢里传来轻微的鼾声,林知夏打了个哈欠。她收拾洗漱一番,倒在床上,抱着毛绒企鹅睡觉。

  半梦半醒之间,火车停靠在车站的月台旁。

  卧铺车厢仍然昏暗,唯独边座的那一侧亮着黄色小灯。灯影朦胧而微弱,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响动,有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人提着行李箱走过来。他掀起林知夏的被子一角,手摸到她的袜子,冷风蓦地侵袭全身,林知夏瞬间清醒。她一下子坐起来,很凶地喊道:“你干什么!”

  林泽秋也醒了。他翻身下床,语气不善地问:“你哪位?”

  那位陌生男子带着一股酒气。他扫眼看着车票,搓了搓自己的下巴:“哎呦……认错位置了。”

  林泽秋煞气冲天。他身高将近一米九,肌理劲健有力,像一座稳固的大山,伫立在车厢的过道里。他没说一个字,就有一副好勇斗狠的样子,那陌生人连连道歉,提起行李快步走远。

  “哥哥。”林知夏喊他。

  他坐到她的床边:“睡吧,没事了。那人要是再来,我把他腿打折。”

  林知夏重新躺好。

  林泽秋给她掖了掖被子。她抱着企鹅,安静地侧卧着。林泽秋轻轻拍了她的后背,幽暗环境中,他低声如呢喃:“你一个人出国念书,人生地不熟……”

  “我会适应的,”林知夏回答,“不用担心我。”

  他的手掌搭在被子上:“你的胆子是比以前大了,小时候你被陌生人吓哭过。”

  林知夏默不作声,迷迷糊糊地沉入梦境。凌晨四点半,她醒来一次,竟然发现林泽秋依旧坐在她的床沿。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翻来覆去地看,她问:“你一夜没睡吗?”

  他说:“躺了一会儿,睡不着了。”

  林知夏搂紧怀里的企鹅:“哥哥……”

  “嗯?”

  “谢谢。”

  他应声道:“我是你亲哥,没什么好谢的。”

  *

  林知夏觉得,自从哥哥上了大学,他们兄妹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从小时候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发展为现在的“和谐共处、肝胆相照”,爸爸妈妈一定会深感欣慰。

  回到家之后,林知夏就抓住妈妈的手腕,对妈妈说:“妈妈,我和哥哥都长大了,我们不吵架了。”

  妈妈果然表扬道:“妈妈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

  她们站在干净整洁的客厅里,阳台吹来一阵畅快的凉风,夏天的蝉鸣声声不歇,厨房里弥漫着熟悉的饭菜香味。林知夏倍感放松,心情变得更好,她拖着行李箱踏进自己的卧室,动手收拾衣服。

  妈妈走过来帮她。

  爸爸还在客厅和哥哥讲话。

  林知夏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她透露道:“妈妈,妈妈,我卖软件挣钱了,一共挣了三十七万,给哥哥买手机花了四千,还剩三十六万六千,我们买个房子交首付吧。”

  妈妈惊讶得好半天都没出声。她眼泛泪光,夸了女儿好几句,还把丈夫和儿子都叫了过来。一家四口齐聚在卧室里,商量如何处理那一笔巨款。

  出乎林知夏的意料,她的爸爸妈妈和哥哥都不同意买房。他们一致认为,既然林知夏要在国外读博士,那三十六万就是她的备用资金。

  爸爸语重心长地说:“夏夏,我和你妈妈在这里住了快二十年,早习惯了。你要去国外念书,哪里都得花钱……”

  “我有奖学金。”林知夏声明道。

  妈妈却说:“你爸爸前几天刚看了一本书,讲的是上世纪的一伙人去美国留学的故事。那些学生的家里都穷,在外面受苦受累,被外国的房东欺负,还得去中餐馆洗盘子打工,你爸爸怕你也去国外洗盘子。”

  爸爸叹了口气。

  林知夏听呆了。

  她再三强调道:“我不会洗盘子的。我想去剑桥,是因为他们有个量子研究组,偏化学方向。现在的量子芯片材料还有争议,我想换个思路去解决问题。还有,重点大学招老师,招聘启事里会写‘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你毕业以后,要去哪儿当教授?”林泽秋问道。

  林知夏规划道:“我要在我们省里最好的大学当老师。”

  他们省内最好的大学,全国排名前五。

  林知夏充满期待:“我能和沈昭华老师、朱婵姐姐做同事。”

  林泽秋预感到他的妹妹会成为年轻的教授。如果他在本省最好的大学读研究生,甚至有机会旁听林知夏的课,他打了个寒颤,不再开口讲话。

  家里的超市暂时关门一小时,爸爸妈妈都无心工作。林知夏和林泽秋太久没回家了,这一趟回来就像一双归巢的小鸟,让他们的父母千方百计地想将他们护在羽翼之下。

  林知夏和哥哥在家的那几天,爸爸妈妈对他们兄妹俩简直无微不至,又因为林知夏赚了很多钱,妈妈太高兴,连续三天,全家都吃上了虾仁水饺。妈妈包了很多饺子,林知夏吃了个爽。

  离家那日,林知夏特别舍不得爸爸妈妈。但她不得不奔着前程而去。她牵着哥哥的手,在火车站和父母分别。兄妹二人走出很远一段距离,林知夏回头一看,父母还在车站之外,顶着炎炎烈日,遥遥地凝望着他们。

  *

  夏天还在继续。

  七月和八月酷暑难消,好在学校的实验室有空调。

  林知夏扎根于实验室,潜心研究“超导量子电路的状态保持策略”。她在这个领域深耕了几个月,正值收获的季节,反复校验实验数据之后,她开始起草论文——这篇文章得到了谷老师的肯定,老师说,等她写完了,可以投《Physical Review Letters》。

  《Physical Review Letters》是物理界的顶级期刊。

  林知夏动力充足。她每天都在精神抖擞地写论文。

  这篇论文的课题原本属于谭千澈,不过谭千澈的研究方法和林知夏不太一样,他的实验结果比林知夏差了很多——为此,谭千澈特意来找林知夏讨教,他们的讨论持续了整整一周。

  林知夏听从谭千澈的部分意见,稍微改进了自己的实验。她很礼貌地说:“谢谢,我会把你的名字加进论文的作者名单。”

  谭千澈云淡风轻道:“那倒不用,我的一作论文有十几篇了。”

  林知夏平静地回复:“谷老师说,我这篇文章对超导量子电路的分析很全面,影响深远,能上《PhysicalReviewLetters》。”

  谭千澈嘴角一抽,仍然拿捏了架势:“《Physical Review Letters》是好期刊……”

  之后的话,他讲不出来了。他觉得林知夏目前的学术水平比他差得不远,甚至可能与他旗鼓相当——她的进步速度快得惊人。凡是她见过的、听过的知识点,她永远都不会忘。

  他改口说:“你辛苦些,早点把论文写出来,投中了,这篇文章就是你到现在为止,做出的最大的成果,也是你前进的一小步,你将来还能做更好的内容。”

  “我知道,”林知夏面对屏幕,敲着键盘,“我十六岁了,未来的路很长。”

  她才十六岁,谭千澈心想。

  他十六岁的时候,又在做什么事呢?他不可避免地再次想起了韦若星。他走出实验楼,去楼下抽了一根烟。

  暑假期间,他们的校园对外开放参观,只需提前预约,就能免费进校。谭千澈看见了不少游客,还有大胆的女生和他搭讪,索要他的手机号码,问他是不是大学生。

  他谎称自己不是。

  他说,他初中辍学,家里没钱,结婚多年,有儿有女,父慈子孝,生活幸福。

  前几天,谭千澈为了赶一篇论文,熬了三个晚上,如今的他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微风吹动他的纯棉T恤,他嘴里叼着一根烟,手中攥着一支塑料打火机,整个人显得痞气、简朴又邋遢。

  恰好在这个时候,对面走来一位十六七岁的男生。那位男生着装干净整洁,外表极其英俊,帅得人头晕眼花。谭千澈眉梢微挑,冲他喊了一声:“江逾白,你来找林知夏?”

  江逾白从未踏进过林知夏的大学。他快出国了,就想过来看看。他没通知林知夏,因为他知道她很忙,不一定有时间接待他。

  江逾白简单地解释了一遍原委。谭千澈原本认为,林知夏最好能一门心思扑在学术上,不要和任何人扯上关系——但他从江逾白身上瞧出了少年人特有的纯情。

  “纯情”这个词,距离谭千澈很远。

  谭千澈抽完一根烟,转身走进实验楼,给林知夏捎了一句话。江逾白站在实验楼之外,等了几分钟,林知夏就出现了。她跑出电梯,朝他奔来:“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他理由充分:“不能打扰你。”

  浓密的树荫下,他笑了笑,自嘲道:“还是忍不住想见你。”

  林知夏抬起手,勾住他的小拇指:“你再等一年,我们又在一个学校了。”

  她主动和他拉钩,他又说:“快开学了,我打算下周出国。”

  “今年的圣诞假期,你能回来吗?”林知夏谨慎地问道。

  江逾白不像以往那样爽快地答应她的要求。他装作迟疑地说:“我要是回不来……”

  林知夏拍拍他的肩膀:“那你就留在那里好好学习。”

  江逾白还以为,他能听见林知夏说“我会好想你”,看来是他用错了计策。不过,林知夏确实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带着江逾白参观她的大学校园。

  他们转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她还去超市给他买了冰淇淋。他们坐在湖畔的一座长椅上,八月的盛夏热浪此起彼伏,林知夏指着面前一条路说:“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经过这里,这是从我寝室去实验楼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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