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女友 第77章

作者:素光同 标签: 天之骄子 天作之和 青梅竹马 现代言情

  林知夏背着书包,跑向他们:“对不起,我们迟到了,因为我们老师拖堂了!”

  董孙奇大度地说:“迟到十分钟,没事的,大家给我董孙奇一个面子,不要计较。”

  董孙奇的性格,真是一点没变。

  董孙奇拍了一下丁岩的肩膀:“走,丁岩,我们俩去端菜吧。”

  丁岩是江逾白在实验小学念书时,关系最好的男同学。丁岩一边站起身,一边看向江逾白:“江逾白,什么时候你有空,我们去学校体育馆一块儿打网球吧!我靠,我的网球技术突飞猛进,我还在用你送我的拍子和网球。”

  江逾白并不擅长打网球。

  他经常一拍子重重锤上球体,直接把网球打飞,飞向宽阔的草坪,不见踪影。这种野蛮而粗鲁的击球方式,和他一贯的作风很不相符。他推辞道:“在学校携带球拍和网球,有些不方便。”

  丁岩试探道:“你下课还经常去操场吊单杠吗?”

  江逾白沉默了几秒钟。

  上个礼拜,大概有三四天,江逾白和沈负暄相约去操场吊单杠。不过,他们不是为了玩乐,而是为了中考体育做准备。中考体育的男子项目包括引体向上,沈负暄还在及格的边缘徘徊,为此,段启言没少嘲笑他。

  沈负暄表面上装作不在意,其实心里紧张得要死。而在初三(十七)班,沈负暄和江逾白的关系比较好。江逾白一般不会随便开口嘲讽人。于是,在日复一日的“引体向上”活动中,沈负暄和江逾白的友谊进一步增强。

  江逾白还没出声,林知夏帮他解释道:“吊单杠是很重要的。引体向上是中考体育的男生必选项目。你们现在就可以把引体向上练起来,设定一个小目标,每天练个一百八十次……”

  “一百八十次引体向上?”丁岩很震惊,“初三这么辛苦吗?”

  江逾白从不在林知夏的面前露怯。他脸不红心不跳,镇定如常地说:“不算辛苦,习惯了就好。”他从书包里拿出每天不离身的保温杯,倒出一杯温水,继续说:“我和同学经常在课间练习引体向上,你有空可以去操场上找我。”

  江逾白用一种轻描淡写的语气来形容引体向上,在座的所有男生都向他投来钦佩的目光,就连林知夏都对他赞不绝口,当众夸他勤奋又努力,是她最敬仰的那一类人。

  保温杯里的温水似乎变得更可口。江逾白喝了一点水,瞥见了食堂的菜单,心中顿时涌起不祥的预感。

  学生食堂支持聚会活动。去年年底,食堂隆重推出了一系列的“聚会套餐”。董孙奇提前和食堂大妈打过招呼,买了两份“聚会套餐”。他和丁岩一起把饭菜端了回来,整整齐齐地摆在桌面上,呈现在各位同学的眼前。

  江逾白捧起不锈钢的饭碗,谨慎地夹了一块鱼豆腐。他在省立一中上了两年学,从未在学生食堂吃过一顿饭。他的叔叔曾经说过,江逾白的口味有些刁钻,叔叔还说:他们家的人,基本都是这样。

  江逾白不得不承认,鱼豆腐的味道偏咸,米饭的口感偏硬。相比之下,还是教师食堂的饭菜更合他的心意。他慢条斯理地品尝午餐,吃得比林知夏还慢。

  林知夏给他夹了一只鸡腿:“吃鸡腿吗?”

  他下意识地说:“谢谢。”

  林知夏用勺子舀了一点红烧汤汁,浇在她夹给他的那只鸡腿上。她介绍道:“我妈妈做的红烧鸡腿超级好吃。你以后要是有机会来我家做客,一定要尝尝我家特制的红烧鸡腿。”

  “没问题。”江逾白答应道。

  林知夏又问:“江逾白,你最喜欢吃什么呢?就像我喜欢草莓的那种程度。”

  丁岩插话道:“江逾白挑食吧。”

  董孙奇发出了一个二声调的“唉”,然后才说:“丁岩啊,今天我们小学同学欢聚一堂,你不要这么讲江逾白。”

  当事人江逾白端起饭碗,坚持说:“我不挑食。丁岩,你并不了解我。我很喜欢吃鸡腿。”

  林知夏哈哈大笑。

  餐桌上洋溢着快乐的氛围,魏荣杰忽然问起林知夏:“你和江逾白今年就初中毕业了,你们俩会在省立一中读高中吗?”

  林知夏毫不避讳地坦诚相告:“江逾白会去北京上学,我会在省立一中再读一年。然后,我要去北京读本科。我本科暂定的专业是数学学院信息科技系,本科导师的研究方向是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我还想研究心灵哲学。至于博士阶段的规划,我暂时还没想好……但我知道,只要我在每一个阶段尽力而为,未来就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董孙奇带头为她鼓掌:“地球军团的第一军师,真是了不起啊。”

  “当然,”江逾白低声接话,“林知夏是地球军团的骄傲。”

第53章 第一篇论文

  林知夏是地球军团的骄傲。

  江逾白的这句话,反复回荡在林知夏的脑海中。她和江逾白共同创作的《探索宇宙》系列漫画仿佛融入了现实,让现实沾上了幻想色彩,也让她从虚拟世界中获取了力量。

  小学同学聚会结束之后,林知夏和江逾白一起走回初三(十七)班的教室。他们两个人在路上走走停停,顺便欣赏冬日的校园景色——寒冬腊月,草木凋零,唯独一片梅花在严寒中盛开,开得幽艳又幽雅。

  近旁萦绕着清浅的梅花香,香味沁人心脾。林知夏很悠闲地站在树下赏梅,江逾白忽然说:“我今天带了数码相机。”

  林知夏向他伸手:“快把相机拿出来,我们拍个合照。”

  江逾白把书包的一条背带挂在左肩上,右手伸进书包,掏出他的数码相机。

  这个数码相机是触屏的,林知夏琢磨了一会儿,调整了分辨率、光圈、聚焦等几个选项的参数,当场试拍了一张照片。她的照片成像清晰,光影效果非常好,江逾白忍不住称赞她:“你……有点摄影的天赋。”

  “没有啦,”林知夏笑说,“是你的数码相机质量好。”

  远处走来四位高中部的学长。林知夏站在道路中间,准备拦住学长们,找一个好心人帮她和江逾白拍照。

  那四位学长两两并排,分开走路,林知夏一下子看清了人群中最高的那位学长正是她的哥哥林泽秋。

  林泽秋今年十六岁,身高一米八七。他腿长,步子快,走得急匆匆的,直奔林知夏而来。

  林知夏原本以为,她经过一番历练,心智都成长了,胆子已经变得很大了。可是,当她发现了哥哥,她几乎没有丝毫犹豫,马上躲到江逾白的背后。

  “我哥哥来了。”林知夏提醒道。

  江逾白背好书包,整理仪表,严阵以待:“我知道。”

  “我哥哥看起来凶巴巴的。”林知夏评价道。

  江逾白右手紧紧地握住数码相机:“他每天都凶巴巴吗?”

  “那倒没有,”林知夏诚实地叙述,“哥哥有时候还挺温柔的。有一天晚上,我和哥哥在家学习,哥哥还叫了我的小名。”

  江逾白问她:“你的小名是什么?”

  “夏夏,”林知夏骄傲地说,“林知夏的小名是夏夏。”

  江逾白试着喊了她一声:“夏夏?”

  林知夏非常高兴地回应道:“夏夏在这里。”又问:“江逾白,你的小名是什么?”

  江逾白详尽地罗列出一个名单:“叔叔叫我小江,爸爸叫我全名。妈妈以前称呼我小白,现在,她也叫我的全名。”

  “小白。”林知夏一字一顿地念道。

  江逾白不自然地别过脸:“这是小孩子的昵称。”

  林知夏点头:“好的!我以后不喊你小白了。我就叫你江江江江逾白……还有,江逾白首领、江逾白陛下、江老师。”

  江逾白仿照林知夏的措词,有样学样地念道:“林林林林知夏,林知夏船长,林知夏女王,林老师……”他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得低沉。因为“林知夏女王”和“林老师”这两个称呼让他感到几分羞臊和不好意思。尤其林泽秋离他越来越近,他不想让林泽秋听清他的话。

  在他说完“林老师”三个字的时候,林泽秋走到了他的面前。

  林泽秋的目光越过江逾白,落在林知夏的身上:“你早上跟爸爸妈妈说,你中午要和同学聚餐。你的同学去哪儿了?”

  “小学同学聚餐,”江逾白替林知夏解释道,“我们的小学同学在省立一中读初一。聚餐刚结束,他们都回了初一教学楼,我和林知夏要去初三教学楼。”

  “嗯嗯,事实就像江逾白说的这样!”林知夏理直气壮地附和道。

  显然,林知夏和江逾白处于同一个阵营,林泽秋反而成了外人——这个认知,让林泽秋的思维有片刻的停顿,他的大脑出现短暂的空白。

  怎么会这样呢?

  林泽秋和林知夏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妹。凡是和妹妹有关的事,林泽秋基本都尽力了。比如,他突破了自己的底线,承认了林知夏和他的兄妹关系,此后,他初二初三的校园生活布满了浓到散不开的阴霾。

  现如今,林泽秋就读于省立一中最好的理科培优班。他班上的同学基本都是全市中考前两百名。林泽秋每天背负着繁重的学习负担,还经常听见同学们议论他的妹妹,说他的妹妹是初中部的神话人物。

  班上还有几个同学,对他妹妹的成就半信半疑。虽然,林泽秋很反感“林知夏”三个字出现在他的校园生活里,但是,他更讨厌任何人质疑林知夏的学习能力。他和同学争论了整整十分钟,就是为了树立林知夏的正面形象。

  林知夏并不知道哥哥如此维护她。她满脑子都是哥哥经常挂在嘴边的“男生必须跟男生玩,女生必须跟女生玩”。林知夏还发现,哥哥哪怕升入了高中,仍然保持着古板守旧的作风,执意与所有女生划清界限。

  林知夏尝试扭转哥哥根深蒂固的刻板印象:“哥哥,我和江逾白确定了高中的学业规划。我们一直在互相鼓励,努力地走向光明的未来。”

  林泽秋只说:“你过来,站到我这边。”

  林知夏拽起江逾白的数码相机,带着相机走到了哥哥身边:“好的,哥哥,麻烦你帮我和江逾白拍个合照,谢谢哥哥。”

  林泽秋的三位同班同学也来到了附近。他们听见林知夏喊林泽秋哥哥,便惊奇地问道:“她是你妹妹林知夏吗?”

  林泽秋冷着一张脸承认:“是啊。”

  同学们无不啧啧称奇。他们用复杂的目光打量着林知夏。林泽秋扭过头,盛气凌人地问:“你们三个还在看什么,没见过竞赛班的学妹?”

  林泽秋的一位同学尴尬道:“你……你生什么气啊。”

  林知夏突发奇想:“哥哥,你过来和我们一起拍照吧。”

  江逾白没有出声制止。江逾白在梅花树下找了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他身量笔挺,静静地立在那里。又过了几秒钟,江逾白向林泽秋透露道:“我即将去另一个城市读高中。”

  “对的,”林知夏说,“我和我最好的朋友要分开了。”

  林泽秋看着他们,无动于衷。

  林知夏喋喋不休地说:“我们从来没有在校园里拍过照片,哥哥。”

  林知夏不等林泽秋同意,直接把相机递给了林泽秋的同班同学:“打扰了,请问,我可以麻烦你帮我们拍一张合照吗?我调好参数了,你只要按下快门就行。”

  那位学长飞快地答应了林知夏的请求。他接过相机,向后退了几步:“哎,不行,你们三个人靠近些。你们站得太远,相机的画面放不下。”

  林知夏下定决心,要拍出一张合照。她走到靠近江逾白的地方,林泽秋马上赶到她的身边。他们三个人的距离大大地缩短了。

  林知夏站在中心地带。她的左边是江逾白,右边则是林泽秋。她的脸上充满笑意,看起来非常开心。

  林泽秋微微扯动嘴角,又担心自己笑得僵硬,会不如江逾白好看。他承认,江逾白那小子确实长得很不错。哪怕林泽秋从来不在乎男人的外表,他也不想在同一张照片的比较中落于下风。

  江逾白倒是没想那么多。他只是一如既往地注意仪表。他猜测,林知夏将会妥善保存这一张照片。所以,他必须拿出最好的状态。

  那位负责拍照的同学蹲在地上,举起数码相机,大声呼吁道:“你们笑一个吧,喊一声茄子。我再来一遍啊。一,二,三……茄子!”

  林知夏最配合。她兴致盎然地喊道:“茄子!”

  江逾白平视前方。他只在心中默念:茄子。

  而林泽秋就像一座蜡像一样静止不动。

  那位同学连拍十张照片,才把数码相机交还给林知夏。

  林知夏查阅照片,惊奇道:“好漂亮呀。”

  她所见到的照片里,不仅有林知夏、江逾白、林泽秋,还有一片枯黄的草地,彰显冬季的萧瑟与荒凉。满树的红梅生机勃勃,傲然绽放,体现出大自然的神奇造化。这般奇妙的景象中,包含着浓烈的色彩对比,让她暂时忘记了江逾白和林泽秋。

  林知夏转过身,充满期待地望向江逾白:“等你回家了,你可以把照片的电子版发到我的邮箱吗?”

  江逾白拎着数码相机的带子,干脆利落地说:“我会把照片洗出来,装进相框,送给你。”

  林知夏心花怒放:“好的好的,谢谢你,江逾白!”

  江逾白点头:“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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