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哥谭过暑假 第71章

作者:一只馍 标签: 英美衍生 灵异神怪 仙侠修真 玄幻仙侠

  抢劫犯们头上戴着面罩以遮掩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回头的瞬间,我和顺路出来走走玩玩的杰森、提姆、达米安看清了他们面罩的样子。

  超人、蝙蝠侠、神奇女侠、海王等等一票正联成员的脸正以一种可笑滑稽的姿态印在廉价的塑料上。尤其是戴着蝙蝠侠面罩的那位老兄因为面部脂肪过多,下巴上的肉都被勒出一条沟。

  我们:……

  杰森不悦皱眉道,“认真的?没有红头罩?”

  他捏捏拳头,“他们仿佛在小瞧我。”

  “确实,”达米安讥笑道,“路边随便找一个红色橡胶桶扣在脑袋上就可以了。”

  “洗拖把的那种吗?”我把准备给迪克带去的便当放在路边的花坛上,“那岂不是要在脸上开两个洞?”

  达米安拉上兜帽,“讲真的,你没抢过银行吗?”

  提姆去路边便利店买了几个口罩发给我们,我们一一戴上。

  杰森冷笑,“我可是高逼格黑帮大佬,你见过黑面具和企鹅人亲自开车去抢银行吗?”

  他想了想,“如果你管放贷的人叫银行,那我确实搞过不少。”

  “夸夸你,”提姆漫不经心道,“高利贷克星红头罩。”

  我们出门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透透气,给赌场上夜班的迪克送饭,自然不会穿制服出门。

  但是收拾这些杂鱼不需要穿制服。

  684.

  我们拉开大门,像一群普通客人散漫地踏进银行。

  现在是下班时间,银行内没有前来存取款的客人,只有两三个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工作人员被劫匪用枪指着蹲在墙角。

  不等劫匪们凶恶地对我们吼出来,我率先举起手,“晚上好,朋友们!”

  在他们被我这句话吸引了注意的同一时间,另外三人动了。

  提姆随手朝人质的方向抛出一枚烟雾弹,炸开的灰雾遮蔽视线,我身边的三人都已经消失不见。

  最先倒下的是负责看守人质的绿灯侠劫匪,提姆绕后一脚踢在他的脚腕上,迫使他跪下来。他的脚尖一踢,将他手里的外星枪踢飞出去。

  外星枪在空中打旋几周,稳稳地落在提姆手上,他反手一枪打掉朝他靠近的绿箭侠劫劫匪手中的武器。用枪托干脆地把绿灯侠劫匪打晕。

  达米安不知何时出现在绿箭侠劫匪的身后,他的膝盖撞在劫匪的脖子上,让人怀疑他会不会把这个可怜人的脖子撞断。

  “花里胡哨。”他瞟了提姆一眼,侧头躲过身后朝他射来的激光,一脚踹在袭击者的下巴上。

  他抢过那把造型奇特的枪,往膝盖上一撞——

  没断,外星科技貌似有点结实。

  达米安揉了揉膝盖,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把枪扔在一边。

  提姆:“你知不知道华夏有句老话。”

  “叫装逼遭雷劈。”

  685.

  杰森正快乐地朝戴着蝙蝠侠面具的劫匪脸上挥拳。

  我指天发誓这其中必然有个人因素。因为他的嘴角已经控制不住在上扬,以至于整个人看上去远比劫匪狰狞。

  神奇女侠劫匪拿了一柄造型古怪的外星刀朝他劈头砍下。

  杰森从腰后抽出一把炸薯条用的钳子,精准地钳住了那柄怪刀。

  ……停?

  你为什么会随身带钳子啊??

  还是炸薯条的钳子???

  杰森一边用钳子与怪刀争斗,一边解答我的疑惑,“下班的时候忘了放回去,就顺手带出来了嘛。”

  这个理由根本不能说服我!

  再说了,你每天炸的难道是奇瑞塔星人吗?

  我看着那根薯条钳架住了怪刀的劈砍,纤细的金属棍儿纹丝不动,甚至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这是哪家厂商做的薯条钳,振金做的吗?

  质量太好了吧!

  “不愧是我的薯条钳,”杰森赞赏道,“回去我要在上面贴几个贴纸。”

  你是哪里转学过来的高中女生??

  他狞笑着抡起薯条钳,将大惊失色的劫匪砸晕过去。

  “别怪我,”他叹息,“要怪就怪你选了蝙蝠侠的面罩。”

  686.

  他们三人在场内搏斗,显得在一旁站着的我很无所事事。

  终于有劫匪想起了这个场子里还是有人质存在的。

  “你们不要轻举妄动!”戴着超人面具的劫匪大喊,“否则我朝那个小姑娘开枪了!”

  许久没有施展拳脚的三人充耳不闻。

  超人劫匪一咬牙,激光在他的枪口汇聚,蓝光闪烁……

  蓝光闪烁,湮灭在黑暗里,聚集的能量使得枪管发热。攥住枪管的那只手又向前移了一点,将整支枪拧成一团。

  我礼貌地冲他笑笑,“朋友,你听说过这样一个定律吗?”

  “一般来说,最后出手的那个才最难搞。”

  687.

  这场骚乱不过花了我们五分钟时间解决。

  我们把劫匪打晕捆成一团放在角落里,准备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

  那几位银行的职员叫住我们,“你们救了我们,你们是谁?”

  我们齐齐扭头,留下四个潇洒的背影。

  “红头罩。”

  “红罗宾。”

  “罗宾。”

  “……”

  我是啥??

  688.

  亏大发了。

  我没有代号。

  这群人未来和人说起我们,只能说,他们被红头罩、红罗宾、罗宾和一个无名氏救了。

  靠,无名氏。

  689.

  迪克蹲在赌场后门的台阶上扒饭,“所以你有没有想好自己的代号。”

  “我要代号干什么?”我说,“我又不蒙面出去行侠仗义,被我砍了脑袋的妖魔鬼怪都知道我李词章的大名。”

  “这样方便推特上粉丝表白,”杰森说,“不然你想让他们怎么办,推特上发言,‘谢谢无名氏救我狗命’?”

  我搓着下巴思考,“你说服了我。”

  690.

  众所周知,哥谭盛产蝙蝠和鸟。

  我在考虑要不要顺应我家的潮流取一个类似的外号。

  比方说……

  比方说……

  算了,想不出来我们就换一个思路,从我本人的特征与能力入手。

  莲花剑仙?

  过于中二,耻度过高,别说让别人这么叫了,就算是我自己想想都头皮发麻。

  PASS。

  无极剑圣?

  别人可能会以为我是游戏里蹦出来的,说不准就要问我,“嗨,你英雄联盟上白银了没?”

  PASS。

  邪剑仙?

  这里不是《仙剑奇侠传》片场,我也不是反派。

  PASS。

  ……

  我想不出来了。

  杰森看着我,歪歪脑袋,“你要不要去漫画里找找?”

  “DC漫画里不是有你吗?”

  !!!

  691.

  “有我?居然有我??”我瞪大眼睛,“可是我每次大事件都没有出场啊?”

  “你就像动画里的提米一样,只在边边角角提过名字。”杰森说,对提姆在后面敲他脑袋的行为无视得很彻底,“提姆在乐高里只出现了一身制服,你在乐高里有提到过名字,说在华夏上学。”

  好耶,我不是全家存在感最低的那一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