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第222章

作者:弄雪天子 标签: 玄幻仙侠

唐一就躺在对面的长椅上,半合着眼睛,耳朵里塞着耳塞。他喜欢听曲子,不是那种嘹亮的,慷慨激昂的乐曲,他爱的,反而是那种温柔缠绵,在他生命中,很少能得到的东西,当年他吹笛子,最喜欢吹的是梁祝,虽然,单独的笛音,演绎不出梁祝的真味……

“……年已经过了,你就算不回家,也应该去看看你那女朋友,总在我们家呆着算是什么事儿?”秦卿懒洋洋地抬眼觑了他一眼——唐一明明为了何舒雅为了九牛二虎之力,现在人也算过了明路了,他家的爷爷奶奶都不反对了,这小子反而迟迟不肯求婚,不肯成家立业,这一次连过年都没和他那位女朋友一起,秦卿也闹不明白,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唐一侧了侧身子,似乎有些纠结,好半天,才咕哝道:“是孙局让我最近注意一下你们一家子的安全……”

“我们?”秦卿皱了皱眉,合上书,坐正了身子,“我们能有什么不安全?还是‘弥赛亚’的事儿?就算‘弥赛亚’有人入境,应该小心谨慎的,也不该是我和沈醉,我离开羽林有几年了,在特事局也只挂了个顾问的名头,根本就没去工作过,再说,我和沈醉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人家盯着我们干什么?”

秦卿自以为,她只是小虾米一枚,应该劳动不了人家弥赛亚的精英杀手们兴师动众地来除掉她……

当然,如果是对方要报私仇,那就不好说了。

秦卿和‘弥赛亚’里好几位都有深仇大恨,比如说,那个曾经位高权重,如今已经被定为叛国者的毛显民,他自己害了他的女儿女婿,可在他心里,肯定不会觉得是自己做错了,而是会把杀死他的女婿,将他女儿投入大牢的梦泽,沈醉,秦卿等人当成最大的仇人……

虽然这几年,只有毛敏之单枪匹马地杀回来复仇,没有毛显民一点儿消息,那个人似乎一瞬间就销声匿迹,连羽林内部,都有人说毛显民已被灭口,但秦卿和沈醉心里都明白,那人既然能在他们内部潜伏这么多年不曝露,又走到了如斯高位,那就绝不会那般容易就失败……

当年也并不是他犯了错才被抓出来,而是苏零的人直捣黄龙,直接从他们组织内部窃取了机密,他这才败露,但也在第一时间闻到的危险的味道,立马壮士断腕,毫不留恋地抛弃名誉地位,隐藏逃逸,其干净利落果决,实在让人难以不佩服

直到现在,毛显民的危险等级,在安全部内部,依旧是最高的。

唐一伸手,把耳朵里的耳塞拽下来,虽然孙局让他注意秦卿的安全是事实,不过,他到并非真的觉得,自己有多么本事,一个人就能保护秦卿和沈醉了,如果真出事,他在这里,还不知道是谁保护谁呢毕竟,他懒散的时间,可比秦姑娘更长,他现在即使还是一把刀子,也是将将有了钝感的刀。

唐一叹了口气,皱着脸苦笑道:“……好吧,我承认,我就是不想回家,这几天也不想见舒雅,行了吧?你就行行好,看在搭档多年的份上,收留一下我这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吧……”

秦卿被酸得浑身发毛,随手抓起桌子上的茶杯砸过去,唐一敏捷地伸手接住,连杯子里的热茶都没流出来,凑到嘴边喝了一口:“你嫁给沈醉之后,品味见长”

何舒雅是个好女人,长得清秀迷人,有着古代女人才有的贤良淑德,这一点儿,在这个日趋浮躁的社会尤其难得……

“我不是不喜欢她,我很喜欢很喜欢她。”像念经一样,唐一咬着牙念出这句话,脸上的神色却古怪的很,不只是古怪,甚至有点儿沮丧。

秦卿怔了怔,失笑:“到底怎么了?”这小子那么看重何舒雅,为了那个女人把她和少杰都牵扯进去,到现在,何舒文,就是何舒雅的弟弟小山,见到唐一还和见到亲爹一样,亲热的不行,每次唐一到医院里看那孩子,他都比见了他姐姐还要高兴,秦卿一度以为,这一次唐一能够安定下来,组建一个很不错的正常家庭……

“你又闹什么幺蛾子”秦卿揉了揉眉心,“你不会犯了老毛病,又喜欢上别的女人吧?还是说……人家何舒雅不喜欢你了?”

“都不是……”唐一叹了口气,有些困惑地道,“我没有喜欢别的女人,舒雅是好女人,也是个传统女人,自从和我确立关系以来,连有男性同事参加的聚会她都不去了……现如今,我们虽然没有结婚,但实际上和夫妻也差不多,舒雅现在就住在我隔壁的房间,她帮我洗衣服,帮我做饭,一天电话查岗三次,惯着我的钱袋,我的零用钱都是她每个月给的……”

唐一絮絮叨叨地述说他的生活,和以前单身汉的日子不一样,如今的唐一简直像是有了一个家,他的宿舍再也不是那冰冷的旅馆,变得柔和温暖,有了生活气息,他的衣食住行都有人打理,他晚归需要提前通报,家里永远亮着一盏明灯,无论他回去多晚……

“卿卿,你说我是不是心理有问题,这明明是我渴望着的生活……可就是有哪里不对劲儿了”唐一忽然发现,刘少杰说得没错,他就是一个混蛋,应该被剥皮抽筋回炉再造

“……我忽然发现,自己根本不喜欢生活空间被侵占,晚上听见隔壁有动静,我就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我的衣服让舒雅洗过之后,穿起来总觉得别扭,她打电话查岗,她偶尔吃醋,打听我和你,和其他女孩子的关系……我明明知道这都是正常的,她要是不关心,才不正常,可我就是会浑身难受。”

“和舒雅在一起,我挺开心,我觉得温暖,觉得她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将来要是我们两个有了孩子,大概也会和甜甜一样活泼可爱……”

唐一挠头,他也算是情场老手了,不知道追求过多少个女孩儿,可是,正经人家的女朋友只交过这一个,而且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本以为能够顺利修成正果,很快结婚,生儿育女,却不曾想,现在一想到结婚,他到浑身不自在。

“年前舒雅给我暗示过结婚的事儿。”唐一苦笑,“按说,我应该高高兴兴地准备一个大型的求婚仪式出来,让她开心一下的,真的,我本来都想去挑结婚戒指了……可那天我就是心不在焉,还不小心让奶奶撞破了我和少杰的谈话,心里没着没落的。”

婚前恐惧症?秦卿眨眨眼,沉默下来。按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可是,她对面坐着的是唐一,是她曾经同生死同患难过的战友,她反而不敢轻易地说什么,唐一的性格她很清楚,虽然花心的很,却有担当,有责任感,一旦他真的娶了何舒雅,那就是将来后悔,婚姻生活不和谐,只要不是何舒雅提出离婚,他也绝不会先提出来……

还没结婚就先想离婚,这一点儿貌似不大正常……秦卿叹了口气,但是从唐一的言谈举止和表情里面,她看得出,唐一对何舒雅的感情,似乎真的出现了问题……

或许,从一开始,唐一就没有弄清楚,他对何舒雅到底是什么感情……

他这个人,太滥情,太容易心动,很有可能,他对何舒雅的心动,就和他见了其他的,有特色的,漂亮女人之后的心动是一样的,只不过,何舒雅和他遇见过的其他女人不一样,她一个人抚养病弱的幼弟,身处弱势,坚强刚毅,引来了唐一的怜惜……

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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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不能随意去干涉别人的感情生活,哪怕那个别人,指的是可以性命相托的唐一……

秦卿不发言,不干涉,只是,唐一不愿意走,她也不介意在他想通之前提供一个栖身的地方。

是人都自私秦卿为难的,仅仅是不知道唐一是怎么想,唐一未来的生活能否幸福,而并没有考虑过,如果最后这桩婚事不成,何舒雅会不会伤心痛苦……或者她也考虑了,只是人有远近亲疏,秦卿是俗人,也免不了有帮亲不帮理的毛病。

沈醉也一样,一回来就收拾出一间客房给他住,还顺便开车去给他拉了一回行李。就是去唐家的时候没碰上唐爷爷和唐奶奶,只让官家给传达了一个口信,省得两位老人担心。

唐一在沈醉和秦卿家里住得是极为惬意,生活悠闲自在,每日只是陪着甜甜和闹闹玩,因着过年,他连班都不肯去上,难得孙雪津也没叫他。

一大早,唐一起床就抱着闹闹,带着甜甜在院子里撒欢,折腾完了,累得满头大汗,跟没骨头一样瘫在沙发上面,全身散发出一股子慵懒颓废……

秦卿从厨房里端出早餐,先让沈醉吃完饭,送他去工作,才把食物送到一大两小嘴边,眼瞅着这三个都是一样的表情,眯着眼睛,懒洋洋地趴着,便忍不住斜睨着唐一笑谑:“你小子现在和两个小的一样,都是吃货,过年特事局正忙的时候,你怎么也不知道去帮帮忙?也就孙局脾气好,愿意宠着你吧”

太没天理,唐一这小子吃的用的,都是特事局供给,工资超高,奖金多得花都花不清,还隔三差五的请假不干活,愣是没人管……

简直岂有此理,太招人恨

像秦卿自己,也不上班,可孙局老早就只给她发个三千块的基本工资,其它的奖金全没了,这还是秦卿偶尔去给特事局的新人们上上课,要不然就陪孙局去挖人家军队的墙角,不算是一点事儿都不干……要是秦卿真什么都不做,恐怕孙局连工资都不付了

唐一对这样的调侃丝毫不以为意,“就是因为局里忙,我才跑的”

年末是特事局文书最多的时候,全年的文件都要重新整理归档。他处理各种文书都处理了一年,可不想大过年的还让自己被那些‘故纸堆’给埋没了

吃完早饭,唐一就抱着甜甜坐在她的专用小椅子上面,开始弹电子琴。一首‘粉刷匠’翻来覆去地弹,唐一也不嫌烦,乐呵呵地吹着笛子给小姑娘伴奏,到让甜甜老老实实地在椅子上坐了一个小时之久。

这孩子对于琴棋书画的天分实在是有限的很,明明相貌与沈醉颇有类似,可却一点儿都没继承她父亲的天分,弹琴和弹棉花似的,还坐不住,她听沈醉说各种枪械的优缺点,一遍就能记住,再过好几日重新问她,她依旧如数家珍,可是听沈醉讲指法,讲乐理,听一百遍,还是左耳朵进右耳多出

秦卿其实也并不是非要甜甜学这些她不喜欢的东西,虽然她也是俗人一个,和大多数的家长一样,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思,但她自制力好歹有些,也不至于非要在孩子才三岁的时候就要求她学这个,学那个,不给游玩嬉戏的时间,没有美好的童年。

但是,甜甜这孩子的性子太毛躁,明明她和沈醉都是沉稳人,不说沈醉,就是她自己,小时候也没有像甜甜这么淘气过,都说三岁看到老,小时候毛躁一点儿,还没有大碍,甚至显得活泼,可是,要是将来长大了,她还是这样浮躁,那就是**烦,无论以后甜甜要做什么,首先要养成好的心性才行。

为了打磨女儿的性子,秦卿和沈醉一致决定,她玩闹可以,但每天要抽出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好好地沉下心来,学学琴,练练字,不求她学的多么好,只要她乖乖学就行。

一开始秦卿打算让沈醉教她古琴,女孩子学古琴最好,至少看起来唯美,等到将来甜甜长大了,若是会弹古琴,哪怕外表像假小子,至少也能拥有女性柔美的一面。

只是孩子实在太小了,才三岁,那么一点儿的小手,哪里弹得了古琴,好在沈醉还会一点儿钢琴,干脆就给她买了个电子琴,没事儿就让她弹一弹,现在,小姑娘也算是学会了几首儿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