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灵光即是符 第106章

作者:与犬回 标签: 情有独钟 玄幻仙侠

——他拼死去昆吾宫救我前,给我的那一颗,秦金罂的内丹?

大约是看我不应声,他的语气软下来一点,始终是我熟悉的阿遥的模样:“生气了?……不是你说的,里境里的都是虚影,我为了你连那个秦金罂都杀了,你救他做什么?……疼不疼?”

我答不出话来,只直直盯着他。

他又说:“是我不好,可你也能不能多想想你自己的安危?这儿快塌了,起来。”

我……站不起来。真的站不起来。

他的话都清晰穿耳而过,可我连一点思考其中意思的力气都没有。大约是察觉到不对劲,阿遥弯腰来搀我,却刚一看清我的伤势,脸庞就褪尽了血色。他终于慌乱起来,嗓音颤抖得不像样子:“血……还没止住?兰子训……”

我一张嘴,就咳出一大口血。他发抖的手因为过度用力而指节泛白,问我:“怎么回事?”

我费力地牵动嘴角,只有力气告诉他:“你给我的内丹,不在我身上。”

他的呼吸凝固了,几乎是无意识地跪倒在地,手忙脚乱将我搂住:“怎么会,你给谁了?……给你师父吗?他真那么重要?”

他几乎是吼出来的。我能怎么回答,告诉他,他挣脱束缚救我下山的那一夜,他快死了?告诉他我其实是把内丹给了他,因为内丹耗在了他身上,如今我才会受伤濒死?

让他后悔自责一辈子,再也走不出来?地面开裂,我听见他牙齿打战的格格声,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死。

至少不想像现在这样,死在这个破烂里境里。就这样死了,我对不起用最后一口气救我小命的秦金罂,对不起教我剑术的雪时,更对不起养我教我这么多年,为我跪了三天三夜,险些没能再站起来的师父。

我为谁死都行,但不能这样死得又冤又好笑。

可是好痛。阿遥双膝跪地,眼睛赤红。好像这样就能挽回什么似的,他不断在我耳边重复:“子训,对不起,其实我知道的。知道你没骗过我,可我就是,希望你对我再好一点。想你对我比对你师父好,对不起,我没想过会真伤到你……”

好好一个阿遥,怎么比我一个将死之人还要狼狈?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我说:“爻溪,离我远点。”

紧接着,就是没有尽头的黏稠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剧情就进入最后一卷啦。

第74章 进肆·燕朝歌

屋顶漏水好久了。

要不是连着几天阴雨,我还发现不了它是漏的。那天一早醒来,屋里地面洇湿了一大片,桌脚都要被泡糟了。我抬头一看,草屋顶上透出一线亮得刺眼的光。我问老太太:“燕朝歌什么时候回来?”

哪晓得老太太也说不清。燕朝歌本来就常常三五天不见踪影,忍了两天还不见他,我终于自己爬上房去了。补点茅草而已,老太太捂着胸口,心惊胆战见我搭梯子爬上去,哪晓得这活儿我意外干得顺手。将透光的地方补严实,又叮叮当当敲了两颗钉子加固屋梁。准备下去时我低头一看,燕朝歌站在下面看我,笑嘻嘻的,手上拎个纸包。

我没好气道:“早知道就再忍一天。”他罕见好心地扶我下来,说:“随便找人捎个口信给我不就行了大着肚子爬上爬下要是出个事那可就是一尸两命。”

脚一滑,我险些真“出事”:“什么?”

燕朝歌依旧是笑嘻嘻的,一字一句重复道:“一、尸、两、命?怎么了?”

“你是不是昏了头了燕朝歌,”我骂他,“你才大着肚子!”

他却忽然敛了笑,轻轻皱着眉头,有些担忧地看我。我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小腹。

“青枝,你真又忘了?”他认真起来似的,站正了身子,“忘了不要紧,听我说:我们成亲有四年了。”

我愣住:“……啊?”

他察觉到我放在小腹上的那只手,点点头,温柔补充:“有三个月大了。今天他乖不乖,有没有踢你?”

原本我很确信自己这次什么也没有忘记,但被燕朝歌这么一说,又举棋不定起来。我不会真又忘了些东西吧?这次虽然还记得燕朝歌,但把途中的四年都忘干净了?

在这四年里,我嫁给了燕朝歌,还和他有了……孩子?

手底下的小腹虽然的确有些弧度,但摸起来软软的。我沉下脸,抬手就捣了他一拳:“你怎么不干脆说我们孩子三岁了?”

满嘴胡言的燕朝歌躲开了,笑得直蹲了下去:“我就说是你胖了吧回来时老太太还真审问我是不是干了不明不白的事哈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唬我的。我松了口气,但同时又漫起来点不明不白的如鲠在喉,因为我笃定,燕朝歌不会娶我。

但要论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燕朝歌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追溯起来,我现存的记忆也只到那天,一觉醒来之后这陌生的小茅屋入目。把我吓一跳的是燕朝歌推门冲进来,手上拎着几串翠绿的糯米团子,十分熟络地大呼小叫:“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没有红小豆的了,这几日清明正好吃青团,你吃就吃不吃拉倒。”

或许是察觉到我神色有异,他仔细瞧了瞧我,“哎”的一声吐了个脏字:“你又把老子给忘了?没事没事,你等等我讲给你听。”

他似是真认真地想了想,然后道:“我燕朝歌,昆吾弟子……是你的恩人。”

事实上把我捡回来的并非燕朝歌,而是燕朝歌的奶奶,燕老太太。据老太太说,半年前我是倒在了门口,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燕朝歌说隐约听见我说自己叫“枝青”还是“青枝”的,他就从此按“青枝”来叫了。

我知道自己很健忘,与其说是健忘,不如说,我的记忆力差到了家。被救之后,我不但常常忘记被嘱咐的事,还又有过两次直接忘干净,记忆清空的状况。燕朝歌咬着竹签笑,说早习惯了。

可我并不习惯。好在老太太说,我的病刚开始发作频繁,如今却渐渐少了,看来是要好。下了梯子来,燕朝歌把手中纸包抛给我,就去搬木梯归位。我撕开纸包,里面是几个裹着厚厚黄豆粉的糯米糍。

燕朝歌就这点好,会讨人开心,回来手从不空着。我咬着糯米糍回屋里去,老太太已经扎上了新绢花,喜不自禁,显然也对这个礼物很满意。

燕老太太曾是大户人家的闺女,本应该是配金钗的吧。我脑海中浮现出这么一句话。其实,燕家原本也是大户,可奈何到这一代只有燕朝歌一个独苗,又陡生变故,到头来只剩下老太太和燕朝歌。

燕朝歌长得差不多了,忽然一心想要学道,老太太拗不过,祖孙两人也就散尽家财,换得燕朝歌被昆吾宫收入门下。老太太年纪大了,无处可去,跟着他来这昆吾山脚下落户,这才继而救了我。

稍有一步之差,可能我就丧生荒野了。我正胡思乱想着,燕朝歌恰好也进屋来,我叫住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跟我去把枇杷收了,卖掉今年说不准还能搭个木屋起来。总住这草屋不是事。”

茅草容易潮,老太太腿脚本就不太好。燕朝歌嘴里答应着,乖乖跟我出门。

枇杷树是老太太自己栽的,移植过来第二年,已经挂果。我心想卖掉总能换些钱回来,雇几个木匠。树在后山,不到半个时辰就能走到,我随口和燕朝歌闲聊:“学道学得怎么样?”

燕朝歌轻轻笑了一声,答道:“着实不怎么样。说句不好听的,老子而今连剑是怎么拿的都还不晓得。”

我哭笑不得。燕朝歌是耍枪的,这我知道,他常常闲了就拿把银枪出来耍,耍得十分漂亮。谁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去那个昆吾宫,学道学剑都没什么长进,反而招惹了一堆师姐心疼他,常常找到山下来。

老太太的枇杷树出落得格外高,挂果也挂得密,我一个人摘总忙不过来。好在燕朝歌腰软腿长,习武基本功也都在身,爬个树不在话下。见到满树黄澄澄硕果累累,他“啧”了一声:“哪有枇杷树长这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