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玉食锦衣
试问,谁踏马坐牢,会把犯人的老家改装一下,就把犯人丢进去的?简直宅男宅女狂喜好不好?
至于那池子中的忘川河水能困人魂魄?
呵呵,不好意思,那阴百城阴魂出窍来人间,就跟上茅厕一样简单。一来就把人间弄得一团脏乱。
再说永受蛇虫噬身之苦?
忘川河水的恶鬼确实会有这么困扰,但阴百城本体是毫无血肉的骷髅,阴魂藏于本体之中,那些蛇虫如何能啃他?
反正这两次的窥视,顾云初是没看见池子里有蛇虫咬他的情况。
再加上信上说,阴百城曾经是地府的职员,加上最近发现,他这个罪犯亲口说和五都巡环使是好友,疑似还在交往中,一切似乎就很明了了。无外乎官场、人情这些。
顾云初想到了什么,转头道。
“对了,你之前写的那封给阎王的信……”
敖焱冷冷道。
“毫无回音,犹如石沉大海。”
有了顾云初这话,他就算平日里再怎么不懂这些,也隐约明白过来了。
阴百城曾经是地府的人,哪怕他十恶不赦,现在被镇压在地府,但或许因为曾经的交情,或者利益往来,地府中依然有人在包庇他。
他忍不住暗骂一声。
“堂堂地府,如此做派,简直让人作呕!”
顾云初皱眉。
“看来走地府这条路子怕是很难走通了。”
或许地府中只是少数几个人在偷偷包庇阴百城,但是她和敖焱可是连半个地府的人都不认识,处境就有些被动了。甚至顾云初还有些担心,若是那包庇阴百城的人对她暗地使坏怎么办?
君不见猴哥那么厉害的人物,都能被阴差勾魂吗?
她就算再厉害,也没猴哥那么大的本事,可以大闹地府,篡改生死簿。
就在这时,敖焱开口。
“这……你倒不用担心。毕竟你并非凡人,地府的人不敢随意勾你的魂的。”
说着,他示意顾云初去看信封中的另一张信纸。
顾云初疑惑的拿起来看,这一张信纸和上一张比,字数寥寥无几。讲的正是敖焱之前询问的金骨一事。
金骨全名功德金骨、功德金身。乃修大功德,以功德金光洗经伐髓,重塑根骨后的产物。是如同佛家舍利,道家金丹一般的东西。
和修佛、修道这种有迹可循的相比,修功德这一门显然更难,以至于千万年间,几乎没人成功。
因为未修成之前,凡人之躯是无法动用功德金光的,顶多是可以借助功德金光头脑清醒,更容易破除迷障。也就是说,修功德未成功之前,几乎没有回报。想要自保能力,必须得另学其他。
修功德本就难,毕竟有大功德的事,不是那么容易遇到的,若是一味追求为了大功德而做好事,做事之前老是琢磨,日子久了,不免失了本心,反而走上歪路。
单单是这样,就很是耗费心力了,偏偏前期功德金光环绕身侧,就好比那拿着大喇叭说吃了自己长生不老的唐僧。常被妖魔鬼怪垂涎。没有自保能力只能等死。
同时,修功德前期也不增加寿命。好不容易头都熬秃了,又是勤练武艺,又是努力修功德,结果没过多久猛的发现,自己的寿数到了。
所以妄图靠修功德白日飞升者,非大毅力、大机缘者不可得。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修功德不会卡关,不会像是修佛、修道那样,卡在一个境界上多年。
而到了后期,庞大的功德金光尽数收敛入骨,从此寿数百年间,可永葆青春,不再算是凡人了,只等这人彻底功德圆满,褪去肉体凡胎,成就自在真仙。
这样的神仙,因为身负大功德,得天道喜爱,飞升后实力绝非一般仙家可比。
但因为这实在太难了,千万年间,众仙家成仙前修功德只是为了保证雷劫少劈点自己,保持头脑清醒,少点心魔而已。少有人修大功德成仙。
而现在的顾云初就相当于保送生,名字已经被天庭记上了,地府里也许藏污纳垢,但到底是正统机构,有人敢出手害死凡人,但绝对没人敢害死一位准仙人。
敖焱之前不知道,但此刻也明白了功德金骨的厉害,他对顾云初道。
“恭喜。待你功德圆满,就可以成仙了。”
小黑龙不知何时探出头,不可置信的看了看顾云初。
“你这么坏的女人竟然都能成仙?”
天道不公啊!
顾云初看着信纸本来还一脸懵逼,听到敖焱的话,顿时仿佛触电一样把信纸扔在桌上。一双杏眼满是惊吓的瞪大。
“恭喜?这有什么好喜的!”
接着她仿佛很赞同小黑龙一般道。
“就像他说的,我都这么坏了,我……我抢小孩糖葫芦,喜欢吓唬人,小心眼、抠门、还嘴毒,我都这样了,怎么还能当神仙那?不行,不行,我觉得神仙的标准还是高一点好,像我这种人是绝对不行的!”
系统妹妹:原来你对自己竟然有这么清晰的认知的吗?
敖焱却不是很赞同。
“你很好,细心体贴、仗义执言,从不计较助人后的得失,何必如此自贬,功德圆满后成仙,这是你应得的。”
顾云初慌忙摆手。
“不不不,我没你说的那么好。”
敖焱皱眉:“你有。”
顾云初:“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顾云初眼看敖焱这么坚持,头疼的捂住脑袋。
“好吧,我有,但……不成仙行不行啊?”
敖焱不懂。“为什么不想成仙?”
成仙难道不是天下人都想做的事情吗?
顾云初自暴自弃。
“因为我很懒,我不想干活的。我坦白,我认罪,我之前说的都是假话,我压根不是什么五好青年,我就是个喜欢招猫逗狗,喜欢游山玩水,就算看屎壳郎推粪球我都能看一天,总之就是不想干活的家伙!”
老人说宇宙的尽头是铁饭碗,青年人却有自己的想法,阴百城这种有志青年要创业。而她这种咸鱼青年只想混吃等死。
人大概就是这种不断后悔的生物。上辈子当社畜当够了,她想要投胎成猫。
发现这个愿望完不成,她日后很大可能还要投胎当社畜,于是她毅然决然的跟着系统来到了这个世界,当时顾云初就发誓。
“当我睁开眼看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我就发誓,我绝对不要给人干活!”
敖焱沉默了一下:……睁眼看到这世界的第一天你还是个婴儿吧?真不愧是云初,从小就这么……伟大志向了吗?
顾云初没注意敖焱的沉默,只一心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
说好的不再当社畜了,结果现在有人告诉她,她以后要飞到天上和太阳肩并肩,从此勤勤恳恳的给天庭干活,而且还是被判无期徒刑?
别的不说,西游记里的神仙多惨啊,看大门的,看炉子的,打雷的、下雨的,总之就是各司其职。里面有条龙雨水下错分量了,咔嚓脑袋就搬家了!
最可怕的是,神仙是不用吃喝拉撒的,社畜最后一点带薪拉屎的乐趣都是没有的!
苍天啊,大地啊,这日子可真是没法过了啊!
敖焱被顾云初这模样给逗得嘴角微勾。
忽然明白了她能修大功德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句话对比现在的她最为贴切。
他正想安慰这事不是她想得那么糟糕,就听外面传来一个声音。
“这倒是奇怪,人人都想成仙,你却反其道而行之。”
敖焱和顾云初一惊,猛地扭头看去。
他们竟然没发现有人偷听。
“谁在那?”
顾云初眼含警惕。
本就未关的窗户被推开,露出窗外一个面容冷艳的女子来,她做男子打扮,倒不是说伪装成男人,而是头发用发冠束起,穿着一身精干的黑色短打,腰上绑着一个小酒葫芦,一个皮革剑鞘,插着一把银白小剑。
分明长相艳丽,但那股面若冰霜的气势却把这艳丽压了下来,透出眼中的一抹英气。
她整个人仿佛一把剑,透着锋利和强势,和顾云初见过的姑娘都不一样。恍惚间,就仿佛书中写那冷漠干练的女侠走了出来。
敖焱皱眉。
“你是谁?深夜跑来偷听他人谈话,非君子所为。”
“可我又不是君子。”
那女子不仅不羞愧,反而自顾自的从窗户钻进来。
“至于我是谁。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我们应该知道吗?”
顾云初一愣,随后看了看那女人,随后面色一惊。
“难道……你就是来拉我上天干苦工的监工?!”
女子脚步一顿:“……你到底对天庭有什么误解?天庭又不是人间服苦役的矿洞盐场。”
还监工,她要不要再拿一根皮鞭应应景啊?
顾云初撇嘴。
“那你自己又在这打哑谜。反正我可以确定,我从没见过你,若是我见过你。”
敖焱也表示,从未见过女子。
女子平静道。
“我叫陈素。你们说你们不认识我,但我却听闻,你们想要抢我身上的两样宝贝。”
“抢宝贝?我们又不是强……”
顾云初下意识的想要否定,但随后猛地反应过来。
“你就是那个侠女。”
陈素“侠女不敢当,不过是学了几个拳脚功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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