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倾海酒
她是想劝这位公主保重身体,再这样整夜整夜地不睡觉,还没回到大理,她自己的身体可能会先垮。
“那就太得不偿失了。”她认真道,“大理百姓,如今正需要殿下您呢。”
段智兴眉头紧锁,道:“这道理我自然明白,但……楚兄有所不知,我……我先前是离家出走。”
阿柳其实多少从林朝英之前的说法里猜到了,但还是配合地表达了惊讶,道:“欸?是与家中吵架了吗?”
“算是吧。”段智兴拨了拨耳畔被海风吹乱的头发,语气很低落,“我父皇先前想为我择婿,还说不能再拖下去了,必须在他列出的名单里选一个,选完了择日成婚,他才好将皇位传给我。”
“当时我只当他说的时间不多了是为了催我尽快做出选择,还觉得他很讨厌。”她说到这,满是自嘲地笑了一声,“然后我就任性地跑了,想着就算要成亲,我也能自己找到合心意的人,完全没想过,我父皇他急成那般,最大的可能是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
阿柳知道,眼前这位公主殿下此时只是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因此听完其中原委后,她并没有忙着开口安慰,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等着她整理情绪。
幸好,段智兴只失态了一小会儿,缓过神来后,她便像下了什么极重要的决心一般,道:“总之,这趟回去,我就听他的话,立刻选一个完婚罢。”
“殿下。”阿柳忍不住唤了她一声,“有个问题,我很好奇,不知殿下能否为我解惑?”
“楚兄但说无妨。”
“你完婚后,大理帝位,是你坐还是你的驸马坐?”她问得很直接。
段智兴答得也直接:“自然是我。”
阿柳点头,又问:“那何必一定要完婚呢?”
“虽然中原人也有不成家无以立业的传统,但帝王家总归是特殊的,往上数五百年,多的是尚未及冠便继承帝位的天子,那你又为什么不能做一个不完婚便继位的女皇呢?”
没道理男的可以,女的就一定要先找对象才能继承皇位啊!
同为女人,阿柳觉得自己有必要纠正一下段智兴的想法。
“当皇帝治理国家,也不取决于皇帝成婚与否。”阿柳继续道,“殿下若决定了回去继承帝位,那更该在此事上慎之又慎,因为你无法保证你选中的人一定不会对你的位置有所图。”
段智兴听得怔在原地,但眼里闪起的光分明又全是醍醐灌顶的意味。
阿柳也不多说,她的处世原则就是万事点到即止,尽量不强迫别人。
假如段智兴听进去了她的话,那自然最好;
没听进去,那她也没办法,毕竟大理的江山是他们段家的,她一个外人本也管不了。
不过经过这番交谈,段智兴的心结应当解了不少。
至少接下来五日,阿柳再也没半夜听到她往甲板上跑的动静。
与此同时,林朝英说的靠岸之处也近在眼前了。
同行半个月,段智兴如今和船上的大家都挺熟了,说话也随意许多。
林朝英本想陪她在百越一道下船,护送她回到大理,被她毫不犹豫拒绝了。
“接下来的路,我总要一个人面对。”她说得坚决,“你们一路陪我至此,我已经万般感激,等我处理完了家中的事,再正式相邀,或许更好。”
林朝英理解这做法,也不勉强,道:“好,那你回到大理后,差人给飞仙岛递个消息,接下来几个月,我应当都在那。”
旁听的阿柳:“……”他刚说什么来着,飞仙岛?是那个飞仙岛么?!
等送走了段智兴,她终于按捺不住好奇,问了林朝英:“你那徒弟住在飞仙岛?”
林朝英一脸理所当然:“是啊,飞仙岛白云城,离这里也不算远,走个两日便到了,不过你们如果不方便送我,我去百越搭船也行。”
他话音刚落,姬冰雁就说不必,都到了南海,不去飞仙岛瞧一瞧,不等于白来了么?
“为什么?”胡铁花不解。
“飞仙岛是南海最有名的岛,商队往来必经之地。”姬冰雁解释,“很多商队会在岛上的集市交换出海所得,运气好的话,能淘到不少好东西。”
胡铁花对他口中的好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关注的是另一件事:“这么大的岛,酒应当不错吧?”
林朝英听得大笑起来,说那你就务必要去一趟了,飞仙岛的白虹酒何止是不错,玉液琼浆都称得。
胡铁花一听,立刻来劲了,当即跳回船上,道:“走走走,这就去。”
姬冰雁和林朝英本来就想去,自是立刻跟上,唯留阿柳在风中凌乱。
妈的,飞仙岛白云城,所以林朝英的徒弟——
“我徒弟?”启程往飞仙岛去后,林朝英被她问及,答得很是干脆,“他们家其实就是白云城的主人,中原武林可能没怎么听说过,但在南海境内,飞仙岛叶氏还是挺有名的。”
阿柳:“……”中原武林有没有听说过我不知道,但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听说过。
船行两日,他们便抵达了飞仙岛。
但一直到林朝英领着他们去到坐落在整座岛最中央的白云城主府时,阿柳都没能从叶孤城师从林朝英这事实中真正缓过来。
是的,不仅此飞仙岛就是她知道的那个飞仙岛,就连现在才三岁的未来岛主,也正是她知道的那个白云城主。
只能说这个江湖真是如魔似幻!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为林朝英和叶孤城的师徒关系而震惊的时候,千里之外的大沙漠里,也有人正因她而震惊。
事情还要从薛笑人说起。
当时他们为送段智兴,在松江前后只停留了两天,便也错过了薛衣人将胞妹身亡真相公诸江湖的盛大场面。
薛衣人是个直来直往的剑客,纵使薛笑人已经自杀,也觉得有必要为她过去犯下的错道歉。
于是他就在松江府城楼上把整件事原委悉数公开了,顺道盛赞了阿柳。
他这一赞,“楚留香”这个名字便也彻底出了名。
往来于江南各地的江湖人听到这名字,又顺便想起来,之前丐帮说的惩治了雄娘子,拿下了悬赏令的,似乎也是这人。
一时之间,整个江南都在议论“楚留香”。
偏偏“楚留香”本人在做完这一切后,便没有再出现,简直叫人更加好奇更加神往。
聊的人多了,大家加在“楚留香”身上的形容便愈发夸张,再加上有爱好八卦的人提到了薛红红曾在酒楼对“楚留香”求爱被拒的细节……
“他那位侍女虽然牙尖嘴利了一些,但当真是位美人!我朋友那日就在场,亲眼所见!”
“我也见过!他给他的侍女买胭脂!”
“真的美,若我有这样一位美丽的侍女,我也不可能瞧上薛大姑娘啊……”
就这样,不出十日,半个中原江湖都知道了楚留香轻功高绝,且有一个国色天香的侍女。
这种带着一点风流韵味的江湖八卦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播得飞快。
没多久,就连沙漠里都传遍了。
……
沙漠深处,日常揽镜自照的石观音亦听说了此事。
她对中原武林的所谓高手一向嗤之以鼻,听到薛笑人那档子事时,几乎只当笑话听,然而听到楚留香的侍女是一位美到无法形容的少女,顿时就在意起来了。
“有多美?”她放下镜子,问自己的弟子。
弟子们日日侍奉她,根本不曾离开沙漠,自是没见过无花真容的,只能把传言学给她听,说:“说是花容月貌,国色天香,可堪第一美人之名。”
石观音闻言,当即冷笑一声,道:“是么?那我倒要看看,他这侍女究竟有多国色天香!”
第23章 捉鳖
飞仙岛白云城。
林朝英的到来无疑让整个白云城主府都高兴极了,而阿柳几人托了他的福,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
胡铁花如愿以偿,喝到了他路上心心念念要尝的白虹酒,大呼真的来对了;
姬冰雁运气稍差,没赶上白云城坊市最热闹的时候,但也凭借不俗的眼力和砍价技巧,低价买到了一堆玉石;
就连无花,来了这里后,也颇高兴地用岛上的热带水果开发了好几种饭后甜品……
“飞仙岛可真是个好地方。”不过三顿酒喝下来,胡铁花就有点爱上这里了,“景好,酒好,人更好。”
他说的人是白云城现在的女主人,即叶孤城的母亲,一位大方又温柔的夫人,昨天听说了他想喝岛上特产的白虹酒,就立刻着人开了城主府的藏窖,取了年份最久的那几坛出来招待他。
阿柳跟着他尝了几杯,的确醇香至极,远胜他们从前喝过的那些,对得起林朝英来时路上那句玉液琼浆。
但也正因为这酒太好了,才叫她不好意思多喝。
她忍不住劝胡铁花:“你也别太不跟人客气了,这酒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酿出来的。”
“我们韬林兄的光前来做客,主人家拿好酒招待是主人家大方,但像你这样喝,也实在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胡铁花虽然爱酒,但也不是半点人情世故都不通,她一说就懂了。
可他又实在喜欢白虹酒,抓着头发想了半天,道:“那不然问叶夫人买?”
阿柳:“……”
姬冰雁也无语了:“就算你提出来了,人家也不会答应的。”
胡铁花委屈:“那怎么办嘛?”
阿柳想了想,说只能尽量帮她一点忙来还这人情了。
“什么忙?”胡铁花好奇,“我感觉飞仙岛啥都有,啥都挺好,没什么需要帮的地方啊。”
“正是因为什么都有。”阿柳说,“才叫人按捺不住要打这里的主意呢。”
姬冰雁听她语气,直觉这里面应当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内幕,便问:“怎么了?你发现什么了?”
阿柳摇头:“不是我发现的,是朝英,他三年前不是曾来过么?当时他一人一剑,打退了那些想找飞仙岛麻烦的人,本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但这回再来,却发现白云城的城防,换了不少生面孔。”
“都三年了,京城的五成兵马司都有新老交替呢,这里多了生面孔也很正常。”胡铁花不觉得这有什么,“是不是他想多了?”
“白云城情况不一样。”阿柳再度摇了摇头,“南海诸岛,加起来就这点人,世代自给自足,这里的城防,也向来都是从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飞仙岛上的人家中挑的。”
姬冰雁听到这,已经懂了:“那确实不会忽然多这么多生面孔,有必要查一查生面孔的来历,以及当初在城防里做事这几年又离开人都去哪了。”
阿柳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然后道:“朝英已经去问叶夫人了,问完应当会来找我们。”
对话进行到此处,胡铁花才发现她对林朝英的称呼变了,啧了一声,道:“看来你和他很投缘啊。”
阿柳:“啊?”
胡铁花一阵挤眉弄眼:“都叫上朝英了。”
阿柳:“……”
她一阵无言,最终还是顶着胡铁花揶揄的目光解释道:“一直林兄楚兄的,太客气了,直接喊名字方便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