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玉食锦衣
一边的孔宣变回少年,到底还是小孩子,忍不住好奇问了一句。
“这是先天灵果吗?”
杨眉这才多看他一眼。
“你就是元凰的那颗蛋吧?天地间的第一只孔雀?”
孔宣闻言拱手恭敬道了一声。
“孔宣见过道友。”
虽然杨眉比他年纪大得多,但洪荒可不是按照年纪排的,孔宣是大罗金仙,只比杨眉若一个大境界,更是同在希榕尊者座下,所以互称道友是可以的。
杨眉也不在乎这些,因为同为尊者座下,他对孔宣的态度还算友好。主动承担起了教导的责任。
“这黄中李树乃是先天灵根,上面的果子确实是先天灵果,且效果非凡,能让寻常人仙吃上一颗,立马升至大罗金仙初期!”
孔宣惊呼。
“好厉害的灵果!”
见孔宣捧场,杨眉谈兴也起来了,又多说了几句。
“还不止呢。现在这九颗最是难得,其三万年一开花,三万年才结果,再有三万年才能结出这九颗黄中李。之后若无人采摘,这果子也不会掉落,而是一直呆在枝头吸纳天地灵气。距离开天地已经一个多元会了。我想来是第一个发现这黄中李树的人,所以这果子在枝头上这些年可是吸足了天地灵气。现在这一颗,吃了能让寻常人仙吃了直接变大罗金仙巅峰!”
听到这话,还是小孩子,见识少的孔宣瞠目结舌已经说不出话了。
希榕很能理解他的想法,大罗金仙巅峰和准圣也就一步之遥了,要知道现在洪荒才几个准圣?几个大罗金仙巅峰?只吃一个果子,毫不费力就一步登天,这种事旁的洪荒修士做梦都不敢想!
“但是,这黄中李却有一个十足的缺点。”
杨眉慢吞吞的又加了一句。
“这黄中李一人一生只能吃一次,且吃了之后,修为再不得寸进尺。也就是说,哪怕吃着这果子,离准圣只差一步了,但这一步却如同天堑。永远也迈不过去。怎么?你小子想尝尝吗?”
本来对那黄中李还起了些好奇和眼馋的孔宣一听这话,当即后退一步,对着杨眉的提议十动然拒。
他天生跟脚不凡,一出生就是大罗金仙,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少年,他自然向往的是无穷大道,哪里愿意止步于大罗金仙巅峰?
故意逗小孩的杨眉呵呵一笑。
“明智的选择。”
黄中李最大的作用其实就是批量制造大罗金仙的打手。寻常有些志气的人都不愿意选择这条路,不过这洪荒总是不缺天赋惨淡,并且寿元将近,想要再挣扎一番的洪荒修士的。
随后,杨眉就把这黄中李树献给了那青衣尊者。询问尊者是想要先尝尝果子的味道,还是准备先让果子继续挂在树梢,而他把树种在不周山巅。
希榕赶忙道:“这是你的机缘,给我算什么?我又不缺这些。”
她这可不是假话,不周山巅已经三种灵根了,寻常人哪里有她富有?
但杨眉却笑着表示,尊者对他的恩情他无以为报,区区一颗先天灵根算什么,退一万步说,这黄中李对他的作用其实也没多少,而且他本身就跟着尊者住在不周山巅,若是尊者不收下这树,那他怎么办?总不能把一棵树踹在兜里到处跑吧?
希榕:……你说的好有道理,她竟然无言以对。
“这黄中李……罢了,你想种在不周山上就种吧。只是不知这黄中李性格如何,你最好把它种得离芭蕉树远一点。”
希榕摸了摸悬空的黄中李树,其树叶欢快的簌簌作响,还枝条微动着,把一颗黄中李凑到了希榕的面前,看着性格似乎很热情乖巧的模样。
但芭蕉树对希榕同样的热情乖巧,这可并不影响芭蕉树本身的暴躁性格。
在她的不周山巅上,悟道茶树最稳重温柔,芭蕉树最暴躁,而葫芦藤大概是年纪小,喜欢到处攀爬撩闲。
于是希榕:……每一天都能看见芭蕉树在扇葫芦藤大比兜。
为了避免黄中李离芭蕉树太近也会挨揍,所以希榕不得不多叮嘱了一句。
杨眉闻言郑重的点了点头,正要把黄中李收回去的时候,眼见那黄中李依然不死心的把自己的果子往希榕面前凑,他不由又道了一句。
“那尊者可要先摘一个尝尝味道?”
虽然低境界的修士不能随便吃黄中李,但高于大罗金仙巅峰的修士却可以随便平常,不用担心修为给凝固,只是也因为修为高,所以黄中李对他们也是没有提升效果的。
希榕动作一顿,第一反应是想要拒绝,毕竟在她的观念里,黄中李是不能随便吃的,但随后路她就想起来,
那是对旁人说的,黄中李对她又起不了作用,左右不过是个果子,想尝就尝呗!
所以希榕果断摘下了那颗一直往自己面前凑,都快贴自己嘴上的黄中李。并且顺手摸了一把黄中李树。
“谢了。”
黄中李树被摸过的树枝上的树叶微微卷缩起来,仿佛害羞的小姑娘捂住了自己的脸。紧接着就被杨眉收回了袖中。
希榕啃了一口黄中李,那美味的汁水顿时在口中荡漾开,只能说,不愧是先天灵果,简直是梦幻般的味道!
“味道真是不错。”
眼看着那能让人仙升至大罗金仙的先天灵果就得了这么一个轻飘飘的评价,若是旁人恐怕会暗暗心道一声实在奢侈。
但杨眉和孔宣却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毕竟尊者这样的人,天地间有什么是她不能取用的?
品尝了黄中李,肖想了一下还未出世的蟠桃树后,希榕并未和杨眉一块回不周山巅,她让杨眉先回去把黄中李栽种下去,而她则是准备带着孔宣去人族逛一逛。
她这一次倒不是冲着三清去的,毕竟距离她上次提点三清并未过去多久,还是让他们好好感悟才是。
所以她这一次只是单纯的好奇人族,想要去人族看看罢了。
森林之中,一群身穿粗麻布衣的男人女人正林中快速的奔跑。他们蓬头垢发,并不穿鞋,抬手就能抓住树上的藤蔓荡到另一棵树上,抬脚就能跳过比他人还长的大坑。
他们无论男女,甚至是小孩身上都有着薄薄的肌肉,既不臃肿也不干瘦,一看即使极具爆发力和耐力的身体。在林间跑动的时候似猎豹、似猿猴。
但此刻,他们每一个人的面色都十分的惊慌和恐惧,时不时面色惊恐的回头张望着什么,他们不是在奔跑而是在逃跑!
与此同时,在他们的身后,一群獠牙森白,留着涎水的饿狼紧追其后,眼睛在林间散发着绿油油的光芒。
他们张开血盆大口,发出贪婪的声音。
“抓女人,女人的肉嫩!”
“不对,抓小孩,小孩的肉才最嫩了!”
为首的狼王龇牙怒骂一声。
“都闭嘴,快跑起来,把他们全部抓回去!”
狼群仰天嚎叫着应了一声,而听到身后那狼嚎声的一种人族面色煞白,跑得更快了,恨不得女娲娘娘再给他们添上十七、八条腿!
而你追我跑的两方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上空,巨大的白莲宝座之上一个青衣女子正端坐着垂眸看着下方的他们。
“妖……吃人。”
青衣尊者一向清澈的眼眸此刻闪着一簇跳动的火焰。说话的语气冷若冰霜。
希榕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人族了,变成一棵榕树的她再也无法回归人族的身份了,按照洪荒的风气,她应该向着其他洪荒大能学习,明白何为顺其自然。人吃野兽,吃草木,那么妖兽吃人听起来也完全正常。
但……希榕的境界似乎到不了这么高,上辈子作为人的记忆促使她无法眼睁睁看着这一幕而无动于衷。
她缓缓拿出了自己许久未用的芭蕉扇。对着狼群就是一扇。只见狂风大作,狼群惊惧的哀嚎声才刚刚起了个头就戛然而止,被狂风裹挟着朝着远处飞去。
花草树木同样因为狂风拔地而起,被卷着飞远了,眨眼间,郁郁葱葱的密林之间竟是多了一条满地大坑的大道!
第114章
希榕顾忌芭蕉扇威力巨大,为了不伤及人族,特地标准的是狼群的中段和尾部,所以大部分狼妖被扇飞之后,跑在最前面的狼王外加几只狼妖幸存了下来。
当狂风的怒吼和狼群那短促的哀嚎消失后,本来满眼放绿光流着涎水,正在追逐人族的几只巨狼停下了脚步,仿佛木头人一般浑身僵硬的转过头去。
而前方狂奔的人类察觉到后面狼群的异样,先是一个两个惊慌的往后看,结果顿时怔愣的停在了原地,这样的人越来越多,最后所有人族全都站在了林间,目光发直的看着远处的一切。
一向树冠遮天蔽日,少有阳光直射进来的密林第一次有这么视野开阔的时候,大片大片的阳光肆意的洒在满是大坑和断裂树根的腐殖层上。人们仿佛已经感觉到了那潮湿的黑土是如何被大片的阳光照得水分快速蒸发的。
但在场的狼妖和人族可以发誓,就在刚刚,他们才从那巨大的古树树根上跨过,粗糙的藤蔓上荡过,低矮的灌木丛中踩过!
树呢?
草呢?
狼呢?
人族傻呆呆的看着那蔚蓝的天空,仿佛半夜醒来发现房顶飞了一样。
而狼妖可比这些实力低微的人族眼神好多了,为首的狼王很快发现了上空那位坐在白莲之上的青衣女子以及其边上凌空而立的小少年。
作为一只未化形的狼妖,他也没什么见识,并不知道这两人的身份,却本能的知道这两人不好惹,他赶紧四脚跪地,趴伏在地面显示自己的臣服和求饶。
“不知是哪位高人大驾,我们不过是一群山野小狼,还请高人放我们一条性命!”
他没有问人家为何忽然就扇了他们狼群一个‘大比兜’,毕竟在洪荒有时候出手的原因并不重要,或许是为了天材地宝,或许是为了他身上的狼皮,又或许恰好心情不好。
其余狼妖当即学着狼王的模样求饶。
希榕对吃人的狼观感并不好,但她想了想还是问道。
“你们何故追赶这些凡人?”
人族出来后,人就不再指代单纯化形后的洪荒修士了,但洪荒修士大部分都看不起弱小的人族,自觉这些弱小的人族在称呼上不足以和他们相等同,所以凡人这个词就出来了。
本来回过神来想要偷偷逃跑的人族随着这两句话,这才注意到了远处天上有两个人。一看那气势就知道这应当是两位修炼有成的仙家高人了。并且他们隐约明白过来,刚刚恐怕就是这两位之中有人出手,才避免了他们的这一场灾祸。
这么想着,一群本来还惊慌的人族缓缓安静下来,默默站在大地上悄咪咪的观望。
而那狼王听到这话,迟疑了一下实话实说道。
“传闻人族以先天道体为形,生而有灵,滋味最是鲜美不过,又没尖牙利爪,十分好抓,小狼们对此早有听闻,今日撞见了这群人,所以就想着抓回洞中填填肚子。”
妖吃人其实没什么复杂的缘由,不过就是因为人味道美,营养高,还极容易抓,这样高品质的猎物,换谁谁不喜欢吃啊?
那青衣尊者垂眸冷声道。
“你们既然知道人族生而有灵,那你们可又知道,吃了人族会有何后果?”
吃了人族的后果?
吃得香,睡得香,腰部酸腿不疼了,修为增长更快了算是后果吗?
狼王虽然不聪明,但却有属于野兽的本能,他隐约觉得自己这话应该不是对方想要的,所以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
青衣尊者:“人族乃女娲成圣所造生灵,与女娲气运相连,其不仅生而有灵,滋味鲜美,更是身负大功德大气运,你们吃多了凡人,初时或许能有些好处,当长此以往,因果纠缠、业力缠身,怕是会被戾气凶性蒙蔽灵智,从而走火入魔,到那时,你们当如何?”
此刻妖族只是才发现凡人味美且能更快的增长他们的法力,逐渐口口相传开来。但却还不知道吃人的坏处。而希榕故意对着这几只狼啰嗦几句,就是为了这件事透露出来。
正所谓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以希榕在洪荒的微妙地位,若是她就此扎根在人族天天帮他们驱赶妖族,那对人族的影响到底是好是好坏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所以希榕只能寄希望于在源头上,让妖族管住自己的嘴。
在此刻的洪荒,可没有什么魔道也是道,我与修魔法力无边的概念。道魔之争之前,洪荒众生根本没有魔的概念,道魔之争之后,圣人这个概念一出,洪荒众生更是疯狂的求道,想要超脱于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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