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只馍
他是一个男人,他也知道我是女人,因为他是一个伪装成女人的男人。
酒吧是存在一些不变装就不给进的buff吗?
62.
哦,对的。
他是一个潜入者。
他当然会选择扮成女人,因为酒吧的二楼除去老板,能走上来的只有女人,包括我在内。
现在看来这有病的规矩立得很有必要,你看,这不就抓到一个做出重大牺牲的?
辛苦你了,潜入者兄弟。
63.
伪装成男人的女人和伪装成女人的男人在一片死寂中对视。
谁也没说话,谁也没开口,只恨没有一把剪刀,剪掉中间这段见鬼的记忆。
我深沉地望了他一眼,缓缓开口,“你不觉得,现在是你交代目的的时间了吗?”
这是一个偏向友好的交流,看在他没有第一时间袭击我的份上。
他的伪装做得不错,看皮肤的质感应该是套了人脸面具,完全改变五官细节和骨骼走向。
对方在很短的时间内思考做出判断,“我想见这里的老板。”
“那你选错了方向,”我遗憾道,“他马上就要过来揍你了。”
在我装似羞涩地在沙发上挪动时,我按下了报警器。
话音刚落,房门被人暴力踹开。
身材魁梧的壮汉暴躁地端着两把98k冲进房间,身后跟着一群肌肉结实的女警卫,眨眼把房间围堵得水泄不通。
壮汉嘶声怒吼,“你触犯了我的规矩,年轻人!”
入侵者瞳孔微缩。他当机立断,撑手一翻从我身侧的沙发靠背上跃过去。
高跟鞋阻碍不了他的行动。他架起两只手臂护住面部,撞碎二楼的落地窗跳出去。
我转身去看,只来得及看见星星碎屑中一个外跃的背影。入侵者就地一滚,缓解冲击力道,拔腿往外跑。
壮汉暴跳如雷,“追上去!”
警卫们犹如同追随头领的鱼群,纷纷从落地窗的破口跳下。壮汉却不急着追上她们。
他走近我,“你没事吧?”
我张开手臂,让他上下左右好好检查,“我没事,他没伤害我。”
“真的没有?”壮汉紧张道,“没有用奇奇怪怪会让人听话的药,或者三天之内必须拿到解药不然就会死的毒之类的?”
我哭笑不得,“真没有,他想找死打我的主意。”
他眼露怀疑,我无可奈何,只能转移话题,“他是谁啊,爸?”
64.
提前交代一句,我不是□□世家的大小姐。
□□千金的身份实在太二次元了,听到这个词眼前就会飘出十八个不同的纸片美少女。
这和我勤劳社畜的平静生活格格不入。
所以,我爸不是混黑的。
他是做雇佣兵的,在我出生前。
65.
我妈去世得早,在我一岁以后,我爸改行去当了安保公司的老板。
他金盆洗手多年,以客户的生命安全为第一目标,绝不违法乱纪,顶多在法律的红线和义警的神经上大鹏展翅。
为了不让他从前的仇家找上门,我很少在他的工作生活中出现,偶尔在他的工作场地探望他也是扮成男装。
酒吧是他手下的一个情报交易点,这段时间我们都在这里碰头。
安保公司,好歹是一个合法组织,真不是披着公司名头的□□。
……虽然他们的作风和黑机构也没什么两样就是了。
66.
老爸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愤愤咬牙,“我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好的,这次都摸到酒吧来了。”
他猛地反应过来,“这小子肯定有同伙!”
他咬牙叮嘱我,“你先在房间里等着,警卫马上过来。”
十几分钟后,气压沉沉的老爸黑着脸走上来。
我好奇地问了一句,“他的同伙也穿着女装?”
“不,”他一屁股坐到我旁边的沙发上,“他的同伙顶替了凯文,在一楼大厅当调酒师。”
老爸郁闷道,“我说今天晚上点酒的人怎么多了这么多,凯文,不,那小子都忙得脱不开身。”
我欲言又止,凯文调出来的酒有人会点就怪了,除了你谁会高兴喝啊。
我拍拍老爸的肩膀,安慰道,“没关系,至少今晚他帮你卖出了很多酒水。”
我环顾一圈满地狼藉,“正好赔玻璃钱。”
67.
我有一个很想知道的问题,“他们是谁?”
老爸斜瞥我,在推车的果盘里挑了一个橘子。
剥下来三瓣给我,老爸吃剩下一大半,“穿高跟鞋的家伙是红罗宾,帮忙卖酒的凯文是红头罩。他们之前就找过我一次,想找我问一些情报,我没给。”
我若有所思,“红罗宾啊。”
我勾了勾手指,手指靠近的那侧口袋里有一个硬鼓鼓的小圆球。
有人在逃跑的时候顺手放的,我猜里面是窃听设备,就找了一个借口上厕所,躲在卫生间把它取出来。
一个金属球,捏碎。
用手捏不碎,用脚踩碎。
还有一张裹着金属球的纸条,皱得不成样子。
我把纸条展开,上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我记住号码,撕碎纸条,纸屑全部冲进下水道。
第8章
68.
红罗宾大概是想走曲线救国路线,我爸说不通就从我身上打主意。
我不担心他查到我的身份。
一是我用皮肤黏土改动了骨相,在面度识别系统那里蒙混过关没问题。
二是我的身份登记不在我爸名下。我妈在去世前虽然和我爸生活在一起,但他们两人没有结婚。从在文件和资料上看,我是由我姨妈抚养长大的。
如果红罗宾愿意赶一夜路去冰岛当面咨询我姨妈本人,任何资料都掩盖不了我和我爸的关系。
但,最大的问题是
——我是守法公民,我爸勉强也能是,我们为什么要害怕一个义警?
怕他查酒吧的账吗?
酒吧三千年前就不赚钱了,除非红头罩乐意顶替凯文给酒吧打工,老爸说不定会愿意把线索告诉他们。
……嗯。
好像也不是不行。
69.
我很好奇。
我出发前,红罗宾和红头罩还在哥谭上蹿下跳,我出发后,红色两兄弟恰好出现在我家酒吧大闹一通。
从哥谭到温哥华,好像我们身上绑了一根绳子,我在哪儿他们就在哪儿。
或者反过来,他们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好巧不巧,他们的体型正好能和提姆、杰森对上。
我很确信我没有估量错,毕竟他们穿的紧身衣有够紧身,显然对自己的身材非常自信。
我扫了眼拄着拐杖艰难前行的提姆,问道,“需不需要我把后备箱里的轮椅推过来?”
提姆苦着脸勉强一笑,“不用了,在其他公司的代表面前,要撑起场面才行。”
也许这只是一个搞笑的巧合,毕竟一个瘸子是没办法飞檐走壁的。
当然,存在提姆只是借用瘸腿的伪装撇清嫌疑的可能。但医生说了他至少要拄一个多月的拐杖。
如果他愿意绑着沉重的外骨骼支撑架单脚跳一个月,每天抽出时间去医院做理疗,上厕所只能坐着,上下班还要靠其他人接送……
嘶,什么品种的杰尼龟才能装足一个月啊?
能装一年的得是甲贺忍蛙吧?
70.
基于我家总裁可能是红罗宾这个设想,我再次认真思考了一番。
假设提姆是半夜热衷于在街头跑酷的小鸟,我还会在他手下工作吗?
答案是,会。
只要他给的工资足够多,我愿意当作毫不知情,还能在论坛谈论红罗宾的真实身份时下场帮他搅混水打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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