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秦蔻:“过来过来。”
一点红凑过去。
秦蔻拿出手机一张一张地给他滑着看,
一点红看了一会儿,指着其中一张说:“这种,十米是肯定不够的。”
秦蔻:“啊……”
他的手放在手机屏幕上,往前滑拉了两下,说:“这个可以。”
秦蔻:“那就这个,你教我。”
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嗯?”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要我教你?”
秦蔻把身子缩在被窝里,露出一双大眼睛,意义不明地朝他眨了眨。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和她对视,一直把她看脸红了才收回目光,淡淡地、慢慢地说:“那就只能在你身上教了,我自己总没法去束我自己。”
秦蔻的面上浮起了一片漂亮的红霞,期期艾艾地说:“就这一次哦。”
一点红根本不接这茬,冷酷地道:“那要看你几次能学会。”
然后,他就伸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拖出来了。
窗外下起了雨。
一点红听从秦蔻的指挥,套上裤子,从床铺上下来,走到另一面的窗前,拉开了窗帘,然后又躺了回去。
黑夜之中,月亮和星星都被乌云所遮蔽,雨线打在玻璃上,有一种特殊的声音,玻璃的内壁于是很快就浮起了淡淡的一层雾,而雾的外面,天旋地转、仿佛天地都是苍茫的一片。
在这样喧嚣的、噼里啪啦的大雨之中,人似乎是被孤立的,仿佛全世界都只有这个房间,全世界都只有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
秦蔻和一点红静静地躺着,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看着玻璃上那噼里啪啦砸下来的雨线。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抱我。”
他惨白的双臂就这样环了上来,又轻轻一收,让她的脊背与他的胸膛相贴。
秦蔻像是能攥出岩浆的柔软海绵,总想让人再挤一挤,攥一攥。
她懒洋洋地说:“总觉得还没学会……”
一点红在她身后哼笑了一声,声
音又低又哑,轻轻说:“没关系,你想学几次都好的。”
秦蔻噌得一下转身,瞪了他一眼,伸手重重地在他腰上拧了一记,一点红大概是真的有什么皮肤划痕症之类的疾病,这样一拧,腰要红一大片的。
一点红一声不吭地受了这一记,手还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背。
他的蔻蔻就又甜蜜、又开心地笑了,一面笑,一面完全不带埋怨意义地骂他:“流氓。”
又说:“其实我看明白了,放心,下次咱们俩就要倒过来了,你别得意。”
一点红失笑,抱着她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只是又毁你一件衣裳……”
秦蔻满不在乎:“没事啦……那衣服就几十块钱,专门买来就是为了……喵!我一次打包买了好多件呢,下回换另外一件给你看。”
他搁在她腰上的手就又用力了一点,人似乎又激动了起来。
半晌,秦蔻说:“我觉得现在的生活真好。”
一点红道:“嗯?”
秦蔻环住他的脖子,说:“白天可以和大家一起吃各种好吃的,下午去店里面忙一忙,晚上回家可以喝到微醺,还可以和你一起睡……我喜欢你。”
也喜欢现在的家。
有人气的家,不是一个人住的家;可以一起去逛、谈天说地的超市,而不是一个人去购入生活必须品的潮湿;是有土豆烧牛肉、红烧茄子和青椒茄子的厨房,而不是所有的厨房用品都在抽屉里落灰的厨房。
生活,就是堆积在这样的一个个细节之中的。
秦蔻是个心很小的人,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快快乐乐地生活,一点红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的前半生太苦、苦到他永远都在下意识地想要抓住任何一点自己没见过的好东西,他也很容易满足,仅仅是这样,每天为她洗手作羹汤,他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但阿楚哥绝不是一个心很小的人,他热爱冒险,追逐危险,本性如此——秦蔻觉得他以后如果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除非这女孩子和他的性格一模一样,都是热爱冒险的,否则……那且还有的纠结。
那么看过原著的楚留香还会爱上张洁洁么?他喜欢张洁洁好似也是因为喜欢上了那种神秘而缥缈
的感觉。如今他在书中早知道了张洁洁的底细,事情的发展还会同以前一样么?
秦蔻若有所思着。
一点红揉了揉她的脑袋,问:“你在想什么?”
秦蔻说:“中秋那天,花满楼约好要回来的,不若再催促阿楚哥也回来,让他把他的义妹们也带上,大家一起出去吃东西嘛!吃火锅!”
一点红失笑:“最后果然还是火锅?”
秦蔻:(*/ω\*)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对了,你也该去学车了。”
拿到了身份,不会开车怎么行呢?
她想了想,又说:“和诗音一块儿去学吧,她也要学的。”
林诗音要进货,一大袋一大袋的东西去坐公共交通的确有点太虐心了。
她和一点红其实身家都很丰厚,学了车之后买个车问题也不是很大,而且秦蔻有两台车,他们买车之前也完全可以先利用起来嘛。
一点红道:“嗯,在看了,本来打算这一二日和你提的。”
秦蔻上去亲亲他的嘴角。
一点红又问:“洗澡去么?”
秦蔻:“好。”
他把秦蔻横抱起来,抱进浴室去了。
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发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团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发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
式装扮。
林诗音人好看,天生对时尚又很有敏感度,才来多久,就已经可以装扮的十分和谐好看了,况且这古装的发髻与这种法式慵懒风格搭配起来,还真是有一种很别致的和谐。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胡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发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叹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寻常时候,他身边是带着四个剑童的,上下楼梯都是抬着轿子、轮椅或者滑竿,但他上的楼顶多也就九层……那还得是佛塔才能有九层。
二十七层的楼,难道要冷血来搬他和他的轮椅么?
所以,无情淡淡地说:“小师弟,你同秦姑娘出门看看去吧。”
冷血皱了皱眉,正要说话,秦蔻却已经反应过来了,微笑着说:“要不你先去楼梯口看一眼?”
无情眯了眯眼,有些困惑。
他虽然瞧上去冷冷淡淡、不近人情的样子,但其实并不难相处,也并不爱端着架子,虽然不明白秦蔻的意思,但也不大好意思拒绝她,便抿着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秦蔻顺顺当当地使唤着冷血帮他推轮椅,冷血本来就会去推,被使唤了,也没一点儿不满。
上一篇:给冤种鬼王当姐姐那些年
下一篇:如何让5T5对我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