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陆小凤虚弱:“我不要盖被子……”
完全无法理解这种一眼假的鬼有什么好怕的少年傅红雪神色冷淡,歪了一下头,没做什么表示就出去了。
出去了之后就看见了一脸一言难尽神色的秦蔻。
傅红雪:“?”
傅红雪垂下头看她,问:“怎么了?”
秦蔻一脸复杂:“……不,没什么。”
狼科生物的另一个共同点找到了——一身浩然正气不怕鬼!
按照这个规律来说的
话,冷血和阿飞也不怕咯?
阿飞坐在客厅里,捧着iPad,双手抱胸,眉头紧皱在看一年级数学,在学十以内的加减法,他敏锐地感知到了秦蔻的目光,噌的一声就抬起头来盯着她。
秦蔻若有所思地瞧着他,又摆摆手,说:“没事……啊,你要不要吃冰激凌?”
阿飞本来想下意识地说不,又因为真的很想吃而说不出口。
秦蔻哼着小曲儿,去冰箱里拿冰激凌,结果因为拿的是朗姆葡萄干的冰激凌,虽然很好吃,但阿飞他……醉冰激凌了,吃着吃着就开始揉眼睛、打哈欠,被秦蔻赶回房间睡觉去了。
第二天,所有人都睡得神清气爽的,只有陆小凤,眼下两坨青黑。
然后今天他还剃了胡子。
按照事先答应花满楼的,他要把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给剃掉,完完全全、一根不留的给剃干净。
陆小凤很伤心、很心疼。
一年之内,这是他第二次惨遭刮胡胁迫。
秦蔻对此深表同情,她点点头,说:“是咯……你看,我的头发留这么久,我可精心照顾了,谁要是让我把头发减了,我肯定也心疼呢。”
陆小凤长吁短叹,大为赞同,还恨恨地说:“还是蔻蔻知道心疼人,花满楼那坏小子,净知道欺负我!”
秦蔻:“……”
从陆小凤嘴里说出“花满楼、坏小子、欺负我”这三个关键词,总觉得哪里违和感很强。
花满楼微笑着不说话,无声地催促着。
秦蔻非常好心地居中调和道:“也是,要不……咱们各退一步?小陆别全部刮掉,留一部分嘛,正巧我这里有几张参考图你看一下……”
陆小凤的心里涌起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和花满楼凑过去一看——哦豁,元首胡子!
花满楼差点笑得打跌,陆小凤的脸拉的比影视剧里的马脸剑客西门吹雪还长、脸色也比影视剧里的剑客西门吹炭要黑。
陆小凤冷笑:“我就知道你突然对我这么好,肯定在后面挖坑等着呢。”
秦蔻纯良地眨眨眼,不说话了。
陆小凤果断上剃须泡,把自己的下巴和人中刮得干干净净。
果然,正如他所言,他刮掉那两撇整齐到甚至有点滑稽的小胡子之后,是个很英俊的青年。
陆小凤的英俊与楚留香……甚至与花满楼都是完全不同的。
楚留香是个标准男性魅力的模板,五官深邃、鼻梁高挺、侧脸十分优越,从各个方面,都是一股极其强烈的男性荷尔蒙在冲击人。但陆小凤的脸其实蛮有肉感的,嘴唇也不薄,下唇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厚,他一笑起来,那两个酒窝感觉和盛了蜂蜜一样,完全没有攻击性,反倒是极讨人喜欢。
总的来说,陆小凤的脸是属于很年轻的脸,可能到了四五十岁,他都一点儿不会显老。
所以那两撇胡子就愈发显得奇奇怪怪的,真的很像胡子小鸡……
这样一刮掉,再换上粉色连帽衫、休闲裤和运动鞋,头上扎了高马尾、戴了白色的鸭舌帽,居然瞧起来像个刚从图书馆回来的大学生。就这么去周围的咖啡店喝了个咖啡、吃了个小蛋糕,就被一波女生以“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为由来要微信了。
傅红雪也被这种伎俩要过微信。
不过傅红雪根本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他当时是坐在一家咖啡厅里,等着秦蔻和林诗音逛完街,听见女孩这话之后,根本连头都没抬一下,看都不看人家一眼。
当然咯,气氛有点尴尬,对方也没想到这个少年真的是个这么不近人情的家伙,只好摸摸鼻子,说了句“打扰了”,然后转身走了。
但陆小凤多体贴呀,他又温柔、又体贴,又风趣、又活泼,不但爽快的同意了,那小嘴还和抹了蜜一样的把姑娘夸得耳根子都泛红了,甚至还给那桌姑娘每人点了个小蛋糕,然后潇洒离开。
他长得好,性格又好,姑娘怎能不喜欢?当下便打开了陆小凤的朋友圈,想要看看这是个怎么样的帅哥。
……然后就看见了他最新一条放飞自我的朋友圈,配图是P上了元首胡子的他。
姑娘:“……”
心头那小一簇刚刚燃起来的爱火呀,被当头一盆冷水给浇灭了……
不过这些,就不在陆小凤的考虑范围之内啦。
花满楼的眼睛以极其快速的速度恢复着,术后的那些有可能出现的毛病,他是一个也没出现,连着两次复查,状态都是极佳的,不过眼药水还要接着滴。
他就打算回家住一阵子了。
秦蔻早答应了要一块儿去江南瞧一瞧、看一看,几个人一合计,商量下周一过去。
去朋友家玩耍,总不至于要空手去,秦蔻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给花满楼的家里人准备礼物。
现代特产……现代特产,其实先前花满楼回去的时候,已经带过一些提升生活质量的小物了,比如说功率不高的空调扇、比如说柔软厚实的毛巾,再比如说袜子啊,背心啊、洗发水啊之类的,不必多加赘述。
搞的秦蔻一时之间还不知道带什么过去。
那就送点保险的吧,给花夫人买了一整套的贵妇化妆品套装、给花老爷带了一根极其先进的鱼竿(……)和舒适的运动鞋,考虑到江南的冬天并不惬意,有一种令人不好忍受的寒冷,而皮毛的大氅又太厚太重,秦蔻又买了几身薄羽绒服。
顺便再买一点古代很难吃到的水果。
比如说正当季的秘鲁大蓝莓、培育出来还没多少年的阳光玫瑰青提、菠萝、车厘子和椰青。
其实秦蔻觉得最好吃的水果是草莓,芳香馥郁、甜美动人,和古代的中原人称之为“野草莓”的东西,完全不是一种水果。
但可惜秋天没有草莓。
就这么准备了好几个礼盒,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秦蔻在礼拜一的下午打开了时空之门。
秦蔻、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傅红雪、阿飞,林诗音,大橘,一块儿结伴去了一趟古代的江南。
对于其他人(猫)来说,穿越时空,不过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古代,也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他们的家、或者曾经的家,他们对古代的感情有的是眷恋、有的是复杂,但他们都熟悉那里。
只有秦蔻是兴奋的,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去往古代。
古代、古代武侠世界——一直以来,她其实离这个地方相当的近,在熟练的掌握了开门和关门的技巧之后,其实她随时都可以去的,但她一直都没有去。
她对这个书中描述的,浪漫、古朴、瑰丽而残酷的武侠世界,既有向往,又总是觉得有点恐惧,下了好久的决心,才决定去看一看。
毕竟,
不是谁都有这个机会的。
出发的时候,一点红带上了他的剑——不是后来买的那把表演用剑,是他那把极薄、极窄的黑皮剑鞘的剑,是一把真正的杀人剑。
而傅红雪和阿飞也不约而同的带上了自己的武器,傅红雪苍白的手又握住了那柄漆黑的魔刀,他的手如此熟稔地握着刀,如同他之前十九年所做的千千万万次一样。
阿飞那柄完全不能叫剑的铁片别在腰间,面上没有什么表情,盯着打开的时空漩涡去看。
在这个瞬间,秦蔻似乎又窥到了一些不一样的魅力,一些与现代社会的安逸、平和所完全不一样的,属于那个辽阔、自由的武侠世界的魅力。
秦蔻有点兴奋。
会遇到什么人呢……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瞧一眼那个传说中的剑神西门吹雪呢?或者白云城主叶孤城?
说起来,陆小凤第一次回去的时候,就是气势汹汹地去捣毁南王世子的阴谋的。
陆小凤人聪明、武功高、人缘好,更要命的是他还开了外挂,知道后续剧情是如何发展的,那南王世子就算再是人中龙凤,也不大可能干的过陆小凤,在月圆之夜前的许久,就被陆小凤摁在角落里揭穿了阴谋。
然后叶孤城就来了。
陆小凤猜了一百八十个叶孤城谋反的理由,但其实原因是最简单的一个。
南王一脉对叶家有恩,叶孤城不得不帮忙。
南王世子原本是打算让叶孤城杀了皇帝作为报恩手段的,但这个全天下第一聪明的脑袋瓜子此刻挡了路,还挡得很有可能把南王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命给送了……南王世子只好决定提前去使用这个人情。
叶孤城极不愿意。
他曾说过,在他这样的位置,其实很孤独,朋友和对手都很少,他早已认可陆小凤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但他没有办法。
这时西门吹雪出现了,这个时代最为璀璨的两个剑术天才,提前碰面了。
决斗提前发生了。
被知道剧情的陆小凤一干预,叶孤城的境地大有变化——他的心并没有那么乱,因为他还没有做出那样的欺骗之举,他面对的也不是死局,在原本的决战紫禁之巅之中,真正的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斗时,叶孤城原本就
因为谋反失败而要死的。
其实叶孤城的武功本来是要比西门吹雪高一截的。
在原书之中,最后是叶孤城的剑要更快,但他一心求死,调转了剑的方向,没有刺向西门吹雪,而西门吹雪却来不及控制自己刺出的那一剑,将剑身深深地楔进了叶孤城的胸膛里。
但陆小凤提前就找过叶孤城,他知道叶孤城的为人,同时,他也并不认为这二人必须得死一个。
这天下练剑的人何其的多,为什么练到顶端,就要非杀了另一个人才能继续走呢?剑之一道,难道竟然那么窄么?
剑道剑道,乃是人心里的道,既然是心里的道,那么千万个学剑之人,就有千万种不同的道。
他与叶孤城对谈的时候,叶孤城那双如两点寒芒一般的眼睛,就冷冷地盯着他。
最后,叶孤城还是听进去了陆小凤说的话。
他和西门吹雪都没死。
在他们两个决斗的时候,陆小凤出手,杀了南王世子,这场谋反的大戏就这么落了幕。
陆小凤当然很满足,回现代之后,就把这段经历当成是故事一样讲给秦蔻听了。
所以……她还是有机会遇到这二位绝世剑客的么!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胡子,只笑道:“西门吹雪不在江南,他回万梅山庄去了,那人一年到头也不怎么出门,宅得要死……叶孤城倒是有可能,他从京城出发,一路慢慢地回南海,算算时间,现下或许正从江南路过呢。”
秦蔻有点兴奋,又故作平静地摆摆手:“没事啦,见不到也没什么的,关键还是要吃银鱼莼菜羹呢!”
时空漩涡打开,大家一个接着一个的钻过去,出现在秦蔻眼前的,便是另外一个全新的世界了,她将在这个世界之中度过几天的假期。!
第206章
姑苏,乃是红尘之中第一二等的富贵风流之地,钟灵毓秀、水网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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