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这件事在下个月楚留香回来聚会的时候得到了他的同意,不过秦蔻的脑袋瓜想的事情一向比较清奇,她福至心灵,忽然就想玩那种时间线电影里的玩法,非不收现银,要阿楚哥把钱埋在他那个时代的扫叶别墅地下去,然后自己再去陆小凤的时代去挖出来。
可怜这个宠妹妹的盗帅,原本是踏月而来、留香而去,结果愣是变成扛着锄头而来,在别人家的院子里猫猫祟祟的挖坑……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这一天,大家一块儿去看了扫叶别墅。
这果然是一处很清幽的辋川别业,藏在虎丘山深秋的郁郁苍苍之中,只有几角飞檐自密林中斜飞出去,清凉瓦舍、水磨砖墙、清瓦花堵徐徐展露,一阵林中的清风吹过,扫叶楼前的那棵高大的桂花树便发出了簌簌的响声,几星桂雨纷扬落地。
至于秦蔻想要的月洞纱窗、回形游廊,自然是一应俱全,扫叶楼的月洞窗蒙着一层半旧不旧的银红窗纱,像是一个玫瑰色的梦一样,笼住了外头的绿意。
桂花树……算啦,桂花树也很美妙。
秦蔻喜欢死了,一个劲儿的摇着一点红的胳膊说:“就买这个就买这个就买这个。”
一点红忍不住笑。
陆小凤和这座别业的上一任主人也有一定的交情,这里他一定来过好几次,轻车熟路地带着大家转悠。
这是一处有三进院落的宅子,三进院落,对于大家族来说肯定还是小,不过对于秦蔻来说,这地方已经大得很惊人了……莫说是三个人练武,就算是十个人都能练得开。
院子大了,人的心绪也忍不住开阔,坐在扫叶楼的屋顶上,一眼就能望见外头的青葱深林、流水潺潺。扫叶别墅的选址很妙,四周正好被一条溪流环抱,入门处就有矮矮的小桥,小桥旁有一座四角飞檐的亭子,上提名“抱溪亭”。
这样的景色,与站在X市的二十七层所远眺的,差别实在很大,心绪也有很大的不同。
秦蔻看着自己的大院子,忍不住说:“这么大的院子,拿来养一条小
狗肯定很不错。”
陆小凤瞧了她一眼,差点没忍住脱口而出:你现在养得还不够多么?
不过他还是有理智的,只敢在群狼环绕之下在心里腹腹诽、吐吐槽。
花满楼奇道:“原来蔻蔻是想养狗的?”
秦蔻有点愤愤地说:“我也想猫狗双全啊!”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那并不存在的小胡子,莫名其妙道:“……怎么忽然感觉到一股那么大的怨气呢?”
秦蔻摊手:“我家小时候养过小狗,还是一只特别可爱的边牧呢,结果呢,差点变成大橘的盘中餐。”
不错,大橘……其实像大部分猫科动物一样,与犬系不大对付。
就说冷血吧,冷血是很明显的例子,大橘对待冷血,那可真是翻脸不认人,有罐罐在前面诱惑的时候,就很例行的往地上一趟,随随便便地叫两声,意思是——“行了,摸吧,一个罐罐五分钟啊。”
超过五分钟冷血还没表示,大橘就要发飙了,当然不超过五分钟,要是它不高兴,那也要发飙。
冷血总共也没在秦蔻家呆几天,结果回去的时候,两只胳膊上全是猫爪子抓出来的血痕,惨得都没法说。
不过这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橘之于冷血,就好像飞盘之于大狗,有一种命中注定般的吸引力,就算被大橘抽了一万个猫猫巴掌,他还是……蛮开心的。
秦蔻当时:“……”
她当时还拎起大橘叽里呱啦地教育了一通,大橘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张开它的三角嘴,看起来很呆,最后也没听进去,该怎么打冷血还怎么打冷血。
其他的犬系……倒是好一点,主要是因为其他的犬系也没那么喜欢它。
像是一点红,他一般没事才懒得去撸大橘,他要撸就去撸大橘的主人……唯一和大橘亲密接触的时候,都是拎着它的后脖颈把它丢出房间的时候。
大橘:敢怒不敢言.jpg
没办法,谁叫这个男人成功搞到了两个有力的后台呢。
一点红,既是楚留香的至交好友,又是秦蔻蔻的挚爱男友,而这两个人嘛……又是大橘最喜欢的人TAT
傅红雪大橘也不喜欢,主要是因为傅红雪总是负责在家里
给它洗澡,这家伙明明是只跛脚犬系,结果动作敏捷得不成样子,任大橘怎么在浴室里上蹿下跳,他都能一把抓住,摁在澡盆里就开始冲水……
至于阿飞,阿飞觉得大橘是蠢猫。
——人好,猫蠢。
阿飞是这么想的。
大概是因为觉得猫蠢,阿飞平时对大橘还蛮照顾的,比如说昨天,他就怀疑大橘肯定是因为太蠢了乱吃东西才把自己搞得一直打饱嗝的,结果大人们还个个都眼神闪躲,不肯告诉他它到底吃了什么脏东西。
真巧,大橘的想法也差不多。
——猫好,小孩没用。
大橘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对阿飞还挺宽容的,没因为阿飞像冷血一样经常过来撸毛还不给吃罐罐的行为做出什么激烈的反应,但也懒得起来迎接他,就那么趴在地上,矜持地揣起两只爪爪,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一晃,很是傲娇。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阿楚哥……大橘一看到阿楚哥,那简直是激动开心到浑身发抖,眼泪汪汪地努力夹出夹子音。
它也蛮喜欢花满楼的,经常扒在花满楼身上不下来,可能是因为喜欢花师傅盲人按摩的手法。
不过它对人形犬系的不喜还处于一种很隐晦、很克制的态度之中,他对真正的狗……那可真是毫不手软,秦蔻小时候外婆家接来那只可爱小边牧,大橘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吃饭睡觉殴打边牧。
小秦蔻:“……”
你又不是真猫为什么要处处都学猫的习性啊啊啊啊!!!
幻想着猫狗双全的小秦蔻气鼓鼓地看着小边牧被送走,好几天都不想理大橘,大橘小心翼翼地凑上来讨好她,还抓了虫子给她当礼物,小秦蔻吓得惊声尖叫,大哭一场。
后来她就断绝了养狗狗的想法了。
而且她其实不喜欢小型犬,她喜欢大一点的狗勾,起码体型也得像边牧、柯基那么大,再大一点的金毛、耶耶和德牧她也喜欢~~
但中大型犬需要的运动量也大啊,要好好的溜,不然整天憋在家里,对狗来说也不是见好事,但秦蔻人又懒,她每次半夜下班回家看见在街上被溜着跑的大型犬主人都很庆幸自己没养……
不过!现在似乎一切
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有这么大一个大橘院子,狗勾可以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玩来玩去,还不用担心和大橘经常见面闹得不愉快……大不了,她来古代玩的时候把大橘扔外婆家嘛哈哈哈哈。
秦蔻:计划通!
秦蔻:捧脸.jpg
陆小凤摸着下巴嘀咕:“我怎么觉得你这行为……就很像在养外室呢……”
大橘本来在院子里扑蝴蝶玩,忽然很警惕地停下,目光朝这边扫过来,舔舔爪子。
秦蔻瞪陆小凤一眼:“瞎说什么呢!”
她继续美滋滋:“那我还想再买一只漂亮的布偶猫呢……大橘真的,可爱虽然很可爱,但橘猫看久了就会想要新的大漂亮嘛……”
大橘炸毛:“嗷呜!!!”
秦蔻讪讪收声,伸手撸了两把大橘。
主人不愧是主人,大橘面对冷血的时候那么凶,人家百般讨好也爱搭不理的,换了秦蔻,都说出想再养一只大漂亮猫咪的伤感情话了,它被撸了两把,照样亲亲热热地要抱抱。
秦蔻心猿意马地抱抱自己的原配。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不过富贵山庄这名字实在太富贵了,最后还是作罢,先继续用“扫叶别墅”四个字吧。
中午,他们一块儿吃了一顿羊肉。
姑苏菜很讲究时令,四季的菜色全然不同。金秋时分,蟹的黄金季节还没过去,精细的蟹粉面还有的吃,羊肉是冬天的菜色,不过凡事都无绝对,陆小凤就知道一家做羊肉做的很好吃的酒楼,昨天新得了羊羔肉,今日正好去大快朵颐一番。
秦蔻是西北人,西北人也爱吃羊,像是X市,最有名就是羊肉泡馍,再来就是得益于某电视剧而出名的水盆羊肉。
水盆羊肉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羊肉汤……不过和姑苏这边的白烧羊肉很不一样。白烧羊肉烧出来是一锅奶白色的汤,羊肉酥而不烂,白汤鲜美的很;水盆羊肉则讲究汤清肉烂,再配两个烤得外壳酥脆的白吉馍,把羊肉夹在里头吃,汤里蒯一勺子油泼辣子浇上去,那味道,美得很。
姑苏的羊也不差,冷盘的白切羊肉是秦蔻以前没怎么吃过的,再有就是羊糕,其实做法很类似于肉皮冻,只不过是把猪肉换成羊肉,拆碎的羊腿很实在地
堆在盘子里,浇上凝结着胶原蛋白的羊汤,让每一个缝隙都被羊汤填满,自然冷却之后就可以切成小块的摆盘上桌了,吃起来一抿就化,咸鲜十足。
这个菜式做起来复杂麻烦,关键是耗时,必须前一晚就动工,因而每日限量供应,要提前定好才有的吃,陆小凤显然是昨天就安排好了今天,早早定下了一大盘羊糕,好叫众人吃个痛快。
坐在虎丘山下,又饮了二两温好的黄酒,舒服得感觉天灵盖都酥酥麻麻的。
结果居然在这一间清幽的酒楼之中,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也不是意想不到,其实这个人秦蔻早就想慕名见一见了,只不过是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他。
他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叶孤城自于西门吹雪决战之后,似乎不大急着回白云城,一路从京城慢慢地往南面走,近日正好就到了姑苏,虎丘山乃是千年名胜,又有习剑之人都听说过的剑池,来拜访一回,也很正常。
秦蔻只是没想到叶孤城这个人居然没什么排场。
现在想起来那本原著的《决战前后》,她印象最深刻的片段,除了两大剑客决战紫禁之巅外,就是叶孤城那美女开道、鲜花满地,白衣飘飘的奢侈出场方式了。
……真的很骚。
虽然在理性上知道他那时候是为了南王世子造反的阴谋估计那么做的,但在感情上还是很难不做出这种评价……
所以,当她看到叶孤城一个人进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惊讶。
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色长衫,衣袂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片轻飘飘的白云在飘动,只不过这显然是一片很富贵的白云,银光一闪而过时,秦蔻才看到他的衣服其实很有讲究,两道银线做的绲边,衣服上也绣着白云纹样,只不过因为用的是银线,所以不大好发现罢了。
但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轻飘飘的云,他那只用来握剑的手、与他没什么表情的面庞,都像是被大理石锻造出来的一样,干净、冰冷、坚硬、洁白。
他虽然外号叫剑仙,但穿衣却不是那种缥缈的风格,反而合身的很,他的腰带很宽,勒出一把得体的劲腰,腰带正中,嵌着一枚纹样古朴的羊脂玉。
正因为衣着非常合身,所以能瞧得出他的筋、骨、肌肉,都具备一个武人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简而言之……秦蔻感觉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那种古希腊式的洁白大理石雕塑,非常完美、非常克制、也有种超脱人世的冷漠。
然后,秦蔻就看见陆小凤放下筷子,非常自来熟地招呼这尊移动大理石雕塑:“诶!叶孤城,这边这边!一块儿吃点啊!”
叶孤城瞧见了陆小凤,那双寒星一般的眼睛里,居然也泄出了一点愉快的笑意来。他瞧见这一大桌子人,居然完全没有表现出一个世外高人对热闹场面所应该有的排斥,反而抬脚就过来了。
秦蔻:“……”
秦蔻:=口=!!!
陆小凤,江湖妲己,果然名不虚传啊……怎么什么人都能勾到手!!
第219章
叶孤城其实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
他和陆小凤相识的时间并不算太长,说来,也不过是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南王府上遭了绣花大盗的抢劫,直接抢到了王府的宝库之中,还刺瞎了王府总管江重威的双眼,不可谓不嚣张。
不过那个时候,老王爷倒是也没有非常大的心思放在缉盗上,因为他们在筹划着造反。
自然而然的,作为造反计划之中的武力值担当,叶孤城也离开了南海,前往广府,住进了南王府之中。
那时候南王府的新任总管金九龄已走马上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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