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里
夏婵回过头,有些好奇:“怎么了?”
宋语冰也看到了那家店,叹了口气:“我们到了素坤逸之后,先去了一家甜品店品尝美食,然后才打车去的花店。刚才Eric恰好经过了那家甜品店的门口。”
“有什么问题?”
“问题是——从花店到甜品店,Eric只开了不到十分钟;但是我们从甜品店到花店,打车花了半个多小时,要价五百株。”
她话音刚落,正在开车的Eric很没同理心的嗤笑了一声。
秦曼气得要死,她碎碎念:“来T国之前就听说,这里最常宰客的除了夜市小吃摊,就是突突车,所以我来这里六天,一次突突车都没坐过,以为自己避过了一个大坑,哪想到在正规出租车上载了跟头!那小子别再被我逮到,我记住他了,他就算化成灰我也认识他!”
宋语冰默默想,谁说你没坐过突突车?你明天不仅坐了,还坐了好几次,不仅被坑了钱,还被偷了手机。
夏婵劝她想开些:“M市路况复杂,我刚来时也经常被绕晕。不过,你们晚到半小时,也有晚到半小时的好处,如果你们提前到了,我还在路上呢。”
宋语冰听出了她的弦外之意:“你之前出门了?”
夏婵借着后视镜对上她的视线,微微点头:“嗯。”
Eric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搭在车窗旁,语气半开玩笑:“Summer,你去哪里玩,怎么不叫我?”
夏婵笑了笑:“我这两天去考埃度假,今天中午才回程。”
考埃位于首都M市的北部,被称为首都的“后花园”,那里有闻名遐迩的国家公园,以及知名的五星级度假山庄,消费昂贵无比。
Eric漫不经心地问:“哦?怎么没听Dina说过你们去考埃了?”
夏婵语气平淡:“考埃离这里也就两个小时罢了。而且你父亲最近不是回国了吗,我就没让Dina告诉你,怕打扰你和叔叔团聚。”
两人一问一答,像是在击球一样,问题一直抛在空中。
就在这时,宋语冰手里的手机一震,她低头一看,发现居然是身旁的秦曼给她发来的消息。
宋语冰:“?”
秦曼示意她看手机。
@AAA事业型女强人秦总AAA:你不觉得夏婵和这个Eric之间有点怪怪的?
@AAA事业型女强人秦总AAA:Eric是夏婵的男朋友吧?
@夏虫语冰:不是。
@夏虫语冰:你怎么会这么觉得?
@AAA事业型女强人秦总AAA:很明显啊,这个Eric刚才明显是在“查岗”,一直在追问夏婵去了多久、和谁去的、为什么没有提前告诉他。普通朋友会问的这么清楚吗?
@AAA事业型女强人秦总AAA:啧啧啧,这个瓜可真劲爆,国内深陷丑闻的女星拍拖T国Hi-so,这才是真·嫁入豪门吧!
@夏虫语冰:别吃瓜了,小心硌牙。
秦曼发来一个狗狗翻白眼的表情,意思是“跟你聊八卦真没劲儿”。
宋语冰收起手机,不再回复。
刚才秦曼说的那些问题,其实宋语冰也注意到了。
Eric明明又不是夏婵的男朋友,却如此紧张夏婵的行踪,是关心还是别的原因?
最主要的是,Dina明明是夏婵的保镖,她为什么要向Eric汇报,难道,Dina是Eric派遣到夏婵身边的?
不等宋语冰再想下去,车子已经抵达了日料店的大门口。这家高端omakase独占一座小院,曲径通幽,身穿和服的美女服务生等候在大门外,笑容标准得像是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直到这时宋语冰才发现,原来他们这辆车的后面一直紧跟着一辆黑色巡航车,车窗玻璃全贴黑色单侧透光贴,看不清车内的情况。
巡航车停下后,立刻有几位黑衣大汉从车上跳下,呈拱卫状围在跑车四周,甚至还有人拿来遮阳的黑伞,替车内贵客遮挡炙热的阳光。
剪刀门升起,Eric头也不回地下了车,他把车钥匙随手扔给门童,一同扔过去的还有一张五百株小费。
秦曼啧了声:“烧包。”
她刚才被坑了五百株,就气得要命,现在Eric出手就是五百株小费,很难不说是在故意作秀。
夏婵晚一步下车,Dina也到了,撑伞等在一旁。
“不用等我,你先进去吧。”夏婵从Dina手里接过伞,小声叮嘱,“Eric可能会问你考埃的事情,你知道应该怎么说。”
Dina沉默的应下了。
夏婵独自撑着阳伞,没有直接进餐厅,她沿着石子铺成的小路慢慢走着,宋语冰如有所感,加快脚步走到了她身边。
宽大的黑色阳伞遮住滚烫的阳光,在草坪上投下一片宽阔的阴影。她们并肩走在阴影里,肩膀与肩膀之间克制地隔着一拳的距离。
夏婵眉目含笑,侧头瞥了她一眼:“与冰老师,刚才在车上您是不是有很多话想说?”
宋语冰:“什么?”
她在车上一直很沉默,夏婵是怎么看出来她想说话的?
夏婵笑了:“刚才你和你的闺蜜在车上用手机聊天,你们都没关铃声,她响完了你响,你响完了她响,其实还蛮明显的。”
“……”
“其实您有什么问题,可以当面问我。您私下猜测,反而容易猜错。”
话都说到这份上,宋语冰也不想再绕圈子了,干脆单刀直入:“我确实有几个问题,希望你能解答。你在国内的那些八卦是被污蔑的吗?你是不是卷入了什么麻烦?我能不能帮到你?”
“与冰老师真是比我想象的还要爽快。”夏婵一双美眸盈盈看过来,“我的答案是:chai;chai;maydai。”
是。是。不行。
“为什么不行?”她追问。
夏婵:“因为很危险。我得罪的家伙甚至连我的经纪人、助理都能操控威胁,你没必要淌这趟浑水。”
“这不是浑水,这和我关系很大!”宋语冰语气少见得急促起来,“我不是说过吗,我不光是在帮你,也是想帮自己赚到更多的钱。”
“钱是赚不完的,命却只有一条。”夏婵淡淡道,“与冰老师,咱们今天只是第一次见面,在此之前,你我只是陌生人而已。”
言外之意,陌生人不值得信任,也不值得涉险。
“——谁说我们是陌生人?!”那一瞬间,宋语冰只觉得血液窜向她的头顶,失落、焦灼、疲惫、空虚、可笑、愤怒接连涌来,让她说出了本不该出口的话,“我已经见过你许多许多次了!”
这句话一出口,宋语冰就意识到自己太冲动了。
果不其然,夏婵的动作一滞,眼底铺满惊疑。
夏婵问:“与冰老师,你什么时候见过我?”
“我……”宋语冰语塞,当冲动褪去,理智重新回到大脑,“……我在电视上见过你很多次。”
夏婵被她这个荒诞又敷衍的答案气笑了。
不过,她即使是在生气,笑起来依旧很美。
夏婵的美,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艳丽;而像是一株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是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挺拔与骄傲。
所以,宋语冰更加无法开口告诉她——当明晚的太阳落下,荷花就会凋零。
“看来与冰老师你也有事情在瞒着我。”夏婵止住笑,定定看向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的事情你不需要插手。关键性的证据我已经拿到手,很快就会开始我的反击。我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突然跑来花店找我,都请你离我远一些。”
最后一个话音落下,夏婵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她手中的伞不知何时收了起来,阳光肆无忌惮地洒在她身上,给她的背影染上了一层橘红色的光晕。
她们“相遇”了这么多次,这是头一次夏婵对宋语冰竖起尖刺。宋语冰后悔自己操之过急,让夏婵对她产生了怀疑。
如果真如夏婵所说,她在国内遭受的一切,都是因为得罪了某个势力滔天的家伙的话,那么她的这份警惕是非常正常的。
“语冰,你怎么磨磨蹭蹭的还不过来呀!”餐厅入口处,秦曼早就等的不耐烦了,见宋语冰落到最后,忙向她招手,“快点过来呀!”
宋语冰收回思绪,加快脚步向餐厅走去。
……
Eric财大气粗,直接包下整间餐厅,让所有人都为自己服务。原本预定的客人都被他出五倍价钱延期,根本不给任何人置喙的余地。
四人落座在一间邻水的包厢内,这里装修的颇有日式风情,就连座位都是传统的跪坐式,不像有些新派日料店,会“体贴”地在桌子下挖出一方位置,好让客人们可以放腿。
秦曼撇撇嘴,拉着宋语冰坐在了方桌一侧,在宋语冰对面的人,正是夏婵。
夏婵没有刻意避开她的视线,但脸上的冷淡肉眼可见。
服务生先上了几道酒肴前菜,样样精美宛如艺术品。待胃中稍垫,终于开始了今晚的重头佳肴。
隔着一整面落地玻璃墙,他们可以清楚看到师傅正在处理一段极为新鲜的蓝鳍金枪鱼,旁边的和服美女介绍,这条金枪鱼产自日本近海,是一条真正的野生金枪鱼,肉质紧实,油脂的含量较低,酸味与鲜味同样鲜明,脂肪线格外漂亮。师傅刀工了得,沿着鱼肉的天然纹理斜斜切下,赤身、中腹、大腹组成一道花似的拼盘,又被徐徐端到了餐桌上。
“欧啦欧啦,女士优先。”Eric很有风度的说。
盛情难却,夏婵率先夹起一块中腹。鱼肉饱满紧实,沾一点点芥末,就可以激发出它的纯正香气,她吃东西的动作很优雅,一举一动都能看出受过严格训练。
宋语冰对各类美食没什么太大兴趣,对她而言,吃饭只是为了保持身体机能的正常运行罢了。她随便选了一块,送入口中,只觉得“嗯,确实挺好吃的”,除此之外也品不出什么独特之处。
但她的闺蜜秦曼可是一位资深老饕,她赚的多,花销更多,经常自嘲“恩格尔系数高”,每周至少要有一顿fine dinner,她说这样才能抚慰自己被工作捶打了一周的灵魂。这道野生金枪鱼刚端上桌,秦曼就毫不客气地夹起一块大腹,一口下去,当即好吃的飚出了脏话。
“靠#¥%¥%&!”秦曼感叹,“果然金钱的味道才是最香的!”
Eric笑了:“呦,看来终于有个会吃的了。”
“那是当然。”秦曼哼了声,“我也是吃过不少高级日料店的,北海道也去过好几次,你要是拿那些便宜的糊弄我,我一口就吃得出来。”
Eric说:“T国东西临海,海产丰富,若要吃日料,整个东南亚都找不到第二个更适合的国家了。你们要在T国呆几天?我可以再给你推荐几家。”
“那倒不必了。”秦曼快人快语,“我们明天晚上的飞机就走了!”
宋语冰来不及制止,秦曼就把底牌露了出来。
一听到她们要走,Eric爽快的表示:“中国有句话,相逢即是缘。你们能来Summer的花店订花,也是缘分……这样吧,你们明晚几点的飞机,住在哪个酒店?我派司机去接您们,省的晚高峰打不到车。”
宋语冰立刻婉拒:“不必了。”
从初遇到现在,Eric都表现得像个随心所欲的纨绔子弟,但她总觉得Eric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肤浅。他派车送他们去机场,谁知道是好心还是监视?
再说,她明晚还想留下解决夏婵的问题。
秦曼当然和宋语冰站在一条阵线上:“打车有什么麻烦的,我们提前从酒店订车,不会误机。”
她也觉得这位大少爷一身怪脾气,可不敢乱欠人情。
正当两个人婉拒之时,忽然包厢门被敲响了。
众人循声看过去,以为是新菜上桌,哪想到门外站着的却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黑人保镖。
保镖向Eric垂首,语气恭敬:“we found him.”
Eric“嗯”了一声,指尖在桌上敲了敲,示意保镖把人带进来。
下一秒,就见两位白人保镖拖着一个血粼粼的“人”,把他像是麻袋一样扔进了包厢里!
那人穿一件本地人常穿的花衬衫,早已血肉模糊,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被血糊住,鼻青脸肿,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他蜷缩在地上,好像已经失去了意识,偶尔抽搐一下,代表他还有一丝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