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方赤火
阮晓露:“等等!”
听他这口气,请她去下山采办人心人肝,是因为同在梁山,不好对自家兄弟下手;她不帮忙,他干脆在山上找个人剖了?
梁山泊地处险恶,偶尔也有坠崖、溺水,让虎豹叼走之类的事故。若是平白有人失踪,大家第一反应,要么是离山脱逃,要么是意外事故,不会有人认为是被自家兄弟给吃了。
除非,有人精准提出自己的怀疑……
燕顺刚刚说,自己吃人肉这事儿丢脸,一般人不知道,请娘子别往外讲。
阮晓露忽然想起前阵子失踪的郑天寿,平白一身鸡皮疙瘩,总觉得燕顺最后看自己的眼神,十分的不怀好意。
“那个,燕大哥,您等等。”她赶紧叫住燕顺,“那个,呵呵,我觉着吧,咱们可以商量一下……”
燕顺如释重负地一笑,“好说好说。娘子若肯帮忙,也省得俺为难。”
阮晓露擦擦冷汗。你有啥为难的?纠结该吃山上的哪个人么?
燕顺开始发号施令:“娘子有所不知,要获取人的心肝,未必一定要杀人,也可以去牢城、墓地碰碰运气……青壮男子为佳,妇女儿童次之,病患万万不可,最好要新鲜的。至于鉴定方法,小人也有些许心得……”
*
阮晓露忍着恶心,总算听完了燕顺的“人肉获取攻略”,把他打发走了。
然后到外头猛跑五公里,给自己压惊。
所谓“清风山三废”,真是实至名归。武功废,还可以勤学苦练;心废了,无药可医。
像燕顺这种反人类分子,当初就该一跤摔进水泊里淹死。
如果她有林冲那么大的本事,今晚就可以让燕顺悄悄失踪,给这么多年死在他碗里的冤魂讨个公道。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耐,要和燕顺硬刚,无异于自己招祸。
向领导告状呢?以晁盖的正义感,多半会勒令燕顺痛改前非;但燕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捅破了他的小秘密。然后……下个月燕顺盘子里的心肝,说不定就姓阮了。
……还是从长计议吧。
*
两天后。
阮晓露将物流船里的货品分发完毕,朝燕顺使个眼色。
燕顺会意,搓着手跟她穿过堂屋,来到厨房。
熏黑的灶台烟气弥漫,满屋飘香。燕顺当时就口水滴答。
“娘子娘子,这、这怎么好意思,拿生的就行了,小人自己会烹饪……”
“倒是没太麻烦。”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
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
燕顺将一碗胡椒猪杂汤干光,感觉神清气爽,恨不觉立刻添了二十年功力。舔掉嘴角的香菜,又动手盛了一碗。
阮晓露冷眼看着,心有点慌。
“大哥别吃太多了,”她积极劝谏,“真的不是太新鲜,又加多了盐,别吃坏了肚子。”
逮机会就强调一声,这样万一燕顺舌头灵敏,吃出这碗汤跟以往味道不同,但愿也会往“不新鲜”、“腌过”的方向去想。
燕顺压根没听见,稀里呼噜又干光一碗。
猪心猪肝是阮晓露专门到肉脯买的现杀猪,让师傅起了筋,洗干净,立刻拿到全城最好的酒楼,请个三十年老师傅掌勺,灼得刚好,没有腥臊,再浸入筒骨、老鸡、白胡椒的高汤,封在坛子里带回来,细细的炖了一路,非 常入味。
这时代上等人吃羊肉。猪肉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吃食,猪杂更是下层人专用,只为填肚子,没人研究到底怎么才好吃。就这碗简简单单猪杂汤,还是她用三倍的工钱,才请动酒楼大师傅,伸出他那高贵的手,碰了这包万众唾弃的下水,又动用了贵重的胡椒,门不当户不对地洒进这碗杂碎汤……
折腾一番,足花了她三贯钱。
便宜他了。阮晓露一颗心放下肚,盘算着什么时候给自己也搞一碗。
燕顺一个草头山大王,哪吃过如此高端的定制料理,舌头都快飞走了,哪有工夫怀疑这碗肉到底属于什么物种。
“姑娘,”燕顺含含糊糊地说,“下个月,还要这么弄……”
阮晓露公事公办:“那还得三张军功券。”
“我……我努力挣,努力挣。哎唷,真好吃,你也尝尝。”
阮晓露给他一副“我又没病”的眼神:“您自己用,自己用。”
其实口水也快下来了。
她盘算,用这个办法忽悠他几个月,等燕顺明白了真相,自然也会明白,戒吃人肉并不会让自己走火入魔。那他的心理障碍自然就会破除。
所谓曲线救国,徐徐图之。
燕顺吃得肚子圆滚滚,那坛子里还剩几块碎肉。他不好意思整坛搬走,讨双筷子,把里头的杂碎挑出来,油纸包了揣怀里。
“嘿嘿,晚上当夜宵。”
*
燕顺吃了“人心人肝”,精神焕发,武功大进,第二天红光满面地出现在断金亭校场。
断金亭校场开张数日,此前已经进行过几场成功的擂台赛,胜负都写在亭柱的粉板上。亭子里还备了几缸酒,供选手和观众当场解渴。
大伙熟门熟路,都知道哪个位置看得最清楚,提前多久排队最合适。
景观最好的几排座位上,一群燕顺的狐朋狗友给他加油:拄着拐杖的王矮虎、门神一般的吕方郭盛、被踩掉一只鞋的石勇……
秦明没来,说是在布置新房。
燕顺有点脸黑。好歹是一块上山的“同届校友”,这秦明仗着自己是军官,太不给面子了!
还是秦明的徒弟黄信过来解释:“是在下劝他不来的。霹雳火性格暴躁,嫉恶如仇,让他看庸手打架,他看到一半非得下场亲自动手不可。他特意回避本场赛事,足见体恤足下之深意。”
燕顺没话说,嘿嘿笑两声:“说得对,说的对,黄大哥来就行了。”
黄信皱眉:“都监。”
“是是,黄都监,黄都监。”
黄信打着官腔勉励他几句,拍拍肩膀,走上看台。
燕顺从怀里悄悄掏出油纸包。里头还剩最后一块他舍不得吃的“人心”,啊呜一口吞下。
然后吐纳三口,大喝一声,撕掉上衫,盯着对面的刘唐。
刘唐也除了衫,撩起鬓边红发——好久没染,黑发又变回了本来颜色——转动脖颈,咔咔有声。
围观好汉齐声喝彩,可谓万众瞩目。
阮晓露也想看热闹,但挤不进去,灵机一动,爬上断金亭屋顶。
本来她还担心,燕顺会不会真的有什么“人肉成瘾症”。现在眼看那碗猪杂消化完了,燕顺神采奕奕,不像有戒断反应的样子,她也就百分之百放心啦。
居高临下的不止她一个。吴用不会爬屋顶,让人搬架梯子,自己登上高处,扯着嗓子大喊:“猜胜负可以,禁止赌博!违者扣军功!”
花小妹最近闷闷不乐,花荣百般讨好,今日早就定好了前排VIP座头,也拉着她来看热闹。但花小妹的注意力一秒都没分给燕顺。她只是左右眺望,目光在看台上扫了又扫——
阮晓露伏低身子,藏在翘起的飞檐后头。
林冲被选来当临时裁判。他向对垒双方致意,随后耐心地重复规则:断金亭擂台旨在消除梁山兄弟之间的误会,平息个人恩怨,并不是性命相博。因此参与好汉早就在协议上按了手印:点到为止,不准用兵刃,更不许使暗器毒药,若有故意伤人性命之举,立时判输;但拳脚无眼,如有意外致伤致残,也须愿赌服输,不许事后怀怨报复。否则逐出梁山,通报江湖,成为人人唾弃的败类。
“两位好汉若无异议,请按手印。”
刘唐和燕顺伸出大掌,在围观人的欢呼声中,重重按下两个掌印。
一声锣响,比赛开始!
两位好汉虽然不算顶尖高手,但已经远远超过了街头混混的水准。又都是大力肌肉流,砰砰砰拳拳到肉,看得人赏心悦目。
阮晓露虽然不懂他们的功夫套路,不过从大多数观众的反应来看,他们也不懂。她跟着乱喊就行了。
“喔唷,小心偷袭!”
“漂亮!打出这一拳能吹一年!”
“哦哦哦,高鞭腿,牛X——”
真人快打一般不会拖泥带水。不出一盏茶工夫,胜负已现。
刘唐一屁股坐在燕顺胸口,肱二头肌一张一鼓,拳头指着他脑门。
“服不服?”
燕顺不知是脱臼了还是拉伤了,全身软绵绵的,只仰着脸喘气。
“咚!”刘唐拿捏着力气,往燕顺胸膛上再捶一拳,“认输吧!”
燕顺依旧没声。有那离得近的,眼看他脸色越来越灰败。
“刘大哥,快起来!”相熟的喽啰喊,“压着死穴了!”
吴用大喊:“安静!”
“屁咧!”刘唐嗤笑,“你们知道啥叫死穴吗?就这,顶多断两根肋骨……”
刘唐笑着笑着,往下一瞥,笑容有点凝固。
赶紧跳起来。
“喂喂,姓燕的,”刘唐语气有点慌,拍他胸脯,“别装死,认输就行,马上起来休息!”
燕顺死气沉沉地躺在地上,一双野兽般的眼睛瞪着断金亭上方蓝天,双手大摊,怀里掉出一个空荡荡的油纸包,仿佛还散发着胡椒和肉的香气。
一群乌鸦飞来,争相抢夺地上的肉屑,呜呜哇哇的声音响彻山谷。
刘唐猛回头:“林教头!”
林冲早就拔步跑来,蹲下身检查了许久,又伸手试了试燕顺的鼻息。
武功什么的,围观群众里一堆三脚猫,看不懂;但林冲“试呼吸”这个动作可是人人都看懂了,群众们慌忙一哄而散,生怕跟自己扯上关系。
林冲起身,摇摇头,面色肃然。
刘唐扑通坐倒在地,捶自己胸膛。
“天地良心,俺没想要他命,俺没那个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