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宅女一枝花
掌柜不害怕了、店伙计不磕头了,两人围着安小六面前的大缸仔细看了一番。
这画像上的女人容貌丑陋让人印象深刻,他们若是见过绝不可能没有印象。
“没见过。”
“没见过。”
掌柜和店伙计摇摇头。
狗哥清秀的小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
那吓得腿软的行商见状,也禁不住回头看向糊在缸上的画像。
他看了一会儿,用一种诧异的声音说:“小兄弟,这画像上的女人真的是你妈妈?”
“是啊。”
“你和妈妈长得不像啊,”行商起身走上前,指着画像上女人的眼睛鼻子,又盯着狗哥的眼睛鼻子,“你看这眼睛、鼻子、嘴、脸盘,没有一处是相同的,会不会是画像出错了?要是画像出错了,我们就是见过你妈妈也认不出来啊。”
“可这明明就是我妈妈的画像啊,我妈妈就长这个样子。”
狗哥没有丝毫迟疑地说。
行商怔了怔,惊讶地感慨:“那你父亲一定是个美男子。”
狗哥摇摇头:“我没有父亲,我从小到大身边只有妈妈。”
听到男孩的话,几个大人心里又是一阵唏嘘。
这世道虽然没有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普通人还是心地善良的居多,大部分人虽因能力有限、明哲保身,也不会拒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善事。
掌柜沉吟片刻:“小兄弟,你刚刚说你们姐弟要去金陵?”
“是啊。”
“老朽在金陵城也有亲戚,你要是有多余的画像就给老朽一份,再把你的名字给我,老朽把你妈妈的画像贴在店里,兴许会有人认识。”
行商听言也道:“小兄弟要是有多余的画像也给我一份吧,我家生意做的还可以,多个人帮忙总比你们姐弟大海捞针强。”
安小六听言,连忙从行李里翻找出多余的画像。
留了一个心眼的掌柜瞥向安小六的包袱,估摸着里面至少十来张画像的样子,心里更加放心。
——看来这姐弟俩真的和“凤阳瘟姬”无关,人家就是去找妈妈的。
天可怜见的,怎么就被人误认成瘟姬了呢!
掌柜不由得叮嘱安小六:
“小姑娘,最近几天瘟姬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老朽劝你趁早把缸上的画像撕下来,免得再被人误会是那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安小六:……女魔头可比瘟姬好听太多了,我居然有一丝丝欣慰。
“我待会就把画像摘下来,”安小六把画像分给掌柜两张、行商两张,“麻烦诸位了……狗哥,还不过来谢谢几位伯伯。”
“谢谢伯伯!”
“哪里哪里,举手之劳罢了。”
虽然知道机会渺茫,几个大人还是生出几分期待,兴许自己真能帮助两个孩子母子团聚呢。
“敢问小兄弟如何称呼?”
“我叫狗杂……我叫石中坚。”
次日清晨。
安小六推着板车、载着熟睡的狗哥离开客栈。
掌柜告诉她,此地离金陵城还有一段路程,他们可以先去附近的镇子上歇一天,备好足够的水在赶路。
——真是遇到好人了。
安小六这样想着。
然后……没有任何预兆的,一匹疾驰的骏马由北向南冲她驶来,眼看骏马就要与她相撞——
那骑马的人技术高超猛勒马绳,马前蹄瞬间腾空,发出“咴儿咴儿”的叫声,高大的骏马不仅呈现直立行走状,还真的就直走了两步。
“哗啦啦——”
张牙舞爪的马蹄子没有碰到推车的安小六、没有碰到熟睡的狗哥,它碰到了……
“我的缸!!!!”
面临神秘黑暗组织近十位高手连番堵门依然泰然自若的“武林你瘟姐”发出了鸡瘟般的惨叫!
这一刻她不是一个人在尖叫。
她就是一口缸,一口被司马光砸掉的缸!
她和缸共魂了!
板车上熟睡的狗哥如僵尸复活般笔挺挺坐起来:“姊姊,又有人喝粥不给钱了?”
不,狗哥,是一匹马踢翻了你姊姊的灵魂!
【“一个轻功卓越的武林高手。””】
系统用冷静的声音拉回了安小六处于崩溃边缘的理智。
痛失所爱的瘟姬姐姐在干嚎中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浓眉大眼、挺鼻薄唇、皮肤不算白……
“是你?”
安小六记得这张脸曾在凤阳给过自己一枚银元宝。
——哦,没事了,他给钱了。
安小六心平气和地想着,将袖子里那枚“暴雨梨花针”塞了回去。
第16章
骏马上的年轻人显然也认出了安小六。
就算是乡野人家也鲜少见到这么不讲究的姑娘,好像打出生就没有洗脸梳头一般,偏偏这样一个姑娘手艺精湛,她卖得粥非常好喝。
综合各方面因素,安小六让年轻人印象深刻。
“在下的马惊扰到了姑娘,是在下的不是,还望姑娘海涵。”
年轻人充满歉意地说。
他态度诚恳,没有因为安小六灰头土脸的村姑打扮而面露不屑,看起来是个有礼貌讲道理的年轻人。
安小六脸色又好看了点:
“公子上次给了我一枚银锭子,已经让我家吃喝不愁好一阵了。”
年轻人微笑:“姑娘的粥堪称人间一绝,那些银子是姑娘应得的,与在下无关。”
他笑起来温柔炫目,是很符合安小六审美的那种好看,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年轻人拿出了一张银票!
他是个超级大好人!!
大大大大大好人!!!!
安小六甚至想用印章在对方脑门上盖个“好人”的戳!
“在下的马踢碎了姑娘的缸,惊扰到了姑娘的家人,此番心意算是在下赔礼了。”
年轻人双手递来一张银票。
“好说好说,”安小六毫不客气收下银票,脸色彻底转晴,“公子是有要紧事要办吗?”
安小六并非无的放矢,年轻人看起来倦怠又疲惫,嘴边还有毛茸茸的胡茬。
“是,在下有要紧事去做。”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耽搁公子赶路了。”
年轻人微微颔首,其实他也有类似的念头,只因对方是一个姑娘家,自己的马又做错了事,不好先行离开。
眼看那卖粥女推着板车要走,年轻人心里松了口气,骑上骏马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那卖粥女忽然回头:“公子等一等。”
年轻人一怔,却见卖粥女向他递来一样东西,那是个黄纸包,小小的、鼓鼓的,看不出里面装的什么。
“这是……”
“这是那锭银子的回礼,公子若有看不顺眼的人,不妨用这个对付他,此物并非毒药,还望公子收下。”
年轻人张张嘴,望着手里轻飘飘没什么分量的小纸包,鬼使神差开口道:
“姑娘,你知道二十年前闽南有位名震一时的天枫十四郎吗?”
卖粥女摇头:“不知道,听名字像是东瀛人。”
“是啊,他是东瀛人。”年轻人勉强笑了笑,心里既失望又自嘲,此地并非闽南,这卖粥女虽然有些古怪却不通武艺,那天枫十四郎踏足中原时这姑娘大概还没出生呢,自己当真是病急乱投医了。
想着,年轻人拱手说:“东西在下收下了,望姑娘珍重。”
“公子也是。”
安小六干脆利落走人。
年轻人在一片扬尘中纵马南去。
安小六把一百两银票交给狗哥,一边吩咐男孩看好钱,一边在心里道:“富贵儿,你知道他的名字吗,我去给他烧柱香。”
【“楚留香。”】
“噗——”
他是盗帅楚留香?
半个多月后,金陵城。
“卖粥了卖粥了,又热又香的紫苏粥,一文钱一碗。”
这是金陵城最繁华的一条街,每日熙来攘往、川流不息,这条街的尽头有一家名叫“安记”的小粥摊,老板安小六是带着弟弟来金陵寻亲的外地人,因为勤快煮粥的手艺一流,生意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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