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冒泡宅
失望地摇头,又往自己手上套,这次大小刚好。
权至龙拉着她的手翻来覆去的看,像个好奇宝宝。
姐姐的手比他的纤细,但和大部分女性的手比更具有力量感。指腹和掌心有一些茧子,并不是十指纤纤柔弱无骨的类型,牵着很有安全感。
“好看,有种……”他思考一会儿,从自己贫瘠的汉语词汇中找到一个形容词,“掌控一切的感觉。”
孟格桑噗呲一声笑出来,倒也没说错。
扳指一开始只是射箭的工具,用来扣住弓弦以便拉箭。到了清朝,旗人多以名贵材料制作扳指,非贵胄不可轻易佩戴,可不就染上几分贵气,显得高高在上了。
孟格桑手上这枚陶瓷扳指应该是仿制的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乾隆扳指,黄釉为地,彩绘如意花卉纹,上下口缘各饰有金彩一圈。
不愧是乾隆爷的审美,富贵无双。
“你喜欢这个吗,至龙?”
权至龙点头,他喜欢色彩丰富有特色的饰品。
孟格桑在摊子上挑来挑去,找到一个圈口合适且没有瑕疵的,连同她戴的那个一起买下来。
这东西材料不贵,贵的是手艺。哪怕是仿品,能做到毫无瑕疵不容易。
孟格桑和老板一番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最后以一个让权至龙目瞪口呆的价格拿下。
“喏,这个送给你。”帮他戴在右手大拇指上。
权至龙的手修长有力,骨骼分明,戴扳指很好看。看着看着,孟格桑有了另一个发现。
“指甲怎么回事?”
光秃秃的,摸一下还刺手,一看便知不是正常修剪的结果。
还能怎么地,自己咬的呗。
权至龙傻笑,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孟格桑。他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可是忍不住嘛。每次焦虑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啃指甲,经常伤到。
“你呀,对自己好点吧~”
一个一指弹敲在他脑门上,没有多说。
权至龙晃晃交握的手,“知道啦,姐姐~”
两人继续逛街,走走停停,交头接耳,气氛越发融洽亲密。
路过一个唱片小摊,只是随意一瞥的孟格桑蓦然站住。长臂一伸,精准地从一堆旧唱片里挑出两张。
封面上的人俊美潇洒,叫人移不开目光。孟格桑小心地拂过,嘴角噙着一抹笑,“老板,呢个系容少嘅黑胶片?原版定翻录嘅?”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朝孟格桑竖起大拇指,“眼光真系好!系自己嘅珍藏,原版嘅!”
既然是珍藏,怎么随意丢在摊子上任人翻找?
孟格桑不置可否,仔细检查外封,又把唱片拖出来查看,对质量还算满意,让老板开价。
“我唔系咩都唔识嘅粉丝,畀个一口价。”
老板竖起食指比了一个一。
一千港币?
人民币八百左右,倒没有狮子大开口。
老板开价实在,孟格桑没有还价,爽快付钱走人。
权至龙全程充当孟格桑的人形挂件,虽然听不懂,眼睛一直黏在她身上。
汉语,韩语,英语,粤语,姐姐会说好多种语言啊。
到底怎么做到的?
演技那么棒,外语也说得好。
孟格桑小时候跟父母在内蒙生活,会说蒙语和普通话很正常。寒暑假回东北爷爷奶奶家,那是个汉族和朝鲜族杂居的小镇,于是学会了简单的朝鲜语。
后来到香港工作,耳濡目染下迅速上手粤语和英语。除此之外她还会说一点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应付简单的采访和对话不成问题。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除了蒙语和粤语,她竟然会说六国语言。哪怕程度不深,这语言天赋也高得可怕。
其实孟格桑最近又打算学一点德语,看样子离会说七国语言不远了呢。
面对权至龙热切的目光,孟格桑有些小得意,“如果不做演员,我或许会成为外交官呢。”
孟爸爸曾在藏地当兵守卫祖国边疆,耳濡目染下格桑的家国观念很强。加上她学语言真的蛮轻松,有段时间非常向往成为新闻中运筹帷幄的外交官那样的存在。
“我相信。”权至龙语气笃定,“姐姐的话,不管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像个脑残粉,无理由相信吹捧自家蒸煮。
这么嘴甜可还行?换个时间地点,孟格桑非亲哭他不可。
抬手呼噜他的头发,夸道:“至龙是非常非常优秀的存在,比我是差了一点,不用妄自菲薄哟~”
俏皮的语气和得意的表情逗得权至龙大笑,“是是是,我会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追上姐姐。”
“不用追,”她认真道:“现在的至龙就很好,足以与任何人相配。”
爱情本就无所谓配不配、值不值,只有愿不愿意。若彼此愿意,国王和乞丐亦足够相配。
第23章 因为喜欢~
“我和姐姐足够相配吗?”权至龙挨过来,看着孟格桑的眼睛问。
“……”
孟格桑有点无语,敢情我说了这么多,你就记得这个?
一把推开他的脸,脸上抑制不住地笑,“配!”
绝配!顶配!天仙配!
权至龙满意她的回答,脸颊撒娇似的在她肩膀上蹭蹭,眼睛弯成月牙,笑出可爱的小括弧。
“是不是该回去了?”
周围的人在慢慢变少,孟格桑抬起手表一看,竟然已经两点多了,问身边的人:“今天是不是要回首尔?”
权至龙一秒收起笑容,选择性回答想回答的问题,“还早呢,不回去。”
“呀,不要任性。”孟格桑轻扯他的脸颊,“快说,是不是今天的航班回首尔?”
“……嗯。”权至龙撇嘴,不情不愿地,“好像是中午的航班,十一点多吧。”
说完不满地嘟囔:“说什么被迷住了,姐姐都不会舍不得我。”
诶,怎么小孩子似的。
“当然会不舍。一周后你们来香港演出,不就又能见面了。”孟格桑边哄边牵着人往回走,“趁还有点时间,回去睡一会儿,否则下午该头疼。”
权至龙不是真的小孩,知道她说得对。尽管无奈,但除了接受没有第二个选择。这是艺人的悲哀,身不由己。
走出庙街,街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夜风卷起道路两旁的落叶,围成一个大大的圈打着旋儿往天上飞,像极了神话剧中的施法特效。
“哇——”孟格桑眼睛锃亮,欢呼一声放开权至龙的手跑过去。
迫不及待跳进圆圈中央,似模似样地做了一个优雅的施法动作,随树叶和晚风一起旋转起来。外套随她的动作飞起落下,清脆的笑声散落一地。
“kiyo~”原本一脸懵的权至龙笑得前仰后合,拿出手机各种找角度帮她拍照录像。
“至龙,快过来~”孟格桑停下动作朝他招手,脸上还挂着兴奋的笑。
权至龙秒懂,把手机往兜里一揣,跑过去与她汇合。
两人手牵手在旋转的树叶中转圈圈,眼中只能看到彼此的脸,耳边只剩下彼此愉悦的笑声。
今夜的晚风似乎也有成人之美之心,飘飘摇摇在他们身边逗留许久方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风息叶落,孟格桑和权至龙也停下,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对方。
孟格桑上前一步,抱住权至龙的腰,头自然地枕在他肩膀上。独属于权至龙的气味将她团团包围,有种头晕目眩的错觉。
迟一步的权至龙揽住她的背,默默收紧手臂,熟悉又陌生的香味在他鼻尖萦绕不去。
“我会想你的。”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
短暂的安静过后,笑容一点点爬上他们的脸。
静静地拥抱好久,直到不能再拖。
孟格桑退出眼前令人留恋的怀抱,重新牵住他的手,“走吧,送你回去。”
权至龙:“嗯。”
心情明朗许多。
黑色的玛莎拉蒂行驶在路上,没有人群和车流的干扰,速度本可以提高许多,孟格桑依然如来时那般慢悠悠地开着,权至龙对此并无异议。
两个人正在路上磨洋工呢,车厢内突然响起《BadBoy》,刚好是权至龙的唱段。他下意识拿出手机,慢半拍反应过来自己的电话铃声不是《BadBoy》。
“是我的电话。”孟格桑说:“至龙,帮我接通按公放。”
权至龙龇着牙乐:“好的,姐姐~”
好心情在看到来电显示后消失无踪。
荀齐?!!
这不是姐姐的前前前男友吗?大半夜给她打电话干什么?
权至龙神经高度紧张,眼神跟着变得锐利,使劲儿戳在绿色的通话键上。
“格桑,是我。”
清润好听的男声传来,不愧是华语乐坛天王,嗓子真好。
权至龙竖起耳朵细听,在姐姐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撇嘴。
我的声音也好听啊,不输不赢,这一局打平。
孟格桑:“party结束了?听你的声音好像没喝多?”
“嗯,没喝多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我已经送阿梨回酒店。不用担心,安心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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