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窈窈兔
蝙蝠计算机突然响起了警报。
他们警惕了起来。
今天大概是罗宾最为挫败的日子,蝙蝠计算机被一个神秘黑客堂而皇之地攻击了,而且他甚至没有追踪到对方的地址——这让一向自豪于计算机技术的罗宾遭受了沉重打击。
他只好亡羊补牢,幸好还能复原查到对方进来的轨迹——对方没有搜查或发现蝙蝠侠与罗宾的身份信息。
但他还是沮丧着,他和蝙蝠侠都没有那种天真的想法,毕竟对方都能放出逛这里和逛家似的这种话,大概也是早发现了蝙蝠侠的秘密。
“是巧合吗?”蝙蝠侠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神似布鲁斯·韦恩的男人、完全查不到来历的女子、技术极其高明的黑客。
罗宾愣了下,很快明白了对方的言下之意,细细一想,觉得还真的可能有联系。
而另一边的杰森,毫不犹豫地给这里蝙蝠家摔下一个疑云后,不负责任地拍拍屁股准备留下计算机要走人了。
钱?钱自然是没有的,甚至都没有准备。
当然,他也不算白嫖,他刚忽悠那些人自己是这里的贵宾,自然是不用收费的。
这里是企鹅人的冰山俱乐部,他来这也和回自己家似的。
然而他不是要彻底走人,他还是挺好奇这里的蝙蝠侠和罗宾的情况,准备留下来打听打听。
像这种灰色地带,谈论蝙蝠侠的人数比例并不算少——某种程度上讲,会比网络上看到的更有趣。
他戴上兜帽,随便要了一杯鸡尾酒,安安静静地待在一个角落,斑驳陆离的灯光把他和周围的世界硬生生割裂开来。
他就这么听着人们谈论前罗宾的失踪、蝙蝠侠揍人越来越狠、最近冒出来的红头罩雷厉风行的作风。
杰森对此评价是——
一个重复的、刻板的、无聊的故事。
他还在中间随意搭讪了一个人,问对方是否知道卡佩家族一个叫格拉迪丝女人的事情,对方却告诉他,老卡佩早死了,也没听说过她还有什么叫格拉迪丝的外甥女。
只听过她以前英国有个妹妹,在她两个孩子因为车祸死后跳海自杀了。
杰森干脆又开了一罐啤酒,正要饮尽,他前面路过了一个人。
他放下啤酒罐。
对方是没有注意到他的。
那是个穿着夹克的人,头上戴着红头罩,穿梭在人群中,持着枪,既隐晦又张扬,仿佛要去搞什么大事的样子。
“哦。”
杰森眼里溢出一些趣味,他能看出来,这里是红头罩,比他还要年轻,比他还要暴躁。
杰森呷了口啤酒。
他不排斥看接下来的乐子。
为了区分一下,这个世界的红头罩眼睛设定一直是蓝色,也没白毛。
第78章
红头罩今夜出行还算是比较低调的,他最近确搅了不少事情,帮几个小帮派挑起了争端,他从中渔翁得利,最后顺带报了个警,把那些人都送进去了。
他目前为止并未依附任何势力。
他不久前和蝙蝠侠再次发生过一次冲突,他对蝙蝠侠说:哥谭是一座不可救药的城市,只有用哥谭的方式才能使其平稳运行。
他是对蝙蝠侠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
他很快就想把这践行——但绝对的白手起家是不存在的,现在的哥谭地下势力几乎是割据的,蝙蝠侠最多是笼罩在上面的一道阴影。
他可以是恐惧,可那些疯子,不一定怕他。
红头罩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以暴制暴。
哥谭现在势力最大的超级反派,几乎是黑面具、企鹅人、小丑之流。
不提小丑那个疯子,红头罩确实考虑过打入内部的方式渗入其余势力。
只不过他之前和黑面具那起过小小的冲突,遂决意混入企鹅人的地盘。
还有一层原因,他知道企鹅人是怕死的,最近又在招募保镖。
作为哥谭多年来屹立不倒的著名反派,企鹅人的头脑很灵活,他旗下的冰山俱乐部对外是一种帮他洗刷罪名的合法地带,实则为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温床,或者是赌钱、各类交易的场地。
鱼龙混杂,很容易混入其中。
红头罩就这么大摇大摆进来了,这里人特别多,也没几个人怎么关注他。
红头罩虽然在哥谭搅了点浑水,出道秀还算漂亮。但影响有限,在哥谭这个人才辈出的舞台上,戏份多寡还排不上号。
企鹅人是极其鸡贼的,对保镖的考察极其严苛。当年作为罗宾那阵,红头罩也没少给这个老熟人添堵,当然也是或多或少了解他的性格——倘若做他的保镖,乃至成为心腹,是要表现出一定忠心的。
于是红头罩借助他的特殊信息渠道,知晓了今晚有两伙人早有预谋,要在这里搞冲突——企鹅人不怕暴力,但最怕乱,他的场地向来是以「秩序」为第一要义的。
红头罩只觉天赐良机,只要制止这场混乱,他就能给企鹅人留下特别的印象。
隔天估计就能收到企鹅犯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入职offer。
他信心满满。
他看了眼表,现在时间还算早——比那两伙人可能都来得早了。
不过红头罩并没有觉得浪费时间什么的,他可以先去喝杯浓度不算高的酒。
然后静静等着时间流逝,伺机而动。
他更多时候会觉得,如果生命都能被打上廉价的标签,那时间即使如同酒水般挥洒了,也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情。
他感觉有道视线窥探着自己。
红头罩装作漫不经心转头去看,那个方向却没有人。
他竟是犹疑了下,难道是他最近神经有些紧绷了吗?
但他终究是带了更多戒备,前罗宾还是相信自己的素养——在蝙蝠侠培养下的素养。
他摇摇头,朝着调酒师走去。
他要了一杯浓度相当低的鸡尾酒。
蝙蝠侠本来极少饮酒,酒水很多时候会麻痹人都神经、影响人的判断力,记忆力也可能下降,他也是这么教导罗宾的。
以至于前二代罗宾以前在外面喝的几乎都是果汁。
说出去怕全哥谭都要笑话。
红头罩没想到的是,就这么一小会儿,就有一双不老实的手触及到了自己腰上临时别着的钱包。
一个手法相当高明的扒手。
其实他做得算是无声无息,可惜碰上了红头罩。
红头罩条件反射是想拔下枪,把枪抵在对方太阳穴上问问钱包烫不烫手,不论最终如何处理,总得威胁一番。
他想象的画面并未来得及上演,有人比他还快一步,另外一只手握住了那个贼的手。
红头罩侧过身,才发现先他一步抓住贼的是一个穿着红色无袖连帽衫的青年,黑发绿眼,挑染一撮白毛,还戴着洋红色口罩,几乎遮了大半张脸。
红头罩对他第一印象:不像个正经人。
青年抓着扒手,用了力道,那个贼的手一下脱臼了。
青年懒洋洋道:“滚吧。”
扒手估计也没想到平时还算顺风顺水,今天突然就栽了个跟头。
他顾不上喊疼,一溜烟跑了。
如果是让现在异常暴躁的红头罩处理。除非扒手是个小孩,否则他高低还得折损个零件。
红头罩对这个青年,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感谢——他甚至优先怀疑这是个二人配合的把戏。
这种套路太常见了。
青年突然低低笑出了声。
那双翠绿色的眸子蓄满了一种趣味——毫不遮掩的,近乎光明正大地展示了出来。
让红头罩觉得自己似乎被看透了想法。
他可以看出来青年的身手相当不错,力量也不小——他确信自己没有听过这个人,哪怕对方遮着脸。
人有时候对自己反而是最陌生的。
红头罩带着一丝挑衅的语气:“我可没听过您的尊姓大名?”
他内心认定来这的没几个好人——实际上,也差不多是事实,这里几乎是赌徒、剥削者、帮派成员、罪犯的狂欢圣地了。
正常人听到企鹅人名号也不至于来这里。不然一不小心不是送钱就是送命,玩也玩不起。
“理查德德。”青年伸出了手。
“提姆。”红头罩伸出了手,毫不犹豫借了下那个替代品的名字。
他们礼貌性地握了下手。
红头罩隐隐使了点力,但对面色如常,握过来的手稳稳当当的,并没有出糗。
他们松开了手。
“也许,我可以请你喝几杯?”红头罩望了眼青年手里空了的酒杯,打着试探的主意,主动提出了邀请。
“却之不恭。”青年戴着口罩,看不清脸上的神色。
红头罩要了一扎啤酒。
“我是在哥谭长大的,在外地待了很多年,很久没有回哥谭了,但这里还是熟悉的模样。”红头罩如此道,“我前段日子下了火车,停在站台,抬头望向不远处的风景,恍如隔世,一低头,行李不见了——我就知道回到哥谭了。”
“哥谭特色。”青年,也就是杰森附和地点了点头,“能看出你是个土生土长的哥谭本地人,看来你今天又得以体验这种特色。”
红头罩:“你也是哥谭本地的吧。”
“不错,我也是从小在哥谭长大的。”杰森表现很自然,“我现在愈发坚信这是个好地方——它的美丽与罪恶共存,吸引无数人趋之若鹜,不论男人、女人、信仰者、无神论者、活人、死人,没人能幸免。”
红头罩挑眉:“死人也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