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完成你的执念 第204章

作者:淇泮 标签: 快穿 无限流 BG同人

  小霸霸不甘心。

  颜华又说:“你看,这里的执念之魂不止她一个,小霸霸这么厉害,我看看下次我回来,你可以送走多少个?别说一个都送不走了哦!”

  小霸霸一把夺过往生录,哼了一声:“怎么可能!你等着吧!我肯定比上次翻倍!”

  颜华沉重的心情好了一点,嘴角微微勾起,目光柔和地摸了摸他的头顶,下一瞬,便闭眼唤出幻境将她吸入。

  醒来的时候,身下是硬邦邦的木板床,少女十五年的记忆简单单纯,眨眼便吸收完毕。

  换成了颜华的叶素华就着月色看了看四周,糊满了报纸的土墙,狭窄的房间,房间里除了她身下的木板床,就剩下床尽头一只小柜子。

  卧室卧室,还真是一个只能睡觉的小室。

  天微亮的时候,院子里的公鸡开始打鸣,叶素华揉了揉眼睛一鼓作气钻出了被窝。

  一下地,就发现脚下的地面不是熟悉的水泥地,而是有点起伏不平的泥地。再想想这叶家整个屋子,质量最好的,可能就是屋顶那几片土瓦片了,其他都是泥糊的。

  叶素华打开房间的门,往厨房走去。

  现在正是插秧的时候,家里的男人都起得很早,趁着清晨凉快去干活,还能多挣一些工分。

  所以崔红英天没亮就起来烧火给一家人做早饭了,外头公鸡第一波打鸣,听到吱呀的开门声,她还以为是男人和儿子起来了,没想到,灶房门口,进来一个娇小的身影。

  “阿囡,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叶素华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刚刚初中毕业回家来,手头没什么活,又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经常睡不够,一般都睡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才出门吃饭,再做做家务。

  所以贺兰觉得叶素华什么活都不干是很亏心的,叶素华干的和她差不多,不会累坏人,却也是满满当当的一天。

  但是对于身为婆婆的崔红英而言,自己女儿小了好几岁,干的活都比你多,你这个当人媳妇的,嫁进来连这点活都要我催着点着,我怎么就不能说你了?

  她不是不让小女儿干活,她就是心里气,一个闲着,一个忙进忙出,直喇喇的崔红英经常就赌气让女儿停下,赶着贺兰去把活做了。

  偏偏,贺兰不觉得自己有错,还因此恨上了婆婆和小姑。

  当下不是以后高速发达的社会,如今的农村,女人能顶半边天半点不虚,村里的女人,不仅家里家务活全包,还和男人一样下地,夏天的时候,男男女女都被晒得黑得发亮,没有一个躲过劳动的。

  所以,贺兰对婆婆小姑的怨气其实没什么道理,家里穷,谁都不能轻松,要是贺兰真的勤快,崔红英是个嘴硬心软的,反而会劝她歇一歇,这一点,后来贺兰就发现了,还利用了崔红英的心软,再没真的辛苦劳动过。

  脑中想了很多,不过也就是走到灶台的一小段路,叶素华拿起锅边的几个蒸熟的老南瓜,一边切成小块一边回应:“睡不着就起来了,现在天日越来越长了,早点起也好,能多干点活!”

  崔红英脸上露出了笑容,又是心疼又是高兴,嘴里埋怨:“什么活缺你一个了?能睡就好好睡觉去,以后有你干活的时候!”

  嫁了人,可就不会有家里的轻松日子了。

  叶素华笑笑不说话,原主就是一个乖巧软糯的妹子,家里存在感不高,但是因为上头都是哥哥,所以哪怕再安静,也不会被家人忽视。

  番薯粥好了的时候,叶家的男人们全都收拾好了农具,就等吃饭出门了,走进灶房看到女儿/小妹竟然一早在做饭,全都和崔红英一样的反应,叶素华少不了又解释一通。

  早餐是老南瓜粥和玉米饼,不像后世备受追捧的粗粮点心,现在的老南瓜粥和玉米饼说实话真的是难以下咽。南瓜粥全都是南瓜,糖是金贵东西,绝对不放的,口感甜不甜淡不淡的,勉强可以安慰自己说是健康饮食,玉米饼却粗得剌嗓子。

  叶素华小口小口地就着南瓜粥吃着,叶家的男人们却大口大口地飞速消灭了一盆,嘴里还塞满了饼子,一个接一个急匆匆地往外走。

  叶素华看得有些不好受,顿时觉得手上的玉米饼也没有这么难吃了。

  终于吃了一个饼,喝光了一小碗南瓜粥,叶素华把灶上温着的早餐端出来,往东侧屋走去。

  东侧屋住着她阿奶,前几年时局很乱,本来三代贫农身家清白的叶家被同村一个和他们家有矛盾的人报复,借着半夜抓“臭老九”的时候,公报私仇地打了叶家人,两个老的被打成重伤,阿爷几天后就去了,阿奶腿断了,几年下来彻底不能行走。

  所以,叶家的重担不只是几个半大小子,还有个常年瘫痪的老人要照顾。

  阿奶看到叶素华给她送早餐,满是皱纹的脸上顿时漾起了笑意,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在笑。

  叶素华看得乐了,原主在这个家里还真是宝贝,对比之下,可见原主的惨死,对这个家是多么大的创伤。

  老太太没牙了,只喝南瓜粥,叶素华下不了口的粥在老太太嘴里仿佛好吃得不得了,她一边笑眯眯地吃,一边还同叶素华说话,什么你爸你哥下地去啦?今天你起得特别早帮你妈做饭啦?

  絮絮叨叨的,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却也体现出,老太太一直关心着外边的动静呢!

  叶素华耐心陪她聊着,等她吃完了,又回来帮她收拾了床铺和屋子。就这样,又把老太太高兴坏了。

第223章 那个年代3 重生又重生

  崔红英送走了男人们,把灶上的活收拾好后也出门劳动赚工分去了。叶素华送阿奶屋里出来, 整个家里就剩下了她一人。

  她扫了一圈院子, 不像她某一世的农村生活,农家小院里养鸡、开菜地, 自给自足的,现在什么都是公有的,想要养鸡养猪都要大队集体养,每家每户都不能自己养殖, 要是被发现了, 没人举报没关系, 一旦被举报了, 就是严重的思想问题,是要被集体开大会批斗的。

  别人家可能会偷偷养, 他们家,叶建华宁可偷偷去打猎也不会养,因为当年叶家阿爷和阿奶的遭遇, 也因为当初那户人家还在村里好好呆着,还养了一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儿子。

  不过不用养鸡养猪, 呆在家里也不会是闲的, 一家人的衣服全都是原主洗的,然后针线活也都是她做的,这针线活主要是打补丁,或者改衣裳。大哥穿三年,二哥穿三年, 三哥再穿三年,人家说,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她不仅要缝缝补补,三兄弟身材不一样,叶素华还要给改一改。

  在她替换成原主前,原主还想着要学做菜,打算把家里煮饭的活儿也都承担下来。

  如今的叶素华,绣工不在话下,做菜更是熟的不能再熟悉,什么事到她手里都是事半功倍,不过一个上午,就把叶家当前要穿的衣服全都收拾好了。

  还在崔红英赶回来的时候,把饭也做得差不多了。

  崔红英惊讶不已。

  叶素华解释说其实之前早就看会了,就是一直不敢做,今天试了一下,果然不难。

  于是,难得的一天,崔红英满头大汗地回来,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脸,然后和女儿说说笑笑地把剩下的活儿做了,等男人们回来吃饭。

  这一天,叶家特别其乐融融,连吃得都要吐了的南瓜粥都被他们吃出了新的滋味,直夸叶素华做的饭好吃。

  下午没了家务活的叶素华提出和崔红英一起去做活,原本不同意的一家人最终没有拗过她,千咛万嘱地带着她去了。

  到了田头,到处一片干得热火朝天的模样,其中某一处,大概十来个人,明显和其他的村人不太一样。

  同样是挽着裤腿插秧,他们看着总显得似乎更加注意一些,不像村里人,叶素华默默看了一眼她家干得起劲的大哥,蜻蜓点水一般,又快又整齐,动作是干净利落,但是满脸又是汗又是泥,都不带擦一下。

  崔红英见她特别关注几个知青,脸色僵了一下,盯着她说道:“别看他们斯斯文文的,不中用!全都是花架子,你可别像前头的阿花一样,看上这种对象,以后有的苦头吃!”

  叶素华收回视线,好笑道:“妈——你胡说什么呢!”

  边上的三哥叶建军凑上来:“就是,阿囡早就和学军定亲了,怎么会看上那些小白脸!”

  叶素华更怒了:“三哥!”

  叶建军嘿嘿笑:“害羞啥,等学军当兵回来,你们就能成亲了,他走之前可是和我保证过的!”

  叶建军和叶素华那未婚夫同龄,读书的时候是同班同学,又是左右邻居,关系好得不得了。

  叶素华翻了一个白眼,夺走他手里的秧苗就蹭蹭蹭往田里趟。

  崔红英瞪了小儿子一眼:“胳膊肘往外拐的臭小子!”赵学军说娶就娶?他们阿囡有这么廉价吗?

  叶建军摸了摸鼻子,转移话题,冲着叶素华喊:“阿囡你第一次插秧,三哥不教你你会?”

  叶素华哼了一声,用事实打他脸。

  叶建军瞠目结舌,他小妹那架势竟然还真的会,不仅会,试了几次手后越来越熟练,比他还强了!

  叶建军摸了摸脸,有些烧得疼。

  叶家这边,兄妹之间打打闹闹,知青那儿,也有人关注着他们,尤其关注埋头苦干肌肉健硕的叶建华。

  眼看着叶建华终于觉得累了,停在田埂上歇口气,贺兰放下手里的秧苗提起自己的军用水壶走了过去。

  他们俩在处对象,全村都知道的事情。

  叶建华也看到贺兰了,看她袅袅婷婷地走过来,眉眼都柔和了下来。

  他从来没想过能和大队里的知青处对象,因为他很有自知之明,这些知青都是城里来的,有的人家里条件很不错,虽然说是说来农村学习,实际上,他们没一个真的喜欢农村的。

  他们哪怕最忙最累的农忙时节,也要保持衣裳的干净,也要捧着一本书,读几句伟人语录,发表一番慷慨激昂的感慨……叶建华看得明白,这些人坚持最后的底线,就是为了把自己和他们这些泥腿子区分开。

  但是无意中和贺兰认识后,他发现贺兰很不一样,她说城市也有穷人,也有吃不上饭的,农村人反而比那些城里人好多了,至少饥荒的时候还有地,地里至少有东西。

  她家里重男轻女,来插队后就再也没和家里联系上……

  她没有那些知青的高高在上,却又有着读书人的那种独特气质。

  叶建华一边同情贺兰一边放下心里的距离,和贺兰熟悉起来,再后来,贺兰对他无微不至,甚至隐隐有那方面的意思,叶建华自然就心动了。

  可他不知道,这都是贺兰为他量身定制的,她了解他,所以句句说到他心坎上,仿佛是他的知己,直击他内心。

  叶建华是个死心眼,他认定的人,除非彻底失望,否则不会轻易放弃或变心。

  现在两人已经在处对象了,叶素华还没想到更好的办法,可以让他们分开。如果贺兰真心对叶建华也就罢了,她不是,她只是看上了叶建华以后的身家。

  她接受了原主的记忆,很清楚自家大哥的性格,知道真相的叶建华,绝对不会喜欢上贺兰!要是他知道敬爱了一辈子的妻子还是害死亲妹的人,他绝对会痛苦不堪。

  所以,哪怕没有好办法,叶素华见贺兰凑上来,第一时间就走到了大哥身边,递上温开水:“哥,你喝水,多歇歇!”

  叶建华的注意力被妹子吸引回来,眼神柔软,高兴地“恩”了一声,接过她手里的水大口大口喝起来。

  贺兰拿着水壶,有些尴尬地停在了不远处。

  不过她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早就经历了几十年人生,她的脸皮比当下小姑娘厚多了,半点没有觉得尴尬害羞,只顿了一顿,就继续带着点羞涩笑意往这里走。

  叶素华只装作看不见,牢牢占住叶建华身边的位置,他另一边放着箩筐,贺兰来了也没处站。

  “大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回去做给你吃!”

  叶建华没发现妹妹的小动作小心思,听到她的话还有点好笑,家里就那么点粮食了,还能做出什么花来?但是小妹第一次上厨,他不能打击她的积极性,十分认真地回答她:“做南瓜糊就好了,等到这阵忙完了,我带你去镇上。”

  贺兰张了张嘴,还没出声,叶素华脆生生的声音先响了起来:“好啊!回去我就问妈,家里还有没有布票。”

  叶建华虽然有心想和对象聊聊,但是妹妹就在边上,他一不想冷落了妹妹,二嘛,别看他魁梧粗壮的,谈起对象来,他也是很窘迫害羞的,在亲妹面前,他实在放不开和贺兰聊天。

  这却气坏了贺兰,只觉得这个前世印象就不好的小姑果然讨人厌得很!还有叶建华这个二愣子!女朋友在边上,他连一个正眼都不给!以后非得好好调教他不可!

  集体干活,三三两两偷懒的很多,贺兰还想等到叶素华走的时候,单独和叶建华聊两句,但叶建华却不是偷懒的人,明知道卖力干活赚到的工分比偷懒的只多了小半,叶建华也从没有偷懒过。

  一个是这小半工分也是工分,以后丰收分粮食就能多分一些;另一个,前头说过,他是个实心眼,就见不得偷懒耽误庄稼活,影响了以后的收成。

  叶建华第一个中断了聊天,对贺兰说了唯一一句话——还是和叶素华搭着的——让她们回去继续劳动。

  叶素华高高兴兴地应了,贺兰脸黑得不行。叶素华当做看不见,还笑咪咪地冲她挥手:“贺兰姐你回去干活吧,我看陈知青他们还没歇过呢!”

  贺兰气得,扭头就走,心里把这未来的小姑子骂了几百遍,只觉得叶素华比她前世渣男家里的小姑子还惹人厌!

  叶素华在她扭身后,笑意慢慢放下来,看着她的背影,确认,贺兰已经重生了。

  第一世的贺兰,哪怕是为了嫁给本地人不用吃苦有依靠,也没有对大哥叶建华这么贴心过,最重要的是,早就活了一世的贺兰,身上没有了这个年代的纯真和羞涩。哪怕她装着羞涩,眼睛却是骗不了人的。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叶素华冲了冲脚上了地,她要赶着回去做饭,核算工分的事情,到时候记分员会把那点聊胜于无的分直接算到叶建华头上。

  刚确认了一个重生者,叶素华脑子里不停运转,想着怎么拆散贺兰和大哥而不让大哥受到伤害,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第二个人出现了。

  叶秀秀从小道上过来,看见她就乐呵呵地冲着她挥手,还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叶素华顿了一顿,她这个地府的一部之长,看到这样的叶秀秀都陡然心口冒冷气,总觉得像被厉鬼缠上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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