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伯莎 第26章

作者:红姜花 标签: 女强 BG同人

  赛克斯是《雾都孤儿》里的一个反派恶棍,隔壁玛丽也有出场,san0发疯摔死的那个。

  回应一下昨日评论区的问题:

  【这个费雪是我想的费雪吗?】虽然我很喜欢费雪小姐的衣品,但是这个费雪夫人是原创角色23333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至少是贵族和普通地主的差别吧?】达西没有贵族头衔的。大家不都是很爱傲慢与偏见吗!怎么这种基础人设都能记错啦。和简·奥斯汀同时代卢梭的《新爱洛依丝》讲述了一名贵族少女和平民教师的爱情故事,只是这么一个爱情故事就具有了在外国文学史的教科书上单独列出来成为考点的地位(不要问姜花怎么知道的,毕业到现在我甚至都能给大家表演一个现场背诵知识点)。说实话我还是挺希望达西是贵族来着,如果达西是贵族,《傲慢与偏见》还是女性作家的作品,其文学价值会比现在高出无数台阶。当然了,现在也很高啦。

  【姜花家的猫叫哈根达斯?】大名姜雪糕,哈根达斯听起来更气派不是吗!

  【欢乐街女王+包租婆双重形象在我脑海中疯狂组合,就是我心目中的伯莎了】前一个挺好的,后一个……这位妹妹你是魔鬼吗!笑死我了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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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入V三更!

  放一下宣传,我的微博:@红红红姜花,可以来找我玩。

  下一本文的话,姜花有点想写修仙文,但……是赛博朋克修仙!考虑到市场,所以加了点热题材元素,但是我想写的还是草薙素子or阿丽塔御剑飞仙这种科学技术和古风仙侠并存的故事,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先到我专栏收一下预收,文案我放在下面了,如果不感兴趣的话,我的专栏还有其他预收可以看看!(顺便都点进专栏了就顺便收一下姜花专栏呗,诶嘿~)

  《主角光环下我逆天改命》

  (本文赛博朋克修仙世界观,你将会看到:义体改造人御剑飞行,墨家机关师操纵合金机械体,上古神兽化身变形金刚,两个剑修单挑其中一人掏枪等等画面。如果不能get到设定,可随正文展开体验!)

  太微宗夏家次女夏知瑶偶然得知,自己不过是一本书中角色,且是一个“备选项”——

  当年姐姐病弱,几近夭折,为了防止宗门后继无人,夏知瑶才得以降生。而姐姐夏知霄则被异世界的灵魂取而代之,有惊无险地长大成人。

  十五年来,即使夏知瑶比姐姐更优秀、更努力,却始终遭人厌弃、不被重视,只因惨遭鸠占鹊巢的“姐姐”是某本书中的主角。

  而当夏知霄遭人陷害,需要至亲之人的心脏移植时,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她。

  按照原书剧情,夏知瑶因嫉妒自己的姐姐而走向恶毒女配的道路。

  而如今,她握紧了自己手中的剑:“我可学古人那般削骨还父、剃肉还母,但从今往后,我夏知瑶的生死与你们再无关联,我要闯出属于我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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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阁楼上的疯女人24

  024

  四目相对, 理查德愣在了原地。

  站在远处的女士一袭冷色长裙,蜜色的面孔上五官凌厉且美艳,一双眼睛冷冰冰地盯着他瞧,那双眼睛……

  过分浅的琥珀色眼睛中混杂着明亮色彩, 近乎金色,即使她神情冷淡, 视线也因为这双眼睛而灼灼逼人。

  理查德·梅森的妹妹也有一双这样的眼睛。

  但是他的妹妹已经疯了十年,上一次理查德见到她的时候,她披头散发、形容枯槁,抄起利器欲图朝着理查德的心脏刺去。

  他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伯莎清明冷锐的模样了,而且理查德·梅森再也没有机会。

  因为他的妹夫爱德华·罗切斯特对他说, 伯莎在一场纵火中烧死了自己。

  理查德只来得及参加了妹妹的葬礼,这几日来他始终悲恸得不能自已。离开桑菲尔德庄园后, 他总是能梦见伯莎,梦中的伯莎神智清明却不发一言, 她只用一双暗金色的眼睛看着他, 似是控诉, 似是愤怒, 似是在质问他, 身为兄长,为什么不救她?为什么要放任罗切斯特囚禁她?

  而现在,理查德·梅森几乎以为自己身在梦中。

  那一刻他的心脏激烈地跳动起来:万一,万一伯莎没有死,万一伯莎只是逃走了呢?

  “女士……女士!请等等!”

  理查德仓皇地迈开步子, 大喊出声。

  已然转身的女士再次停住步伐,她重新回头时,冰冷的表情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针对陌生人的礼貌:“先生,你有什么事吗?”

  理查德一时无措。

  他慌乱开口:“抱、抱歉,女士,你长得……很像我的妹妹。”

  女士灿然一笑,她一勾嘴角,眉眼之间饱含风情:“真是拙劣的搭讪方式啊,先生。”

  “不,不是的!是我的继妹,我们有着同一个父亲。”

  “是吗?”

  显然这位女士并没有相信他的话,她漫不经心道:“那你可以回家将这个有趣的故事转达给你的继妹了,先生。”

  说完,她毫不留恋地离去,仿佛理查德·梅森真的是一个出言搭讪的陌生人。

  伯莎知道他不会穷追不舍,这般冷漠会让他尴尬,而理查德最怕的就是在女性面前尴尬。

  走进巴克莱先生的办公室,伯莎才在暗地里松了口气。

  这可真是太惊险了!

  伦敦这么大,偏偏伯莎在银行里碰见了他。

  面对那张苍白的面孔,伯莎只觉得自己都要忘记怎么呼吸了。

  幸好理查德已经整整十年没见过伯莎·梅森正常的模样,一个女人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且中间过着那般非人的生活,不论是气质上、还是容貌上,伯莎都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

  他没认出她来,谢天谢地。

  “原谅梅森先生吧,马普尔小姐。”

  巴克莱先生误会了伯莎复杂的神情,宽慰道:“他刚刚痛失爱妹,已经魂不守舍好久了。”

  这么难过啊。

  其实在伯莎·梅森有限的记忆里,她这位同父异母的兄长人还不错。理查德生性善良懦弱,虽为伯莎的境遇痛心,但也无法为其做什么。只能说是跟他的妹夫罗切斯特保持联络,定期去看望他。

  看在罗切斯特被骗婚之后,依然能和理查德做朋友的份上,足以证明梅森家的长子确实是个无可挑剔的人。

  哪怕伯莎并不领情,每次都想着捅死这位前去探望的兄长,理查德也不曾退缩过。

  但这份关心对于遭受十年囚禁的伯莎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原身希望和过往的一切断绝关系,如今的伯莎觉得还是尊重这具身体的原本意愿为好。

  因此,面对巴克莱先生的话语,她侧了侧头:“我很抱歉。”

  巴克莱先生一笑:“你不介意就好,小姐,不如我们进入正题吧?虽然是福尔摩斯先生向你推荐了我,但是否信任我,还得看你,不是吗?”

  “巴克莱银行名声在外,哪有不信的道理。”

  “区区小银行罢了,”巴克莱先生说道,“无非就是占着我的祖先早早做了金匠,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句话看似谦虚,实则巴克莱先生却格外骄傲。

  所谓金匠,顾名思义,在最开始就是制作并销售金银餐具、打磨修复金器货币的匠人。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到17世纪起,金匠们纷纷开设了存储金币和信用贷款业务,这便是早起的银行活动了。

  到了维多利亚时代,经历两次工业革命的英国近乎全球制霸,资本主义经济徐徐上升,金融行业也随之繁荣昌盛。这批金匠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早期的私人银行家。

  因此,巴克莱先生说自己祖上是干金匠的,约等于说自己是银行世家,有经验、有财力,也有底气。

  伯莎心领神会,而且是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介绍了巴克莱银行,要是这也不靠谱,那恐怕整个大不列颠也没靠谱的银行家了。

  “既然是金匠世家,那我更没什么可置喙了,”伯莎笑道,“那么是否容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哦,这点福尔摩斯先生已经托人嘱咐过了。”

  巴克莱先生扶了扶镜架,而后从办公桌上翻出来一本档案: “对于你父亲在美国发生的事情,我很抱歉,小姐。但在美国乡下生活,就算有钱也买不到什么东西。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到底不如伦敦,回乡着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不是吗?”

  “……”

  行吧。

  伯莎本以为自己就够大胆胡诌了,没想到迈克罗夫特先生更胜一筹。从路易斯安那州回来的失孤小姐,难道伦敦的银行家还能查到美洲大陆的乡下去?要知道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银行会计还得手算记账呢。

  “既然如此,我就不费口舌了,”伯莎顺杆爬,“让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吧。”

  “没问题,小姐。若是福尔摩斯先生没记错,你的家乡在圣玛丽米德村,是吧?”

  “是的。”

  几天之前,伯莎已经将看中的房屋合同交给了托马斯,由他第三次于圣玛丽米德村和伦敦之间周折,终于买下了村子里的一处房产。

  没想到这处房产,现在就派上了用场。

  “那太好了,”巴克莱先生笑道,“有房产证明,你的信用度会好出许多的。至于其他事项,从美国回来,你可带了什么支付凭证?”

  她当然没有。

  巴克莱先生这么一问,是因为银行与银行之间也是有交易的。若是伯莎在美国当地的银行有开账户,她可以申请一份支付凭证,拿着这张凭证同样可以在巴克莱银行进行贷款业务。

  关键在于伯莎又不是真从美国来的,她哪里去掏什么凭证。

  “我暂时不需要贷款,”于是伯莎直截了当地开口,“倒是想存点钱。”

  “当然没问题。”

  巴克莱先生略微一顿,却没表现出惊讶:“小姐你想存多少?”

  伯莎:“三千英镑左右吧,只是今年。我的一位朋友还欠我不少钱,后续还会有。除此之外,我对债券和股票也略有兴趣,先生。”

  买了两块地皮,再加上圣玛丽米德村的房产,前前后后伯莎已经花了三千英镑了。加上罗切斯特随后又寄来了一千英镑,伯莎手中还剩下五千余支票加现钱,她觉得手中赞留一千英镑就好,这已经够她继续挥霍了。

  巴克莱先生点头:“我会派人随你去白马酒店取钱,马普尔小姐。至于投资方面,你若是有意向,我倒是有一些消息可以分享给你。”

  “那最好不过。”

  金融方面的事项略略有些触及到伯莎的知识盲区了,只恨自己当记者的时候没怎么追踪报道过金融案件。但这问题不大,不求发大财,根据银行家的建议进行有序投资,保证略有收入即可。

  况且,伯莎的野心不在于此。

  她的野心嘛……

  和巴克莱先生的首次会晤还算成功,伯莎顺利地在银行“开户”之后,回到白马酒店,将支票钱款转交给跟随而来的银行会计,接着就提笔写了封信。

  “你在做什么,伯莎?”

  看到伯莎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简·爱小姐略略有些诧异。要知道平时里伯莎并不是一个热爱动笔和的人。

  “写封信给托马斯·泰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