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初七
兰忻影瞪了一眼自家弟弟,这小子,怎么就这么二呢?
跟个二愣子似的!
“哦。”
兰忻墨也终于反应过来,啊,自家公司马上要没了啊?
“噗……”林小满在一旁都被姐弟俩逗乐了,“你们要装不和也可以啊。”
“反正我到时候收购了公司,身份也不会对外公开,对外,主事的人还是你们爸爸。”
“到时候看,只要你们姐弟一出现,就会有无数想出名的人以各种理由接近你们。”
“都不用你俩装不和,说不定就会有那种别有用心的人,来挑拨你俩的关系。”
“当然,这也是在兰姐姐毕业后也会公司上班的前提下。”
如果不回国,人家吃饱了撑的管你一个在国外的大小姐?
当然是讨好将来会掌权的那一个就行了。
“那应该不至于。你们别看我跟我弟弟在不同的国家上学,但我们俩感情还是挺好的。”
兰忻影此时非常有信心,自己和弟弟关系很铁。
但未来的事儿,谁又说得准呢?
他们逛了潘家园一下午,林小满的目光第三次落在同一个地摊上的时候,连孔雀这么大大咧咧的性子都察觉了。
“怎么,你有喜欢的?”
她这来来回回逛好几趟了,如果不是喜欢,吃饱了撑的啊?
“没有,我就觉得有个东西,有些眼熟。”
林小满说着,走了几步,来到那个摊子边蹲下。
“老板,您这儿怎么还卖旧书啊?”
“小姑娘,你别看我这儿的书破旧。但都是好东西啊,你识字儿吧?看我这书的封面,上面写的什么?”
老板是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他左手竟然断了一指,把手往林小满手上递的时候,自己很快就把手缩了回去。
“鉴宝秘笈?”
林小满还没拿呢,孔雀一把将书抢了过去。
“这还是手写体啊,谁写的这是?”
“真是什么秘笈,那我看了不成鉴宝大师了?”
“还鉴宝秘笈呢!”
“大叔,您不知道吧?外头现在书店就有这玩意儿,那些书的纸张比你这个好多了,还都是印刷体,看起来也清楚。不像你这个……”
说着,孔雀还翻看了几页,竟然还有被涂黑的地方,也不知道是不是墨水儿洒上面了。
“您这也太不走心了,就算是摘抄本,起码也找个字写得规范一点的吧?”
“就这书法,虽然写得也不错,但看起来费眼睛啊,现在官方出书,都是正楷啦!”
孔雀决定这个摆摊子的也太好笑了。
是不是很少接触外面的世界啊,感觉他还活在七八十年代似的。
“是吗?”
中年男人坐在小凳子上打瞌睡,听孔雀这么一说,只略微掀了掀眼皮。
“当然了!您就算要卖,也花点儿本钱,找个印刷厂,给印刷一下吧?”
“抱歉啊,我可能是太久没见过世面了,和外面的世界脱节了。”
男人笑了笑,
“但我这些旧书,也只卖有缘人。比如,这个小姑娘。”
“你要多少钱一本?”
林小满把书从孔雀手里拿过来,翻看着里面,字迹越看越眼熟。
看到最后一页的落款,更是睁大了眼睛。
“泰山,于1957年书。”
这不是,师父的字吗?
师父姓董,名成瑞,字泰山。
“老板,您这手札,是从哪里得来的?”
【577】小师妹,齐神仙(一更)
“这手札啊?”
老板终于坐直了身体,笑呵呵,
“是传家宝呢。”
这人……林小满也笑了。
“谁舍得把传家宝卖了?”
“谁家的传家宝这么充满顽童志趣啊?”她翻到最后一页,上面不仅有师父落款,还有一只猫的爪印。
猫爪印记染了墨汁,要么是猫调皮了,要么就是人为。
林小满可不认为,师父连一只猫都打不过,会那么不小心让猫一脚踩进他的墨汁里?
所以,这肯定就是故意的了。
她仿佛看到了师父把一只肥猫的爪子按进墨汁里,然后又举着人家的爪子在手札末尾留下这个爪印,代替了他自己的印章。
那只肥猫全程都在叫着“喵喵喵”(不要!不要!不要啊!)。
“小姑娘也觉得这个猫爪印很有趣啊?”说着,他又用一种带着拐卖儿童的语气对林小满道,“我家里还有很多他的手札,你如果喜欢,我带你回家挑啊?”
“你家有很多,这同一个人写的手札?”
林小满愣了一下,突然冒出一句,
“你该不是以前抄过别人家吧?就是那动荡的十年里?”
这下,轮到老板愣了,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算是知道,为什么偏偏是她了。
很有意思的小姑娘。
林小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手里有师父亲手撰写的手札,却知道,他摊子上摆的东西,看似破烂,实际上都是好东西。
这潘家园,果然是藏龙卧虎啊。
“老板,你这手札,一共多少本,我全都要了。”
既然是自家师父的东西,自是要买回来的。
不管是怎么到了人家手里的,碰见了,就不能让它继续流落在外。
“手札有点多,我也没数。小姑娘如果有空,去后街胡同三号拿,我恭候大驾。”
“小满……”孔雀在后面急了,就连她这么大大咧咧的性子,都知道不能随便去陌生人家。
还去他家里拿,万一他把人关家里,再让小满联系父母拿钱去取人怎么办?
“放心。”林小满捏了捏孔雀的手心,以示安慰,又看向那老板,“不知道老板这手札的价钱怎么算?”
“不识货的觉得它拿去添柴都煮不熟一锅粥,识货的觉得价值千金。小姑娘以为该怎么算?”
孔雀嘴角微撇,刚想插话,就被林小满看了一眼。
虽然只是淡淡的那么一眼,却让她仿佛看到了清远哥哥。
他不怒自威时的模样。
后来,当林小满站立于巅峰时,孔雀才感慨:原来,有的人,天生就是驭人的,随便一眼,气势就比别人强。
“那价值千金的东西,老板可舍得卖?”
“俗话说,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小姑娘既然识货,我自可做个顺水推舟之人。”
“既然如此,我晚上上门取书,不知道老板方不方便?”
“随时恭候!”
林小满谢过老板,就和孔雀他们一起离开了。
兰家姐弟只逛了一会儿,就买了不少东西。
不过,跟着林小满逛了这两天,他们已经不会那么容易被骗了,至少,学会了讲价。
虽然买的都是些工艺品,但对于兰家姐弟来说,还是相当满足。
“我这个头饰,耳环这些都是买回去送给国外的同学的,她们向往我们华夏文明,更对这些仿古首饰感兴趣。我算是投其所好了。”
兰忻影并非光知道学习,和同学相处,也很重要。
所以,她每次回国,再次回学校的时候都会给同住的好友或者关系好的同学带一些小礼物。
不管是什么,总是很能抓住大家的好奇心与兴趣。
这也是,她在学校混得如鱼得水的原因。
“小满,刚刚你跟那个老板说那么多做什么?就他那破书,还是手写本,能卖什么钱?”
“还好意思说什么不识货的人拿去煮粥都煮不熟,我看那破书本来就只能拿去当柴火烧了。”
“都什么年代了,还卖手抄本,真以为是什么武功秘笈呢?”
孔雀可不知道那破书是林小满师父写的,更不知道,那还真是宝贝。
而且,是可遇不可求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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