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名门锦绣 第122章

作者:楚倩兮 标签: 长篇言情

纪泓煊起身走了两步又退回来,问纪泓焕:“五哥,咱们的行囊放哪了?”

“最东边那间屋子。”

纪泓煊大步走过去,不一会儿就捧了一件大氅过来。他递给纳兰锦绣,笑着说:“你自己来这儿也有些日子了,就不晓得晚上冷吗?”

纳兰锦绣一怔,她还真没觉得晚上有多冷,即便是出去,穆离也会让吉祥给她多加衣服。所以,她到现在都没有那个意识。一想到穆离,她心里又有些不太好受。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她现在不管做什么,都习惯了穆离在她身边,或是离她不远不近的站着。

“你不是冷了吗,怎么不穿?”纪泓煊问她。

纳兰锦绣没回答,手里抱着大氅,心思仿佛不在这儿。纪泓煊暗叹一声,这丫头也不知道是想到什么事了,这般入神,就连他同她说话都没听见。他只好拿过她手里的大氅,给她披上。

纳兰锦绣回过神来,看纪泓煊正在低头给她系大氅上的带子,默了默。少年俊秀的侧脸,被火光映衬的一片柔和,她忽然觉得这个场景无比熟悉,金陵城里有个人也是这般照顾着她,她小声说:“谢谢六哥。”

“你跟我客气什么?搞得我都有些不习惯了。”

纳兰锦绣笑了,觉得他现在说话的神情,还和在金陵城的时候一模一样。其实,也只是过去了一年多而已。她在这一年中发生了很多变化,比如喜欢上了三哥,又离开了他,这让她总觉得时间好像过去了很久,因为每一刻都是很难熬的。

纪泓焕抬了抬眼皮,他了解自己的弟弟,来北疆的这一年多,他们都成长得飞快。金陵城那些富贵繁华却又危机四伏的日子,似乎已经离他们很远,他们现在都很适应在北疆。

记得刚来的时候,六弟就像脱了缰的野马,看哪都是新鲜的。每到一个地方他就会说,这是锦儿的家乡,她却还没有我这个异乡人熟悉,以后她回来我可以带她四处逛逛,让她领略一下大北疆的风情。后来他们正式进入了部队,开始执行一些小任务,虽然不是正面面对敌人,但也总有交锋的时候。六弟第一次杀人,还是为了救他,那时他的反应很平静,他说这一刻他已经在心里预演过无数次了。

他也以为弟弟能够顺利接受,毕竟战争就是这样,血腥厮杀,你不杀别人,别人就要来杀你。为了活下去,只能不停的击败你的对手,杀掉你的敌人。但是那天晚上,纪泓煊还是发了噩梦,只不过他喊的都是锦儿。

纪泓焕也是那个时候才确定,他这个看起来神经大条,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弟弟,喜欢上了徐锦笙。也是,他们在金陵的时候,相处融洽,彼此扶持,那种祸福同享的情感,大抵是他这种局外人永远都不会明白的。离开金陵城的时间越久,他们成长得就越快,而存在在那里的人和事,就仿佛是上一辈子经历的东西,很熟悉却又很遥远。六弟没再提起徐锦笙,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再喜欢也终究是一场空想,毕竟身份不般配。

徐锦笙是镇北王府唯一的郡主,父兄爱若珍宝,即便以后要说亲,大抵也会是侯爵之类的人家。尤其她容貌生得好,性子也是挺讨人喜欢的,再加上这样的身份地位,就是皇子都能配得上。哪里是他们这种,商籍出身,还是庶出子弟的人可以肖想的?

123:纪氏双杰

纪泓煊的想法和纪泓焕的一样,他也曾认清事实,告诉自己他配不上她。可当她真正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觉得自己没办法放弃她。都说少年人的喜欢很浅薄,最容易让人淡忘,可他自己很确定,他只是闭口不提,却是把她藏在了心里。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如果你心里有三分喜欢一个人,恨不得时时挂在嘴边上;如果你心里有五分喜欢一个人,就会偶尔提起;如果你心中全心全意只喜欢一个人,就不舍得说了,只想偷偷的留在心里。

他出身低又怎么样?三哥还是商籍出身,不是靠着自己寒窗苦读,一步一步走向朝堂,成了不可忽视的二品大员,大宁国立朝以来最年轻的阁臣,最有政绩的刑部尚书,如今他权柄在握,整个宁国的女子,又有哪个是他配不上的?三哥可以,他也一定能够做到。终究有一天,他也会成为一代藩王,封疆大吏,他也会守护一方土地,被人景仰。到时候,又有谁能说他配不上她?

伙房的士兵送来吃食,是一个很大的白瓷碗,里面装了热腾腾的米饭,还有一些肉和青菜,纪泓煊和纪泓焕人手一碗。纳兰锦绣吸了吸鼻子,觉得这味道还挺香的。

“你干嘛,想吃?”纪泓煊问。

“不怎么想吃,我都用过晚膳了。”

“那我可就不管你了。”纪泓煊低头正要吃的时候,又看见她眼巴巴的瞅着自己。

他笑道:“分你一半行不行?”

纳兰锦绣两世为人,却都是锦衣玉食的,从来没吃过苦。可能因为平时的吃食太精致,她现在竟然觉得他们行军的饭很香,闻起来就很有食欲。她想到哥哥一向是和士兵们一起吃的,在镇北王府似乎没有那么多规矩。只不过她毕竟是女子,又贵为郡主,这样和大伙一起吃饭,不知道传出去会不会被人笑话?可她确实很想尝尝,而且上次在揽月楼吃的全鱼宴,好像也是和大家伙一起吃的。应该没什么事的吧!

“你要不要?”纪泓煊见她半天不回答,又问了一遍。

纳兰锦绣点头,他便让人取来一个空碗,把自己的饭菜分了一半给她。纳兰锦绣指着他之前的那只碗,问是不是他自己的餐具。纪泓煊点头,他们每个人都得把自己的餐具带好,如果搞丢了,行军途中一时又补给不上,就真的只能用手捧着吃了。纳兰锦绣又指着他的碗道:“那我要你那只。”

纪泓煊噗的一声笑了,道:“第二只碗是新的,还有筷子。”

纳兰锦绣怕他耍自己,半信半疑的:“真的假的?那这碗长得都一样,你怎么知道就是新的?”

“不一样。”他把两只碗递到她跟前,道:“你看,第一只碗是有名字的,而第二只碗什么都没有。”

纳兰锦绣一看,确实如此,纪泓煊的碗上,刻了一个小小的煊字,而另一只碗却是光滑可鉴,上面什么都没有。纪泓煊冲她扬了扬下巴,得意地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嗯。”纳兰锦绣接过那只碗,秀气的吃了一口米饭。

“我处处为你着想,你怎么连声谢谢都不说?”

“谢谢六哥。”她不情不愿的说。

“哈哈哈,不谢不谢,举手之劳。”

纪泓焕一看弟弟得意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无奈道:“你倒是很会邀功。”

纳兰锦绣抬头看纪泓焕,他道:“你是咱们镇北王府的郡主,玄甲军中总有人认得你。”

“嗯?”

“而且王府里本就没有女眷,除了你,就只有新王妃了。你没梳妇人发髻,能猜出你的身份,也没有什么困难。郡主来了,大家自然会取新的餐具给你。”

纳兰锦绣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刚刚是被六哥骗了,白给他说了一声谢谢。她伸筷子夹走了他碗里的肉,自己都给吃了,然后还骄傲的扬了扬下巴,大有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派头。

纪泓煊扒着白米饭吃,心下却愈发愉悦了。锦儿还是以前那副样子,没有因为分别而疏远他,也没有嫌弃他是个征战沙场的武人,还会像以前那样抢他的东西吃。

士兵们一看郡主来了,就不敢往火堆跟前围了,都跑回自己的营房里去吃。纪泓焕看着他们两个,一边吃饭一边说话,非常想告诉他们食不言寝不语。可又觉得这个场景挺温馨的,他们如今能坐在一起吃饭,其实是经过很多考验的。沙场上刀剑无眼,从踏上北疆的那一刻起,他们兄弟两年就做好了马革裹尸的准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更珍惜能在一起的时光。

吃完了饭,三个人继续烤火聊天。纪泓焕觉得,自己也不能一直只听他们两个说。奈何根本就加入不到他们的话题中,他们的思维跳跃很厉害,前一刻还在说战场上的险情,后一刻就跑到大雁身上去了。好不容易等他们停下来,他才拨了拨火,很平常的问:“锦儿表妹可还适应赤阳城的气候?”

“嗯,现在算是适应了。一开始来的时候觉得不习惯,这里风沙大,而且早晚都很冷,中午的时候又会特别热。为了能够维持正常温度,我这一天要换三次衣服。”

纪泓焕听她这么回答,也忍不住笑了,他说:“那是你还有空折腾,我们就没那么好运了,不管是冷还是热,铠甲都要穿在身上。”

“铠甲重不重?”

“重,也不保暖。冷的时候穿着它不暖和,热的时候穿它却是炙人。”

纳兰锦绣点头,悠悠地道:“不穿的话是不是不可以?你们还要靠它来抵御伤害。”

“是。”

这时候纪泓煊也加入了话题,他沉思着说:“其实那种金蚕丝软甲就很好,既轻便又刀枪不入。”

纳兰锦绣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东西,想到若是有了它,那他们在战场上不是要降低了很多风险吗?刀枪不入,可以让他们少受伤,而且轻便的话,在行军途中也会比较好。但是大宁的士兵既然没有,那也就证明这种东西极为稀少。不知道父亲手上有没有,若是有的话,她可以给六哥讨一件来。她问纪泓煊:“金丝软甲是很难得吗?”

“是非常难得。金蚕那种东西,只有魔刹一族能养活,而且每只金蚕能产出的丝很少。因为金蚕丝的特殊性,金蚕产完丝以后就会死,要想织一件铠甲,就不知道要多少金蚕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