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工霸主 第109章

作者:芊之羽 标签: 长篇言情

  送走了申宗义的谭振华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小屋中默然思考了良久,齐大全和赵泉也非常识趣地没有来打扰。

  他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该走了,广交会虽然还没有结束,但他在这里的事情已经办完,至于剩下的,自有赵泉、郑项青他们收拾首尾,他觉得自己应该去做些有更重要更有意义的事情。

  想好了便不再犹豫,他收拾心情,先找来了郑项青,低声交代了几句,同时塞给了他几张稿纸,然后出门和齐大全、赵泉、李木子等人一一告别,回到了住了几天的小旅馆收拾好东西退了房,拎起简单的行李出了门。

  门外,是西装革履皮鞋锃亮发型一丝不乱笑容可掬等候多时的余鹏夏。

  1982年4月19日晚,一个风尘仆仆的少年跨过了深川市的罗湖口岸。

  走在香江灯红酒绿、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他显得那样的落魄与不协调:身上的衣服只能算半旧不新,而且一看就是家里的长辈手工缝制;斜背着一个土土的军绿色帆布小包,小包上的那颗红红的五角星昭示着他的来历;手里提着一个小小的硬皮旅行箱,箱子破旧不堪甚至还有手工打的补丁,看那磨损的程度箱子的年龄都有可能超过拎着它的少年;脚上的大头皮鞋沾了不少的灰土,而且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值钱的货色。

  这少年的打扮活像香江前几年常见的逃港北佬,然而他脸上的神采却没有一点那些人初入大都市看见这繁华景象的拘谨。更难得的是,少年走在这样繁华的街道上,虽然也东张西望地四处打量,眼神中却不是羡慕与自卑,而是自信和欣赏。

  少年的身边还跟着一位年轻人,这年轻人一看气质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本地土著,一身手工缝制的名牌订制西服更衬托得他气宇轩昂,也表明了他在香江绝非等闲之辈。

  然而,这位一身名牌的年轻人却随着这阳光少年的脚步亦步亦趋,仿佛是他的拎包小跟班一般,这不协调的一幕从香江的入境查证大厅内开始上演并一直延伸到了门外的街道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私下里交头接耳地揣测着这少年的来历。

  这少年当然就是我们的谭振华谭二少爷,他对周围人的探究目光视而不见,其实当别人在观察他的时候,他也在观察着这座城市,这里的人们。

  重生前的谭振华当然来过香江,而且不止一次。但他见到的,那是回归以后的香江,而这里,是原汁原味的,80年代初的香江,是在无数的电影和荧幕上被演绎过的欲望都市,是无数传说、传奇渐次上演的精彩年代,是诸多英雄、枭雄、王者、豪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纷乱时空。

  谭振华走进了这座城市,注定要搅乱这个时空,掀起一片风云激荡。

  

第245章值不值?

  

  到了香江,那就是余鹏夏的主场了。

  入了关走在马路上,感受到了周遭路人眼里那些探究的目光,再上下打量了番谭振华的打扮,他笑了起来。

  确实,谭二少爷的这身行头和这座城市也太格格不入了。于是他不急着带谭振华回家与老爸及兄长见面,而是挥手叫来了一辆计程车,驱车来到了位于香江九龙尖沙咀的海洋中心。

  这个地方谭振华可不陌生,在他的前世,但凡有机会来香江,他都会到这里来逛一圈。因为这里是香江的地标建筑群之一,不但可以眺望维多利亚港的美景,还可以在这号称亚洲最繁华、香江最大的购物中心群里买到任何心仪的商品,当然,前提是你的钱包足够鼓。

  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此处现在还没有日后的繁华,海运大厦、马哥孛罗香港酒店、海洋中心和港威大厦也还没有连成一片,海港城的称号尚名花无主。

  但是,现在这里的主要物业都已经被九龙仓集团收购,雄心勃勃的香江船王包钰刚用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资本操作手法腾挪转移,将其纳入了囊中,并开始了他打造这一超级地产商业航母的进程,大量的潮牌和奢侈品牌已经陆续登陆,后日的繁华已经初现。

  余、谭二人到达这里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维多利亚港海涛阵阵,映射着迷人的五色光华,也映照着这一片的纸醉金迷。

  谭振华深吸了一口略带咸味的空气,闭上眼睛陶醉般地感受了一下,然后长长吐出,这味道,很香江。

  余鹏夏静静地在一旁观察着谭振华,越看越觉得这位少年的身上充满了不协调。

  作为一名见多识广的律师,和各行各业各种阶层的人打交道原本就是他擅长的事情,然而,他从未见过如面前这位一样的少年,聪明、博学,拥有与其年龄和教育经历完全不匹配的知识,而然这只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上充满了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睿智和沉静,面对维多利亚港炫目的灯火,这少年的眼中流露的明显不是羡慕和迷醉,而是……

  欣赏?

  浪涛阵阵,拍打着岸堤,余鹏夏就这样陪着谭振华肃立在岸边,仿佛忘却了此行的目地。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总会有些不协调的声音出现,比如现在。

  一辆大红色的法拉利跑车伴随着刺耳的轰鸣和急刹车的尖啸声停在了谭振华身侧,车门缓缓升起,一个与谭振华年纪相仿的少年从车中走出。

  只见这位,一身闪亮的名牌,发型显然也经过了精心的打理,在路过谭振华身边的时候,斜眼一撇,竟然掏出手绢捂了唔鼻子——这就有点挑衅的意思了,然后绕过了车头,走到了另一边,随即从车里挽出了一位身材火爆,打扮时髦的女郎。

  谭振华不觉得这有什么,嚣张的富二代而已,前世在各种资讯媒体上他见的多了,如今也只不过是看到了一个活体,一旁的余鹏夏却低声惊呼道:“李公子,肖悠悠!!!”

  目送这两位俊男美女在随后赶来的一队黑衣保镖的护送下走入海洋中心,谭振华低声问余鹏夏道:“这两位,很有名?”

  余鹏夏感叹道:“那女的还好,不过是刚刚演了一部戏,有了点小名气,勉强算是三线明星,那男的可就厉害了。振华你不知道,咱们香江有钱人虽然不少,可最有钱的,也就那么几家,号称“四大家族”,江湖人称“李、郑、李、郭”,这四家随便哪家都是跺跺脚香江地面也要抖三抖,而刚才这位年轻人,就是这头一“李”中,李佳成家的二公子李哲凯。”

  说完这些,余鹏夏还不免感慨了道:“这位李二公子简直就是香江情圣,他爸爸经常上的报纸版面是财经版,可这位最经常登上的却是娱乐版,难怪这肖悠悠最近红的那么快,原来是搭上了李家这班车。”

  谭振华顿时就“哦”了。

  李佳成啊,那还有谁不知道的?常年盘踞全球华人首富位置的家族,也难怪其公子这么的嚣张,人家的确有嚣张的本钱。

  他也没多想,一拉余鹏夏道:“咱们也别在这儿感慨了,人家投胎投的好,那是人家的造化,咱们还是老老实实脚踏实地吧,你不是说要给我介绍几个牌子换换衣服么?咱们也进去看看。”

  言罢,一拉余鹏夏,迈步就往海洋中心里走,余鹏夏被谭振华一说一拉,回过了神来,失笑着自己摇了摇头,将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从脑海里赶了出去,紧走两步跟上了谭振华的步伐。

  二人说笑着,一路进了海洋中心。

  说叫海洋中心,其实除了靠在海边就没海什么事,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销品茂”,当然,是比较高档的那种。

  一楼主要是化妆品和黄金珠宝,这些对二人没什么吸引力,他们此行的主要目标是为谭振华打造几身出行的行头,当然是直奔二楼。

  一圈下来,谭振华身上已经换了打扮,脚上的大头皮鞋不见了踪影,换成了Salvatore Ferragamo,一身半休闲的Cerruti 1881西装衬得他身材更加修长挺拔,里面露出了Ermenegildo Zegna衬衫雪白的衣领,身上的小包和拎着的大行李箱都换成了一水的longchamp。

  看着穿戴一新的谭振华,余鹏夏在心里暗赞了一声: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就连谭振华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换了个人,前世年轻的时候没条件整这些,现在看来,自己还是挺帅的嘛。

  不过,虽然换掉了全身的打扮,谭振华还是细心地将原先穿的所有衣物仔细叠好,放在了那个他拎来的满是补丁的箱子中,而箱子就暂时拜托余鹏夏拿着了。

  既然来了这里,当然要给老爸老妈带点礼物,嗯,对了,还有老哥、郭老师、贲老师、宋老师、薛子、小宝,闻州那一大帮子……好吧那个死瘸子也得算上,有一个算一个吧,一个都不能少。

  不过,当然老爸老妈得优先。

  这些他早就想过了,又要有价值又要符合大陆当前的状况不能太张扬,所以么,老爸就来一块欧米茄的手表再加上一支 PARKER钢笔好了。老爸手上的英纳格已经太过老旧,早该换了;至于PARKER钢笔,这可是老爸心中的圣人周首辅当年的最爱,也是老爸一直心心念念的。

  至于老妈,同款的女式欧米茄手表和一双意特利手工缝制的小羊皮手套一定会让她开心,再配上一条BVLGARI的丝巾那就更完美了,想来现在内地也没几个人能看懂那商标,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虽然谭振华现在的荷包还算不上鼓鼓囊囊,不过这点小钱钱还是有的,所以,在给自己换了一身装备以后,他拉着余鹏夏到了BVLGARI专柜前,准备给老妈挑选一款丝巾。

  他很快选中了一条暗红色镶嵌白色条纹暗花的款,明艳不失庄重,非常符合老妈的年龄和气质,价格也不算太贵,只要不到600港币或者99美元。谭振华爽快地付了钱,正当他让导购小姐帮他打包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个娇媚的声音,说的是粤语,但谭振华还是听懂了:“好漂亮的丝巾,我喜欢,哲凯,你买给我好不好?”

  谭振华闻声回头望去,却发现就是在楼下偶遇的那对男女,李哲凯和肖悠悠,而肖悠悠手指的方向,竟然是那导购小姐正在为自己打包的那条丝巾!

  李二公子显然正与这位肖悠悠打的火热,而且这点小钱对他来说毛都不算一根,听到她的要求,二话不说就走上前去问店员:“这丝巾还有么?我要一条。”

  导购小姐虽然不认识这位,不过常年与各色人物打交道的经验还是告诉她,这位既然年少、多金,身边还美女环绕,一看就是个惹不起的主,于是礼貌地答道:“这位先生,不好意思,在我们这家BVLGARI专卖店里,每一条丝巾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条已经被这位先生订了,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款式,要不,让您的女伴再看看其他的?”

  李哲凯毕竟家教良好,闻言稍微皱了下眉,回头望了望正好整以暇瞧着他微笑的谭振华一眼,没有做声,走回到肖悠悠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就见那肖悠悠顿时满脸的不乐意,一边嘴里顿嘟囔着“不嘛不嘛,我就要那一条,一边将身体扭成了一条蛇贴上了李哲凯。

  大庭广众之下,李哲凯顿时觉得好没面子,踌躇片刻,还是走到谭振华身边,低声问到:“这位先生,你看,我这位女伴看上了这条丝巾,不知你能不能割爱?”

  谭振华笑着摇摇头,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示意他听不懂粤语——其实他就是装的,粤语虽然发音古怪,不过作为一名曾经听着“四大天王”的歌渡过青春时代的人来说,还是能听懂那么几句的。

  李哲凯脸色越发难看,想了想,换了英语说到:“英语能听懂么?”

  见谭振华点头,他长出一口气道:“我的女伴也看上了这条丝巾,先生能不能转让给我?我愿意出两倍的价钱,谢谢。”

  谭振华有心难为他一下,试试这位标准富二代的成色,虽然李哲凯说话客气,态度也没那么盛气凌人,但他还是打算撩拨下这位,于是微微一笑答道:“我同意如何,不同意又如何?而且,李二少爷觉得,为了她——”说着一指肖悠悠说道:

  “为了她值不值得呢?”

  

第246章步步为营

  

  李哲凯闻言一愣,问道:“你认识我?”

  谭振华微笑答道:“名满香江的李二公子,又有谁能不认识?”

  李哲凯愕然道:“你既然认识我,那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还有,你又是谁?”

  “我叫谭振华,来自大陆宁都,今天刚到香江。”

  李哲凯略一思量,确定自己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随即微微点头道:“那么谭振华先生,你刚才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什么值不值得?”

  谭振华微微一笑,故作高深地答道:“你看,李公子,我知道你是谁,而你不知道我是谁,我在知道你是谁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选择不把这条丝巾让给你,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我是一个愣头青,不知道天高地厚,在香江这块地面上依然敢得罪李家,要么是我有足够的底气,不怕得罪李家,至少,是不怕得罪李家的二公子。我既然敢这么跟你说,显然不可能是个愣头青,那么,就只剩下了第二种可能。

  现在问题来了,我既然不怕得罪李家的二公子,那么李公子为了她肖悠悠,得罪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值不值得呢?”

  这番话谭振华说的顺嘴,李哲凯却被绕的有点晕乎乎的,仿佛听了一段绕口令,不由得低头皱眉思索其中的奥妙。

  谭振华也不管他,顺手拿过了在一边傻傻站立着的导购小姐手中已经包好的丝巾,一拉余鹏夏,径自穿过了专柜外那一排身着黑西装脸带大墨镜扮酷的保镖扬长而去。而在走过肖悠悠身边的时候,还不忘调侃地凑到她耳边低声说道:“饭票没了。”

  更气人的是,这句话,他居然是用他那洋泾浜的粤语说的。

  这边厢肖悠悠还在跺脚娇叱,那边厢李哲凯已经想通了谭振华话中的弯弯绕绕。

  他本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又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父亲李佳成更是商场巨擎,耳濡目染之下,对为人处事那一套也不算陌生,只是年少气盛,又缺乏些历练而已,可不代表他不懂这些。

  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后,他暗自佩服的同时也对这位年龄相仿的谭振华不禁起了惺惺相惜的结交之心,可等他再抬头,却发现已经其人已行踪邈邈,只看到还在那边撒娇卖痴的肖悠悠。

  还是那张漂亮的脸蛋,还是那具火爆的身材,可是在那一刻,李哲凯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底里生出了一丝厌恶。

  这女人,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把别人看中的东西抢过来?难道是她真的喜欢吗?还是仅仅为了炫耀一番以满足她的虚荣心,显示她能指使得动自己?那个谭振华说的太对了,这样的女人不是自己的良伴,为了她,真的不值得!

  李二少爷可不是个拖泥带水的性子,更何况只要他愿意,香江又有几个女孩儿能抗拒他的魅力?这么个花瓶,自己既然已经不喜欢了,那么扔了也就扔了吧。

  于是,让导购小姐惊掉下巴的一幕出现了:这位年少多金的公子,刚才还和那位看着有些眼熟的美丽小姐姐搂搂抱抱牵着手玩亲亲,这才几分钟时间,他就带着保镖们呼啸而去,走过这位小姐姐身边的时候看都没看她一眼,将其直接当成了空气。而那位小姐姐脸上不停变换着的惊讶、忿怒、可怜、哀求,以及最后泫然欲泣的表情,实在是精彩之极,而最后望着那位公子的背影蹲下身低头抱膝痛哭的惨状也实在让人同情。

  有钱人的世界,真是精彩啊,不过也实在太可怕了,我还是趁早熄了嫁入豪门的白日梦,老老实实地自食其力吧。导购小姐这样想着,默默地抽出了一张纸巾,递给了抱头蹲地,双肩依然在不停耸动的肖悠悠。

  谭振华没有看到这一幕的上演,不过这样的结果全然在他的预料之中。

  开玩笑,日后叱诧香江商场的李哲凯李二公子的智商和情商需要怀疑么?这位可是在无望继承家业的情况下,单凭自己的本事另创了一份基业并长期占据全球华人富豪榜的牛逼人物,虽说这当中肯定有家族的支持,但是,其自身的能力依然不容小觑,毕竟败家的二代谭振华前世听说过太多,而独闯出一片天地的就太少太少。

  当然,后来这位的能力、财富和他的情史一样名扬世界,而肖悠悠在其中连路人甲都排不上。

  这只是一段小小的插曲而已,与李哲凯的初次见面纯属偶然,完全不在谭振华的计划之内,当然,他也不介意利用这次见面与李二公子留下点因果缘份,他这次来香江可是怀揣着大计划,所以,匆匆换装完毕的他没时间与李哲凯多做纠缠,而是来到了老余家的根据地——位于九龙深水埗鸭寮街的“余氏电器商行”。

  提起香江,大多数人心中想到的可能首先是中环、尖沙咀、铜锣湾等等繁华地段,不过,要说到买电器商品,历史最悠久的地段恐怕得算深水埗的这条鸭寮街了。

  这条街上云集了香江最早一批经营电器商品的店铺,早期大多数的商户还是以维修为主,例如我们余大律师的老爸就是靠这行谋生。到了后来,一些有头脑的生意人开始将维修和贩卖结合在一起,渐渐形成了集中的效应,价格便宜,品种齐全,香江人买电器总要到这里来看一看,比比价格再下手,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好不容易买的大件多花了冤枉钱不是?当然这里后来因为环境较差的原因渐渐被别处取代而沦为了香江二手电器数码产品的集散地那是后话。

  余鹏夏的父亲余海川和他的大哥余鹏春早已等候多时,谭振华听大律师介绍的时候心里就憋不住的想乐,这哥俩的名字真好,春、夏,看来老余家本来准备一口气生到冬天的,只是后来不知道被什么原因耽误了。

  虽然见面之前,余家父子已经知道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不过当真见了面,还是免不了感慨了一番这位谭公子的年轻。香江是一个奇迹诞生之地,年少成名的少年郎也不是没有,可那些要么是依靠脸蛋吃饭的娱乐明星,要么还是依靠了家族的势力,如谭振华这般赤手空拳又是在大陆那样在他们看来还相对闭塞的地方闯出了这样一份基业的,那在他们的记忆中可就真是只有面前这一位了。

  互相寒暄互道久仰已毕,几人落座,余鹏夏给大家倒上茶,然后退坐一边,有什么话当然是由年龄和辈份最大的老爷子余海川先开口。虽然在异乡打拼了多年,但他的话语中依然带着魔都那特有的软糯口音:“谭公子,我听犬子说,你想和我们合作,在香江打造一家电器连锁卖场?”

  谭振华笑了笑答道:“余前辈,您说的也对也不对,在香江开一家电器连锁卖场,这当然是我此行的目的之一,但这只是第二步。”

  余海川愕然道:“只是第二步?”他疑惑地转头看了看余鹏夏,见后者也是满脸的疑惑冲他微微摇头,显然对此并不知情,只好接着问道:“有其二必有其一,那敢问谭公子,这第一步又是什么,又有没有第三步呢?”

  谭振华正色道:“这第一步么,且容我先卖个关子等下再说,有第二步当然会有第三步,而这第三步当然是将这连锁卖场开遍九州大地!”

  

第247章送天梯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