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工霸主 第212章

作者:芊之羽 标签: 长篇言情

  

  薇薇安愕然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理由在我身上?什么理由?我怎么不知道?”

  凯迪也转脸看向了她这位黄皮肤的室友,疑惑地上下打量半天也没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不由得转头追问道:“埃里克,你不要故弄玄虚,薇薇安虽然是个华裔,可她说她从小就没去过华夏,她身上会有什么理由?”

  薇薇安也疑惑问道:“埃里克,凯迪说的不错,其实,不但是我从没有回去过华夏,就连我父亲都从没有去过华夏,你说的原因不管是什么,会不会都牵强了些?”

  谭振华笑道:“不,薇薇安,我说的是事实,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天上午和我打招呼的时候,用的是中文,对么?”

  薇薇安点头道:“是的,我凑巧看到了你填写在“华尔街王座”申请表上的国籍,所以就直接用中文和你打招呼了。”

  谭振华拍拍手道:“是的,薇薇安你看,这里是米国,使用的官方语言是英语,中文在这里可以说几乎毫无用处,而不管是你的父亲还是你本人,都从来没有去过华夏,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学习中文?”

  薇薇安愣一下解释道:“其实,学中文并不是我心甘情愿的,那是被我的爷爷奶奶强迫的,说起来,他们原本都非常疼爱我,尽一切可能满足我的各种要求也几乎从不对我假以辞色,可就在学习中文这件事上,他们却无比的固执。说实话,中文可比英文难掌握太多了……”

  谭振华笑道:“薇薇安,我很同情你的遭遇,虽然我们华夏的母语是中文或者说汉语,但是我得承认,对比各种字母文字来说,华夏的方块字实在太难以学习和理解了,除非是从小生活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中,否则,要想熟练地掌握这门语言,那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薇薇安显然回想起从小因为不愿面对令人头痛的方块文字而挨家长的“教育”,不禁心有余悸,赞同地点了点头。

  谭振华接着说道:“既然这是一门看起来毫无用处,学起来又痛苦无比的语言,你的父亲,你的祖父母,又为什么一定要逼着你学习它呢?”

  “因为它毕竟是我的母语……”薇薇安脱口答道。

  谭振华鼓掌笑道:“你看,薇薇安,你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指出了我刚才所说的最重要的理由。”

  薇薇安和凯迪对望一样,发现对方都好像没有理解谭振华的意思,不由得异口同声追问道:“到底是什么理由?”

  谭振华一字一句地慢慢说道:“这个理由就是,华夏,是全蓝星最重视文化和血脉传承的民族,没有之一,而语言和文字,显然是文化传承中最重要的载体,所以,即便薇薇安的父亲和她本人从没有到过华夏,可他们还是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将这份文化传承了下去。我想,等将来薇薇安有了自己的孩子,她也一定会继续做同样的事情。毕竟,资源可以依靠各种方式获得,科技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只有文化的传承,才是根植在血脉之中,不可被替代的基因,却也是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能否崛起最重要的因素!”

  凯迪仔细思考了半天,发现还是不能完全理解谭振华这番话的意思,只好耸耸肩膀道:“好吧,埃里克,虽然我不完全理解你说的意思,也不完全赞成你说的理由,但是,这里是米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度,对么?你可以完全保留你的观点,我也可以完全保留我的,而且,现在我们米国与你们华夏可以算是朋友呢,看到朋友有摆脱贫困的希望,总是一件好事对么?”

  李哲凯笑道:“当然,我们华夏人对待朋友向来慷慨热情,今天能与两位美丽的女士共进晚餐,实在是我的荣幸,来,让我们放下争执,为了友谊干一杯。”

  李二的提议化解了饭桌上刚才因为谭振华演说而略显尴尬的气氛,所以得到了所有人的热烈响应,四人共同举杯喊道:“干杯!”

  都是同龄人,且正都是十七八岁爱玩爱闹的年纪,又都是刚刚摆脱了家庭的管束,所以,在开开心心大吃了一顿,并由李二少爷会账买单之后,四人便决定趁这个机会好好逛逛唐人街。

  毕竟,现在只是报到,还没有正式开始上课,比较闲暇,正是可以胡闹一番的时候,等正式开了学可就没那么轻松了,斯坦福的课程和学分可不是那么好混的呢!

  经过了几代华夏人的辛勤建设,旧金山的唐人街已经颇具规模,不但有“天后宫”这样颇具南方传统的庙宇,也有“好运饼干”这样的特色零食,各色店铺也是鳞次栉比,其中还有不少贩卖着从华夏漂洋过海而来的各种传统商品,笔墨纸砚、丝绸茶叶、瓷器中药材甚至油盐酱醋等等应有尽有,仅仅论品种的话,甚至比现在大陆的百货商场还要齐全,当然,价格就要贵上许多了。

  更让谭振华暗自窃喜的是,他发明的杰作,迷你小风扇也在这里被堂而皇之地公开售卖,价格也算公道,只要15美元。根据他与店家的随意交谈,发现居然卖的还相当不错,老板表示明年一定要多订购一些。

  想想也是,这里是唐人街,是属于超过十万华人的城中之城,而居住在这里的华人目前普遍的经济能力还算不上富裕,又有勤俭持家的传统,所以,对比价格昂贵的空调来说,这个小小的避暑商品,能得到青睐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听到了他与店家的搭讪,李哲凯冲他做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鬼脸,然后顺手指了指自己的钱包——好吧,谭二表示再次读懂了他的意思:下次吃饭你买单。

  一圈逛下来,两个女孩手里多了些看着花花哨哨却怎么看都看不出实用价值的小玩意,而且看她们那兴高采烈的样子,仿佛再逛几个小时都不会有什么不妥,可李二与谭二这两位却仿佛跑了个马拉松一般已经大感吃不消,小腿肚子都要抽筋了。

  但是,中途打断女士的兴致可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而李二和谭二又都是自诩为绅士的,所以啊,得想个办法拯救一下自己。

  坏主意当然得谭二少爷出,于是他眼珠一转道:“我听说著名的百老汇就在这唐人街的边上,走过去就到,今天时间还不算晚,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这个荣幸,邀请两位美丽的女士,一起去看一场演出呢?我在华夏的时候就一直在想这么做了。”

  他的提议立刻得到了热烈的响应,好吧,谭振华得承认,比逛街更吸引女孩子的,就是看演出——或者说的更准确一点,是看明星的演出。

  于是,四人随便找了个看起来像是在街边闲逛的路人问明了道路,便准备向着百老汇大街的方向而去。

  谁知道,这位路人在回答完百老汇的方向问题后,却神神秘秘地又小声来了一句:“百老汇那里唱唱跳跳的有什么意思?你们都是年轻人,就不想看点更刺激的?”

  

第490章 黑拳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又都处于好奇到什么都敢尝试的年纪,被这人神神秘秘地一说,立刻勾起了大家的兴趣。说起来也真是奇怪,越是在这种场合,矜持的越是男性,比如现在,首先出声询问的居然是凯迪。

  好吧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女牛仔么,胆子大也正常。

  “有什么刺激的表演吗?”凯迪问道,眼中竟然闪烁起兴奋的光芒。

  那人打量了一下四周,见没人注意到这里的情况,便小心翼翼地说道:“只要5美元一位,就可以看一场拳赛。”

  “切~还以为是什么……”

  凯迪不屑地应道:“拳赛有什么好看的,电视上经常有。”说罢,一拉薇薇安就打算离开。

  那人急急应道:“不是一般的拳赛,而是那种真刀真枪,不论生死的拳赛。”

  “哦?是吗?”听了这话,凯迪明显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她问薇薇安:“薇薇安,你想去看看嘛?这个好像听起来很刺激啊!”

  薇薇安有些犹豫,她虽然出生在米国,但从小受到的还是温良恭俭让这一套东方式的教育,又是那种典型的书香门第家庭,从小到大,干过最出格的事情恐怕就是今天这一身“朋克”式的打扮了,好吧,这也不过是青春期女孩的某种叛逆小心思罢了,可要去看一场地下拳赛,这个,被老爸知道了的话,会不会打断自己的腿?

  不过,心里好像有点小小的期待雀跃呢!

  她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在场的两位男士。

  说实话,谭振华对这玩意是不太感冒的,拳赛而已,就算是地下拳赛,也不过就是打得更狠一点,没什么防护也没什么顾忌,可以随便往人的要害招呼,打死打残听天由命罢了,那种现场血光四溅的火爆场面的确能吸引很多年轻人,让他们的肾上腺素标得老高——可谭二公子18岁的身体里面装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灵魂,对这些东西实在说不上有多少兴趣。

  再说了,这玩意应该是非法的吧?

  他是这么想的,可李二的想法就不一样了,这位香江的花花公子啥没玩过?泡最辣的妞、开最拉风的跑车、骑最烈的马——嗯,最后一条没干过,但是赌过不知道算不算。至于黑拳,那也是看过好几回的,虽然是瞒着老爸偷偷去看的,不过,现场气氛那叫一个过瘾!

  不知道,米国旧金山的黑拳,与奥门比起来,究竟哪个更好看一些呢?

  李二明显被引起了兴趣,追问道:“光看有什么意思,能下注么?”

  那人一听顿时来了精神,这位这么问,明显不是第一次了,看来今天又能小赚一笔,当即答道:“当然可以,100美元起下,上不封顶,场子里有人坐庄开盘口的,而且,我告诉你们,今晚的拳赛特别的精彩哦!”

  李二追问道:“今晚有什么不同吗?”

  那人答道:“今晚的最后一场,是现任的都板街老大对战从香江新来的过江龙,彩头可是下一任的都板街话事人呢!”

  好吧,这里是旧金山唐人街,是有着十多万华人聚居的庞大社区,而且,这个社区成立的缘起,是因为大量被“卖猪仔”来到米国从事淘金、修铁路、开矿等最繁重工作的底层华人被米国占据领导地位的白皮们“圈禁”在此,而在那样情况下,华人之间当然会以“同乡”、“同姓”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彼此聚合抱团取暖,从而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社团。

  有了社团,自然就有了小团伙的利益,也就有了纷争,而这里的人们显然并不信任米国政府能带给他们公平或者正义,而且有些处于灰色地带的纷争,显然也不能求助于米国的官方机构来解决,所以,这里的人们就有了一个最原始的解决办法——打上一场,拳头大的说话。

  这,恐怕也是蓝星上所有问题的终极解决办法了。

  今天,就有一场这样的终极对决要在此上演,对决的双方,一个是地头蛇、现任的都板街扛把子,号称“双花红棍”,而这个称谓,一向是社团中最能打、武力值最高的人才有资格获得的;而另一方则据说是来自香江的过江龙,而这两人要争夺的彩头,则是这唐人街里最大的一条街区——都板街的话事权,显然,胜利者将获得在唐人街里最有力的话语权,而失败者,好吧,谁都知道,在地下世界,失败者的下场是什么。

  谭振华四人走进人声鼎沸的黑拳现场的时候,压轴大戏还没有开始,然而,现场已经是热烈非凡。

  这是一间不算太大的地下室,至多不过能容纳两三百人,乌烟瘴气的,充斥着一股莫名的气味,那应该是香烟、酒精、荷尔蒙或者还有鲜血混杂在一起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要呕吐。

  谭振华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这里,一点都不喜欢,这里,应该就是唐人街繁荣外表下的另一面了吧?

  由于本身就处于地下,所以整个环境都阴森森的,头顶有几盏大功率的射灯,明晃晃的,正对着地下室的正中。

  正中被铁笼圈住了一小块空间,里面正有两人在亡命厮杀,看样子实力相差悬殊。其中一个已经没什么还手之力,只是还不肯服输,兀自做着最后绝望的抵抗,而在铁笼的外面,则站满了手中挥舞着彩色纸片的人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白人也有黑人,经过领路这位介绍,他们手中挥舞的,就是下注后的凭据。

  屋中虽然也安放了几把椅子,可坐着的人却几乎没有,所有的人都被现场的血腥气氛刺激得又蹦又跳,为自己下注的对象打着气,当然,也掺杂着各种低俗的谩骂。

  领路的那人冲着一边唯一端坐不动,甚至面前还摆放了一张桌子的人努了努嘴道:“你们要想下注的话,找他就行。”

  谭振华顺着他努嘴的方向望去,就看见了一个戴着瓜皮帽、身穿传统对襟布衫的干瘦半大老头正坐在桌子后面一下一下打着盹,就仿佛屋内喧闹的气氛对他没有任何的影响。

  等他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却发现领路的这人已经消失不见了,而自己的三位同伴也挤到了铁笼近前开始大呼小叫。

  他耸耸肩,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今晚也算多了一重人生阅历,就当给自己将来多积累一点谈资好了。他随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从路过的一个前来推销啤酒零食的半大孩子那里拿了一瓶啤酒和一袋瓜子,开始自得其乐地消磨时光。

  铁笼中终于分出了胜负,胜利者扬天长啸,失败者已经倒地不起不知死活,被人抬出了现场,围观众人有的兴奋地大呼小叫,有的则捶胸顿足,被撕碎的彩色纸片漫天飞舞,夹杂着各种粗俗不堪的俚语谩骂,汉语、粤语、拉丁语、英语都有,谭振华甚至听到了日语和韩语。

  他观察着这些人,不禁有些感慨,他实在不能想象,究竟是什么样的阴暗心理,才能让这些观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观看别人的杀戮与死亡之上。

  手举告示牌的妖娆女郎登场了,她穿着勉强遮挡住关键部位的三点式,踏着高登鞋,一扭一扭地绕着铁笼走了一圈,因为隔着太远,谭振华根本看不清告示牌上究竟写了些什么。

  大喇叭声响了起来,宣布着终极决战的到来,然而刚才还安坐稳如泰山的他却“腾”地站了起来,因为他听到了一个绝不应该出现在此地的名字,随后,便看到了一个绝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走进了铁笼!

  

第491章 没有规则

  

  李亚楠原地弹跳了两下,又左右晃了晃脑袋,牵引得颈椎的骨骼“噼啪”作响,门帘掀开,刺目的射灯光线一下充满了双瞳,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睛,然后从容走了出去,站在了铁笼的正中,举起双拳,仰天长啸。

  射灯将他健壮的躯体照耀得纤毫必现,块块肌肉棱角分明,吸引得铁笼外的女人们传来了阵阵尖叫,大喇叭还在跌跌不休地介绍着他的种种情况:身高、体重、年龄、等等等等,然而,他的内心却毫无波澜,快点开始吧,他想,这一天终于来了。

  这是他自己选择的道路。

  他想起了那天又被六爷叫到了书房,也就在那天,邵六爷给了他两条路,让他自己选择。

  第一条路,继续呆在香江,留在邵六爷的身边,做他的保镖,既没有什么风险,工作也安稳,将来再给他一笔钱让他安安稳稳过完这一生,总好过他在兰桂坊瞎混。

  第二条路,去米国,给他一个机会,让他能够立刻出人头地,当然,这个机会还需要他自己有足够的实力争取,邵六爷的面子再大,也不可能让别人将旧金山唐人街最主要一个街区的扛把子之位拱手相让,至于双方会用什么方式来决定这个位置的归属,既然身在江湖,那么一定就会用江湖上的方式来解决。

  当然,如果他选择了第二条路,那么,还有一个任务他也必须要做到。

  也许是因为与谭振华在缅玉一段同行的经历,让李亚楠开阔了眼界,也许是因为去米国经过一场战斗便能够踏上全新高度的诱惑,也许是因为邵六爷答应照顾逍遥姐妹的承诺让他完全放下了心事,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二条路。

  他记得,谭振华在与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问过他:“你就没点上进心?”

  有?或者没有?

  李亚楠说不好,但是他知道,在他的心中,一直有个最大的执念,他想要回到甬港去查明他父母死亡的真相,如果是被人陷害,他还要帮他们报仇!

  而要做到这一些,他必须要出人头地!

  就像他亲眼看到的那样,谭振华在缅玉,利用他的智慧与金钱,硬生生开辟出了一条道路,完成了他的目标。

  李亚楠知道自己没有谭振华的那种智慧,也没有他那种临阵机变的本事,但是,他有他的长处。

  他的长处,就是他的力量。

  他还记得,当初徐师傅领他进门的时候就曾经说过,这世上的事,无非也就是“一力降十会”,只要力量到了,什么技巧也不过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所以他相信,谭振华用智慧能够解决的问题,他用力量一定也可以。

  从他六岁拜入师门算起,已经二十多年了,他一日也不曾放下过功夫,每日里不断地打熬筋骨,吃了别人不曾吃过的苦,不就是为了等待今天这样的机会吗?

  机会就在眼前,李亚楠在等待着自己的对手。

  谭振华坐不住了,他只用了片刻,便猜到了事情大致的原委,邵六爷在他出发去缅玉之前,曾经派人找了他这位师兄过去,声明只要他这位师兄能安全地将他带回香江,就会给他铺一条路,而现在,想必就是邵六爷在兑现自己的承诺。

  只要李亚楠今天能战胜他的对手,那么,他就将成为都板街的话事人,而都板街,是旧金山唐人街最大的一个社区!

  毫无疑问,邵六爷的安排不但合理,而且符合道上的规矩,地下世界从来只讲究实力,而想要坐稳这样的位置,没有足够的实力,即便勉强坐了,恐怕也不会得到什么好下场。

  可谭振华就是觉得自己的心里不舒服,这样一条需要李亚楠赌上自己性命的道路,真的值得吗?

  然而,现在,他已经无能为力,李亚楠已经等来了他的对手,都板街现任扛把子,双花红棍,雷耀扬。

  场中的射灯刺眼无比,谭振华知道李亚楠根本不可能看清台下的任何面孔,而且,他也无意打扰李亚楠现在的心情,他虽然只是跟着高建德练了几天太极,可也知道,面对一名旗鼓相当对手的时候,容不得一点点的分心,高手之间的过招,哪怕只有小小的一点疏忽,都可能是致命的。